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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八十七神仙壁

眼睛

荔枝债

梁山伯自白书

凤诱

明天正式做女人

不要让他收到信

算帐

水袖

自恋

地狱护照

潮州巷——吃卤水鹅的女人

猫柳春眠水子地藏——吃眼睛的女人

寻找蛋挞——吃蛋挞的女人

钥匙——吃燕窝糕的女人

逆插桃花

“月媚阁”的饺子

浸泡在药水中的男人

青蛾

红魔鬼门券

鸡蛋中的银指环

最后来到K座

懒鱼馋灯

纠缠

流星雨解毒片

双妹唛

凌迟

勾魂使者

夕阳杀手

一杯清朝的红茶

神秘文具优惠券

二月某夜阪急错失

「暴走」热潮

牡蛎男孩和珍珠女孩

失城

 

 八十七神仙壁

                 

  北宋年间,洛阳城北邙山一座破旧的古庙前,来了一批官府中人。

  此庙在前朝,香火曾经鼎盛。经过岁月,墙壁坍颓,神像的全身已告剥落,壁上的画,面目模糊。

                 

  不过庙外几株苍老的松树可以见证,这冷落萧瑟的寺庙,一度客来客往,为了欣赏壁上那五圣千官八十八神仙的行列。相传是吴道子的真迹。

                 

  就连杜甫,也题诗称颂"森罗移地轴,妙觉动宫墙。五圣联龙衮,千宫列雁行。冕旖俱秀发,旌旗尽飞扬。"

                 

  时间是无情的。

                 

  多麽恒赫的作品,颜色退去,建筑崩塌,难以好好留存。

                 

  至於是谁的遗迹,也无从稽考了。一般老百姓,不问情由,还是希望出自高人手笔。

                 

  他们好事地围睹。

                 

  官差赶人:

                 

  "站开些!站开些!此庙三日内封闭,因官府决意重修。壁画重绘,此旧墙将拆掉……"

                 

  "哎,好可惜呀!都砸烂。"

                 

  "难道拎回去保存?谁会买下一道墙壁?"

                 

  老百姓都在营营耳语。

                 

  "即便富商巨贾,也只不过选取较完整一角作个记念吧。"

                 

  "东壁那麽大,西壁也那麽大!"

                 

  "——有什麽会得比填饱肚子重要呢!"

                 

  结论总是这样。

                 

  眼看文物快将不保,变成颓垣,惋惜也无用。

                 

  忽地人丛中钻出一个素色长袍,面相清奇的老人,年约六十,白发红颜。身伴随同一少年,未及弱冠,似是弟子。

                 

  老人相当陌生,不是本地人,不知来自何处。他排众而出,道:

                 

  "各位大人,我愿倾尽所有,以三百千得之,尚祈成全。他日当重绘此画,不收分文。"

                 

  买卖当然成交。

                 

  一夜之间,老人和少年,许是请了帮手,或不知用了什麽方法,把那两面残破的墙壁,主要是壁上的画,都搬走了。

                 

  浅紫色的曙光和淡淡的晨雾交融,疏笔点染了山水,明星已坠。

                 

  "阿元!阿元!"

                 

  老人唤醒了少年:

                 

  "我们开始吧!"

                 

  这是在深山幽谷之中的一座竹篱茅舍,老人隐居於此,久已逍遥不问世事。——也许是等待一个机缘。

                 

  他把阿元收为弟子也是机缘。

                 

  阿元是孤ㄦ,只在市集帮闲维生。有时在就鞠的园子外,给踢气球竞技或比赛的富人喝采打气,讨赏。

                 

  他天性爱绘画,没钱时以烧焦了的枝子在泥土地上画铁线画。存点小钱,买几张纸临摹。某日老人偶遇他在画驴,便拈须一笑:

                 

  "小伙子有天分,但欠点神,让我添你几笔吧。"

                 

  老人自篮子中取出色笔,添动几下,果然那驴栩栩如生,似在呼呼喷气。老人忽地飞快以朱砂一点右眼,阿元来不及一看,那头毛驴,竟破纸而出,逃得无影无踪。

                 

  阿元楞住,抬头见老人,知非凡。只觉於他亲,也不问底细,慌忙恭然下跪:

                 

  "以後请师父教我!"

                 

  老人无姓,他只道他忘了。隐士俱无前尘。阿元只晨昏尽弟子礼,潜心习艺。

                 

  今天他起晚了,主要是昨宵把一块一块的无故出现在门外的破壁砌好,搬抬得浑身酸疼。睡不到两个时辰,师父已经精神奕奕地准备动工了。

                 

  阿元也兴奋地爬起来,听从师父嘱咐。

                 

  "我先把壁画摹成纸稿送你,待得寺庙重修,便让之重现。"

                 

  ——这看来是一项艰巨的工程。

                 

  画中共八十八为神仙。

                 

  乃道教的帝君(东华和南极帝君,头上有圆光)前往朝诘天上最高统治着之队仗行列。他们居中,领着真人,仙伯,金童,玉女及部从,神将……,全体人物作节奏前进。虽是前朝故作,但衣纹稠密重叠,旌幡衣带当风飘扬,看上去总有在空中徐徐而行之错觉。群仙头饰裙裾,手中所持仪杖,仪态身姿,丰满华丽。帝君庄严,神将威武……

                 

  阿元见老人非常熟练地打好草稿,技艺之高,他目瞪口呆。在旁边只有侍候的份ㄦ。

                 

  但阿元天性聪颍,而且苦心孤诣,因此很快便掌握到铁线描的要诀。

                 

  神仙都工笔细描。潜心绘画,何时方可完成?

                 

  老人从容而道:

                 

  "观画,少言。"

                 

  阿元日夜对者神仙画卷,於画中人同游共息。

                 

  真美!

                 

  看上千遍都不厌。咦,有一个最美……

                 

  从老人口中,他又知道更多吴道子的故事。他是画圣,爱画者都尊崇这天人。在前朝日子,他画"地狱变相","送子天王"……他在桥旁土屋壁上画了一百匹骏马,破壁日去。他画佛像顶上圆光,以肘为支,挥臂一画,浑然天成。他把三百里嘉陵江山水尽收肚内,一日之间为玄宗宫中大同殿上重现风光。皇上爱才,下令"非有诏不得画"。他夜画"钟馗捉鬼"。他跃入山水大画中,邀游洞府不思归,人皆以为仙去……

                 

  阿元整个人浸淫於此,不知年日。

                 

  画稿亦已完成。

                 

  他心中一直有一个疑团,忍不住:

                 

  "师父,你是谁?"

                 

  老人不答,只提前事。

                 

  "一日我曾告你,要画活,可用朱砂点其右眼。记得吗?"

                 

  阿元一想,便问:

                 

  "若要进画中一游,又该如何?""这个……"老人沉吟一下,欲言又止。终於他闭目养神,像是听不真切,任从阿元侍立,不得要领。阿元知孟浪。

                 

  山野开始暗下来,孤星在眨着眼,顽皮而寂寞。是夜无月,老人拍拍阿元得肩头:

                 

  "阿元,你已学吴生笔,尽得其闲丽之态,我把重绘壁画的重任交托於你,望你花尽心力,使之流传。我明日将作别人间,载壁乘舟,沉之洛河。"

                 

  次日,老人於破壁,悉数矢却踪影。

                 

  阿元面对迤逦之神仙画卷,不胜欷嘘。

                 

  他着实後悔。

                 

  为什麽忍不住追问师父是谁?让这疑团永置心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是是非非,何须知得太清楚?

                 

  阿元一定要完成重任,方对得住执手相教传艺的老人。

                 

  寺庙修好,墙壁一片空白。阿元终日不发一言,把前朝瑰宝重现人前。

                 

  每完成一个,就认着他们:

                 

  "威武神王。天丁力士。妙行真人。西灵玉童。太清仙伯。太丹玉女。开明童子。梵气弭罗玉女。斩魔神慧金童。紫华扶神玉女。太极丹华金童。夜灵玄妙玉女……。金童……。玉女……。金童……。玉女。"

                 

  他呕心沥血,花上三年。

                 

  青葱的日子,便於他们度过。

                 

  不是他们,是她!

                 

  她,浓黑的秀发盘了望仙髻,脸庞秀润,天真妩媚。站在东华天帝君的附近,回过头来,顾盼生姿,向人间散着五色鲜花。

                 

  阿元爱上了其中一个神仙了。

                 

  他画她时特别仔细,特别庄重。——她不是他创造的,但他令她重生。

                 

  她的衣带仿佛拂到他身上心上来。

                 

  阿元沉思了一夜。

                 

  他五内有种渴求,也有种惶惑……

                 

  当风飘扬的衣带……

                 

  为什麽是这个?为什麽不是那个?

                 

  八十八个之中,为什麽是这个?

                 

  浅薄无知的人,只能被机缘牵引,生世都没能力知悉真相。

                 

  天亮了。

                 

  阿元不辞而别。

                 

  官府中人来检视大功告成的壁画。远近的画工和文人雅士也来了,啧啧称奇,太美了!——奇怪,他们数……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只得八十七位神仙?再数一遍:

                 

  八十五。

                 

  八十六。

                 

  八十七。

                 

  是八十七!

                 

  流传至今,是一点神秘的矢真吧?

 

 眼睛

  纪晓岚写的故事(清乾隆时名臣。编《四库全书》。着《阅微草堂笔记》。)

  献县有个捕役叫樊长。一回与拍档一起捕捉强盗,结果强盗跳窗逃亡了。妻子走避不及,被捆起,关在拷问的地方。拍档见强盗妻子姿色不错,将她拥入怀中,正要宽衣解带。妇人害怕捱打,不敢吭声,只低头饮泣。

  樊长看见了,怒骂:「谁家没有妇女?谁能保证妇女不会遭难,落入歹人之手?你若敢这样,我现在就报官整治你!」拍档震慑了,就停止了这勾当。

  此刻是雍正四年七月十七日戌时。樊长的女儿嫁作农家妇,那夜也被盗贼劫持,已经被脱去衣服,反手捆绑了。正当要被污辱之际,也有一个强盗大声喝止他们,才得以保全。时维子时,与戌时只相隔一个亥时而已。

  第二天,樊长听到此事,仰而望天,──天若有眼。张口结舌。

我写的故事

  (白天黑夜做些奇怪的梦。然後设法把梦变成字,卖出去。)

  她拿起羽绒枕压下去。他挣扎了一阵便窒息了。最後一次缠绵之後,他如同那个羽绒枕,柔顺、舒服、无力、温暖、湿濡……。然後死去。

  「最後一次。我想同你过最後一个生日。」似乎在哀求。声音却是冷冷的。 他的眼睛闪过不忍。

  二人都清楚发生甚麽事。但爱情没有对错,只有选择。他同另一个女人先吃生日晚饭,再来找她。她笑:「我不饿。」

  你来吧。好好地开心一次,便分手吧。她再把大半个身子都力压在羽绒枕上……。这家台式珍珠奶茶店是三个人合夥的。一女两男。中学同学。她跟他是一对。

  中五到中七,她都是戏剧组的女主角,校花身上总是溜过很多心仪的眼睛。谁知毕业後,她考不上大学,出来工作三年。他每赶一次paper,每考一回试,过一关,二人距离又远了一点。渐渐没有共同话题。

  从前,他最爱下课後赶到奶茶店,静静欣赏她忙碌的样子。她觉得有人「监视」,日子很充实。她喜欢在他睡觉时,轻吻他的眼睑,如果抖呀抖呀,那便是装睡。他曾说,你身上有珍珠奶茶的味道。像婴儿。

  那天,他非常艰涩地开了口:「我把股份全送给你。──只要能力做得到,都不亏待你。」

  她想不到自己将是2/3的老板。却不是他的1/2。你明明是我的,为甚麽?为甚麽?

  把羽绒枕挪开,肯定他已毫无气息。便拎出一根吸管。近日也卖沙冰,入了一批特粗有趣的吸管,平常的直径有一角钱大,这个有五角钱大。她试着把他死鱼般不带一丝柔情的眼睛掀翻开,微凸,吸管盖准,用力一吸──一阵香腥的味道,眼珠子飕地顺势被吸进嘴里,如珍珠粉圆又滑又腻。舌头打个转,它在口腔中滚动。咬下去,「卜」的一声,裂涌出一泡甜水,极度甘美。骨碌吞下。夹杂了泪,独特的咸和酸,可作佐料。然後再干掉另一只。真痛快!

  你看不见其他人了……。

  她坐在窗台前,秋雨仍是一阵一阵的下着。夜里雨也是黑色的。天亮了,姿势没变过。

  他在床上悠悠醒来。打了个寒噤。他的本分尽了,而缘份,也尽了。他静静地去梳洗,最後吻她後颈。避了嘴唇,竟然像嫖客。

  她没有回头。

  遥望惨灰的天空,有眼无珠,乾涩而空洞,血管冻结,深得像井,试试把手指探进去?几乎贴近後脑勺。

  她甚麽也看不见。

东史郎写的故事(一个在六十年後向中国忏悔谢罪的老兵)

  东史郎在廿五岁那年应召入伍,叁与侵华战役和南京大屠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四日,天泛白,他们扫荡了村子,抓来五男一女绑在树上。那个女的,本来有机会逃生,可是她紧紧抱住一个廿六七岁皮肤白净的男人不肯走。她看上去廿二三,可能是这个男人的爱人,因而表达炽烈的爱,不忍离去。有人拼命拉开她,她抱得更用力,不放手。

  男人家里搜出两台无线电发报机,必死无疑。五个男人被刺死,被砍死、击毙。日军对这对男女很感兴趣,故意留到最後。在女人旁「嗨」一声用刺刀扎进胸膛。女人发疯地抱着他,嚎啕大哭像要吐出血来。然後,她抬起眼睛,怒目而视,眼中充斥着爱,和刻骨仇恨。她用手指着胸膛:「刺吧!」

  一个普通女人俨然将军一样以巨大的威严命令着:「刺吧!」

  ……她的鲜血终在爱人身上流淌着。他们议论纷纷:

  「支那也有了不起的女人!原来爱的力量比死更强大。」

  一个说:「今天真冷啊!」

  「那要不要烧一幢房子暖和暖和?」

  东史郎他们在村子里放了火。接着向另一村子进发。

岸田今日子写的故事(《砂丘之女》女主角。故事撮自她的掌上小说《白色丝线》)

  女人从小便喜欢女红。很有心得。父母接连着病殁,只得被温泉旅馆的远亲给收养了去,修补浴衣,替老板娘缝制漂亮的便服,因此很受大家器重。

  有个男的,三十左右,不知干甚麽工作。月里二、三次呼朋引伴来洗温泉、打麻将、玩纸牌。长得说不上出众,可是女人们老爱兴奋地尖着嗓子谈论他:

  「那双眼睛,不知惹过多少女人哭呢。」

  都抢着要为他送料理去。

  浅黑的脸上,眼睛四周像罩上一层烟雾。冷冷地彷佛笑着,残酷又叫人感到亲切。不予理睬的话,胸口儿要整个溶塌了。第一次相遇时,甚麽时候将变成他的人吧,这麽恍惚地想着,不知觉间便真的属於他。跟着男人离开旅馆栖住城市一隅。

  男人似乎早有妻儿,且一出门,三个月半年不回来。

  女人独住窄巷暗室,早晚与母亲遗留下来的针线为伴,在等。有过一个小女孩,男人趁她出去买东西,带到无儿女的大富人家去。怀第二胎,难得回来的男人又因细故踢倒而流产。

  每回酒醒,都伏在枕边认错,说妒忌她整天抱个娃儿,又帮她用冰毛巾敷伤。望着那双眼睛,任何女人,即使是地狱深渊,也会尾随而去的。

  此後她再也不能生育。男人依旧很久不回来。已经有了岁数,如烟的眼睛仍令人着魔,全身都没了力气。

  过年时,一直没音讯的男人在二月初回来,但带着重病,折腾了一夜,肺炎恶化,僵死了。

  她无亲无故无主意。守夜之後,她打开母亲的针线盒,迟疑了一会,选了一根白色的丝线,穿了针。

  第二天,仵工发现了某些异样的地方,惊悸地盯着男人的脸庞。遗体闭着眼睛的上、下眼睑,被白色丝线紧而细密地缝合着。

 

 荔枝债

                 

  木门敞开了。

  郑敏先见到一张美丽的脸。三十多岁,肤色细白,嘴唇丰厚,微微地嘟隆起,很性感。好似在电影中见过的桃井熏,珠圆玉润,她第一次发觉,日本女人,原来胖的也好看。

  女人忽地一怔。

  她狐疑地问:“阿蛮?”

  郑敏一笑。一定是认错人。

  “我刚打过电话来。”

  “唉。”女人定过神来。又不甘心:“有人这样叫过你吗?”

  “没有呀。”她把行李箱子拎进去:“我叫郑敏。”

  环视一下,是左右两进的木房子。右边是主人的居停,中间是个小小的庭院,同样分两层。地下的一层,大概是她的房间了。

  “请过来。”女人引着路。

  郑敏在京都驿站下了车,买了本观光及宿泊介绍的小册了,顽皮地想:“翻到哪页就住到哪家。”

  先决定住在民宿。东山区,在六波罗蜜寺附近。她拨通了电话:“摩斯摩斯——”

  一谈之下,原来对方懂一点汉语。议好价钱,四千日元一个晚上,比住酒店便宜三分之一。郑敏觉得非常满意。

  房间小小的,四叠半,也够用。女人送来一壶开水。碟子上还体贴地有个茗茶茶包,和一块米饼。郑敏马上对她具了好感。

  宫本丽子说的汉语其实并不流利,像荒疏已久,记不起来。又像两种文法绞在一处,一时之间费神分辩,所以说时慢慢的,有点怯,是日本女人惯常的那种谦抑娇俏,生怕自己做得不好,未语先笑。

  郑敏人比较爽直,干不来这套,只旁观欣赏。她在大学读比较文学,也修了两年日文,毕业后不想找工作,申请了一个奖学金,挑了到京都大学研究院读中国文学,为期两年。

  六月初,先来面见系主任藤原信三。九月正式开学。

  此行是部署。包括在百万遍附近找个落脚的地方。京大里的中国文学,有两个香港人,一个上海人,代她物色。暂时便住在民宿,就是无意中指点到的这家。

  “噢,百万遍,”宫本丽子道:“坐巴士,就直到了。”

  她又关心地问:“在哪里坐?知道吗?走出东大路通。”遇上大量的句子,她还得说日语:“在百多年前,那处有大瘟疫,知恩寺的和尚们日夜诵经祈福,有百万遍呢。直到人们都好了,瘟疫跑了。”

  “谢谢。”郑敏道:“你说日语我可以听懂。”

  “不!”她只亲切地说:“中国话,很久没说。想多说。”

  郑敏先到附近一带巡视。是颇为古旧的一区,店子卖藤具、神器、木祭品、茶叶、念珠、京果子,有间书报杂志商店。六波罗蜜寺,是京都八百庙中一间,这里大街小巷五步十步之遥,已有一座庙。

  和尚敲着晚钟。郑敏也饿了,便在市场旁边吃过心爱的荞麦面和寿司。

  已是初夏,但晚上仍有丝丝凉意。

  丽子在浴室,放好一大缸的热水,让客人先用。

  郑敏跳进那个小游泳池般的浴缸洗好了,便信手把塞子拨去,热水咕嘟地流去。半天也没放尽——郑敏突然省悟:她坏事了。

  按日本人的习惯,那缸热水不是洗澡用,而是让人在水龙头下洗好澡,冲干净了,再坐下去浸泡用的。一家大小都用它。客人先享,却也不能这样胡来。她尴尬地望着一缸溜走中的热水。

  惟有到右进去道个歉。

  “丽子——”

  她叩门。

  丽子没应,她正忙着。郑敏自半敞的门看见她,吃着一罐糖水荔枝。那是国产。荔枝剥壳,泡在糖水中,太甜太腻,她不喜欢吃。

  但丽子,她可吃得美滋滋的,丰厚性感的口唇张开,荔枝淌着甜汁,被啜弄着。已干掉大半,原来桌上已另有两个空罐子,不知如何,郑敏就觉得她像吸血僵尸见到一条蹦跳着的粗大的血管一样馋。

  丽子整个人醉得白里透红。

  看上去也就是颗荔枝了。

  她抬头见到郑敏,有点慌张失态,连忙停住,不好意思:“你吃吗?”

  郑敏摇头:“新鲜的才好吃。”

  忽想起有唐诗曰:“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在中国,它唤作‘妃子笑’呢。”

  “我知道。”丽子胸有成竹地:“皇上命驿马专程自四川运到长安嘛。为讨她欢心,要整棵树砍下来,不能把果子摘下,因为荔枝一离树,红色的壳便容易变黑,失去鲜艳的吸引力。”

  郑敏才知这典故。便道:“咦,多像女人的命运。”

  丽子默然,低下头。

  夜幕轻盈垂落,郑敏钻进铺在席子上香香软软的被窝。不知是否错觉,总是听见一阵一阵的歌声,如怨如慕。也分不清是中国曲子,抑或日本小调。

  第二天丽子端上米粥,有几碟小菜和烧鱼。郑敏先夹一块小梅。

  “你下回来,可以帮我带些新鲜的荔枝吗?”

  “好吧,你真馋呢。”

  “这里买不到。罐头极贵,也不多。”丽子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

  郑敏发觉宫本丽子身边没有男人。

  她也没问。

  夜晚那幽怨的歌声,或者是她所哼。

  丽子很喜欢找她聊天。一个寂寞的女主人。她掀着她的中文书本,努力地看,很多字看不懂。郑敏问:“你的中国话哪儿学来的?”

  “在中国。但久了,都忘了。”

  “你到过中国?哪里?北京?上海?”

  “长安。”

  郑敏纠正她:“你是说西安吧?”

  “长安。”她固执地。

  算了,日本人眼中的长安抑或西安,都一样,只有中国人把地名换来换去,例如北京抑或北平。

  丽子中日语夹杂说:“京都太像长安了。都棋盘似的分区,中间一条大道,也叫朱雀门大街,同长安一样,遣唐使都学上了。京都可是缩小的长安。——不过,到底也不一样。”

  末了她有点黯然。

  “我没到过西安,不,长安。”郑敏告诉她:“以后去吧,那儿有兵马俑、半坡村,还有华清池。我看到图片,池子像足球场大呢,我不想念杨贵妃光天化日下洗澡。”

  “皇上赐浴华清池内浴池。”她忙解释:“他们传言不负责任!”

  郑敏奇怪她那么好管闲事。

  六月十四日那天,宫本丽子神秘的邀约她:“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她上了粉红色的脸粉,仔细化好妆。松松的挽个髻,穿着素淡日式宽袍,无钮,只打个结。看上去怪怪的,郑敏想,怎么一个人只一张脸有颜色,遗容一样。她问:“是——参加些什么聚会吧?”

  一路上,有点忐忑,又有点好奇,随她左右,丽子气定神闲的走着,很肃穆的样子。

  计程车停在斜路下。

  有个木牌子:“御赐泉涌寺。”

  又是一座庙!

  不上呢。循此斜路上去,都是什么即成院、法音院、戒光寺、悲田院、善光寺……。树影蔽日,不时撒落一些红色的小果子,有灰紫鸽来啄食。

  不久来至目的地。

  丽子一言不发,径到一间小小的观音堂。原来她今日来拜神。

  郑敏一进去,见观音像,颇为惊诧。

  这是一座杨贵妃观音!

  杨贵妃什么时候成为日本人参禅的观音?

  细看那佛像,是个美女,垂目微笑,头戴雕塑透明的宝冠,手持极乐之花,端然安坐,雍容华贵。

  因为它栩栩如生,郑敏看得呆住。

  “你,以前见过她吗?”

  “没有。”

  “她是杨贵妃。”丽子提醒。

  “这有说明。是贵妃在马嵬坡被缢死,唐玄宗为纪念爱妃,以香的白檀木雕塑坐像,由高僧湛海从中国请来泉涌寺供奉。”

  郑敏撇撇嘴:“身为皇帝,把儿媳妇据为妻,末了连保护一个弱女子也做不到,再长情又如何?无补于事!”

  丽子竟听得泫然:“只恨安禄山作乱,六军不发无奈何啊。”

  “历史是这样说的,但我总觉得杨贵妃笨,这样窝囊的男人怎值得为他而死?”

  “她没死!”

  丽子望着那观音像:“她在马嵬坡下的佛堂被内侍缢至气绝,但未毙命。玄宗与六军走后,复苏,随从及宫女隐瞒了,让她偷偷上了遣唐使的船,自日本山口县登岸……”

  真是匪夷所思。

  郑敏目瞪口呆,丽子低回:“走吧。说了,你也不明白。”

  “怎么会?”

  “——所以,这是传说。”

  在以后的十天内,丽子的话显然少了。她只淡淡跟郑敏道:“人家的感情,我们不必多话。”

  郑敏只觉丽子远着她了。

  到回港时,结了帐,在木门外道别:“要我帮你买新鲜的荔枝吗?”

  她道:“随缘吧。”

  郑敏有句话在口边,吞下去。终又按捺不住:“——你是谁?”

  她眯缝着一双媚眼,微笑:“宫本丽子。”

  九月。

  新学期开始了。

  藤原信三先生是有名的汉学家,他出版过十多本书,主要是唐诗、宋词、金瓶梅和新旧唐书的论文。他还打算退休后,把水浒传译成日文。他懂呢,强调,是一百二十回那版本。

  今年开的课程,也包括了白乐天的研究。藤原先生是白居易的诗迷。

  他精研《长恨歌》因为日本人锲而不舍的精神,在郑敏及其他十三位同学的面前,展现了一个中国爱情故事的谜底:“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他在马嵬坡下,只见紫褥,不见尸体,而香囊仍在。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天堂和地府都找不着,她当然仍在人间。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海上仙山是蓬莱,蓬莱即东瀛,她来了日本。

  ……

  藤原先生还道:“位于山口县,向津县半岛的久津,有一座‘杨贵妃之墓’的五轮塔。”郑敏当日下课后,即乘车到东山区去。

  如果杨贵妃没死在中国,她便生生世世,都漂泊在异乡吗?

  重回这民宿,重见这木门。

  木门敞开了。

  那不是宫本丽子。她搬走了。房子卖给一位丸风先生,同样作宿泊的经营。但她搬走了。——不知她落脚何处?

  人海茫茫。

  也许只是巧合。

  也许她神经过敏——她应该改名,唤郑过敏。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

  黄昏,天开始下着初雪,以为是雨,但细碎有声。原来又近耶诞。

  郑敏在河原町附近的新京极买冬衣。回程车子走四条通,过祗园。她见到她!

  宫本丽子丰腴的身子裹在一件茸茸的毛裘中,雪容花貌参差是,一如复苏的牡丹。

  她挽着一个男人,娇娇地说着话,仰面睨着他,待说我不依……。

  那男人,并不年轻,看来五十岁多了吧,鬓发有点花白,笑眯眯的,非常从容。

  两人走过,比翼鸟连理枝,委婉承欢,全无历史包袱。什么叫“三千宠爱在一身”呢?大概是这样子。在兴旺繁盛的祗园。

  郑敏想,那男人的魅力,必然因为他的权势、金钱、江山,添他气度。要是一切都没有了,也不过是年逾半百,低首下心,护花无力的糟老头子而已。——就如“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千年后的杨玉环,如何与李隆基遇上了?天长地久有时尽,她还要他?

  难怪她搬走,跟定他。

  但她仍在京都徜徉。即使回不到故国,再没任何一个地方比京都更像魂牵梦萦的长安了。——连中国的西安也不像长安。

  若是一双闹市的男女,即使爱情命运多么曲折迂回,相信不会致命,没有六军大喊,催逼落难的皇上绞杀贵妃方肯听令。

  作为局外人,旁观者,人家的感情,我们不必多话。

  不管她是谁。

  但我是谁?郑敏通宵失眠。

  ——她在唐史上找到一个似曾听过的名字。

  “谢阿蛮,四品女官,宫中舞姬,与贵妃合,交情莫逆。曾赠以金粟装臂环。……”

 

 梁山伯自白书

                 

  我对不起英台——其实我一早便知道她是女儿身。

  不过自三岁起,便已受到理记的教训。《曲礼》中说,男女之别,要严加防犯,凡是男女,衣服架子不共用,叔嫂不通音讯。外来者不得进入门槛以内……

  所以一旦揭穿了,我还能与她共处一室吗?

  我虽是书呆子,这浅显的道理也是晓得的。

  想起那日柳荫结拜。柳叶拖了细雨,青翠可人,我便提议与她结为兄弟,一般男子,跪便跪。只见这人,跪也跪得异样,无端款摆一下腰肢,于此细微之处,令我起疑。

  到了尼山周士章先生所设惊馆中了,外面是白色粉墙,八字门开,紫竹掩映,决非三家村里私熟可比,看门的延了内进,见一堂屋,正中摆了一字长案,抄写册籍堆叠如丘,书架上都是大小卷轴。

  周先生头戴古母追巾,身穿蓝衫,细看我们二人窗稿后,便随手收入他一百零八名学生之中。

  他道:“在这堂屋后便是讲堂,每逢二四六日听讲。其余日子,你们在书房里读书,遇有不懂,便来相问,我倒是知无不讲的。”

  然后他分了我们兄弟二人一室,英台已觉不便,但又隐忍不发,我生性节俭,便向她提出:“我们两一间房,各点一支烛,未免过于浪费,以后若非有重要事情,不如同在一桌攻书,共点一烛,好吗?”细察她的表情,无可奈何。

  于是我便决心侦知她的底细了。同窗书友,包括了任建晖,林嘉升,罗俭郎,关德兴,梁省坡,陈少峰,和好赌的伊抽水,爱粗言秽语的黄超母,瘦削羸弱的辛玛祥……等,全都不觉英台有异,因为他们都没有我的细心。且近水楼台先窥月呀我是什么时候全盘启清她字容的呢?

  就在那一天,她病了,一按她额角,非常烫人。我觑准时机,道:“今日已经深夜,看病是来不及了,明天一早便请大夫来瞧瞧吧。”

  她巴不得打发我,好让她休息,便道:“好,明天再说。梁兄,时候不早了,你且去睡吧。”

  我怎肯就此罢手?便坚持:“为要照顾贤弟,我不放心,看你一身火烫,还讲什么客气话?我不走了,我俩头脚相抵来睡好了。”

  她听了这话,赫得心如擂鼓一般,本来已烧红的脸,阴晴不定。

  正待想个理由:“梁兄,我自小不惯……”

  “什么惯不惯呢,不要再拘执了,难道你不肯接受愚兄的一点心意吗?”

  见我坚持,她只好由我,忙瑟缩一旁。

  我也算是个君子,不过不能慎独,四野无人时,我偷偷掀被,飞快地瞥了一下,见她露了半肩,一双玉手,还有……

  我怕自己看不真切,为了实事求是,便小心证实。终于一直存在我心中的疑问开启了,我没有猜错,她果然是女儿身。

  她还穿了耳洞,这是铁证。

  次天,我便后悔了,我太“克己复礼”了。

  但槌心都无用,只好再想办法来弥补损失,连女娲都设法补天呢。

  一天晚上,写就了长文,心情甚好,便数了银钱,交给四九打酒,又作了四碗菜,是鸡,鱼,虾子拌芹菜,咸菜烧肉豆腐等。

  我抱了一把壶,是扁瓜形的陶壶,装满了斤把酒,与英台共醉,我一盅她一盅的喝下去。

  孔子教我们:“唯酒无量不及乱”,但在这节骨眼,谁有工夫听他?我过去伸手扶着英台,一壁搀一壁走。步步如踩在云端。

  一个踉跄,我俩都跌在地上。

  ——而我,就一醉倒地不起。

  后脑勺还崩起了一个肿瘤,成为可耻的记认。

  要命的是,英台不知是有意抑无心,不断向我亲近,好象在考验我的定力。

  过了三五月,杭州渐入暑天。

  我们一群书友。喜欢沿经馆至附近的行人大道上散步。他们见热了,梁省坡率先把外衣脱了。但英台和书僮银心,总是宁愿努力打扇,也不肯稍作暴露。

  黄超母生性粗鲁,他问:“天气这般炎热,何以你俩犹重衣叠穿?不怕汗臭吗?”

  英台道:“小弟没这样的习惯,因自幼体弱多病,一脱长衣,怕招风寒。”

  旁边的任建晖插嘴:“他脱不脱长衣,与你们有何相干?”他也不脱。

  晚上是大伙儿洗澡的辰光,英台必礼让,自己排至最末。

  我不是人!我竟偷窥她。不过礼教森严,我只是凭地上的水影来猜测,自己给予答案,聊以遣怀这种日子真不好过,相信她也一样。

  我俩朝夕相处同游共息,转瞬近三年了。

  ——我没敢拆穿,深怕这忐忑暧昧的好日子,被一语道破,面临结局。

  人际关系最好玩便是猜疑量度,思潮起伏。而且,我心底也有私念,我不能没有了英台这好书友没有了她,谁又肯在考试时向我通水,义无反顾?我每年的期终大考答题,都倚仗她了。

  啊饶是这样,千里搭凉棚,无不散之宴席。一天她面带愁容。

  “梁兄,”她欲言又止:“我们来此攻书,于今几年?”

  我道:“算起来,也近三年了。贤弟有什么话要说?”

  英台低首:“……刚才有家书,说老母病重,要我即速回家转。我这一去——”

  “当然要回去,只是……”

  “梁兄,说真的我何曾舍得梁兄?不过,望兄散学回家,抽点时间相访。”

  我见离情别绪,最是难消,便道:“贤弟启程时,愚兄必要相送!”

  哎!

  我便送了她十八里。真累。步伐的累是没得说了,最难为的便是不停装傻扮懵。

  你知啦,到这最后关头,英台是孤注一掷的了。她有多少个三年?

  到头来还不是暗示我这个同居者?

  但,由于礼教的桎槁,她怎好意思自己开口求婚?便俯拾各种情景,多方比喻。

  见到柴夫挨身而过,便道:“他是为家小而奔走,梁兄,你送我也是一般心事。”

  见到塘鹅,便道:“雄的前面游,雌的在后面叫,为怕失散了,便喊:哥哥,哥哥。”

  见到小石桥,二人搀扶过河,便道:“这好比牛郎织女渡鹊桥。”

  ……总之路旁的坟墓,水井,鸳鸯,牡丹,泥菩萨……全都不放过。

  但你以为一个成人可以白痴成这样的吗?整整十八里,句句都是说明一南一女在上路,竟然一窍不通半分不晓?他还有资格去求学问吗?

  ——她真是低估我的智慧!我已几乎可撰“文人无行新传”了,她还以为我只是只呆头鹅。

  到了最后。她见我执迷不悟,她也技穷了。

  芳心暗暗的赞许我刚正不阿心无旁骛,简直是可托终身的乔木。于是她拿出一只玉蝴蝶作为信物:“梁兄,弟亦有一九妹,愿结丝萝。她与弟是双胞,所以长相性情,并无两样,不知梁兄尊意如何?”

  我谦让一番,装作惊喜交集的,半推半就,答应她了。

  手持这只玉蝴蝶,回到经馆中招摇,不消半天,全体同窗书友都知悉我的艳遇了。

  黄超母还用热烈的助语词来颁我“最佳沟女奖”。这厮枉读圣贤书,那么市井恶俗的话都说得出口?幸好周先生不在,否则一定用“夏楚”针对。

  我沾沾自喜,扯过四九一旁耳语:“四九我教你,女人不能宠,一定要放长线,吊胃口,这样,便吃定她了。”

  四九俯首聆听,点头称是。

  在我出发到上虞的祝家庄议婚的前数晚,常在梦中见到英台,风情万种地招引。

  每次醒来,不免抚心一问:就这样定了吗?我再没有第二选择了吗?不过算了。如果婚后她不中我意,再思量秘密纳个小星也是可以的。

  我很笃定,对这囊中之物,少不得摆摆驾子,免得她以为我是急不可待,遂慢条斯里,左延右宕,迟了三天才去。

  在祝家楼台,预定气定神闲地发挥我的男性魅力。英台亮相了,侧门边一架屏风后红衣一展,见这丽人上穿水红衫,下系紫罗裙,头梳盘云髻,脸施薄胭脂,身后有银心相伴,款款上前向我施礼:“梁兄,你好。”

  哗,我眼前一亮,还不错。

  于是我俩开始话旧,说了半天,才把那玉蝴蝶掏出来,也不可以吊她胃口太久的。

  谁知一掏出来,英台便赦然道:“梁兄,这信物可以作废了。”

  什么?什么?——英台竟答应了马家的婚事?她竟说我来迟了?来迟了多久?

  才不过三天,事情便变了?——真令我面上过不去。哦,起了半天云,落不到半颗雨,我还要不要做人?我如何面对损友如伊抽水的奸狡笑容?

  我质问英台:“你爱那马文才什么?”

  “虽说没见过面,不过他看了我的文稿,十分倾慕,二话不说,便倩媒下聘,他多勇!——甚至不追问我的过去。再说,他家境富裕,我一过去,锦衣玉食,宝马雕车……”

  “难道就是这样了?”

  “梁兄——你为什么要迟到?你摆架子,我又岂能没架子?既然你欠那份热心,我也不忿再等,便答应他了。”

  “英台,你曾送我玉蝴蝶——”

  她施施然地走过去,拉开酸枝抽屉。原来一抽屉都是玉蝴蝶。

  天啊!一抽屉都是!也许每一个书友,连那个比她矮的辛玛祥,林嘉升都有。也许连周先生都有。——这骚货,要不她还没读满三年,怎能提早领得毕业文凭?唉,难为我与他同衿共枕时,忍得那么辛苦!

  “梁兄,我游戏玩过,书也读过,又见识了那么多男子,只觉得有点倦意,乘此机会也择木而栖息。”

  我气极,一手捏碎了银心端上来的喜饼,还掷在地上乱踩。吓得这丫头,哼!抓不住老虎,在猫身上出气也好。

  英台见我此情状,也有点怜惜。忽然想起了:“梁兄,梁兄,你别这样,我且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我们的书友任建晖,记得吗?她也是男扮女妆去攻书的。我早已秘约她来作陪嫁姐妹了。她也不错的。”

  “吓?”我惊愕失态,呻吟:“——书友中,究竟有谁不是女人?”

  一阵血气上涌,我口吐鲜血。

  英台见我吐血,便关怀道:“梁兄,在十八里相送那日,我便发现你身子虚弱,气喘。现今小小刺激,又忙不迭吐血,我看你一定病染肺痨。银心,银心——”

  她着银心取来一纸,隔老远地递予我:“这是著名的焦大夫的地址,梁兄,你去诊治一下吧,肺痨可是会传染的,我是为你好——”

  为了我好?我看她怕传染是真。

  不要假作好心了,老早就知道,我的病不是大夫能够医好。以我所知,吐血只消磨点浓墨灌在肚里,便可立即止住。然而我却不能,为的是心病。

  谢了,我撕掉那店址。

  梁山伯,堂堂江南才子,栽在这绝情女子手上,还苟活作甚?

  我名誉扫地,面目无光,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如何向猪朋狗友父母师长交代?连四九那厮也瞧我不起了。

  呜呼!

  我如无主孤魂一脚轻一脚重的踱回家去,真是一条漫漫长路,好不难行。好象刚才吐的一口血,便已把元神也一并吐掉一样。

  回家当晚,我吞了玉蝴蝶自尽。即使死了,也羞于魂兮归来,只好化蝶。

  ——敬告各位,本人乃为面子而死,决非殉情,千秋万世,切莫渲染误导。

  永诀矣。

                 

  ——文学视界扫描校对

 

 凤诱

                 

  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游目至办公桌上,一帧家计会拈来宣传样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间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儿,身心不忿:“医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与一个披头散发的黄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惯了,老婆并不那么丑样。”

  “她用什么牙膏,排牙都一样黄!”他说,犹有余怒。不管我的开导。

  ——我就没有同感了。因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当,容光焕发。早餐天天更换款式。当我刷牙时,只自惭形秽。

  “冠文,今天换了新牙刷,与新毛巾衬色。”她总是兴致勃勃,头头是道,生生不息。

  我就恨她这点。哼,要是可以出轨……。

  “……我真的想出轨。烛光、红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电梯口与老友史泰龙闲聊:“天天都一样闷。在家,只有老婆讲;在办公室,只有病人讲。我怕我的心理也有问题。”

  “谭冠,你不快乐吗?”这小子嬉皮笑脸:“要晓得利用时间,好日子有限。”

  “难怪你近日生意那么好。”

  “你帮人箍煲,我劝人自由。”

  “其实我也想‘自由’。”

  他明白而又怜悯地看我一眼。

  史是相识十多廿年的老友,当年一齐出猫,他总是逍遥法外,而我间中束手就擒。如今他是城中钻石王老五。律师、英俊、口甜舌滑、雄才伟略——尤其是面对女性。

  他自诩从来未曾召妓。新近给自己改名“史泰龙”,是纪念他的“第一滴血”各项经验与评语,眼看有无数的续集、三集、四集。

  进了电梯,走来一个艳女。史眼前一亮——简直会泛出蓝绿色的精光。

  “男人有四种——”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发表谬论:“第一种,结了婚,不敢去浪漫的,即是你啦。第二种,结了婚,略为浪漫的。第三种,未结婚,又不知什么叫浪漫的。第四种,最‘正’的一种……”

  艳女瞟他一眼。史笑:“小姐,你猜第四种是怎样的?”

  她浅笑,不表示厌恶。

  我见事已至此,便道:“史泰龙,我老婆驾了车来接我,先走一步。”

  他才不理会我。身后响起他那充满魅力的权威中带挑逗的声音:“小姐,女人又有四种……”

  妻打开车门,我一钻而入,见已携备一子一女。子八岁女五岁。全都是妻的爪牙。看,这便是幸福家庭的样板了。“阿史又换画了?”她问。

  “他专门帮人办离婚,久而久之,自己也不肯结婚。”

  “他生意很好吗?以后少来往。”

  “不会啦,他做不成我们的生意。——如今没什么好老婆,最好的那个已被我娶了。”

  妻面不改容:“那你是好老公吗?”子女奸狡地等我回答。

  你看你看,我岂有半点面子?

  我实在厌倦“天伦之乐”。

  花了二万元买了副电脑,结果儿子整天与“苹果”打交道。时间过得真快,我这样的早出晚归,赚个死脱,那衰仔却印印脚地坐享其成。在我小时候,向父亲要钱买本“财叔”,他也要扣我半碗饭。

  女儿年方五岁,长得眼小鼻大——像我,她还箍了排钢牙,在我跟前表演芭蕾舞,一头蹒跚的招积小天鹅,要栽植之长大,需得花我多少心血?一排钢牙所费不菲,要二千多元。我从来都享用不到钢牙。

  “你说,公平吗?”我冲口而出。妻用一层鸭屎绿色的面膜膏糊了一面,探首望过来,我连忙装作专心阅报。

  那衰女仍踮起脚尖扰攘,我喝令:“还不去睡?去去去!”

  她尖叫:“妈咪——”

  儿子连忙帮凶:“爹地又欺负安琪了!”

  “好了好了,够钟上床了。”在妻的训示下,二人竟乖乖就范。

  真是走狗!

  “你也够钟上床了。”她说。

  她顺手关灯。一刹那间,大厅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时间真有一手。未几够钟吃丸,未几够钟来干一次,未几够钟入睡,未几够钟起床、够钟上班……。我在她的英明领导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个男子汉,连做错事的机会也没有?真是天理难容。终有一天,给我遇上投怀小燕,就够她瞧了。

  谁要一生饰演HIFI旁两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恒嘹亮,一具早已失灵——那是我,发不出来自肺腑之声音。

  “铃——”我接电话。

  “这是史泰龙,我有好介绍!见你守行为过久,丢尽男人脸,权且给你一份神秘礼物。地址是……”他说那不是架步,但是什么地头呢?

  我从不打算去“滚”,我要的是“激情”。向往浪漫。你一定会明白:我无法与一切知名或不知名的香港美女“沟通”,因妻本领高强,势力范围大。

  当我摸上这住址时——那是在上环文武庙摩罗街附近的一座唐楼。

  上到天台,见一个白发老翁,双目炯炯,不苟笑。他说他是“某先生”。

  “你来买‘车票’的?请先发毒誓,永不后悔!”

  有没有弄错?来找女人要发毒誓?

  但见这某先生怪怪的,住的地方又局促,遍地是册籍,烟黄剥落。

  “你要买单程的?双程的?抑储值的?”

  史教我买储值车票,他说这样会合划算。而且尾程几等于免费。

  他又问:“要哪个朝代的?”

  “你有什么好介绍?”

  “古今中外,燕瘦环肥,全都是小说中人,绝色佳丽。”

  “我要……”一时间难以抉择。

  “男的也成,潘安?宋玉?阳刚点的有武松?”

  “不。请别编派我错入了‘断袖分桃’那一本小说里。‘红楼梦’也不要,”我道:“我怕贾宝玉有爱滋病。林黛玉也有肺痨。”

  “那你自己决定吧。”他好整以暇。

  “……我要一个温柔的,善解人意的,笑得甜蜜的少女。我要她天真,不要她聪明。——天真得不蠢,又没聪明到看透男人。”

  “哦,也够苛刻了。不过,我是‘明日科艺创先河’,你难不倒我的。”

  他在一个雕花樟木柜中搜索一下,给我递来一张车票。那分明是地铁车票呀。还有什么“正面放入”、“通用储值”字样和箭嘴。

  “你来找我,就要信我!”

  他权威地说:“唉,你的文化程度虽高,但科学程度却未及。票上有所谓‘磁’,这与地铁的……还是别说了,你究竟买不买?”

  我买了。花了五千元。

  他先把车票放在一个劳什么子铁盒中过一过,好象也调校了什么掣,总之做了点手脚。之后,随票赠送小说一本。吩咐我:“翻到那一页,折起它,手中紧抓着,上任何一列地铁,闭上眼睛,直至车停定,你便出路面。记着,每次只得一小时。末了循原路回到站头,坐上往回驶的地铁。”

  “回得来吗?安全吗?”他把我五千元袋袋平安,送客时在门边反问:“你说,世上有什么勾当是‘安全’的?”

  “喂喂——”他关上了门。

  那天下午,我打发了两个病人,提早一小时下班。告诉秘书去看牙医。以防妻的问候。

  我在中环地铁站上车后,在座位中闭目养神,车晃荡前进,冷酷无情,不消一刻的浑噩,车停了。我张目一看,哗,周遭死寂,只得我一人。——手中小说已在第十一页折起。

  上到路面,抬头见到“龙凤店”。然后见一丽人……。

  我一脚仍留在这山野洞穴中,正趑趄好不好全身投入。

  你知道吗?那卖“车票”给我的某先生,竟曾如此的安慰:“喏,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你不能回来,我肯定双倍奉还!请放心。”

  但是,眼前这位娇俏的少女,穿着各色零星布料拼合缝制的上衣,简单别致。听说在明朝,她们这种衣服叫“水田衣”,真可与今日流行的披搭乞丐装媲美。

  她天真烂漫地在酒肆旁喂鸡,一手持绣绢,一边咿咿呀呀地哼着歌。唱什么:“人潇洒,性温存。似有意,若无情……”之类。

  她一抬眼,与我四目交投。

  嘿,本人就此触了电。

  我当然明白:心理学上这种情形,便是“受惊”。但凡生疏的、缺乏经验的东西,都会引致人类的疑虑及害怕。心理影响了神经细胞,和心脏节奏。故我焦灼、失明、失聪、心跳、血液沸腾、酒醉,整个人接近溶解。直至她唤我:“唏——”

  勉定心神,我望着地上团团乱转的小鸡:“我——小姐——”

  她娇羞地说:“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我连忙澄清。

  “鸡——也不卖!”

  我终于鼓起勇气痴望她:“你那么甜,真是比酒还迷人,我一看见你——”多肉麻,真想以英语说出来,比较顺耳。

  “哎呀,我们梅龙镇,守礼严明,怎可讲粗俗的话?咦,相公,你穿得这么古怪,你是什么人?”

  横里杀出一个粗暴的楞小子,也在打量:“凤姐,这衣着伤风败俗的男人是谁?”

  她嗔道:“大牛不要多事,快去扫地。”

  然后回眸:“待哥哥回来,再上门吧。”

  她一甩辫子,说不出的俏媚,直勾去我三魂七魄。“小姐,你哥哥何时回来?——”

  只见她欲关上店门了。在我正想作最后抢救时,忽见店侧踱来一名气宇轩昂,但又色迷迷的男子。凤姐怕是十月芥菜,又无限娇憨:“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那厮道:“让我介绍一下,我姓朱,名德正,家在北京城,二十岁,还没有订过亲……”

  闹钟响了,原来本人已晕浪了一小时。

  大势已去,我懊丧打道回府。

  我又自那山洞往下移玉步。谁知在明朝,龙凤店之外,某一座山,某一个洞穴,竟然是地铁站?真是匪夷所思。

  “去到啥地方?见到什么?见到谁?满意吗?觉得如何……”

  史泰龙一口气盘问。

  在“欢乐时光”中,把酒谈心。

  “觉得晕浪。”我余情未了。

  “搅掂了?”他向我一举酒杯。

  “没有。——她又结识了另外一个男人。叫朱德正。”

  “喂,何以你面红?”

  ——我面红?本来不红,被他一说,马上更红了。

  “糟了,动真情那么蠢?”

  “没有,我怎会呢?不过,我不甘败在那厮手上。他又没一技之长,也不是专业人才,只不过是皇帝——做皇帝是不必资历的。他甚至没中学程度。”

  “那你向凤姐摊牌啦。”史教我:“告诉她你爱她,直接一点。这事件简单,最紧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个朝代,都喜欢男人勇。”

  “我担心她受惊。”

  “嘿!受惊?十个妇人中,有九个天生渴望被非礼。——你说,你见过我失手吗?”

  “那你上次找的是谁?”

  这一问,史泰龙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妇潘金莲。”

  “吓?”我万分好奇:“她?”

  “这有什么?”他回复往昔的骄纵:“西门庆搭上了花子虚老婆李瓶儿,她妒火中烧,表面还得玉成其事,这般的难熬,我一上场,她也就‘达达,心肝’的乱嚷——”

  “这女人好么?”

  “她太劲,不中你意。”顾左右而言他。

  “你可一矢三箭啦,”我艳羡:“那瓶与梅又如何?”

  “女人,还是要鲜嫩的好,谁有兴趣要副榨汁机,温磨吐磨飞磨,像她在嫖我。——你运气不错,李凤姐,还怕不任你摆布?快点想办法,早日截糊才是正经!”他乘机不再提及他的“女友”了。

  惟史深明大义,实乃本人良师益友。好,一于截糊。

  回抵府中才知道,我那精力充沛的妻,去了跳健康舞KEEP-FIT,温尘吐磨灭,未有归意。

  我便觑此空档,把《风流天子艳史》、《李凤姐》、《中国后妃列传》……等翻阅。胸有成竹,得知以何种心理攻势去攫取芳心。

  直至次日妻在什么妙妍雅集午餐例会中演讲,本人风度翩翩地列席时,心中仍萦绕着凤姐音容,真是音容宛在。

  妻在席间向二十八个八婆侃侃而谈:“——婚姻是很简单的一回妻,婚姻是蚌和珍珠,一粒砂无意中走蚌的身体中,蚌不断地付出它底心血,来减少痛苦,终于,便产生了一颗完美的珍珠了!”八婆们鼓掌,妻微笑致意。

  我在心中想:“——终于,那只蚌也被人干掉了。”

  但我也轻轻鼓掌,向妻投以欣赏的目光,我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丈夫。

  晚上,妻在枕边向我长篇大论:“我旧同学CANDY,自加拿大回来,CANDY,记得吗?她想长住。她是读PR的,香港适合她啦。不过,糟的是她可能有BB.她很羡慕我呢,一个仔一个女,你生意不错,家中事无大小本人一手搅掂,你有不满意吗?你要求呀。……喂。你昨晚好象梦呓——”

  “老婆,我也需要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呀。”

  然后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说:“我要五千元。”

  趁她不觉,马上补充:“上次提了五千元是买礼物的,今次要做人情。”

  “谁结婚?阿史?”

  “不。是贺甩毛张离婚。”

  “哦——”她稍顿,不虞其他:“他俩也离婚了。不过我一直赞张太精明,她什么都写自己的名。听说她很有良心,要了间楼,把雪柜留给老公;要了架车,把HIFI留给老公;要了个仔,把电脑留老公;要了首饰,把股票留给老公……女人都心软的,不忍男人空手无依。”

  我听了,不为所动,——这简直便是变相的温和的恐吓。哼,有什么要紧,可以从头来过。

  翌晚去参加甩毛张的离婚派对,他们六人十年如一日地谈女人经,把胭脂马品评,人人都阅历甚丰,有时我也虚构一二,未几即被识破,他们给我改花名:“玻璃鞋”——一到十二点便要回巢去了。

  但,嘿嘿,从今晚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损我了,我已有了新“女友”。

  起了个大清早,乘搭最早的地铁,时光倒流至我新“女友”之年代,只见凤姐倚栏独坐,双目红肿,咦!有点不对头。——难道只两三天,情节便进展至第五十六页?

  呜呼,形势不妙,凶多吉少。

  我跟她招呼,她认得我,泫然的凤目一睐,叫我好生爱怜。我花了点唇舌,遵从史泰龙的教导,勇敢直率坦白真挚地表达了对她的倾慕——真奏效,看来古今中外的女人都有这个通病,便是爱听甜言蜜语,不分真假。但,我可是真的。我是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凤姐带点娇羞,含蓄地告诉我:“——他是皇帝。我见过他的玉玺。”糟了!

  “呜——”凤姐一时悲从中来:“你走了后,他来过。我——我已经是他的人了。他今早回京去。”

  “唉!注定的,这是天意。”

  “他说过给我做皇后!”

  “你不要信他,这些狗杂种皇帝,一个个都是大嫖客,他们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到处去玩女人——”

  “呜——”凤姐委婉哀恸,扑到我身上来:“相公,如今我怎么办?你要为我做主。呜——不如我死掉好了!”

  她做势要跳井撞墙之类,不过也不太积极,好等我有捉住她的时间。

  我捉住她。

  “相公,我的心很乱……”哗!想不到她一放电,我的心更乱,不知自何处冒涌的热血,沸腾了。我把头一昂,像个革命烈士:“你不要怕!你的痛苦即是我的痛苦!我谭冠文是君子。随我来!”

  “到什么地方?”

  “香港!”

  我扯着她,一直往山洞里走,不肯稍停,我不要给自己有三思的机会。——这女人,一定要到手!

  奔上一列地铁快速地驶。

  一上到路面,凤姐诧异:“香港?那么臭的?”

  我带她到中环置地广场置装去,她的复古装扮挺时髦,故不必费力改造。然后,我们上山吃早餐,在朝阳中,享受冷气和热咖啡,光是给她讲解这些,欣赏她恍然大悟,那O型的小嘴,已是赏心乐事。中午带她看一场电影,杜鲁福的“情杀案中案”。片中的对白:“我是为了女人。我爱看她们,触摸她们,嗅她们,令她们快乐。她们是魔术,我是魔术师。”——我于散场后又念一遍给她听,心理攻势,令她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变心了矣。

  看来我也是个不错的调情圣手,不过一直没机会表现吧。看完杜鲁福,我领她嗜一客夏日沙律精选,然后黄昏时分挽手于海旁看夕阳。晚上是烛光宴,送了她一支玫瑰。

  ……以上节目,一般人是分摊数个星期来实施的。但我没时间了。真的,没时间。一口气一网打尽。——香港情侣的节目,大概也不出这几项。

  呀,想起近日有京剧团访港,一看,才是八时半,可以看半场,便飞车至北角,红颜相伴,我俩附庸风雅去,而且我也体贴——古老的戏剧表演叫凤姐有共鸣,起码故事和戏服都接近她一点。

  这一晚演出《虹桥赠珠》、《金玉奴》、《小宴》、《龙凤呈祥》。凤姐看得好不兴奋,以她那种小村女,怎有机会于大雅之堂得享声色之娱?故她十分崇拜我:如此的丰富了她生命中的一天!

  到她看完了那生旦的精彩演出后,竟雀跃至台前鼓掌。我忙把她拉走。她依依不舍,一路的赞羡小生翎子功调情,哼!叫我不是味儿。千辛万苦的带了上来。哦,她心有旁骛?哪有如此便宜?

  晚风中,我与她在避风塘宵夜,喝了点酒,见她酡红的醉容,令我食指大动。忽地下了场急雨,我乘势把她带至一间小酒店去。

  ……一切都是注定的,古往今来,男女之间一旦要“这样”了,必来一场急雨,正是个顺手拈来的借口。天公还是造美的也。

  凤姐果然与我妻大不相同。——她会得呻吟与流泪。

  为此我雄风大振。

  简直不舍得就此睡去。

  直至翌晨七时半,我机械式地如常醒觉,啊,不是自己的床,不是自己的妻——一切如幻觉般可怖。更可怖的只因它原来是真的。

  原来我“离家出走”了一天。我不知妻有没有四处搜索,悬赏缉拿归案?

  为了这一天的浪漫,我要好好安排后事。

  “凤姐,凤姐,我送你回家去了。”

  “不!”她娇慵无力:“相公,我动都不能动,多呆一天才回去。——我舍不得你!都是你不好——”

  唉,真是无奈。她不肯走,难道我以M六十来指吓这个可人儿吗?而且她说“都是你不好——”,不,我要把这浪漫的辰光延长。

  马上把史召来,告知真相,请他代为照顾我“新欢”。另一方面,我要绞尽脑汁应对“旧爱”。

  哈,本人抖起来了,新欢旧爱!

  史泰龙初来乍见,忙把我拉过一旁:“哗,‘正’!——不过不能放于此地太久。”

  “喂,我可是认了头的。”

  “我是说,她没有身份证,出入多不方便,即捕即解。”

  但时间急逼,我把史引至凤姐跟前,作诚恳状:“这是我的知己好友,史泰龙,他绝对是个君子,绝对不会对你有不轨行为,我绝对相信他是个君子。”这样的重点提示,他不好意思的吧。在我离开这小酒店前,却听见史在哄她:“凤姐,世界上男人有四种——”

  当我蹑手蹑足回家时,全屋灯火通明,妻、子、女都在等我,连那有型有款的外母大人也在,直似开庭审讯。

  “——我到朋友家中玩沙蟹,玩到天光。”若无其事地洗脱罪名:“阿史也在。”

  “我致电甩毛张,他说你和马面陈一起。陈又说你和邓议员。邓又说你和毛,毛又说你和麦维他。麦……总之,我连你幼儿园的旧同学也找过了。史不在家,有女人应说他清晨被你一个急电召去。”

  我不语。

  “你哪儿去?谅你也不敢越轨。现在老老实实告诉我。讲真话——说你‘没有’!”

  外母是五十年代二帮花旦,叫彩凤女。她当年以演西宫名噪一时,如今一把年纪了,便在电视台开设一个西宫演技训练班,所以不免仍凤目含威。

  她劝喻:“冠文,我们都知道你没有,但你要给我女儿一个好解释。你告诉她没有吧。——外遇是讲迹象的,你一贯操行甲等,又尊敬女性,知书识礼,从一而终,克守夫道,看你面上,又没泛桃花,不见艳光,可想而知始终是正人君子女……”我捺不住了,妈的,你一生主演西宫,我就偏要你女儿主演一次东宫!

  “不!我告诉你们,我另结新欢。”此语一出,我为自己打破玉笼飞彩凤的勇气而暗暗喝彩。在这母女二人魔掌下,久旱逢甘,怎肯忍气吞声?我狡猾地旁观一切反应。——结果,一家大小,夤夜抛弃了我。她们气得跑掉了。

  我没想到后果,从前揭竿起义的老百姓,必也没想过革命的壮烈呀。冲动过后,回去找我的凤姐。

  谁知——她不在,史也不在了,忽然间我身边的人全消失了。

  这是本人一手提携来港的美人,怎么不辞而别?是史诱拐她?是她迷惑史?——难道本人一点留人的资质也欠奉?

  我用尽一切方法把史给搜寻出来,电话拨得几乎拨得稀烂。

  在这寂寞的,人去楼空的不再温暖的家,念到妻儿有外母照拂,但来自明朝,入世未深的,一夕缠绵的凤姐,倩谁照拂?莫非是她想上街一逛,为警方拘去,现解往故乡梅龙镇?

  越想越恐慌。

  史良心发现,终于复我电话:“谭冠,不要怪我,是凤姐自己坚决不回去的!”

  原来史一时兴到,把凤姐的小说出示,还给她详尽阐述命书。凤姐翻到一百一十五页,脸色白得像幽灵。

  她不想怀了龙种,为村人耻笑。不想千里奔波,长途跋涉,至居庸关,在庙中,见四大金刚像,于电光闪闪的暴风雨夜,向她怒视,令她惊吓致病,奄奄一息,到得宫中,已玉殒香消。

  其间的痛苦、寂寞、等待、失望、薄命,她不想一一体现。——她不肯回去。

  史为什么助她私奔,难道我还不明白吗?史这人有杀错没放过,死鱼也要过刀,何况一个楚楚动人,愿托乔木的丝萝?

  他没义气,自我手中掠去美人。你看,我“江山”都破碎了,美人却误投贼匪,不禁怒火中烧,把电话狂掷。马上,又拨电予史:“你把她藏在什么地方?”

  “她不让我公开。不过,她要在香港立足,不久,便脱胎换骨。谭冠,你放心,我会尽知己的义务,不辜负你一番心血。朋友,别了,珍重!”我忍不住又把电话狂掷。

  爱情多奇怪,人陷入情网,心神恍惚,患得患失。一旦反爱成恨,说时迟,那时快,便是片甲不留。

  我觉悟了,女人都水性杨花,千古不易的道理。哼,我看你一个“灿妹”,又如何在这软红十丈立足!

  自己煮食,三餐公仔面之后,口里淡出鸟来,都是我妻贤慧,人不投降,胃也扯白旗。

  我错了,错错错。只好以油把唇舌漱过,好好赔还不是。

  外母彩凤女接的电话,她很诧异:“咦,你没有看今天的报章吗?”

  吓?见报?谁?发生了什么大事?我心跳加速——我忙翻遍今日报章,只见娱乐版公布了电视台“健美公主”初赛的三十名佳丽。第五号,赫然是我妻马美珠。——不过三天,她就可以混迹江湖,花枝招展,可见她实在比我有办法。

  我苦口婆心:“你已经三十二岁了,何苦与她们小女孩一般见识?你回来吧,我痛改前非好了。我们都成年人……”

  妻平静而稳重:“就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所谓合则来,不合则去,难道本世纪还有人肯一哭二闹三上吊吗?——男人有什么好争?你放心,我不会像方怡珍般向公众数算你的不是。”她补充:“一个女人翻身,还不容易?咱走着瞧。”

  “美珠。你看,马美珠——这个名字听来也似用来‘出名’的。你退出吧。那么多人认识你。”

  “不必担心,正因为那么多人认识我。过一阵弄妥了,再来跟你解决那什么离婚之类的小问题。好了,我们下午还要到孤儿院访问呢。TAKE CARE!”

  她总是棋高我一着。还访问孤儿院?岂有此理,自己的儿女也快成了“无父”孤儿了。

  沮丧之余,再细看那批佳丽色相——不看尤可,一见二十八号,真的吗?真的吗?这不是我的凤姐是谁?

  “李凤。十八岁。职业:律师楼秘书。爱好:古曲舞,古典音乐。志愿:环游世界……”

  李凤?我飞奔至史泰龙那办公室。律师楼秘书?我明白了,是史,史助她脱胎换骨。他赋予她一切的“身份和背景”,特别是“身份证”。他根本是个超级龟公,把活色生香天真纯洁的美女,调理成另一名女人。

  不久,二人便是城中一对“美丽人物”了。——律师,真的,最晓得走法律罅的便是律师。

  史摊开一份报章在我跟前,权威地评介:“三号,身肥脚重。七号,跑姿过急。十二号,分头甚好。十三号,水乳交融。十八号,后劲强横。二十四号,毛色较淡……”

  我没好气:“史,我服了你。”

  “谭冠,还有。二十八号,李凤,落脚轻巧。五号,你妻,啧啧,老马识途。”

  两女于“健美公主”赛事中,拼上了。

  这陷阱陷阱陷阱——偏我遇上!

  一生不过外骛一次,弄成如斯田地。我如何再在江湖立足?谁向我倾诉他心底秘密以搏我有效之治疗?本人也心病难疗。

  以后一星期,报上天天有花边。

  李凤不知如何,因为姿色超群,惨成众矢之的。她乡音未改,既不懂ABC,又未能一下子入乡随俗,故与众女格格不入,被目为“招积”。马上,有个漏网消息指出她是舞女,报上绘声绘色,有三个妈妈生义无反顾,分别向三份八卦周刊暗示这“灿妹”是她们手底下的“女”呢。

  见妻一天比一天健美娇艳,我不是不忐忑的。回想当年,我中学毕业后,在一家小西药店工作,月薪二百二十五元,包食宿——真相是看铺。那时孜孜不倦萤映雪夜读书,希冀考上大学便前途似锦了。妻青春少艾,来买药,邂逅了我,我俩花前月下,也过了不少甜蜜辰光。蒙她不弃,外母且供我读至大学毕业,挂了牌,妻便委身下嫁。

  我不是东西!一手把家计会的样板幸福照片给撕个粉碎,想回头时,妻已豁出去了。

  那一晚,妻着她的小爪牙——我儿来电叮嘱:“爹地,今晚‘健美公主’总决赛,妈咪叫你收看。又,不必打电话来恭喜了,因为她会有很多应酬。”

  你听,八岁黄口小儿会作这种可怖的台词吗?我的爱儿,你接近的数名女性,都是无可救药的。可惜你又不是我的人!老子不争气,自顾不暇,无法救你出生天了。

  只见十五名“健美公主”候选佳丽,穿着那性感的深V型泳装挺身而出,又答问题,又表演耐力,展露三围四肢五官,跳健康舞……扰攘一晚,冠军产生了。

  选美就是这样的了!

  吾妻,马美珠,三十二岁,艳压群芳,在此起彼落的喝彩声与倒彩声中,登上宝座。她满眶激动的眼泪。

  虽然年纪身世已是“皇后”,但仍是大众的“公主”。——她赢给我看!

  李凤,那“曾经一度”的女人,她却落选了。赛后,有人见她痛哭失声,数度晕厥。

  我怎会不明白?以她那年代的保守,不顾前因后果地“上”,却得不到什么,就是极刑!不知她会采取什么行动?

  到了次日——清晨,史来电把我吵醒。

  我不待他开口,因恨他与凤姐有奸夫淫妇之嫌,便先发制人,展示欣慰:“你看,我们赢了!”——“我们”,唏,竟然自动投诚,站于我妻那方。

  史道:“真看不出你这样小器,见败阵了,便趋炎附势,告诉你,凤姐于下午二时假宁静大酒店咖啡座招待记者,爆内幕。”

  内幕?大不了是指冠军有后台,机器错有错着,或评判友情给分,造马……之类,有啥新意。

  整个下午,我患得患失。舆论同情了凤姐,岂非于我妻不利?但,我何堪抛头露面苦苦去挣个名位的老妻,晚节不保?真的,她有千般好处。自娶她后,我连近视度数也浅了。

  我想通消息,但外母说:“美珠领奖去了。”——她的奖品是一部小房车,市值仅我们拥有的那辆三分之一。她要来干什么?

  她要这一切干嘛?一个冠军衔头,一支权杖、一个钻石襟针、一辆小房车、还有什么机票、化妆品,还要当众拈着张面积巨型面额低微的支票道具来拍照。——她要什么呢?我忽地也很唏嘘。其实我又要什么呢?我们还是要回自己永久性的巢穴吧。这便是华人永远坟场一般坚固不移的“家”。这才是永垂不朽。

  也许一场比赛,她打倒我了。气定神闲,谁知背后有多少筹措?莫非是成全她,世上才有这第一届的“健美公主”选美赛事?

  不过。

  她赢得不开心。

  当我手持十一支玫瑰直趋她外家时——这是我从新艺城的港式爱情片中学回来的一招。老土而奏效。十一支玫瑰,加上自己,便是一打爱心云云。因近期爱情敏度起跌极大,又懒于向损友求教,故自电影中偷桥。

  妻迎入。桌上都是日报。两项头条分别是“冠军公主被嘘”、“落选公主哭诉”。——二者都面目无光。

  妻把我的玫瑰插至瓶中。我在她身后装作温柔:“这不过是游戏。”

  她恨恨:“这落选的不知是谁?好像前生与我有仇一样。”

  我咋舌:“谁知道,你千万别跟她一般见识才好。”

  这回我亲自驾车,一家四口和好如初。

  彩凤女慧黠微笑,仿佛一切在她意料之中。姜还是老的辣,恐怕她还是提名人。

  凤姐的记者招待会举行过了,收不到预期的轰动。当然了,不过是落选者,成王败寇为,有啥好说?但,她如何在香港立足呢?不见有人请她拍电影。

  也不见有人来请马美珠拍电影。

  这回真是两败俱伤了。做女人多不幸,赢了或输了,都是那么一回事。心比天高,命如纸薄。

  经此一役,妻的气焰收敛了。奇怪吗?她的悍,靠社会驯。

  我如常地接见病人,静听他们的失恋、失意、失落、失身、失败……故我不会失业。我告诉他们,这是大都市中常见的“忧郁症”::每个人都觉得生活中有欠缺,但一时又说不出来欠缺的是什么?

  是一点浪漫、一点童真、一点出轨的自由、一点意外的惊与喜。生活乏善足陈,大家渴望有变,却不敢变得太多——怕无以回头。

  一天下午,护士叩门,招呼一位小姐进来,我道:“请坐——咦,李凤姐?”

  她用那依旧盈盈的秋水来看我。虽然不过一两月,眼中已有沧桑。她轻轻地向我辞行:“相公,我来道别。”

  我理屈词穷地怔住。她说:“我要回去了。你那‘车票’借我一用。”

  哦!车票。对了,我忙掏出来,带点艰涩:“凤姐,是储值车票,你可以再来,直至差不多了——尾程几乎是免费的。”真是语无伦次。

  “不,”她浅笑:“我不适合香港,或者香港不适合我。虚荣不是罪过,运气差才是罪过。——不过,我也很谢谢你带我来,给我丰富的经历,永志不忘。相公——”

  我俩依依不舍。前情又泛现在我俩之间。我拥抱她,怕她突然消失。

  明知后果,只好道:“你回去,不消一两个月,那明武宗便会派人来接你去当皇后了。对了,原来小说中这一段空白的日子,你的失意和绝望,完全因为来了香港一趟。”

  她紧紧拥我一下,主动地吻我:“史先生没有……他是道德君子。还有,我怀了孩子——不知是不是你的。但不要紧,反正有皇帝认了。”

  凤姐黯然离去。

  我呆在原地目送。突然地寂寞。一如尾场电影散后的戏院大堂。

  我的浪漫完结了。

  我与爱妻,快乐地生活下去。百尺竿头,地老天荒,风调雨顺,宁缺毋滥,刮目相看,碧血丹心,六根清静,行云流水,初写黄庭,鱼米之乡,闻鸡起舞,就地正法,顾影自怜,钟鸣鼎食,白头偕老,举案齐眉,恭祝圣诞,并贺新年。

                 

  ——文学视界扫描校对

 

 明天正式做女人

                 

  明天。

  明天对我来说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大日子,他们会将把我那“东西”切掉,使我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

  老实说,那东西随身携带了廿五年,一直都很累赘,又不美观。真好了,终於可以摆脱它了。

                 

  心理医生给我最後的忠告:“祖儿,千万别一时冲动。你明白吗?手术之後,一切都无法挽回,你是否坚决?有没有心理准备,接受外界的批评……如果你有一点悔意,那麽我们可以再等一段日子。”

  我望着这个苦口婆心的医生,哎,真是,这是我自己的东西嘛,随我如何处置。世上有很多人,总是毫无抱怨,逆来顺受,温纯如海面上漂浮的一个废胶袋,连关心自己也无能为力。这种人绝对不是我。

                 

  这事件对整个香港整个世界都没影响,即使大家当作笑话,我反嘲笑我们的懦弱。

  小小的手术而已,我完全掌握一切准确的资料,需时不过一小时,把所有的东西切除。

  哗,连根拔起,头也不回。然後再为我装上人工阴道,便大功告成了啦。我也不介意他们把手术过程录影,作为日後的参考,因为我要令广大的“姐妹”们明白:忍受小小的痛楚,便可过快乐的一生。这小小的痛楚,那个女人没经历过?给我验身和曾作为时半年观察的江医生,也很认真地对我说:“变性之後,你是没有子宫,没有卵巢,女人的器官并不齐全,阴道也是人造的。你可以造爱,但无法受孕。”

  当然,这便是我的遗憾。我甚至无法得享月经来潮时几天慵懒的日子,名正言顺地得到体贴。而约瑟夫也不会骚扰我。

                 

  我在六楼C座外科“矫形科”深切治疗部的病床上,便思念起他来了。我咬者他今天下午四时给我带来的苹果。探病时间还没到,他已在门外伫候,还带来我最喜欢吃的苹果——夏娃最爱吃的也是苹果。

  在他进来的当儿,因为病房并非隔离,便见两名类似记者的物体尾随而入,正欲举相机拍照。这两个贱人!我才不肯让他们拍呢,所以掩着面大发娇嗔,叫护士长给我赶出去。

  谁知他们锲而不舍,还道“XX,我不信我们找不到料,我们有线”岂有此理,一定有人收黑钱,把我的身世揭露了。我不依,若大的一间医院,怎麽可以随便把病人的资料泄漏出去的。说起来,连我爸那贱人也不知道我躺在这儿呢。我告诉他们我请了七日假期,到日本九州畅游,嘿嘿,当我自“九州”回港时,他们才得悉真相,一想之下,忍不住噗嗤一笑。

  哼,这老而不修,自我叁个姐姐都嫁人後,一天到晚便催我结婚,早日生个孙子,后继香灯。还说我是独子,成罗神主牌要倚靠我了,我气不过,读至中叁便自动弃权,出来工作。

                 

  最近的一份工,十分惬意,是在菲菲发型屋中洗头。他看不起我,不过也肯津贴我去拍拖。

  我也试过拍拖。叮当是深水步的一间私校的F3女生,她热情如火,每次去看午夜场都动手扯开我裤链非礼我。

  美娟是电子厂女工,拿手扮斯文,叁拳打不出一个闷屁来。

  爱媚最漂亮,她是葵涌一间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小姐。有次我收工後出其不意上她的公司,忽然见她拉住一名顾客,把不知名的化妆品用力地抹在她脸上,动作非常粗鲁。那人不买,她便大弹她的皮肤又粗又糠,还用叁字经骂她。顾客受辱,眼红红地逃走了,爱媚竟洋洋自得。

  自此,我不再喜欢这个贱人了。老而不见我一再甩拖,怒火中烧:“叫他去死吧,他根本不是男人”!

                 

  日子过得很苦闷——直至我爱上了月瑟夫。

  当我初到菲菲发型物当洗头仔时,甚麽都不会。有时听他们说,“昨天狄波拉《坛草》整得不错”。

  原来《发型》叫做《坛草》。还有,洗头之前,须要“浆草”。剪短头发,叫做“剪草”,叫“扎草”。剃头叫“赶蚁”。麻烦的女客叫“华莫”;男客叫“华山”……等等。全靠约瑟夫指点和关注,我不但明白一切暗语,工作得上轨道,且很多熟客,也是他弹给我的。

  七时收工後,我给他洗头按摩,他为我修面。我真感动。因为他是最红的。很多打扮得妖娆娇媚的客,宁愿等两叁小时,也一定要他。我看得好不妒忌。我就是吃亏在“有柄”。

                 

  心事重重,也不知向何人倾诉。妈死得早,我的继母又不喜欢我。自从她生了珠珠後,更加不放我在眼内,爸老来得女,也只顾给他买漂亮的衣裙。她幼稚园入学那天,还得到一个粉红色的大书包,和一整套哈罗吉蒂的文具,美艳不可方物,媚眼如丝地上学去。

  他们偏心,把一个“外来者”看得如珠如宝。全部都是贱人。

  不过我是不愁寂寞的。我有一个契仔,他是二楼牛师奶的儿子,今年四岁,他出世时,我刚出粮,送了一张粉蓝色的薄毯给他。牛师奶一时兴起,便让我契了他,我叫他牛仔。

  牛仔虽名牛仔,可一点不牛精,他的粉脸白透红,双眼黑如点漆——我从未见过那麽黑的眼珠的,毫无机心,善良纯真,令我不必防备,全力钟爱。一有空,便抱了牛仔进我房,给他好好打扮来欣赏。

  我买了一套化妆品,有面膜膏、护肤乳霜、唇彩、眼影、止汗水、古龙水,还有绯红的胭脂。买一套,可获赠一个粉红色的手挽袋,比珠珠那个还漂亮。当我又给牛仔添描容,教他斜泛眼波时,蓦地,门被粗暴地踢开了,“你这衰仔,搅什麽鬼”原来是牛师奶向我爸爸告状,揭发我的勾当。

  她一把抱走牛仔,不停地咒骂,“死人妖,病人妖,害人害物心理变态……”

  爸怒不可遏,疯狂地随手拿起甚麽,就把甚麽砸在我身上背上,一狠狠地骂“真是前世唔修,你去死吧,免得眼冤,当我没生过你这衰仔”

  最後,他还哭了起来,且哭得十分难听,好像一头发风的狗。我也哭起来。

  ——他不明白我。他不明白我。

  他老泪纵横,突地跳起,拎一张椅狂砸在我手上,一阵麻木、剧痛,几乎晕过去。

  泪痕未乾,我独个儿去看医生……

                 

  虽说痊愈了,但月内每逢下雨天,也隐隐作痛,时常覆诊,与医生相熟起来。他年约四十,沉默寡言。当他知悉我是被爸打伤时,对我也很同情。我如获至亲,全盘信任。

  在一个下着微雨的早晨,我是第一个病人,见他闲着,而空气中的凉薄又叫我莫名伤感,我幽幽告诉他“我想做女人”

  他见惯世面,不露半点惊讶,还和我聊天。聆听我内心的秘密。

  後来,我央求他给我注射女性荷尔蒙,他不肯,我在他诊所泪流满面。哀求他“医生,救我”他拗不过,终於便成全我了。最初每叁个月注射一次,收费在一百元左右。

  後来不成了,差不多每月便光顾他。

  我还在旺角的小药房买避孕丸和胎盘素。一天一天的,我“发育”了。我发育得很好,胸部最令人满意,渐渐膨胀,充满弹力。日间上班还是穿男装,夜里兴致勃勃地换上一SET的肉色通花胸围和小小叁角裤,有说不出的舒服和快乐,由於使用健之美健胸膏来按摩,又服食美乳素,後来索性不戴胸围,只穿T恤,挺身而出,跌宕有致。

  吸引男人注目,不知有多得意。二十五年来从没那麽高兴过。渐渐地,附近的居民都开始留意我了。

                 

  相信是牛师奶那贱人散布出去,而我爸那贱人肆无忌惮地骂街,加上继母那贱人在任前人後又不让我接近珠珠,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常来偷看我。既已豁出去,便也不介意了。

  身材太好,纤腰只有二十四寸,令我引以为傲,看看那批女人的士啤呔,侧面有如史诺比,我便掩嘴窃笑。

  有时,我也爱涂脂抹粉了,匀上一抹腮红,娇俏可人。避免体毛有碍观瞻,还使用市面新兴的脱毛纸,贴在腋下或小腿,扫匀之後用力一撕,毛便随纸脱落了。乾净、迅速,一点也不疼,比膏或热蜡好得多了。打扮停当,上到街时,街口士多的崩仔强便会对我眼睛色迷迷,我爱问他“今天好看吗,”他把握上下打量,说一句“普通啦。”我便生气了,马上回去,重新更衣。还细意用摩士把头发蜡起,拈几根刘海,轻轻作不经意状垂在额前,喷上水,再亮相去。

  直至他忍不住也夸我漂亮时,才扬长而去,哼,烦死这贱人也好。上个月爸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你姑姐由纽约回来探亲,我们去吃填鸭,你那天要出席,知道吗?”他已有好一段日子不根我交谈了,这样叮咛嘱咐,无非是不想姑姐得悉我们之间的不快。我懒懒地答“好吧”。

  他再也不作声,转身而去,但又马上回头,严厉地吩咐“穿得正常些,别不叁不四的去。家丑不出外传。你记得穿回男装”我不高兴他这腔调,好像我十恶不赦似的。我又没犯法,也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甚麽“家丑”真是伤透了自尊心。我别过脸去“我爱穿什麽便什麽”。

  他又气得发抖了。他每次与我面面相觑时,都气得像个烟囱,冒出乌烟,抖个不停。

  没一次好脸色。令我情绪不安,神经紧张。必要紧握拳头,强行镇静。一紧握拳头,我那曾受伤的手,会隐隐作痛了?这是甚麽父子关系呢?好不心酸!他几乎直指我眼睛“那你不想去,我告诉姑姐你走了,不回来了。白养了廿五年,没眼屎乾净盲”。

  我跌坐床上。

                 

  犹幸约瑟夫对我始终那末好,他爱我如同爱妻。我把一切悲欢得失都托付给他了。

  每次他要我之前,我都会煮一顿好菜给他吃,还煲牛腩汤,好使他威猛些。

  但,谁知会不会地久天长呢?

  只怕见异思迁。只怕色衰爱弛。那麽多贱女人,总是向他放电,自动粘贴。万一他不要我,我还有什麽指望?

  我已众叛亲离,无地立足。每次瞥到他俊郎的俏脸,一定内心挣扎一番。啊秋扇见捐,我会成为一柄秋後扇吗?晚晚思潮起伏,不喝酒是睡不着的。

  我还试探他情之真假。走到发型屋对面,拨电找他,尖着嗓子撒娇“约色夫,你不知我是谁,我很喜欢你,天天在街角等你收工,好看你一眼才回家,我连做功课也没做。

  ……谁,你不必理会,你肯见我吗?我甚麽都答应你……。“——他竟没有严词拒绝,竟没有!可见还是不够坚贞。我十分痛心,忐忑不安地胡乱搁上听筒。

  夜里放着唱片,听一首张国荣的歌,叫做“不GUY的风”,真是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呀。就在这一刻,我下定了决心回政府医院申请变性。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我的身份,失去我的自尊。空虚的身子,饱满的爱情,是的,我渴望着“新生”。

  我不唤祖儿了,虽然这也是个男女通用的名字。我会改名“爱媚”,我将比世间一切的爱媚更懂得爱,更爱得媚。明天。啊,我已急不及待。

                 

  明天,一定得问他“我像不像女人”。

  一滴清泪缓缓地轻柔地悬挂在腮边。

  

 

 不要让他收到信

                 

  今年,施展远的生活起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当装帧设计,为书本做包装。

  此外,近日楼价已止跌回升中,在湾仔开设服装公司,专门接校服定单生意的爸爸。终于以楼换楼,买下这间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单位。他们刚刚搬了家。

  这些都是好开始。

  爸爸虽说是校服大王,与好些学校长期合作超过二三十年,校长转换了几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经济萎缩,校服的颜色及款式没以前讲究,多是灰、白、蓝这些,有些家长为了省钱,已改买成衣。有些原买两套替换的,改买一套,情愿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远也自理工毕业了。家中负担减轻。

  这几天他在赶三本《会考天书》,希望可在特价双周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还在电脑上苦干。

  大概九时多,他在外面吃过饭,拖着疲累的身躯步上四楼。这是一幢六层高的唐楼。爸妈看中它楼底高,环境也不复杂。旺中带静。

  施展远上楼时,后面还有个女孩急着上来。速度比他快一点。但总是跟在后面。他稍放慢脚步,她仍在身后。——好象要问他一些什么。

  他以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吗?”但女孩在身后问:“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还不知是问自己。

  回头,向女孩道:“什么信?”

  “哦——”那个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迟缓地失望:“我认错人了。你住四楼吗?”

  又喃喃:“你背后看来像他!”

  他好奇:“什么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你也住四楼?”

  “我们一家搬来不到一个月。”他说:“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给他的信。”她一想:“这样吧,如果你见到‘黄志辉’的信,就留着,千万不要给他!记住了,你把它还给我!”

  “好!我会留意。放心吧。”

  施展远见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课去。看来她一放学便来等,连校服也没有换。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电话或面谈呀?”

  “——不,有些事情,写出来,容易些。”这个看来十六七岁的女孩低下头来。

  “写了又后悔?”

  她苦笑。缓缓地渴睡地步下楼梯。还挨着墙,没精打采忽地回过头来,在黑暗中叮嘱:“不要让他收到信!”

  一个星期过去,施展远在信箱中没见着“黄志辉”的信。——这中间其实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但一个人忙起来,便没工夫察觉。

  星期三早上,他赶着上班时,忽见那晚穿着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闲荡——不是闲荡,是在邮筒附近徘徊。她见到他,涩然一笑:“我等邮差。”

  那个新式的邮筒,是绿和紫色的。上面写上信箱编号,也有中英对照的“收信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时间是12:30和18:30.——还没到邮差来取信回邮局处理分派的时间。

  施展远奇怪地问:“等邮差干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坚决:“我等他来开邮筒。”

  “不用上课吗?”他问:“你读哪间学校?”

  “不告诉你!”她卖关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圆领白上衣。还有蝴蝶结……。

  “你快上班吧,迟到了。”“你要等上三个小时,不闷吗?”

  “我习惯等。”呆滞地:“但不习惯这难看的颜色。以前的红邮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远见小巴来了,匆匆跳上车道别。——这中间也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不过他担心迟到,又担心赶不了货,便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天,他的旧同学要他做东请吃火锅,因为五个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后来他负责送周宝儿和李绮雯回家。他比较喜欢宝儿,打算在她生日时把小礼物和贺卡寄给她。——想起,对了,有些事情,写出来,反而容易些。经过邮递,有惊喜。

  蓦地见到寂静的角落,明媚的灯光下,女孩划了一根火柴,颤抖地企图抛进邮筒中。火柴在“嚓——”一声后闪了一朵红花,照见她一脸泪水。

  她想放火烧邮筒?

  施展远马上跑过去,把火柴夺走踩熄。

  “你不可以这样的!”他斥责:“你会把所有的信全烧掉,这是犯法的!”

  她垂泪,无限凄凉。令人心软。

  “你的信重要。”他把声音放软:“但人家也许有同样重要的信等着寄出。”

  也许是情书,也许是报平安的家书、道歉信、支票、律师信、文件、单据、活命钱……。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无辜地被人烧掉,不能到达对方手中,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又,虽然很多行业已经由机械操作,但,逐家逐户派信,给每个信箱“喂”进讯息的工作,还得经邮差人手。

  施展远傻傻地在大闸内,一排信箱前,等邮差。

  他问:“四楼上手住客是不是黄志辉?”

  “我……不清楚。”祥叔回避。

  “三楼邓太太说你在这区派信二十几年,她叫我问你。”他缠住不放:“她说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会不清楚?”

  又央他:“祥叔,请告诉我,我求求你!”稍顿:“有一个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点变化。敦厚的邮差不擅长瞒骗。他记得谁同谁,他和她,上手下手,前因后果。

  应该有二十年了吧,——但怎么同这个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说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与同班的黄志辉因是街坊,相爱起来。那时社会风气还没今天开放,林秀菊当医生的爸爸见女儿偷偷摸摸沉迷恋爱,成绩一落千丈,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转校又逼他俩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绝交信给他。”

  手持信,投进邮筒,但仍紧捏不放。取出来,又硬着心肠寄出去……。

  某一夜,黄志辉割腕放血自杀了。

  他绝望地,把伤口割得很深,血冒涌而出,他一点也不知道疼,在同一处,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绝交信浸得湿透,整张纸也沐浴在红潮中,几乎软烂,手一拈,马上溶散。——虽是铁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这封信,又怎能退呢?

  两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医务所的安眠药,两瓶,全吞进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后悔,寄出那封绝交信……。她一厢情愿地要用尽一切努力,把它毁灭,——只要他收不到,历史就改写了?

  安眠药吃多了,她变成一只迷惘、迟钝、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当然,“校服大王”爸爸一听颜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诉他,这间光明书院,十多年前已经关闭了。市面上,再没有人,穿这种校服了。

  只是,施展远间中还见到这个心愿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邮筒旁边,默默徘徊……。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此文章由“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扫描校对,独家推出,如欲网上转载,请保留此行说明」

 

 算帐

                 

  迷糊地张开倦眼,头脑浑沌一片,尽是灰色、黑色、白色的星云。他不但头痛、骨痛、全身都痛。——心更痛。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只见周遭都是白衣人。木着一张脸,匆匆走过。

                 

  他嗅到一阵药水的味道,是消毒药水。消毒药水比毒药还刺鼻。

                 

  他扶着墙,慢慢摸索前行。

                 

  难道这是阴间?

                 

  是一道长长的走廊。白色墙,白色门。走廊一端的灯没有亮。这头比较光,他沿着灯光上了一层楼梯。

                 

  就在三楼转角处,碰到一位老婆婆。她步履蹒跚,也是扶墙缓走,不知身在何方。

                 

  他问:“阿婆,这是什么地方?”

                 

  婆婆也有六十多了。穿一套对胸的唐装,破为陈旧。全身乏力地,只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忽地再看他一眼。他开始疑惑,用力回忆,难道这是阴间?

                 

  走了几步,抬头一看:

                 

  “深切治疗部”

                 

  是一家医院。——他为什么被送进医院了?闭上眼睛,再苦苦细想。这时痛楚又来侵袭,骨头仿佛都移位。

                 

  有两个护士推着有轮的小车子走过,看来是给病人药吃。

                 

  “醒来没有?”

                 

  “晚上李医生巡房时还没醒来。”

                 

  “女的没有来过?”

                 

  “不肯来。听他妈妈哭,根本不在乎。还说:谁叫他真的去死?不关自己事。”

                 

  “现在的女孩也好狠心。”

                 

  “是男的纯情看不开,怪不得人家。”

                 

  “要真的一生当了植物人,也有点冤枉。都要毕业了。”

                 

  “为情糊涂,成绩再好也没有用。”

                 

  他正想把木门推开,一看究竟。

                 

  那个老婆婆又走近了。——她竟把身子一拦,不让他进去。婆婆佝偻瘦弱,象是长年受重担,背有点驼,脚有点弯,看来似只有四尺多高。身子软软的,又怎能把他拦住?他烦了:

                 

  “阿婆,你这是干嘛?医院又不是私家地方,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呀!呀!”

                 

  唉!是个哑巴。算了,他闪身内进,见到一个人。

                 

  那是一个青年男子,半身捆紧了绷带,也插满管子。他睡得很安祥,虽然憔悴、苍白,但呼吸匀顺,不问世事。病人的名牌写着:“苏志安。”

                 

  他低喊。原来这个人是他“自己”。

                 

  他再仔细察看躺在病床上的人,一条左臂用戒刀刻下了:

                 

  “唯独你是不可取替。”

                 

  那串红字,霸占了他的手臂,也霸占了他的生命。

                 

  他终于想起了……

                 

  自从去年YOYO辍学之后,他的成绩低落了。每天,她那长发,和香草护发素的味道,总是成为他与功课之间的一只魔爪。而他的手,却有难忘的颤动。难以自抑。

                 

  安仔家境中等,考试平均分是全级第六。他选理科,还替两个初中生教习英数。但YOYO,她念不上,辍学后,有人说她在卡拉OK当伴唱,是“金鱼”不是“木鱼”,——但,亦有人说,她已出去跑私钟了,在尖沙咀接四、五、六十岁的日本客,“校服诱惑”。

                 

  YOYO之所以要“踏足”另一世界,因为她自某日,参加了地下RAVE PARTY,开始吸“冰”。

                 

  她不是不知道同校比她高班的安仔喜欢她。——给他最大的奖赏是让他隔着胸围和内裤,抚摸了全身,她喜欢听到他急促而自制的混浊呼吸,终于……。他的裤子湿了。

                 

  后来,安仔到尖沙咀找她。在她的客人跟前求她。客人嫌烦发火,改叫别的女孩。YOYO因他坏了衣食,又得向伟哥交待,也火了,便斩钉截铁地,在繁华兴旺的闹市中,人潮之中,大嚷:

                 

  “我不认识你!人情还人情,账目算分明,谁给我一千五,我同谁做。”末了又抛下一句:“不要再找我了!你去死吧!”

                 

  YOYO知道,自己“一日跑钟,一世跑钟”。虽说马夫安排接的是日本游客,但他们又老,又肥,又秃头,还有虐待狂,甚至有隐疾。YOYO“学生妹”形象,大概只可用两三年。一到二十,就残得再也没有人相信。她青春的只是“年纪”,而不是“身体”。——每次洗澡,她都发觉自己是一块腐烂变形的肉。

                 

  只有安仔那么笨,还肯隔了一层去摸。“决绝”也许是更大的奖赏了。

                 

  他太笨了,痛苦的思念和歌声折磨了一天。

                 

  “唯独你是不可取替。”?

                 

  他从十八楼跳下来……幸好,他没有死,重伤,脑震荡,魄散魂离。

                 

  如今,他找到“自己”了,他“觉悟”了。一个人要开心,不能依赖不爱你的,或不可靠的人施舍。不能勉强。

                 

  安仔一步一步向病床走去,他要重新做人!

                 

  忽地,有人猛地扯住他的衣衫,还死命缠住双腿,无论如何,不让他过去。一看,又是那老婆婆。不知哪来的蛮力。他忍不住质问:

                 

  “阿婆你真不讲理,我同你互不相识,又无怨无仇,为什么你三番四次来阻我?”

                 

  “呀!呀!”她恶狠狠地盯着他。那凄厉的眼神,令安仔不安。吃惊又诧异。

                 

  “呀!呀!”

                 

  老婆婆用奇怪的叫声来“骂”他,“控诉”似地,还竖起十只指头挥动。马上又扯住他不放,生怕他有一线生机。

                 

  他嗅到她身上有股怪味,是垃圾的味道,动物大小便的味道,又脏又臭。

                 

  “阿婆,你好放手了,如果不是你年老,我就动粗了!”

                 

  “呀!呀!”

                 

  她仍固执地,不忿地,非要与他纠缠下去。——在一个植物人的旁边,僵持着……

                 

  “深切治疗部”门外,正好有个警察来签簿,和取报告。

                 

  他问护士:“醒来了?”

                 

  “没有,刚才动了一动,以为可以醒,但仍昏迷。”

                 

  “那个拾荒的老婆婆,”他道:“救不活。”

                 

  “哦,真无辜。”

                 

  “她俯身捡几个铁罐,冷不防有人跳楼,还是个小伙子,把她击中,压在身下。那么瘦弱,当然受不了,一地是血,我们见到也知凶多吉少。”

                 

  “幸好她垫一垫,跳楼那个反而死不了。”

                 

  “老婆婆原来是个猫痴,家中养了九只流浪猫。等她不回,都饿得惨叫。”

                 

  “谁替她照顾小猫?”

                 

  “谁可代替她?大概得人道毁灭了。”

                 

  但在病房内,——想死的安仔,懵然不知欠了不想死的十条命。他总是不明白,老婆婆似有戴天之仇,极不甘心,拚尽全身仅余的力气,要同他算帐。

                 

  情海中浮沉,人世间意外,很多时,是无帐可算的吧?……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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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袖

                 

  五个女孩来到了西贡一间村屋的二楼,打开门,兴奋得尖叫。——这是她们假期的开始,也是独立的享受。

                 

  因为,往后四天,她们可以自由地煮食、玩耍、谈心事。

                 

  陈媛芳和吴玉珍是表姐妹,徐霞、杨蓁蓁、赵娣,都是陈的同学。她们念中五。

                 

  陈媛芳的姑姑是粤剧发烧友,最初只是贪玩,参加粤曲班,上深圳找乐师现场伴奏操曲,后来还上台表演。

                 

  “我妈上了妆,粉厚三寸,好似面具。扮花旦,娇娇俏俏的,变了另一个。”

                 

  徐霞的姑姑也是这个师奶剧团的成员,她们唤“艺苑”,演出《春花笑六郎》、《花田八喜》、《再世红梅记》、《宝莲灯》……。虽然场地不过是牛池湾、西湾河、上环的文娱中心,但发烧友至HIGH境界,是站在台上唱做一番,过足戏瘾,自娱多过娱人。她们的票多是送出去的。

                 

  陈媛芳趁妈妈忙于排练,要求让她们几个女孩借琼姨的别墅度假。——何况,琼姨因早前纹眉纹眼线,细菌入侵进医院“维修”,村屋久不久得清洁,有人出入,人气也旺些。

                 

  赵娣是五个女孩中唯一念理科的,胆子最大,她比其他四人小一岁,却是点子多好玩好笑的领导人。

                 

  女孩走在一起,总爱谈心事,即是讨论她们朦朦胧胧的爱情观。

                 

  赵娣说:“以前的人玩塔罗牌,但最近兴占卜术,是查字典。”

                 

  “哎呀,度假不要提功课了好吗?”杨蓁蓁大喊救命。

                 

  “不,这是十分灵验的,”赵娣拎出一本成语手册来:“我们闭上眼睛,随手一掀,手指一点,看点到什么,便是新一年的爱情际遇了。”

                 

  “好呀好呀,让我先遇上白马王子,最好像6A的木村城武!”

                 

  “金城武是姓‘金城’的,”吴玉珍抢白媛芳:“一点常识也没有。”

                 

  陈媛芳不理,一翻查,睁眼睛,竟是“魂牵梦萦”。马上脸红。

                 

  吴玉珍乘机拍掌:“太灵了太灵了!”忙写在纸上。轮到她,点到“藏头露尾”。

                 

  “一定是暗恋失败,让人家掩住半边嘴笑!”

                 

  可怜的徐霞,是“水尽鹅飞”。“这是什么鬼成语?都没听过!”

                 

  “总之是水静河飞的意思啦!”陈媛芳洋洋自得:“不要紧,明年再点另一个成语,便水落石出了。”

                 

  杨蓁蓁忙祈祷,喃喃自语了一阵,才肯占算。她叮嘱:“兆头不好不准写,我要重点的。”

                 

  谁知她的命运是“袖手旁观”。

                 

  赵娣掀了四五次,手指漫游好一阵,才点中“间不容发”。

                 

  “奇怪,”她说:“又不是拍惊怵片,怎会那么危险?”

                 

  “我们玩别些吧。”失望之余,徐霞早想改变话题。她把那张纸扔在一角,问:“听我妈说,琼姨杂物房中有宝贝!”

                 

  琼姨六十了,她是剧团中的大家姐。——她早年是名伶楚雪卿的衣箱,因为侍候过花旦王,大家对她很敬重。

                 

  不知是不是近朱者赤,琼姨也很贪靓,否则不会年已花甲还去纹眉纹眼线,赶尾班车出事。

                 

  陈媛芳抢着道:“那宝贝衣箱是楚雪卿的。在台神功戏之后,她失踪了。有人说她怀了当年一位超级富豪的孩子,在身形有变之前,被送到一处秘密的地方生产。”

                 

  “后来呢?”

                 

  “从此退出江湖了。也有人说‘要仔不要姆’。”

                 

  “是多久的事了?”

                 

  “大概三十年前吧。”

                 

  “哗!”赵娣怪叫:“几乎是我们年龄的一倍!”

                 

  “来,我们一起去寻宝!”

                 

  五个女孩走进杂物房,看到墙角放着一个大衣箱,还保养得很干净硬朗。——琼姨是尽忠职守的,衣箱一直好好保管,等待主人来领回。可是,楚雪卿是一夜之间,便退出了。

                 

  “咦!”陈媛芳一掂量:“怎么没锁的?”

                 

  “不会吧,上次来琼姨还不准我们乱动,说对卿姐不敬。”徐霞疑惑:“明明是上锁的。”

                 

  赵娣说:“我们新一代,哪有这样老土?不如一开眼界吧!”

                 

  “好呀好呀!”又是一马当先的陈媛芳。

                 

  吴玉珍力气较大,把箱子打开。先有一阵樟脑味,还有一阵火药味。原来是一串爆竹。——古老习惯,戏衣要保存得好,爆竹的火药味可以驱虫蚁,又防潮。

                 

  顽皮的女孩把戏衣一一拿出来细看,由比较“家学渊源”的两位辨认,有:海青、坎肩、帔、褶子、飘带、银地粉红袄裙、密片女蟒…………戏衣以刺绣为主,不惜工本。

                 

  色彩十分鲜妍:粉红、翠绿,月白、湖蓝、葡萄紫、黑、金、明黄……。

                 

  “咦,这件白衣是什么?”赵娣问:“没有绣花的?”

                 

  “是内衣吧?”杨蓁蓁拈起,往身上一比。

                 

  陈媛芳当起教师来:“是‘水衣’。穿在里面,贴身,吸汗,就不会弄污贵重的戏衣了。”

                 

  说着,赵娣已穿了。又整理水袖、上衣、褶裙……大家忙着帮她装身。好玩。

                 

  水袖,袖端是一段长方形白色纺绸。赵娣把它一甩,象水波似地,向各人直扫,如手的延长,变化多端。往上挥,往下扬,左右摆动,前后挥舞……。

                 

  赵娣越舞越起劲似的。她不停地动,身子急转,乐此不疲。

                 

  舞动好一阵子了。大家象玩闪避球,嘻哈大笑逃躲,不让它挥中自己。

                 

  但赵娣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她在屋子中急走着台步,甩着水袖。她的脸色变了,眼神恐怖。身子款摆,双手晃动,——但,她总是无法停下来……。

                 

  “好了好了。”吴玉珍最先往沙发上一倒:“累死了,不玩啦。”

                 

  其他三人,一个一个,也意兴澜珊。

                 

  赵娣却无半点疲倦,兴致勃勃,重温旧梦。她台步又快又急,如足不点地。

                 

  大家惊诧地看着她,汗珠大滴大滴流下,身子也湿透了。——她的汗也沾染在水衣上。而水衣,是吸收了前度主人的汗形成一片黄渍不退。

                 

  “赵娣!”陈媛芳颤抖地向她叫道:“你停下来吧!”

                 

  “我……我停不了……。”

                 

  杨蓁蓁吓得哭起来,尖叫:“不要!不要!”

                 

  女孩们眼看赵娣身不由己,水袖翻飞,都手足冰冷地紧紧相拥,她在舞台中心表演着,筋疲力尽……

                 

  角落有一张纸,是她们的爱情占卜结果,它神秘地宣示:

                 

  “魂牵梦萦

                 

  藏头露尾

                 

  水尽鹅飞

                 

  袖手旁观

                 

  间不容发“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此文章由“文学视界”(http://www.white-collar.net)扫描校对,独家推出,如欲网上转载,请保留此行说明」

 

 自恋

                 

  突发记者王国泰接到紧急通知,屯门公路发生车祸时,他刚好驾电车在附近“逡巡”。知道消息,马上赶到现场。

                 

  很幸运,他是最早到达的记者,警方尚未赶至。

                 

  现今传媒竞争十分激烈,全场最早的独家猛料,得马上发掘。如一头灵敏的猎犬,在这恐怖的现场用力嗅吸。

                 

  说恐怖,以王国泰的工作经验而言,这回也真够呛的了。虽然他碰过很多严重交通意外,也见尽那些粘附在烂车废铁上的血肉,但这回——他什么也见不到。

                 

  硕大无朋的二十吨密斗货车,整辆翻侧。如一座山,把一部红色的跑车正正压着。跑车已经砸扁了,似乎一切物件,嵌插在司机和他旁边的乘客身上。——而这是他根据现场惨况和两个身影想像得出的画面。

                 

  王国泰无法看得见车中情况。

                 

  他马上举机拍照。一边拍照,一边围绕着被大车压着的小车,不断大声呼喊:

                 

  “有人吗?生还者应我一声,听到吗?应一应我!”

                 

  黑夜中,一切死寂。

                 

  现在是凌晨三时三十四分。

                 

  也有车子停下来。好奇的人聚近。但这个时分,全城的人几乎都在梦乡,这几位孔武有力的男士,有些袖手旁观,有些面对大货车也束手无策。

                 

  王国泰此时才见到一个年青强壮的男子,坐在路旁一块石上,向他们求助:

                 

  “你们帮帮忙搬车救人吧!”

                 

  男子虽穿黑色T恤,但益显脸色苍白。他仍未喘定,有点受惊过度的样子。

                 

  “我没力气了……”

                 

  “你是目击者吗?”

                 

  “是。我报的警。”他道:“我尾随着他们。好象是有私家车切线,密斗车突然扭胎闪避失控,把‘飞鹰’他们撞至抛起,再翻侧压扁。——大概是这样。”

                 

  王国泰问:“车上是他女朋友吗?”

                 

  “怎会?”他不屑地:“那个女孩只是崇拜他。”

                 

  只见他迷惘地回顾:“我现在在哪儿?”

                 

  “屯门公路。”

                 

  男子左右张望。忽地自那块石头上站起,他看真点:

                 

  “咦?是石碑。”

                 

  ——一块竖在公路上的“喃无阿弥陀佛”石碑。在车祸频仍的交通黑点,死难者家属或有心人,会把这样的“泰山石敢当”安放好,叫人见了,默念阿弥,也提高警觉。王国泰拍了一照,喃喃:

                 

  “连石碑也撞倒,看来挡不了煞。”

                 

  男子又说:

                 

  “‘飞鹰’好贪威,又注重仪表有型,是公主道飞车英雄。这回不知什么环境——”

                 

  才四分钟,又有两家报馆的记者来了,二话不说,马上拍照。基于男性本能,试图与旁观者尽力抢救。但亦基于职业本能,都想抢到精彩图片好交差,赢对手一仗。此时,交通警察到了。

                 

  大家只能从一些缝隙和颜色,窥看内情。

                 

  “没救的了!”一个资深的警察摇摇头,瞧着地面变成小河的血。

                 

  王国泰嗅到强烈的腥味。

                 

  还有屎尿的臭味,应该是罹难时失禁的。

                 

  车祸暴毙的死者,在最痛苦、最突然、最没有准备、最不可置信的情况下丧失生命,也许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人间呢。

                 

  但王国泰记住了“飞鹰”这名字,待会马上去追查他的身世。在行家发现前,他还逮住那男子,拉到一角继续套问。男子忽地自碎的倒后镜,以手拢发,七分脸:“——人来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人声鼎沸。

                 

  王国泰只拥有“独家”的六分钟。

                 

  然后是各出奇谋各有各做。

                 

  拯救人员动用了一辆百吨重的吊臂车,四下亮了大光灯,集中焦点,把密斗货车给吊起来——

                 

  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那被砸扁的红色跑车,当然TOTAL LOST.货车一吊起,消防员马上合力把跑车顶剪开,花了近一小时,才抬出一具血淋淋的、软垂的女尸。

                 

  另外那个是司机,胸前被金属插得牢牢的,好似叉烧猪扒。玻璃碎片是全身的装饰。

                 

  头颅削去半边,湿濡濡的脑浆、血液、汗液、大小便……一车都是。手脚折断,白骨破肤而出,不规则,呈刺状。

                 

  身体皮肉翻卷起,混作模糊一堆。

                 

  车头的一只黑鹰标志,折翼染血。还挂了几绺猩红头发和头皮。

                 

  司机一只眼睛已因头颅被削,顺便爆跳出了眼眶。另一只,无法合上……。

                 

  “哇!”忽地传来一声嚎叫:“死得好难看呀!”

                 

  是那个男子,他见状恸哭起来: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他飞身扑前,但场面太混乱了。工作人员得排开众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要拍照!”他失控地挡住镜头:“不准拍照!妈的!拍什么——”

                 

  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

                 

  但他坚决地,不让记者拍摄尸体惨状。

                 

  镁光强悍地闪个不停……。

                 

  从前,王国泰再拚命,有时也忌讳拍摄死者正面最恶心恐怖丑恶的死状,但现在家家都把这些放在头版,他们不煽情便是“落后形势”。

                 

  他的镜头宁滥毋缺地对准尸体。

                 

  ——忽然,那只无法合上的眼睛,眼珠子朝他狠狠一瞪。

                 

  王国泰吓得一怔。连忙特写细看。

                 

  是一种怨愤、怒目而视,两只眼睛合而为一的抗议。令人不寒而栗。

                 

  那眼神,似曾相识。

                 

  是——见——过。

                 

  他猛回头,找寻那向他提供独家线索的男子。

                 

  不知为何,他脱口而出,唤:

                 

  “是‘飞鹰’——你——”

                 

  “飞鹰”的身影后退,渐冉,脸容十分悲戚。——半生英雄,怎肯如此见报?不能死在竞技场,却因不相干者冒失的意外,让全城的人,拈着他不能瞑目不似人形的血照端详?品评?说三道四?他不忿!

                 

  “飞鹰”此刻才恍然,他再强,生命消逝却那么脆弱。他失去身体、他的型格和往绩,从此有谁崇拜倾慕一个短命英雄?——连摄影记者们的闪灯,他也不敌!

                 

  本来是一头鹰,才一分钟,他沦落了,化作一个小飞虫。

                 

  小虫在闹嚷嚷的人群中和血海中飞过,认回他新死的故身,尚有微温。却非所属。

                 

  “这是我吗?”

                 

  小虫恋旧,不肯离去。

                 

  从头脸崩裂的那个眼眶缺口飞入,从牙齿全撞脱的破唇飞出,从已扁塌的鼻孔飞入,从重击撕扯成洞的胸腹飞出,从任何一个伤口飞入,从任何一个伤口飞出。……

                 

  眷恋不去。

                 

  这晚,所有港闻版突发记者,包括王国泰,都因“失职”被老总责骂。不知如何,拍得的现场车祸照片,但凡死者的,不管自什么角度,都有一片小小的朦胧的白影,令他的惨状,永不公开。

                 

  这是他对自己尊严最后的维护了。

                 

  [本文选自李碧华所著《逆插桃花》(怪谈绘卷第3卷)。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作者简介:记者(人物专访)、电视编剧、电影编剧、舞剧策划、专栏及小说作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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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狱护照

                 

  在得到一本黑色的“旅券”本子以前,小林悦子从未没动过杀机。

                 

  她是一位非常普通的住东京惠比寿的少女。虽然悦子觉得,同高校的同学们相比,她是忠诚、固执,而忧郁的。

                 

  因为,她已明白,爱一个人,正确而言,暗恋一个人的苦味。——除了苦,还有痛。一摊开功课,满纸都是他的影子,无法把精神集中。累得不得了,最后伏在桌面上,任性地,什么也不能做。只是思念。

                 

  “为什么你不知道?”她想:“为什么你不知道?”

                 

  陪伴悦子的是一个玻璃瓶,瓶中养了一只蓝色珍珠水母。

                 

  悦子的同学们虽已是中五学生了,虽已十七岁了,但仍爱做贼。

                 

  “中央竞马会”在地铁展出木村拓哉宣传海报那天,他们已经全用三十多口钉钉着,还派了巡逻队去看守,但幸子和芳梨她们,竟然可以偷了一张回来,还在学校的洗手间招展。

                 

  后来,这些少女又为超人气的串烧三兄弟疯狂。追捧CD、MTV、T恤、手提电话绳,还天天到西武百货店大吃串烧圆子。腰围全增了一寸。

                 

  最近,又每人缠了一条纹身图案的臂环或项链。

                 

  她们追求新鲜,喜爱一窝蜂地沉迷流行玩意。——但又不断变心。

                 

  悦子认为这是不成熟的表现。

                 

  她的珍珠水母,已经养了四个月了。——她没有变心。

                 

  最初,因为潮流,大家不甘后人都挑拣了一只。在涉谷的水族店,一个个大水缸,浮沉着千百只透明得象寒天的水母,——Jellyfish是无脊椎动物,身体有95%是水,其余5%是蛋白质、脂肪和盐,又叫做“海月”。

                 

  飘游中的水母,小伞帽一放一收,触须晃动。好美丽,又可爱。

                 

  “我要做一条水母项链!”芳梨嚷嚷。

                 

  她买了一个窄身极小玻璃瓶,放进两只小水母,一只紫一只白。但养了五天便死了。她很伤心。

                 

  悦子选了一只蓝色的布满小白点的珍珠水母。因为平川隆子穿过一件蓝色的运动衣。她记得是他毕业之前的一年,运动日,他跑一百公尺、四百公尺,和接力赛。她是啦啦队,她挥着彩色的绳团,大喊:

                 

  “隆一隆一!

                 

  永远第一!“

                 

  悦子把水母当作人一样的爱护。

                 

  水温维持在摄氏28度,盐度在1.023.每隔两天换水一次。隔日滴入三滴Micro-Vert,这些葵粮营养液不能太多又不能太少,否则水母会饱死或饿死。

                 

  “水母真不容易养,”幸子说:“忘记给它加增氧片便奄奄一息。”

                 

  悦子每天都给水缸打气。又防止花花去骚扰。花花最爱玩金鱼。但水母比金鱼脆弱啊。花花有点妒忌地抗议:

                 

  “喵——”

                 

  悦子眼中只蓝色。

                 

  “它不快乐,我也不快乐。”

                 

  因为有爱,悦子的蓝珍珠水母一直活泼、健康、生命力很强。气足,如同长跑将军隆一。在打转……。

                 

  平川隆一与小林悦子是同住一幢大厦的。学长的他帮悦子补习过数学。但渐渐她不是十五岁,已经十七岁了。

                 

  隆一考进早稻田大学政经学部。

                 

  悦子知道他练气、跑步,是想加入“鬼太鼓座”,当一个击鼓好手。

                 

  “这个组织不容易加入,”隆一说:“他们认为长跑与击鼓是不能分割的,因为击鼓时只动上半身,下半身纹风不动,对腰、腿的耐力要求很高,艰苦的磨炼不是每个团员都受得了。”

                 

  眉毛长得很浓的他又强调:

                 

  “我要当一个击鼓高手兼经济学家!”

                 

  悦子渴望能陪他长跑。元旦过去了,情人节过去了……,春天也过去了。他心中没有她。

                 

  隆一已有女朋友。

                 

  她见过他俩在原宿街头买手镯,一人一条,一模一样的。

                 

  有一回,悦子还尾随二人走了三条街,想侦知二人的亲密程度。非常可耻。

                 

  她的水母也寂寞地浮浮沉沉。

                 

  不久,少女已将水母抛诸脑后了。最新的玩意是:——“天国护照”。

                 

  她们打开这本粉红色的“旅券”本子,先贴上照片,然后许愿。内页用来记载善行,每做了一件好事,便贴上一个邮票大的贴纸。——当“天国护照”贴满一百个贴纸后,愿望便会实现了。

                 

  幸子写:

                 

  “我希望更加漂亮!”

                 

  芳梨写:

                 

  “好想谈恋爱!”

                 

  班上的同学,为了实现愿望,一个个都主动去捡垃圾、举手答老师(尤其是最讨厌的历史老师)问题、在地铁让座、扶老婆婆过马路、给妈妈按摩、星期天做饭糊……。

                 

  “天国护照”风行一时,已售出十万册。悦子也是花了九百五十元的一份子。但她觉得其他人的人生愿望都是空泛的,没有明确目标的。她写下了:

                 

  “我要隆一爱我!”

                 

  ——但想到要做一百件好事……,多么渺茫。她希望在立夏日,夏季最炎热的日子,同隆一吃一顿二人世界的鳗鱼餐。

                 

  锁锁碎碎的好事?一百件?护照真有法力叫人愿望成真吗?“天国护照”的发明人也不敢保证呢。

                 

  做人真难啊。

                 

  “我要隆一爱我!”

                 

  ——是要他爱我,我去接受呢。

                 

  悦子放学后,买了一瓶新的葵粮营养液,正要回家。

                 

  还没到义犬“八公”铜像,涉谷站人潮之中,走来一个黑衣裤的象宗教使者的男人,他面目祥和但冷淡,神情肃穆。他问:

                 

  “小姐,你有心愿吗?”

                 

  悦子一怔。她答:

                 

  “没有。”

                 

  “没有?”黑衣使者道:“最简单的心愿,——最简单的:找到一个你爱的人,刚好他也爱自己。就是这样。”

                 

  悦子不语。她迷惘了。

                 

  她想:

                 

  “怎样你三句话就说完了呢?最简单的,其实不也是最复杂的吗?”

                 

  他似乎洞悉心事,掏出一本黑色的“旅券”本子来:

                 

  “这是‘地狱护照’——”

                 

  “同‘天国护照’很相象啊。”

                 

  “当然不!”他强调:“要实现愿望,你只需做一件事,不必一百件。”

                 

  “一件?”

                 

  “对,你只要杀一条生命——”

                 

  悦子大吃一惊:

                 

  “我怎可以做这样的事?”

                 

  “又不是教你杀人,只不过杀死一个生物。你想,才一下手势,你便得到心爱的人了……”

                 

  “鳗鱼可以吗?”悦子马上想起:“吃鳗鱼饭都是活杀的。”

                 

  “不,你得亲手做。”黑衣使者微笑:“爱情,必须勇敢。”

                 

  勇敢!

                 

  悦子呆呆地与写愿望的“地狱护照”面面相觑。她不相信这种圆梦法。就算她相信了,杀死什么好呢?……当她这样反复思量时,已经相信了。

                 

  为什么不?

                 

  只不过是一条生命。

                 

  她对蓝珍珠水母说:

                 

  “对不起。”

                 

  她不给它饲料,不投入增氧片,也不为水缸换水打气。才一天,还没到晚上九时,在灯光下,水母虚弱得如一堆透明的粘液,触须不见了,萎缩进了小伞帽中,呕吐出白色的液体,延成蛛丝。

                 

  蓝色暗哑了,身上的珍珠也转成灰色尸斑。水母沉在水底,冒出小泡。良久,才微动一下,象个无用的子宫。生命正一几米一几米的溜走。

                 

  悦子头一回“蓄意谋杀”,有点慌张。她心酸,眼眶红了。但为了一个心愿,咬着牙到洗手间,把水母倒进马桶去,——只消把手掣一扳,它便冲入大海,永不回头。

                 

  朝夕相对了四个月的水母也许用微弱乏力的声音求她:

                 

  “悦子,悦子,不要杀死我!我怕!”

                 

  哗啦——

                 

  水声响亮地掩盖了一切。

                 

  马桶中泛起一个大大的漩涡,一下子,水母“呼”的,永别了。

                 

  杀!就是这样痛快。她的心“卜通、卜通”地跳。

                 

  第二天早上,悦子如常上学去。

                 

  在下楼的电梯中,她遇到隆一。

                 

  悦子仍穿高校的校服,但隆一已是大一生了。他穿运动衣,依旧蓝得令人目眩。

                 

  隆一随意说:

                 

  “‘鳗鱼日’来了,我要在立夏补充体力呀。”

                 

  “可以到筑地去吃。”

                 

  “好的,”隆一笑:“我请你吃饭。我上了大学后忙得没跟你和伯母问好。你的数学成绩追上了吧?”

                 

  悦子的心象一条最鲜活的鳗鱼,在水中窜动,没有方向,只是不能停。很快乐,窜至东,窜到西。

                 

  她在房中,用双手捂住脸,做梦似的不愿放开手。

                 

  ——那么容易!

                 

  他同她开始了?太易了,不过是杀死一条生命吧。

                 

  她以为自己不忍做的,举手之劳,她走了这一步。同学们真笨,要做足足一百件好事?浪费时间。

                 

  悦子向着镜子中,漂亮而计谋得逞的自己,邪异地一笑,再换个更好的角度,一笑。

                 

  她特地换上一袭浅蓝色的裙子,跟隆一约会。等待了好久的一顿鳗鱼饭。之后,他们还去了魔鬼餐厅喝咖啡。二人一道回家,走同一条路。他吻了她才道别。如同轰然一下,时间停顿,失去呼吸……。

                 

  悦子在日记中写下了这一天所有细节。

                 

  三天后,也在涉谷站,她去买水果时,正掏钱,一抬头,便见那位黑衣使者了。

                 

  他问:

                 

  “事情成功了吗?”

                 

  悦子不好意思:

                 

  “成功了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吧。”

                 

  “那么,”他说:“你要努力,加油啊!”

                 

  他又送她一本“地狱护照”。

                 

  悦子犹豫一下,接过了。

                 

  只要她接过,他便放心了。说:

                 

  “再加强你的愿望吧。”

                 

  那天上完运动课,幸子和芳梨一个劲的揪住悦子问:

                 

  “你为什么那样高兴?打球输了也笑?擦伤了膝盖也不痛?你有精神病吗?”

                 

  ——她怎会有病?她的病都已经有药了。

                 

  悦子瞅着这两个幼稚的小朋友:

                 

  “你们的‘天国护照’贴纸满了吧?”

                 

  “才不,只贴了二十七个。”幸子道。

                 

  “我已经做了好多好事了,不过,还欠一半呢,”芳梨叹:“我真的好想谈恋爱。——但,我还没认识到男孩子。”

                 

  悦子发觉她跟她俩简直有“代沟”。

                 

  晚上,她拎住笔已经三十分钟了,或许已经半晚了。终于她豁出去。写上:

                 

  “我要隆一当我的‘相手’。”

                 

  只要自己愿意,女孩都将第一次交给心爱的男友,——她迟早都要失去,在隆一手上,不是最幸福吗?

                 

  悦子在十五岁那年已经愿意了。

                 

  她把“地狱护照”合上。天一下黑了。

                 

  花花懒洋洋地在灯下,伸腰张嘴,眯着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还没来得及“喵——”的打招呼,悦子陡地上前,二话不说,揪起花花,自五楼扔下街道中心。

                 

  猫本能地在半空张牙舞爪奋力挣扎,还打了个前空翻,但毕竟是小猫,不够老练,江湖求生经验不足,一着地,还踉跄一下,被一辆汽车辗过。

                 

  “叽吱——”

                 

  花花的头被辗碎,接着身体也被车子后轮压得扁平。

                 

  悦子自窗前望下去,听不见任何反应,只看到一幅斑斓的小地毯。此刻还凹凸不平,但车子一辆一辆驶过,黑夜中,没有人留意到小猫的尸体。

                 

  不到天亮,这条生命便会融合在马路上,只余几片颜色了,血肉也干了。

                 

  原来杀死一头猫,也不怎么困难。

                 

  她完成任务之后——

                 

  电话铃蓦地响了。她吃惊。是平川隆一!

                 

  他用近乎低呤的声调告诉悦子:

                 

  “我很挂念你。我很挂念你的时候就象我的咽喉、心和肺都生了癌。”

                 

  “那可不关我的事啊。”

                 

  “我知道你是小妖精。——如果你帮我电疗的时候会连我的好细胞也消灭掉。”

                 

  她知道隆一动情了,莫名其妙地。悦子故意道:

                 

  “我下个星期要考试呢——”

                 

  “我现在就想见你!”

                 

  隆一的父母去了宴会,家中只是个空局。

                 

  她不知是隆一把她骗来,抑或是她骗隆一来找她。

                 

  隆一着魔似地,非常饥渴地在她身上搜索,好象亚当要在夏娃身上寻回自己的肋骨。——悦子忽然很奇怪她想起的竟是“天国”的比喻,而不是“地狱”。

                 

  两件年轻的身体在年轻的床上……。

                 

  他俩做了三次。

                 

  悦子觉得是她十七年来最充实的一个晚上,并且因为这是自己铺排的关系,特别满意、开心。可以与“V”告别了。

                 

  她跟她的小朋友同学们完全不同了。谁耐烦一百个贴纸?

                 

  她连早上刷牙时,牙刷都沾了一点血。

                 

  有了一个最亲密的爱人!——他将是击鼓手、经济学家!多值得骄傲。

                 

  考试时,也是笑眯眯的。

                 

  走路的姿势不同了。大腿也结实了。

                 

  长大了。

                 

  隆一是她的“相手”。

                 

  隆一最近天天跑步,他在这个月的二十日,参加“鬼太鼓座”成员募集面试,要做击鼓演出,让资深的团员评分。他们只招收两名新人,但投考的有八十几人。

                 

  悦子悄悄到来时,隆一正穿着背心短裤随着音乐节拍演出一段。他看来已练习了很长时间,所以节奏感强,挥动鼓棍,每一下,力都自他贲张的肌肉冲出去,击在鼓上,也击在充满倾慕的悦子心上……。

                 

  演出一完结,大伙给他鼓掌。

                 

  头上缠着白毛巾的隆一向评判们鞠躬致意。

                 

  他一身一脸的汗珠在大太阳下闪烁着,眉毛更浓了。

                 

  悦子还没上前。一个女孩已在他身旁,为他擦汗。隆一把头巾一扯,汗飞溅到她身上,她甜甜地笑。仿佛汗是甜的。

                 

  他仍同她好?

                 

  ——他仍同她好?

                 

  悦子也冒出一身冷汗。为什么?他明明是我的!为什么他不同女朋友分手?

                 

  她集中所有力气去许一个心愿,但,原来是不长久的。比生命消逝得还要快。

                 

  悦子忽地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省悟了。她需要一些助力。去除眼中钉!

                 

  她马上赶到涉谷站,朝义犬“八公”铜像飞奔。

                 

  左看,右看,心焦如焚。人呢?

                 

  太慌乱了,——不知那人似乎已经在等她……。

                 

  她一见,插翅般飞过去。他微笑,扬扬手中另一本“地狱护照”,什么话也不必说。

                 

  “日行一善”的“天国护照”只是短暂的游戏,很快便不流行了。——但“地狱护照”是长存的。

                 

  只要世上有人爱,便有人恨。

                 

  只要有这种矛盾,“地狱护照”便千秋万代地流传。供不应求。每个渴求的人都变得勇敢,泥足深陷,不能自拨。

                 

  他知道,她血液中,嗜杀的因子已经成长了。她渐渐习惯了以一条又一条的生命来换取世上最简单但最复杂的东西。

                 

  她一次比一次冷静、狠辣。除掉的生命也一次比一次贵重。无法回头。悦子跑过去。

                 

  ——为了爱情,为人爱人,为了要他做我“唯一”的爱人。

 

 潮州巷——吃卤水鹅的女人

                 

  电视台的美食节目要来访问,揭开我家那一大桶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

  我家的卤水鹅,十分有名。人人都说我们拥有全港最鲜美但高龄的陈卤。

  那是一大桶半人高,浸淫过数十万只鹅,乌黑泛亮香浓无比的卤汁。面层铺着一块薄薄的油布似的,保护那四十七年的岁月。它天天不断吸收鹅肉精髓,循环再生,天天比昨日更鲜更浓更香,煮了又煮,卤了又卤,熬了又熬,从未更换改变。这是一大桶「心血」。

  卤汁是祖父传给我爸,然后现在归我妈所有。

  美食节目主持人在正式拍摄前先来对讲稿,同我妈妈彩排一下。

  「陈柳卿女士,谢谢你接受我们的访问——」

  「不。」妈妈说:「还是称我谢太吧。」

  「但你不是说已与先生分开,才独立当家的?」主持人道:「其实我们也重点介绍你是地道美食「潮州巷」中唯一的女当家呀。」

  「还是称谢太吧,」她说:「我们还没有正式离婚。」

  「哦没所谓。」主持人很圆滑:「卤汁之谜同婚姻问题没有什么关连,我们可以集中在秘方上。」

  「「秘方」倒是谈不上,不过每家店号一定有他们的特色,说破了砸饭碗了。」她笑:「能说的都说了,客人觉得好吃,我们最开心。」

  我们用的全是家乡材料,有肉桂皮、川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豆蔻、沙姜、老酱油、鱼露、冰糖、蒜头、五花楠肉汁、调味料……,再加大量高梁酒,薪火不绝。每次卤鹅,鹅吸收了卤汁之余,又不断渗出自身的精华来交换,或许付出更多,成全了陈卤。

  妈妈透露:「卤水材料一定要重,还要舍得。三天就捞起扔掉,更新一次。——材料倒是不可以久留。」

  是的,永恒的,只是液体。越陈旧越珍贵。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妈妈接受采访时,其实我们已经离开了「潮州巷」。因为九七年五月底,土地发展局正式收回该小巷重建。

  从此,美食天堂小巷风情:乱窜的火舌、霸道的香味、粗俗的吃相、痛快的享受,都因此清拆,化作一堆泥尘。——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我们后来在上环找到了理想的地点,开了一间地铺,继续做卤水鹅的生意。

  这盘生意,由妈妈一手一脚支撑大局,自我七岁那年起……。

                 

                 

  七岁那年发生什么大事呢?

  ——我爸爸离家,一去不回。

  他遗弃了我们母女,也舍一大桶卤汁不顾。整条「潮州巷」都知道他在大陆包二奶。保守的街坊同业,虽同行如敌国,但同情我们居多。

  他走后,妈妈很沉默,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都不见不理,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虽只是大排档小店子,但千头万绪,自己得拿主意。

  而爸爸好狠心,从此音讯不通。

  我是很崇拜爸爸的。——如同我妈妈一般崇拜他。

  在我印象中(七岁已经很懂事了),爸爸虽是粗人,不算高大,但身材健硕,长得英挺,他胸前还纹了黑鹰。

  他不是我同学的爸爸那样,拿公事包上班一族。他的工资时间不定,即是硕,二十四小时都很忙。

  我们的卤水鹅人人吃着都赞不绝口。每逢过年过节,非得预定。平日挤在巷子的客人,坐满店内外,桌子椅子乱碰,人人一身油烟热汗,做到午夜也不能收炉。

  最初,爸爸每天清晨到街市挑拣两个月大七八斤重的肥鹅,大概四十至五十只。……后来,他间中会上大陆入货,说是更便宜,鹅也肥实滑嫩些。……

  他上去次数多了。据说他在汕头那边,另外有了女人。——别人说他「包二奶」,凭良心说,我爸爸那么有男人味,女人都自动投诚。附近好些街坊妇女就特别爱看他操刀斩鹅。还嗲他:「阿养,多给我一袋卤汁。」

  「好」,他笑:「长卖长有!」

  爸爸的名字不好听,是典型的泥土气息。他唤「谢养」,取「天生天养」。但也真是天意,他无病痛,胸膛宽大。斩鹅时又快又准,连黑鹰纹身也油汪汪地展翅预飞。

  孔武有力的大男人生就一张孩儿笑脸。女人不免发挥母性。对于同姓来向自己男人搭讪,我妈再不高兴,也没多话,反而我很讨厌那些丑八怪。想捉一只蟑螂放进去吓唬他们。

  妈妈其实也长得漂亮。她从前时大丸百货公司的售货员,追求的人很多。但她骄傲、执着、有主见。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只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才遇上我爸爸的。

  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某次她去游泳,没到中途忽然抽经,几乎溺毙。同行的女同事气力不足,幸得杀出个强壮的男人把她托上岸去。不但救了她,还同她按摩小腿,近半个小时。

  他手势熟练,依循肌理,轻重有度。看不出粗莽的大男人可以如此节制,完全时长期处理肉类的心得。

  「怎么也想不到他时卖卤水鹅的。」妈妈回忆到:「大家都不相识,你毕竟非礼我老半天!」

  他笑:「我时你的救命恩人,你不过时我手上一只鹅。」

  她大了他十几下。也许有三十下。自己的手疼了,他也没发应。

  她说:「谁都不嫁。只爱谢养。」

  外婆像天下所有的慈母一样,看得远,想得多。她不很赞成。只是没有办法,米已成炊。

  大概时怀了我以后,便跟了他。

  跟他,时她的主。失去他,自力更生,也是她的主意。——由此可见,我妈妈是个不平凡的女人。

  如果她不是遇上命中克星,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她的故事当不止于此。

  只是她吃过他的卤水鹅一次,以后,一生,都得吃她的卤水鹅了。我也是。

                 

                 

  爸爸是潮州人,大男人主义,他结交什么人,同谁来往,都不跟女人商议。但夫妻恩爱。后来,我知他练功夫,习神打——据说是一种请了神灵附身,便可护体,刀枪不入的武术。……还有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了。

  我们住在店子附近的旧楼,三楼连天台。这种老房子是木楼梯的,灯很暗,但胜在地方大,楼底高。又方便下楼做生意。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

  天台是爸爸的秘密。

  因为他的练功房便是天台搭建的小房间。练功夫很吵,常吆喝,所以有隔音设备。每当他举重,或做大动作,便出来天台;如果习神打,便关上门拜神念咒。——他的层次有多高,有多神,我们女人一点都补清楚。

  只知他有一次为了保持功力,甚至增强,每十天半个月,都「请师公上身」练刀。

  有一次,我听见他骂妈妈,语气从未如此愤怒:「我叫了你不要随便进去!」

  「练功房好脏,又有汗臭味,我同你清洁洗地吧。」妈反驳。

  「我自己会打理。女人不要胡来!」

  他暴喝:「你听着,没问准我不能乱动,尤其是师公神坛,——万一你身体不干净,月经来时,就坏事了。」

  又道:「还毒过黑狗血!」听来煞气多大,多诡秘。

  而且,原来阳刚的爸爸,也有忌讳。

  从此妈妈不再过问他的“嗜好”。

  我们店子请了两个人。但妈妈也得亲力亲为,她也清洁、洗刷、搬桌椅、下厨、招呼……,总之老板娘是打杂。什么都来,都摸熟门径,连巨大的鹅都得斩得头头是道,肢解十分成功。到了最后,爸爸是少不了她的助力,这也是女人的“心计”吧。不知道谁吃定谁了。

  不过工人都在月底支薪水,他们付出劳力,换取工资,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我妈:「我有什么好处?——我的薪水只是一个男人。」

  她又白他一眼?

  「晚上还得伴睡。」

  我妈以为她终生便是活在“潮州巷”,当上群鹅之首。

                 

                 

  爸爸忽地有了一个女婴,没有“经验”,十分新鲜,把我当洋娃娃。或另一个小妈妈。

  他用粗壮的手抱我,亲我,用胡子来刺我。洗澡时又爱搔我痒,水溅得一屋都是。——到我稍大,三岁时,妈妈不准它帮我洗澡。

  他涎着脸:「怕什么?女儿根本时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是“自摸”。」

  妈妈用洗澡水泼他。我加入战圈。

  有时他喝了酒,有酒气,用一张臭嘴来烘我。长大后,我也能喝一点,不易醉,一定是儿时他的熏陶。想不到三岁稚童的记忆那么深沉。

  妈妈也会扯开他。

  他当天发誓来讨好:「别小器,吃女儿的醋!——我谢养,不会对陈柳卿变心!」

  「万一变心了呢?」

  「——万一变心,你最好自动走路!」

  又是啪啪啪一阵乱打。妈妈的手总是在他的“那个部位”。

  也许是我最早记得男女间的事,便是在一个晚上,天气闷热,我被枕上的汗潮醒。但还没完全醒过来。迷糊中……

  爸爸和妈妈没有穿衣服,而薄被子溜下床边。床也发汗了。

  爸爸在她身上起伏耸动。像一个屠夫。妈妈极不情愿,闭目皱眉,低吟:「好疼!怎么还要来——」

  又求他:「你轻点。……好像是有了孩子!」

  爸爸呼吸沉浊。狞笑:「女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哪按捺得住?刚才没有看真,我——就当提早去探——」

  还没说完,妈疼极惨然喊道:「不好了不好了,你出来出来——」

  发生什么事?

  后来,阿哦偶尔听见妈妈不知同谁讲电话,压低声线,状至憔悴。多半是外婆:「血崩似的,保不住——」

  又说:「我拿他没办法——」

  又说:「以后还想生啊……」

  又说:「他倒掌掴了自己几下,但又怎么样呢。没有同他说,不说了——」

  有点发愁,很快,抖擞精神到店里去。

  虽然有了我,我知道爸爸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潮州人家重男轻女。不过他待我,算是“爱屋及乌”吧。

  他俩都要做生意,便托邻居一个念六年级的姐姐周静仪每天随便带我上学放学。回家后我会自动做好功课才到店子去。

  我明白念书好。

  如果我一直读上去,我跳出大油大酱烘炉猛火的巷子机会就大些了。——即使我崇拜爸爸,可我不愿做另一个妈妈。尤其是见过外面知识和科技的世界。今天我回想自己的宏愿,没有后悔。

  因为,爸爸亦非一个好丈夫。

  每当妈妈念到他之狂妄、变心,把心思力气花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时,她恼之入骨,必须饱餐一顿,狠狠地啃肉吮髓,以消心头之恨。“吃”,才是最好的治疗。另一方面,她一意栽培我成才,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念书的成绩中上。

  我是在没有爸爸,而妈妈又豁出去展开本事把孩子带大的情况下,考上了大学,修工商管理系。

  在大学时我住宿舍,毕业后在外头租住一个房间,方便上下班。渐渐,我已经不能适应旧楼的生涯,——还有那长期丢空发出怪味的无声无息的天台练功房,我已有很多年没上过天台去。

  爸爸没跑掉之前,我也不敢上去,后来,当然更没意思。

  不过,我仍在每个星期六或日回家吃饭。有时同妈妈在家吃,有时在新开的店里。我们仍然享受美味的,令人齿颊留香的卤水鹅。——吃一生也不会厌!

  而客人也赞赏我们的产品。

  以前在邻档的九叔,曾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阿养的老婆好本事,奇怪,做得比以前还好吃呢。味道一流。阿养竟然拣个大陆妹,是他不识宝!」

  妈妈当时正手持一根大胶喉,用水冲洗油腻的桌椅和地面。她浅笑一下:「九叔你不要笑我了。人跑了追不回来。幸好他丢下一个摊子,否则我们母女不知要不要喝西北风。月明也没钱上大学啦!」

  她又冷冷地说:「他的东西我一直都没动过,看他是否真的永远不回来!」

  九叔他们也是夫妻档。九婶更站在女人一边了:「这种男人不回来就算了。你生意做得好,千万不要白白给他,以免那狐狸精得益!」

  「我也是这样想。」妈强调:「他不回来找我,我就不离婚,一天都是谢太。——他若要离,一定要找我的。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回来,日子一样的过。」

  她的表情很矛盾。——她究竟要不要再见谢养?不过,一切看来还是“被动”的。

  问题不是她要不要他,而是他不要她。

  大家见妇道人家那么坚毅,基于一点江湖意气,也很同情,没有什么人来欺负,——间中打点一些茶钱,请人家饱餐一顿,拧几只鹅走,也是有的。

  妈妈越来越有“男子”气概。我佩服她能吃苦能忍耐。她的脖子也越来越长,像一条历尽沧桑百味入侵的鹅头。

  她是会家子,最爱啃鹅头,因为它最入味,且外柔内刚,虽那么幼嫩,却支撑了厚实的肉体。当鹅一只只挂在架子上时,也靠它令它们姿态美妙。这片新店,真是毕生心血。

  「妈,我走了,明天得上班。」

  她把我送出门,目光随着我一直至老远。我回头还看得见她。

  她会老土地叮咛:「小心车子。早起早睡,有空回家。」

  她在我身上寻找爸爸的影子。

  但他是不回家的人。

                 

                 

  我转了新工。

  这份新工是当女秘书。

  这同我念的科目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我最不想干的工作。

  近半年来经济低迷,市道不好,很多应届的大学也找不到工作。我有两三年工作经验,成绩也不错,情况不致糟到“饥不择食”。

  我是在见过老板,唐卓旋律师之后,才决定推掉另一份的。我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

  ——唐卓旋“本来”是我老板。

  后来不是了。

  当我上班不到一个星期,一个女人打电话来办公室。

  我问:「小姐贵姓?」

  「杨。」

  「杨小姐是哪间公司的?有什么事找唐先生?可否留电话待他开会喉覆你?」

  我礼貌地尽本分,可她却被惹恼了:「你不知我是谁吗?」

  又不耐烦:「你说是杨小姐他马上来听!」

  她一定觉得女秘书是世上最可恶的中间人。比她更了解男朋友的档期、行踪、有空没空、见谁不见谁……甚至有眼不识泰山!女秘书还掌握电话能否直驳他房间的大权。一句“开会”,她便得挂线。

  她才不把我放在眼内。

  唐律师得悉,忙不迭接了电话,赔尽不是。他还吩咐我:「以后毋需对杨小姐公事公办了。」

  杨小姐不但向男人发了一顿脾气,还用很冷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以后不用太罗嗦。」

  「是。」

  我忍下来。记住了。

  我认得她的声音。知道她的性格。也开始了解她有什么缺点男人受不了。

  唐律师着我代定晚饭餐桌餐单,都是些高贵但又清淡的菜式,例如当造的白露荀。

  杨莹是吃素的。

  她喜欢简单的食物,受不了油腻。她认为人要保持敏锐、警觉、冷静,便不能把“毒素”带到身上去。她的原则性很强。

  唐卓旋说:「她认定今时今日的动物都活得不开心,还担惊受怕,被屠宰前又又因惶恐而产生毒素,血肉变质。人们吃得香,其实里头是“死气”。」

  因为相信吃肉对人没有益处,反而令身体受罪,容易疲倦,消化时又耗尽能量,重油多糖味浓,不是饮食之道。云云。

  「你呢?」我问唐卓旋:「你爱吃肉吗?」

  「我无所谓,较常吃白肉,不过素菜若新鲜又真的很可口。也许我习惯了女朋友的口味。」

  唐律师笑:「上庭前保持敏锐清醒时很重要的。」

  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忽地嘱咐我用他的名义代送花上杨莹家。我照做了。他强调要白色的百合。

  没发应。也没电话来。他打去只是录音。手机又没开启。我“乐不可支”。

  第二天,第三天……。再送花。

  送到第七天,他说:「明天不再送了。」

  我说:「我知道了。」

  又过了几天,他问我?

  「星期日约了一些同学出海,不想改期,你有空一起去吗?」

  我预先研究了一下他们的航行路线。

  若是往西贡的东北面,大鹏湾一带,赤洲、弓洲、塔门洲,都面临太平洋,可以钓鱼。我还知道该处有石斑、黄脚饔、赤鱼饔……等渔产。建议大家钓鱼。——而且杨莹又不去,她在,大家避免杀生,没加这节目。

  同行虽如敌国,但出海便放宽了心。

  我们准备了钓竿鱼丝,还有鲜虾和青虫做饵。还加上“诱饵粉”,味道更加吸引。

  只要肯来,便有机会上钩。

  游艇出海那天,一行八人。清晨七时半集合,本是天朗气清,谁知到了下午,忽现阴云,还风高浪急。

  船身抛来抛去,起伏不定,钓鱼的铺排和兴致也没有了。

  「本来还好有野心,钓到的鱼太小,马上放生,留个机会给后人。」

  在西贡钓鱼,通常把较大的鱼拧上岸,交给成行成市的酒楼代为烹调上桌。但今天没有什么好东西,无法享受自己的成果。

  我连忙负荆请罪:「各位如不嫌远,我请客,请来我家小店尝尝天下第一美食。」

  一听是“上环”!有人已情愿在西贡码头赤海鲜算了。我才不在乎他们。

  「老板给我一点面子——」我盯着目标,我的大鱼。看,我已出动“诱饵粉”:「你又住港岛,横竖得驾车回家。他们不去是他们没口福。」

                 

                 

  他疑惑:「你家开店吗?」

  又问:「是什么“天下第一美食”?你并非势必要说,但你现在的话,将来便是呈堂证供。话太满对自己不利。」

  「保证你连舌头也吞掉!」

  我知道他意动。——他今天约我出海便是他的错着了。以后,你又怎可能光吃白肉?

  「你根本没吃过好东西。」我取笑:「你是我老板我也得这样说。」

  「别老板前老板后。」他笑:「我不知你也是老板。」

  在西贡至上环的车程中,我告诉他,我和妈妈的奋斗史。他把手绢递给我抹掉泪水。

  一看,手绢?

  当今之世还有男人用手绢吗?

  ——“循环再用”,多么环保。

  我们是层次不同实质一样的同志。

  我收起那手绢:「弄脏了,不还你了。」

  望着前面的车子。人家见了黄灯也冲。他停下来。

  「随便,不还没关系,我有很多。」

  我说:「以为二三十年代的人才用手绢。」

  「我鼻敏感,受不了一般纸巾的毛屑。」

  太细致了,我有点吃力。

  但我还是如实告诉他,我们的故事。——不能在律师跟前说谎,日后圆谎更吃力,他们记性好。

  我——不——说——谎。

  我斜睨他一下?

  「我们比较“老百姓”,最羡慕人娇生惯养。真的,从来没试过……」有点感慨。

  我们虽然是女人,但并不依赖,也不会随便耍小性子,因为独立谋生是讲求人缘的。

  但我们也是女人,明白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很快乐,如果爱他,一定尊重他,可惜男人总是对女人不起。——我们没人家幸福就是了。他用力搂搂我肩膀。

  不要紧,我们有卤水鹅。

  果然,卤水鹅“征服”了他的胃。

                 

                 

  他一坐下,妈妈待如上宾。

  先斩一碟鹅片。驾轻就熟。

  挑一只最饱满的鹅,卤水泡浸得金黄晶莹,泛着油光,可以照人。用手一摸鹅胸,刀背轻弹,亲切地拍拍它的身子,放在砧板上,望中一剖,破膛后还有卤汁漏出,也不管了,已熟的鹅,摊冷了些才好挥刀起肉,去骨。嚓嚓嚓。飞快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陈卤,汁一见肉缝便钻,转瞬间,黑甜已侵占鹅肉,更添颜色。远远闻得香味。再随谁拈一把芫荽香菜伴碟……

  「妈,再来一碟带骨的。加鹅颈。」

  净肉有净肉的好吃,但人家是食髓知味,骨头也有骨头的可口。

  接着,厨房炒了一碟白菜仔、一碟鹅肠鹅红、沙爹牛肉、蠔烙卤水豆腐(当然用卤鹅的汁)、冻蟹、胡椒猪肠猪肚汤……,还以柠檬蒸乌头来作出海钓鱼失败的补偿。——以上,都不过是地道的家乡菜,是卤水鹅的配角。鹅的香、鲜、甜、甘、嫩、滑……,和一种“肉欲”的性感,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的,他投降了。着魔一样。

  唐卓旋在冷气开发的小店,吃得大汗淋漓,生死一线,痛快地灌了四碗潮州粥。

  以打理鼓掌作为这顿晚饭的句号。

  我道:「我吃自家的卤水鹅大的,吃过着黑汁,根本瞧不起外头的次货。」

  妈妈满意的看着他:「清明前后,鹅最肥美,这卤汁也特别香。」

  「是吗?为什么是清明前后那?」他问。

  「是季节性吧,」我说,「任何动物总有一个特定的日子是状态最好的。人也一样啦。」

  「对对,也许是这样。」妈一个劲地说:「其实我卖了十多二十年的鹅,只有经验,没有理论。」

  「伯母菜厉害呢。白手起家,不简单。」

  有男人赞美她,妈妈流露久违的笑意。她是真正的开心。因为是男人的关系吧。

                 

                 

  我把这意思悄悄告诉唐卓旋,他笑,又问:「说她不简单,其实又很简单。」

  是的。她原本就很简单。——没有一个女人情愿复杂。正如没有一个女人是真正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呢爸爸唤“谢养”,照说他不可能给你改一个“谢月明”的名字。」他问:「是不是在月明之夜有值得纪念之事?」

  「不是。」

  「有月亮的晚上才有你?所以谢谢它?」

  「哪会如此诗意?」我故意道:「——不过因为这两个字笔划简单。」

  他抬头望月。又故意:「月亮好圆!」

  「唐卓旋你比我爸爸更没有诗意!」

  唐卓旋后来又介绍了一些写食经的朋友来,以为是宣传,谁知人家早在写“潮州巷”的时候,已大力推荐。我们还上过电视。——他真笨!一个精明的律师若没有足够的八卦,不知坊间发生过什么有趣事儿,他也就不过是活在象牙塔中的素食者。

  他祖父生日那天,我们送了二十只卤水鹅去。亲友大喜。口碑載道。

  我的出身不提,但作为远近驰名食店东主的女儿,又受过工商管理的教育(虽然在鹅身上完全用不着),是唐律师的得力助手,我是一个十分登样的准女友。

  我知道,是卤水鹅的安排。是天意。

  日子过去。

  我对他的工作、工余生活、起居、喜怒哀乐,都了如指掌。

  他手上又一单离婚官司在打,来客是名女人,他为她争取到极佳的补偿,赡养费数字惊人。

  过程中,牵涉的文件足足有七大箱,我用一辆手推车盛載,像照顾婴儿般处理。——因为这官司律师费也是个惊人数字。

  法官宣判那天,我累得要去按摩。

  他用老板的表情,男友的语气:「开公费,开公费。」

  我笑:「还得开公费去日本泡温泉:治神经痛、关节炎,更年期提早降临!」

  也有比较棘手的是:一宗争产的案件。一个男人死后,不知如何,冒出一个同他熬尽甘苦的“妾侍”,带同儿子,和一份有两名律师见证的遗嘱,同元配争夺家产。

  元配老太太念佛,不知所措。

  大儿子是一间车行的股东之一,与唐卓旋相熟,托他急谋对策。

  律师在伤脑筋。无法拒绝。

  我最落力了。我怎容忍小老婆出来打倒大老婆呢?——这是一个难得的“情意结”。

  虽然另一个女人是付出了她的青春血泪和机会。

  我咬牙切齿地说:「唐律师,对不起,我有偏见,——我是对人不对事。」

  他没好气。权威地木着一张脸:「所以我是律师,你不是。」又嘱:「去定七点半的戏票,让我逃避一下。」

  太好了。

  电影当然由我挑拣。——我知道他喜欢什么片种。

                 

                 

  他喜欢那些“荡气回肠”的专门欺哄无知男女的爱情片。例如“铁达尼号”。奇怪。

  散场后,我们去喝咖啡。咖啡加了白兰地酒。所以人好像很清醒又有点醉。

  我说:「在那么紧逼的生死关头,最想说的话都不知从何说起了。」

  他还没自那光影骗局中回过来:「从前的男女,比较向往殉情,一起化蝶,但现代最有力的爱情,是成全一方,让他坚强活下去,活得更好。——着不是牺牲,这是栽培。」

  「男人比女人更做得到吗?」

  「当然。」他道:「如果我真正爱上一个人,我马上立一张“平安纸”——」

  “平安纸”是“遗嘱”的轻松化包装,不过交代的都是身后事。今时今日流行立“平安纸”是因为人人身边相识或补相识的人,毫无预兆的便失去了。

  我最清楚了。

  「你自说自话,你的遗嘱谁帮你执行?」

  「我在文件外加指示,同行便在我“告别”后处理啦——」

  「这种事常“不告而别”的呀。」

  「放心,既是“平安纸”,自有专人跟进你是否平安。」

  「咦?——你担心什么?」

  我没有看他。

  我的目光投在街角的一盏路灯。凄然:「不,我只担心自己。——如果妈妈去了,我没有资产,没有牵挂的人,没有继承者……,你看,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平安纸”的。」

  生命的悲哀是:连“平安纸”也是空白迷茫的。

  我站起来:「我们离开香港——」

  「什么?」

  我说:「是的——到九龙。驾车上飞鹅山兜兜风吧?看你这表情!」

  在飞鹅山,甜甜暖暖的黑幕笼罩下来,我们在车子上很热烈地拥吻。

  我把他的裤子拉开。

  我坐到他的身上去。

  他像一只仍穿着上衣的兽……。

  性爱应该像动物:——没有道德、礼节、退让可言。

  把外衣扔到地面、挂到衣架,男女都是一样的。甚至毋须把衣服全脱掉,情欲是“下等”的比较快乐。肉,往往带血的最好吃!

  ——这是上一代给我的教化?抑或他们把我带坏了?

  我带坏了一个上等人。

  ……

  是的,日子如此过去。

                 

                 

  一天,我又接到一个电话。

  我问:「小姐贵姓?那间公司?又什么事可以留话——」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平淡而有礼貌地说:「唐先生在开会。他不听任何电话。」

  「岂有此理,什么意思?我会叫他把你辞掉。」

  「他早把我辞掉了。」我微笑,发出一下轻悄的声音:「我下个月是唐太。」

  ——我仍然帮他接电话。当一个权威的通传,过滤一切。大势已去了。

  我不知你是谁!

  我已经不需要知道了杨——小——姐。

  结婚前两天。

  妈妈要送我特别的嫁妆。

  我说:「都是新派人,还办什么“嫁妆”?」

  她非要送我一小桶四十七岁的卤汁。

  「这是家传之宝,祖父传给你爸爸三十念,我也经营了十七年。」

  「妈,」我声音带着感动:「我不要。想吃自己会回来吃。同他一齐来。」

  我不肯带过去。

  虽然爸爸走了,可我不是。我不会走,我会伴她一生。

  「你拿着。做好东西给男人吃。——它给你撑腰。」

  「我不要——」

  她急了:「你一定得要——你爸爸在里头。」

  我安慰她?

  「我明白,这桶卤汁一直没有变过,没有换过。有他的心血,也有你的心血。」

  「不,」她正色地。一字一顿:「你爸爸——在——里——头!」

                 

  我望定她。

  她的心事从来没写在脸上。她那么坚决,不准我违背,莫非她要告诉我一些什么?

  「月明,记得有一年,我同爸爸吵得很厉害吗?」

  是的,那一年。

  我正在写PENMANSHIP,串英文生字,预备明天默书。我见妈妈把一封信扔到爸爸脸上。

  我们对他“包二奶”的丑事都知道了,早一阵,妈妈查她的回乡证,又发觉他常自银行提款,基于女人的敏感,确实是“开二厂”。

  妈妈也曾哭过闹过,他一时也收敛些。但不就又按捺不住,反去得更勤。每次都提回来十几只鹅作幌子。

  妈妈没同他撕破脸皮,直至偷偷搜出这封“情书”。

  说是“情书”,实在是“求情书”。——那个女人,唤黄凤兰。她在汕头,原来生了一个男孩,建邦,已有一岁。

  后来我看到那封信,委婉写着:「谢养哥,建邦已有一岁大,在这里住不下去。求你早日帮我们搞好单程证,母子有个投靠。不求名分,只给我们一个房间,养大邦邦,养哥你一向要男孩,现已有香灯继后,一个已够。儿子不能长久受邻里取笑。我又听说香港读书好些,有英文学……」

  爸爸不答。

  妈妈气得双目通红,声音颤抖:「你要把狐狸精带来香港吗?住到我们家吗?分给她半张床吗?」

  她用所有的力气拧起所有物件往他身上砸:「这个贱人甘心做小的,我会由她做吗?你心中还有没有我们母女?——由我在一天她也没资格,这贱人——」

  「不要吵了!」爸爸咆哮:「你吵什么?你有资格吗?你也没有注册!」

  妈妈大吃一惊。

  如一盘冰水把她凝成雪人。

  她完全没有想过,基本上,她也没有名分,没有婚书,没有保障。她同其他女人一样,求得一间房,半张床,如此而已。

  ——她没有心理准备,自己的下场好不过黄凤兰。而我,我比一岁的谢建邦还次一级,因为他是“香灯”。

  虽然我才七岁,也晓得发抖。我没见过大人吵得那么凶。遍体生寒。

  妈妈忽然冲进厨房,用火水淋满一身。她要自焚。正想点火柴——我大哭大叫。爸爸连忙把她抱出来,用水泼向她,冲个干净。他说:「算了算了,我不要她了!」

  那晚事情闹得大,不消一天,所有街坊都自“潮州巷”中把这悲剧传扬开去,几乎整个上环都知道。

                 

  我们以为他断了。他如常打牌、饮酒、开铺、游冬泳、买鹅、添卤、练功、神打……

  他如常上大陆看他的妻儿。

  刺鼻的火水味道几天不散。——但后来也散了。

  妈妈遭遇到前所未有茫无头绪的威胁。

  她不但瘦了,也干了。

  但她如常存操作,有一天过一天。每次她把卤汁中的渣滓和旧材料捞起,狠狠扔掉,那神情,就像把那个女人扔掉一样。——可是,她连那个女人长相如何也不清楚。她此生都未见过她,但她却来抢她的男人。她用一个儿子来打倒她。

  她有唯一的筹码,自己没有。

  扔掉了黄凤兰,难道就再没有李凤兰、陈凤兰了吗?

  妈妈一天比一天沉默了。

  在最沉默的一个晚上,左邻右舍都听到她爆发歇斯底里的哭喊:「你走!你走了别回来!我们母女没有你一样过日子!你走吧!」

  说得清楚明确。惊天动地。

  最后还有一下大力关门的巨响。

  爸爸走了,一直没有回来过。

  「——爸爸没有走。」妈妈神情有些怪异:「他死了!」

  我的脸发青。

  「那晚他练神打,请“师公”上身后,拿刀自斩,胸三刀,腹三刀,背三刀,头三刀……,斩完后,刀刀见血。」

  他的功力不是很深厚吗?每次练完神打,他裸着上身只有几道白痕,丝毫无损。——但那晚,他不行了……。

  妈妈憋在心底十七年的秘密,一定忍得很幸苦。

  她没有救他。没有报警。

  因为她知道自己救不了。他流尽了血。……

  以后的事我并不清楚。

  在我记忆中,我被爸爸夺门而出,妈妈哭闹不停的喧嚣吓坏了,慌乱中,那一下“呯!”的巨响更令我目瞪口呆,发不出声音。因为,我们是彻底的失去了他!

                 

                 

  第二天,妈妈叫我跟外婆住几日。她说:「我不会死。我还要把女儿带大。」

  外婆每天打几通电话回家,妈妈都要接听。她需要一些时间来平复心情,收拾残局。还有,重新掌厨,开铺做生意。

  是的,她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见都不理,包括我。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

  那是她很累,累得像生过一场重病……。

  但她坚持得好狠。

  原来请来的两个工人,她不满意,非但不加薪,且借故辞掉,另外聘请。纵是生手,到底是“自己人”。——小店似换过一层皮。而她,不死也得蜕层皮。

  此刻,她明确地告诉我:「你爸爸——在——里——头÷1」

  我猜得出这三天,她如何拼尽力气,克服恐惧,自困在外界听不到任何声息的练功房中,刀起刀落,刀起刀落。把爸爸一件一件一件……的,彻夜分批搬进那一大桶卤汁中。

  他雄健的鲜血,她阴柔的鲜血,混在一起,再用慢火煎熬,冒起一个又一个的泡沫与黑汁融为一体。随着岁月过去,越来越陈,越来越香。

  也因为这样,我家的卤水鹅,比任何一家都好吃,都无法抗拒,都一试上瘾,摆脱不了。只有它,伸出一只魔掌,揪住所以人的胃。——也只有这样,我们永远拥有爸爸。

  任他跑到天涯海角,都在里头,翻不出五指山。传到下一代,再下一代……。

  莫名其妙地,我由一阵兴奋,也有一阵恶心。我没有呕吐,只是干嚎了几下。奇怪,我竟然是这样长大的。

  我提一提眼前这小桶陪嫁的卤汁,它特别地重,特别珍贵。

  经此一役,妈妈已原谅了爸爸。他在冥冥中赎了罪。

                 

                 

  「你竟然不觉得意外?」妈妈阴晴不定:「你不怪责妈妈?」

  怎会呢?

  我一点也不意外。

  一点也不。

  妈妈,我此生也不会让呢知道:在事情发生的前一个晚上……

  我看见了——妈妈,我看见你悄悄上了天台,悄悄打开练功房的门,取出一块用过的染了大片腥红的卫生巾,你把经血抹在刀上,抹得仔细、均匀。刀口刀背都不遗漏。当年,我不明白你在做什么。现在,我才得悉为什么连最毒的黑狗血的不怕的爸爸,他的刀破了封。他的刀把自己斩死。

  ——当然是他自斩。以妈妈你一小女人,哪有这能力?

  我不明白。但我记得。

  妈妈,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有,我也有。不要紧,除了它在午夜发出不解的哀鸣,世上没有人揭的开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电视台的美食节目主持人太天真了。

  我们是深谋远虑旗鼓相当的母女。同病相怜,为势所逼,——也不知被男人,抑或被女人所逼,我们永远同一阵线。

  因为我们流着相同的血。

  吃着同样的肉。

  「妈妈,」我拥抱她:「你放心,我会过得好好的,我不会让男人有机会欺负我。」

  她点点头,仍然没有泪水。

  「这样就好。」

  她把那小桶卤汁传到我手中,叮嘱:「小心,不要泼泻了。不够还有。」

  ——在那一刻,我知道,她仍是深深爱着爸爸的。

  她不过用腥甜、阴沉而凶猛的恨来掩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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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柳春眠水子地藏——吃眼睛的女人

                 

  「猫柳春眠」水子地藏:我儿。

  今日你已立为地藏,凡俗间母子相称亦应放弃。

  我是忍不住再喊你一声。——此是最后一回。

  日后,我会恒念你法号,并诵经供奉不绝。因我儿你已有安身立足之地位,且超然于我!

  今日是五月五日端午节。“端午”本是中国人风俗,但我等过端午,既无诗人,亦无龙舟,此日“菖蒲节”、“子供之日”,实为天下男孩而设。你亦有三岁了。

  我特地吧菖蒲带到你座前。“菖蒲”花白,谐音“尚武”。我儿,武力非我愿,只求你广庇世间小孩。

  何以没有在三月三日的“桃节”`作“雏祭”?——因我认定你是一个儿子。不是女儿。母亲有此直觉。虽我是失败的妈妈。

  在我小时候,每年三月三日,你外婆必把“雏人形”搬出庆祝。七段台阶铺上红色毯子,摆放皇帝、皇后、侍女、乐师、左右大臣、门卫……。在小型桃花树下,并有宫廷摆设、轿子、古琴乐器、她让我的“桃节”过得很快乐。节一过完,雏人形皆抹净收藏,好好保管,下一年再搬出。

  女孩过桃节,亦是期望日后嫁得好,做个好母亲,世世代代,为小孩应节。

  我儿,你竟从未度过最近的节句。

  难以补偿。

                 

  于本高砂屋、风月堂、风雅庵、北野茶屋……,皆见“柏饼”。除了柏叶包裹之糯米红豆饼外,亦有竹皮包蒸之粽子。几经挑选,终光顾“满愿堂”,作为今日“满愿”之祈福。

  柏饼好黏,小心吃,勿哽在喉。小心小心。

  此外升在你身边之“鲤帜”,以黑、红、蓝三条鲤鱼形布幡组成。因无风,鲤帜静垂。我儿,此亦儿童福祉。有男孩之家庭,必在院子中或阳台上高升。我或在祭祀后拿回家中,让之迎风飞送,儿你有日鲤跃龙门,列位更高仙班。

  我没带来江户时代盔甲人形应节,因法师认为世俗之物,有坏静修。我也不喜暴戾。——虽我杀你,情非得已。

  杀你之后,无一夜安眠。

  三年以还,当作一梦。

  地狱中,枉死城内,有一区,成群小孩,由一吋高至略成人形不等。满面血,一身污渍,啼哭不止,有的且躺于地上打滚、顿足……。

  这批枉死儿,不能出世,又无法转世,是以一腔仇恨,神情怨毒。

  我儿,你最乖巧,哭声不大,面目看不清楚。我认得,你有目无仁。双手摸索,一众之中至为弱小,向我哀苦:「妈妈妈妈,你为什么困着我?」

  咋一梦醒,心如刀割,子宫亦疼彻心脾。肚腹有敲叩声……。

  你看不见我。

  你认不得我。

  ——只是你我血脉相通,不容否认。

  今日我倾三年来积蓄,为你立像,神位供养于寺庙。把你释放,并作赎罪。

  “水子地藏”原属婴灵。法师之言,人一喜一忧,乃因果报应,其指引:“自业自得”,我亦明白。MIZUKO-JIZO,“水子”亦是“稚子”、“童子”。我儿你虽童稚,母亲心意,当可体念。

  每个“水子地藏”,均围以前掛,以此垫肩,揩抹口涎。各式各样之前掛,五彩缤纷。我见有素淡简约、有写满经文、有绣上装饰、有缀以花边……。前掛属婴儿常备,一望而知,软弱无能,需要扶持。我为你围上一绣了小猫的前掛,望你喜欢。

  供品之中,有玩具、猫人形、风车、可口可乐、纸灯笼、彩带、香烛……。还有生鲜水果。法师明日来为你诵经,你若不明白,亦得耐心细听,终会省悟。

  或许你问,何以爸爸不来?

  你亦看不见他。

  认不得他。

  人海茫茫,以你之力,寻找不到。我请你别问别追。

  因我亦决定淡忘之。

  ——难。终得一试。

  我将去仙台,作别大阪、神户、京都。仙台在东北。甚远。不宜长途跋涉。你爸爸也不知。

  若你不甘,但告诉你,他唤今井勇行。

                 

                 

  三年多以前,阴历六月暑气热烈,水泉干枯,滴水皆无,古称“水无月”。天炎、夜短。经数日夕烧,大地水尽,人灼热,避入地底。

  幸好一场梅雨,令人涤荡。

  我嘘在梅田阪急三番街,认识今井勇行。

  高校毕业后,我嘘英语专门学校生。我住在西区北堀江,于纪伊国屋书店当第二班兼职店员。下午五时至九时半。

  「纪由子,」我同事透子道:「今日盘点未交接,改在六时上班,空出一个小时,我们去吃东西。」

  我,透子,还有惠美,到三番街地下街逛街。时间亦早,不饿。走过衣物、化妆品街道,至轻食区、果子店、咖啡室、巧克力店……。

  来到“明石亭”。

  我常到此吃明石烧。此间的八爪鱼烧丸子是整个大阪最美味的,才四百三十元。有八个,以红漆木板上,还附一小碗葱花汤。

  自玻璃窗透视厨房,可见店员操作过程。

  原来来了新人。

  他穿白汗衣,无袖,头发中长,单眼皮。

  如同其他店员,戴纸帽,踏大双胶水靴。做轻重工夫。

  只他一如舞蹈。身心不定,十分享乐。

  他先扫上一层油,把面粉蛋浆倾尽于铁盘格子中,打转环绕,然后如散花般,每格放入生姜、葱花、一粒八爪鱼肉。他和一口“宝矿力”,把垂额长发一拨,持铁笔,把一个一个八爪鱼丸子调圆,馅料裹好,烧至微焦黄。

  我看了他一阵。

  他隔窗向我一举手中饮料。不笑。

  其他店员相熟,问:「勇行像不像DANCER?」

  我不答。

  「来三客跳舞明石烧。」

  厨房传来嬉笑。

  明石烧上桌。

  大家夹一个,吃半口,然后浸泡在葱花汤中……。

  我发觉我的明石烧十分胀胖,内心热烈,有物迸出。——我的明石烧,每个,都有两粒八爪鱼肉。似烤焦眼珠子要突围。

  我的脸涨红。忙不迭一口吃掉。烫的很。

  走的时候,我偷偷看他一眼,他早已站定等我偷看。朝我眨眨眼睛。

  我没正视他的眼睛。

  只见他的围裙,有招财猫图案。——围裙业很白,同汗衣一样白,也许是我有点目眩的关系。我还听见阪急三番街播送的主题曲。

  由岛田歌穗主唱:「小河流过的街道」

  PARADISE IN THE RIVER CITYまブの泪に川に流しㄟPARADSE IN THE RIVER CITY新ㄥ翼をさぁ広げよう

                 

  思い出のシルツトかぱんに诘め込んて梦さえみれずに流れてきけど悲しみの途中で闻える爱の歌朝日ガ昇れば泪干くはず今日は今日まで明日かは探しける梦の世界をPARADSE IN THE RIVER CITY美しい时间を过るはずきPARADSE IN THE RIVER CITY新しい自分を见けるにぁに

                 

                 

  我心中有道小河流过。

  我并不知道,一星期后,他来找我。

  六号没有收银柜台,主理艺术书、洋书、洋杂志、部分辞书、乐谱、画册。

  忽有客人递睐一本「野球周刊」。

  我没在意,道:「先生,杂志请到一号收银台。」

  他不走:「不是都一样吗?」

  我抬头。

  见是今井勇行。另换一件簇新白汗衣,有小小懒惰猫图案,在左胸。小猫眯起一双眼。如同主人。

  脱去围裙,又走出玻璃城似的厨房,勇行清秀漂亮,原来长得很高。——原来眼睛的尾巴向上飞。

  同事岩本正博代答:「——趣味杂志类,在一号。」

  书店很大,共分八个专区。我不知他如何“旅游”至此。

  他急了:「什么书才可在此付款?」

  我淡然一指告示牌。

  他把书放柜台一旁:「这本书我暂不要。」

  我收好,没关系。目送他离去。——我恨自己不破格。但“纪伊国屋”有纪律。而我只好由他离去。我亦太冷淡。

  一直忙至八时十五分。

  柜台仍有人龙。匆匆结算。最后一位,递上三本。

  我欲照射条码,见这三本,分别是:「艳色浮世绘末篇」

  「浮世绘之魅惑」

  「春意画册」

  他问:「那一本比较好看?请由纪小子姐指教。我不大晓得。」

  又是这个顽皮的今井勇行。

  他大概倘佯良久,又窥看我名牌。我不答。脸发烧。

  他手指打圈,随便挑了一本。皆是男女秘戏,且无遮掩涂黑。我板着脸:「谢谢,四千一百二十元。」

  他强调:「为了在六号柜台付款,从买“艺术书”!」

  岩本正博过来护我。问是何事?

  他只好道:「再见。」

  「喂,」我喊住:「不要勉强自己买贵价的画册。」

  「知道!」他道:「明白!」

  及后三天,无影无踪。

  太听话。不买书,人也不来。

  正博关心我:「由纪子,你功课忙吗?看来很累。」

  又送我一个苹果。我没有吃,搁在背包。它上面有阳光照晒不到的“福”字影。

  又过了二天,又过五天。……

                 

                 

  某夜,书店九时关店,我们收拾一切,九时半下班。在一出口,见今井勇行。

  他忙问:「星期三书店不营业吗?昨夜我来见到关上门。」

  「是。每月第三个星期三是定休日。」

  「好,」他点头:「我可与同事对调,选星期三定休,跟你配合。」

  「为什么?」

  「请当我女友,同我交往,好吗?」他不容我考虑:「拜托你了由纪子小姐?」

  这个出口,正在“地藏横丁”。供北向地藏尊。我们路过,有人拍手祷告。

  高悬并列的的纸灯笼,发出红光。

  我们由尽处往前走。此是大阪最短的一条横丁。

  回想起来,真是天意茫茫。

  冥冥中皆有注定,不可逃避。

  勇行领我到他同住室友屋良克也工作处,是元禄回转寿司店。勇行喜不自胜,目的是把我介绍给他朋友知悉。很骄傲:「这是你们提过的,在纪伊国书屋工作的早川由纪子。她是我女友。」

  屋良克也有羡慕神情。我亦很骄傲。

  勇行特殊口味,能吃,连尽十五蝶。我要了心爱的云丹,及贝割大根,即大根尚未成长,把苗摘下。微辛。

  离开阪急东通商店街,到“大东洋”弹子房玩了一阵,又逛了一阵。最后在电车站依依分手。不用他送。我需要时间在回程中想一想。

  在十二时半,回家以后,即接到他的问候电话。又谈了约一小时。幸好妈妈已酣睡。

  我知我遭殃!

                 

                 

  深秋一个星期四。我自课室外望,天上起了鳞云。又似鲭鱼背上的斑点。我正在做着翻译。

  四时下课,没到上班时间。勇行来电,他生病看医生。

  我想陪他看医生。他力拒无效。

  坐电车去。他住十三。——这不是他父母家,因父母各自有另一个家庭。

  十三似远,距我处隔了淀川,彼此在两岸。其实又近,坐电车去,过河便是。

  在医务所,才知勇行不勇,极怕注射。老在哀求:「医生,可否不注射?你可加重药,或给我苦药。」

  「不,重感冒还是一针准见效。」

  「真的不愿……。」

  不肯就范。

  医生训斥:「你做食店,卫生重要,必须痊愈才可上班。」

  又望向我:「在女朋友面前要坚强。」

  「好!」今井勇行无奈点头。带恐惧:「不要太用力!」

  我握紧他的手。送上战场:「不要怕苦,不怕痛,只怕注射。」

  又说:「很饿,吃饭送药。」

  我们到了一家“卵料理”。餐厅门外是一个大大的蛋头人,店中食物全以鸡蛋为主角。装饰亦是黄跟白。各人开口闭口,均是“他妈”、“他妈”的。卖奄列饭、蛋炒饭、蛋焗饭、半生熟蛋、蛋面、蛋汤、蛋沙津、汉堡牛肉蛋……,还有黄澄澄的蛋冰激凌。

  我不许他吃炒饭。他道:「不要紧,蛋没有生命,蛋是素食。」

  「但感冒是不能吃油的。」我为他点了汤面:「你回家好好睡一觉。今天和明天都不要找我。」

  他连吃两碗,方满足一笑:「由纪子,你知道吗?我大睡之后醒来,单眼皮会变成双眼皮的。你来看吗?」

  「我不来,只有妖怪才这样。」

  不知如何,我还是坐电车,过淀川,上班去。我的藉口是不愿迟到。

  ——但有些事情,是无可避免的。

  我实在没有这力气……。

  我和勇行共渡第一个圣诞。在前一日,我们到鸡波、道顿堀、心斋桥玩。

  念高校时,我常与同学来法善寺横丁吃红豆汤。那是有名的“夫妇善哉”。他们的红豆汤,豆子颗粒大,不太甜,而且有块黏黏的糯米糕,每客才五百元,还有一小碟盐昆布。即使在节日,亦无休。

  电影还没开场,我们四处闲逛。

  「快来看,这里有家侦探社——」

  我们上前,只见招牌立在大楼门外:「初恋情人侦探社」

  还有“802”号门牌。

  那是一家奇特的侦探社呀。

  正研究着,一个女孩推门出来。

  我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染了紫红色的头发,还穿了眉环。一身灿烂。

  打个照面,她本来没反应。还是我先把她唤住了:「千裕?——田岛千裕?」

  也许她早已认得我。比起来,我倒是没什么变化。

  「由纪子!」

  ——时我先把她唤住的。

  千裕是我高校同学,当然也来过吃红豆汤。她还没有毕业便退学了。因为有一次警察上来学校,带她回去做证人。继父强奸了她。自此,她不肯再上课。

  千裕是女生中相当妩媚的一位。她的妈妈租了五台自动贩卖机,每天来回把饮品、香烟等货物,送去补给。全靠继父有“背景”,没有人欺负。大家没有通音讯。

  她生怕同学误会,也很强调:「我与他们没什么。他们寂寞,找个女孩陪着喝咖啡,聊聊天,还吃顿晚饭,唱卡拉OK.他们只想人了解,谈谈话。」

  当她出去同男人聊天时,我们忙着考试。——也许,真有点看不起她。她也看不起自己,否则不会那么强调。

  「千裕你来光顾他们吗?」

  她爽直地一笑:「真不便宜!着手便付料金四万五千元,若成功了,又得付四万元。」

  「你一定要把初恋找回来吗?」

  「当然,我把姓名、外貌特征和他从前住址都提供了,一星期后侦探社会给我初步报告。——隐藏的初恋只有一个,能用钱给我找回来,我情愿付钱。」

  「但我们都没听你说过的。」

  「如果当初我知道,还用找吗?」千裕耸耸肩:「失去了才不惜一切要得回。可惜我不清楚他搬到哪儿去。——不过,是我先躲他的。」

  她又道:「如果跑到北海道,这交通费是我负责。唉呀。」

  「祝你幸运,千裕。」

  她给我一张有玫瑰香味的卡片。只有名字和电话。她看着我和勇行:「不必拜托侦探社才是最幸运的!」

  她又问:「罔田老师好吗?」

  我说:「她还在教高班英语。」

  她笑:「什么变化都没有的人,也是最幸运。」

  ——罔田老师称赞过千裕说英语的能力好。所以后来她可流利的与外国男人“交朋友”。变化的,是说话的内容和对象。似乎有点唏嘘了。

  千裕道别后,勇行道:「日后你不用聘侦探社来找我,我也不用找你。我们不会失散。别浪费金钱。」

  我说:「哼,你才不是我的初恋!」

  「不!」勇行忙装着生气:「这样不公平!你是说谎吗?」

  我是说谎。但他亦说谎。

  圣诞节人人都玩的很疯狂。我们跳了一整个晚上的舞,还喝了三杯酒。

  他教我把食盐洒在手背上,然后仰头一喝,那杯墨西哥龙舌兰还没到达我的胃之前,马上舔盐花,不怕烈。最好还吃一片青柠檬。我照喝了,怎么不烈?这是种仙人掌做得酒,就如带刺。

  轮到勇行,他解开我两个钮扣,把食盐洒在我锁骨上,正要抗议,他又取一撮抹在我耳根。他笑:「不要动不要动,盐花全洒进衣服中了。」

  他猛地喝酒,飞快的伏在我胸前,舔去锁骨上的盐花,实在很痒,他就势在我耳根上,然后趦趄不去……。

  我没有招架之力。

  这个晚上,我浑身发痒,发软,像有龙舌兰在舔我。龙的舌头?仙人掌?我分不清楚。因为我连自己也忘掉。

  我完全失去知觉,也不愿醒来。——好像到了今天,还没有醒来。

  但我到底比他早一点起来,大概我太紧张了,或者我真的想证实一下,究竟他的单眼皮,是否会变成双眼皮?

                 

                 

  数天之后,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也就是“大晦日”。我给他做了年越荞麦面。大家守岁时,我问:「你让我看看小时候的旧照片?」

  「我不喜欢拍照的。」

  「你上镜一定很好看。」

  「不。」他说:「我不喜欢留影。」

  后来我才知道,因父母各自另组家庭,他把小时候的照片,全部烧掉。——他大概明白,即使留下一堆影子,从前的日子都不会回来。所以他索性不要了。

  只是他忽然拥着我:「妈妈弄的年越面,没你的好吃。」

  我抚摸着他的长发。把遮住眼睛的拨开。顺着他一字的浓眉,和往上飞的眼角,来来回回:「让我客串做你的妈妈。」

  他把我扳直,皱着眉,忧伤的:「怎么可以?你比我还小几个月!」

  又道:「你的手又冷。」

  我斥责他:「你不要小看女人。我刚做的一份功课,翻译美国一项研究报告,专家说,女人双手比男人冷,但她们的体温比男人高。」

  ……

  本来我们打算到阪神社初诣,抽签,和买破魔矢过年的。但我们把自己困在小房间中,什么地方也不去。

  连一百零八下的除夕之钟,也听不见。因为他在我耳畔喘气。

  我听得自己问他:「勇行,去年圣诞你同谁过?」

  「我刚才痛得流出泪水是不是很难看?」

  「我对你好些,还是你对我好些?」

  「如果我明天要死了,你会怎样?」

  「老实说,你是不是情愿不用安全套?」

  「……」

  勇行不答我。

  他说:「我回答了你一次,以后你便永无休止,问得更多了。」

  他说:「既已如此亲密,你不需要了解我。你被我爱已够忙碌了。」

                 

                 

  于是,我们有时夜里去吃韩国“烧肉”。

  下面是洪洪的火,覆着一个龟背似的锅,肉都烤得焦香。他大口大口的吃,还朝我顽皮地笑:「我瘦了,得把荷尔蒙补回来。我吃烧肉是为了给你。」

  ——但在这儿,人们有一种说法,如果一男一女很亲密,那是说,已有多次肉体关系,他们都不约而同去吃“烧肉”的。太浓了,汁浓,肉浓,连酒,也浓烈呛人。似乎全是补品。

  但过年以后不久,今井勇行没在“明石亭”上班了。

  他是被辞退的。

  「我偷偷溜到新阪急酒店大堂嘛,」他理直气壮:「我去等“西武”LIONS.野球手下午入住。“西武”胜“近铁”,九比三,多棒!」

  他掏出两个好手的签名。

  「还没换衣服呢,蓝衣、白袜,裤子上还有泥泞。手上也有,连纸野弄脏了。」

  「是为了签名吗?」

  「什么?」

  「只是为了难的一见的野球手的签名丢了工作?」

  「——当然不是。是为了“任性”。」

  「你干了才半年。」我很清楚,这正是我们认识的时日。

  「不要紧,随时找到工作。」他不在乎:「阪急三番街店子那么多——」

  又道:「或者我到对面的APT COFFEE.——不要那么沮丧,半年已经很长了。」

  「但你已经二十岁。你还刚过了一月十五日的“成人节”,难道永远在三番街转来转去吗?」

  他用力捏着我的鼻子:「都说不要你做我妈妈。」

  他送我回梅田街上班。我们牵着手迎接早春。路过淀川,河边又几株垂柳,枝细叶长如线。开了好一阵的花,落后结子,白茸茸的被春风一吹,缓缓飘落,非常慵懒。乱躺地上。

  「看,」勇行指:「猫柳。」

  「哪里有?」

  「柳絮蓬蓬松松,像小猫的尾巴。」

  「我还以为,有头小猫在柳絮下睡觉了。」我笑:「袒露着肚皮,眯起一双眼睛,双手握了拳头,放在这儿——」

  我扮小猫,双拳放在胸前腮边。

  「睡得好香啊!无忧无虑。」

  勇行故意定睛看着我:「——当你在我身边,最舒服的时候,便是这样了!」

  我在电车上很不好意思。——我以为人家会听见。不看他。

  良久,他定睛看我的姿态没有变过。

  我但愿他只看我一个。

                 

                 

  为了准备三月份的考试,下课后温习和上班,我们已经有一星期没见面了。

  当我挂念他,又担心他是否找到新的工作时,打过流动电话。

  一次在阿倍野的漫画咖啡文库。

  一次在难波。

  有两次接驳不上。

  这天妈妈着我下课后买些水果回去,最好时蜜柑和柿饼。自爸爸三年前去世,姐姐主力负责家计,她在神户一家牛肉加工食品厂工作,一个月回家两次。她快要结婚。

  这次回来,时跟妈妈商议吉日。

  某回接到她的电话:「我要嫁人了。」

  我不知说什么好。双目有点湿濡:「哦,你要嫁人了。」

  以后她要改换姓氏了。也有自己的家。不知怎地,我们有点生疏,却更舍不得……。

  她喜欢吃水果。我也是。

  因住在西区,在心斋桥买好,便回家。

  ——但我见到勇行。

  他在一家水族店。

  店中卖海星、魔鬼鱼、小金鱼、海马……,和水母。

  无骨的水母,无血无肉,无色无相。全身透明,一如“寒天”。它像一把小伞,在水中浮沉缓动。有些微白的斑点,迎着水族箱的暖灯,忽地一闪。

  我见有一只手指,指向水母,这是女孩的手:「要这个!」这个便给捞来,盛在胶袋中,成为她的礼物。开心得嘻嘻笑,吻了他一下。

  勇行付款。

  他俩转过身出门。手挽手。

  田岛千裕?

  刹那间我手足无措,还闪身躲起来。我想过大概是个方式:——(一)装作看不见,掉头就走。

  (二)与他四目交投,一言不发,掉头就走。

  (三)上前,大吵一顿,不用客气。

  (四)掌掴他一记。

  (五)哭着哀求他。或请她退出。

  (六)回去后才算帐。

  (七)若无其事,忍气吞声。

  (八)彼此了断,勿须解释。

  (九)……

  (十)……

  但,他怎么找上她?

  是记住那卡片上的电话吗?看一次就记得了?才一次?

  不不不。全是我的错。——当日是我先唤他住她的。

  是我自己的错。在还没有整理好混乱的思想,无可避免的,还是遇上了。

  我很意外的指着那个胶袋子:「呀,这是什么呀?好可爱呢。」

  「这是水母,看得见吗?」千裕把它递到我眼前:「现在流行养水母。」

  「我遇到她,帮她挑的。」

  「真巧啊。」

  「由纪子要不要也养一只?」

  「水母寿命有多长?」

  千裕抢着说:「天气还没暖过来,怕它容易死。如果照顾得好,大概活一两年。」

  「一两年已经很长了。」我笑:「有些金鱼不能过冬。」

  「别看水母没有骨,它也很坚强的。」

  「这个多少钱?」

  「差不多二千元。」勇行道。

  「……」

  我们谈笑甚欢。

  末了分别回家。

  我提着一袋水果。千裕提着一只水母。勇行双手插在裤袋中。

  谁说这场戏难演?我那么轻快,世上再没有角色不能驾驭,也没有尴尬的事件难倒我了。

  他是高手,我亦不自愧。

  ——只是翌日,我再没有力气。我再也爬不起床出门上课和上班了。我把所以的力量并发一刻去“谈谈笑笑”?原来那也是沉重的。

  我觉得冷虽然女人的手冷,体温高,但专家的理论,并不适合尘世受伤者。我的体温更低,全身都冷。我的热情一下子没有了。

  我变成一只透明的水母……。

                 

                 

  「由纪子吗?」

  我拧气听筒,有点失望。但我用轻快的声音问:「正博?」

  岩本正博约我明天上班前喝咖啡。我间中同他约会。虽然在同一家书店,但工作时没有机会“无聊”地聊天。他问:「英国屋抑或蔷薇园?」

  又道:「英国屋的咖啡香些。但蔷薇园坐得很舒服。」

  「正博你跟我做心理测验吗?」我笑:「是英国屋还是蔷薇园:蔷薇园是不是又紫色花装饰那家?」

  「你喜欢蔷薇园。便选这个了。」

  「你不要迁就我。老朋友了。英国屋的烘饼也好吃。我可以去英国屋。」

  「蔷薇园又香蕉苹果批——」

  我真有点混沌。今井勇行为何不自动找我?只有我找他?他不会找我?他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我一直在微笑?……

  跟本岩正博约好了。

  我坐在地下街扇町通泉广场附近的蔷薇园,等了半个小时,不见他来。我呆坐,正好什么也不做、不想。只是等。

  再等了十五分钟,我没时间了。他气急败坏地推门。连眼镜也在冒汗。

  「由纪子,我在——英国屋——等了你老半天——」

  他也没时间了。我站起来:「不要喝了,边走边谈。」

  他想问,我是不是与勇行出问题?他想约会我,星期三一块去有马温泉散散心?他希望我诉苦?他是我每晚见面的老朋友,——但,我们竟然会走错了地方。只有两个选择,我们也见不上面,各自苦候,还误会对方不来。大家没缘分。他在最低落的一刻伸出手来,我没有心情。是不是因为走错了地方?

  此刻才知道,他是英国屋,我是蔷薇园。他对我再好,我们是碰不上一块的。

  在扇町通走着,人人熙来攘往,我俩被淹没了,像各自被折入隔了几层的扇页中。

  我在熟人跟前哭了:「正博,真不巧,定休日约了男朋友玩呢。对不起。」

  勇行伤了我的心。我仍然按他的流动电话的号码。我无法通另一个好人到有马温泉。

  除了他,我无法通任何人到有马去。

  ——除了他,我儿,还有你。

  你会记得这个地方。

                 

                 

  但你更要记得“人间优生社”。

  这是一家私家诊所。——说是“优生”,实乃“刑房”。

  我在此地,把你谋杀。

  妈妈是意外的,才知道有你。那年,我二十。你是两个月。我不能让你出生!

  医生先给我注射。我不怕苦,也不怕痛。像你爸爸。比他强的,是我不怕注射。——我只怕这一针,效力不足。人工流产是普通手术,其实肉体不痛,心灵受伤。

  我进房间时,来了两个女人,坐在沙发上掀杂志。在等。

  看来时中国人。说中国话。

  她们看着我进去。然后跑到护士的柜台前,同她打个招呼。

  做手术前,医生给我看了一个录影带,他很平淡地解释过程,并要求签字作实。

  我既已来了,一阵空白,我签了字。耳畔他还絮絮叨叨:「手术之后,或混在血水中。有时找得回,有时找不着。……都不要。……无权取回。……不追究责任。……同意……」

  头两个月,孩子略成人形,如草上珠,柳上絮,一团血污。他在我肚子中,暖暖的。若我送他走,得用和暖的水冲到马桶去。我亲手做。

  我分叉双腿,感觉又东西在把你吸出来。力度大,不很痛。真的。是真空吸盘。左右摆动一下,像手在试位置,好一下子给抽走。

  ——一——下——子猛地一下,你被吸掉。那感觉,似高潮。麻麻的。带来了一切。带走了一切。

                 

                 

  一定是那一次。

  在有马温泉。

  “千裕和水母”事件之后,岩本正博填不上他的位置。我太窝囊了。

  我想见勇行。

  勇行把头发剪短,染茶色。

  我抱怨:「当我把头发剪得同你一样短时,你又把它剪得更短了。——你叫我怎么办?」

  我又道:「今后,我决定长长了。并且,不管你染了红茶绿茶,我才不管呢。」

  他笑:「若我们一起泡到金泉中染金了,再也没有这个争拗。」

  「才怪。我去泡银泉。」

  在JR大阪站乘宝塚线列车,再转一程巴士,我们到了六甲山脚的有马,才一小时多些。这是最近的温泉了,“金泉”含强铁是赤褐色,“银泉”白得半透。

  ——但我们进了房间,勇行把“请勿骚扰”牌子挂出来。

  我们竟然没有泡过温泉。我们热爱彼此的身体。马上把一切都忘掉了。——只有在斗室,他才真正属于我。不能放出去呀。……

  由星期三到星期四早上,我们做了四次。

  我们有一些日子没有见面,我总不能让着千裕。以前,我不知有对手,现在,我觉得取舍应该自主。

  我们做了四次。只第一次和第二次来不及用安全套,——我知道,应是第二次时,有了你。

  因为第一次太饿、太快。

  第三、四次有点累。

  我儿,在最激烈时,我会流泪的第二次,他的欲念最强,我感觉最混乱。想死。我心中想着,即使最后我们分手了,我还是爱这个男人。不能放他出去。

  这是直觉。妈妈很清楚。我忽地张开了眼睛,费了很大的劲。我张开了眼睛,在极近的距离,在他的眼中,竟看到了自己。又看到你。

  记得“大东洋”弹子房马?就在阪急东通商店街。那长年“新台入替”招牌旁边,看手相女人对面,有一座“未来婴儿面貌”组合机,把我的样子,和他的样子,经电脑分析,现出“你”的可能面貌。

  我的肚子暖。人又瞌睡。以后也不想做。——我意外地有了你,忽然间很疲倦,太疲倦了。

  翌日,我几乎下午才有力气起来。昏昏沉沉,身心无着。空气中净是精液的味道。

  太阳亮丽。

  今井勇行,你二十岁的爸爸,正抽着LARK.侧脸向空中呼出一团烟雾。

  他问:「你有没有要问我的?」

  我问:「我要问你什么?」

  「你为什么不问呢?」

  「没有呀——」

  勇行狠狠地抽一口烟。伤感地:「你们都随我。你们根本不在乎我。你们只想同我造爱。」

  他把枕头用力扔向远处:「世上没有人要花功夫来管我呢!」

  我不答。

  我为什么要管管不住的人?他走了。木格子门大开。

  这是最后的温存了。

  ……

                 

  「医生医生」。我问这白袍子刽子手:「孩子在哪儿?」

  我用一根玻璃棒,拨动那小小的金属盆子。有些东西沉淀,有些东西浮升。

  上层的血水浅红色,下层的有薄衣、血块……。我拨到一小块物体,约两吋高。两吋!

  我儿这便是你了。

  原来有小小的夭折了的手脚雏形。也有头。嘴巴给压扁了,好像说“不依”。软软的一滩。我心痛:「医生这突出的小点是什么?」

  「是眼睛。」他正欲把那盆子拧走:「颜色略深一点。啊,很完整那。」

  我用力抓住盆子。

  「不是黑色的吗?」

  「还没有眼珠子。」

  「我多看一阵。」

  他拿出那份文件,给我在最后一项签字。并以现金付帐。

  「我想带他走。」

  「不可以的。这儿,」他指:「写着:你无权取回婴胎。」

  「为什么?」

  「放弃了又何必可惜?拧出去不好。而且你要来无用。」

  难道你们有用吗?

  我愤怒起来:「难道你们有用吗?」

  忽然想起外面那两个女人。

  「你们把客人不要的婴胎,卖给中国人做补品!用药材炖了汤来喝!」

  他面不改容地说:「我们不会这样做。」

  但又无奈道:「你用个玻璃瓶子盛走吧。——不过已经搞烂了。没有生命的。你不要乱动,刚做完手术,动作太大会流血不止。你现在先休息一下。喝杯热鲜奶。」

  「把瓶子给我!」我凄喊。

  护士给我垫了特厚的卫生巾。

  我的身体仍在淌血。但我抓紧了你。——生怕你落入人家肚腹之中。也怕你被冲到马桶中。更怕你被卖出。

  你不能被杀一次又一次。

  我听得医生在外头说:「有些妈妈面对这种变化,不能平衡,产生很多“妄想”……」

  把你扔掉?

  放久了,你便变坏?发臭?滋生细菌?血的气味好恶心?你化成脓?制成标本?腌作干尸?

  埋在土里?

  我慌乱了。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主人。但现在我成了你的奴隶。妈妈不知如何处理你。有点失措。我拧起那杯鲜奶。

  先呷一口,确定不太烫,没伤着你。再呷一口,让我咽喉畅顺。我把你拧近嘴边,忽地我咽了一下唾液,又放下了。——我是没有经验,没吃过陌生的东西,不习惯而已。

  我再呷一口鲜奶,白色的微甜的液体顺喉而下,但你在我嘴边,又停顿了。

  我用力闭上眼睛,——我看不见你,你看不见我。我猛地把你倒进口腔,再用鲜奶押送。歇斯底里。

  你很软,很滑,一点腥味也没有。你很乖,乖乖的回到我的肚子里。

  妈妈不能把你生下来。但你回到我处,最——安——全——了。

  但自此,我无一夜安眠。

  每当肚子痛,便喝热鲜奶……。

                 

                 

  我辞去纪伊国屋书店的兼职,亦不再与同事们联系。

  英语专门学校毕业后,考进新阪急百货公司营业部当职员。课长对我很满意。调派至生鲜水果之部门。

  一年以后,我认识了仓田孝夫。

  仓田孝夫是东北山形特产“佐腾锦”樱桃的批发代理人。来自仙台市。

  每年五月第二个星期日,是“母之日”。公司一早提供高级品作母亲节日之礼盒。主销红脆香甜樱桃。合作已有多年。

  我们首次约会,是代表公司营业部招待他。他却领我到三十二番街,为我介绍仙台牛柳。

  三番街是我常去的平民化地下街,回忆太多。终而淡忘。三十二番街真天渊之别,它在HANKYU GRAND BUILDING三十二层,奢华的高楼。

  「由纪子小姐,你们说神户及松坂牛是极上牛肉吗?」

  「对呀,神户的牛吃五谷、玉米,喝啤酒,所以肉质鲜嫩。」

  「但仙台的牛有饭后甜品,而且每日有专人擦背按摩一小时,令脂肪内渗,造成“雪花”,红白相混,吃时全无渣滓,入口即溶化。——仙台的牛柳比神户和松坂还要名贵。」

  「吃什么甜品?」

  「米雪糕好不好?」

  「哎——」我失笑:「我是问牛吃的甜品。」

  他也笑起来。然后煞有介事道:「佐腾锦。」

  「把大阪的妈妈也当母牛?」

  我觉得这位三十四岁,腰板挺直,走路很快的商人,好有趣。我们开始交往。

                 

                 

  我见过今井勇行。

  两次。

  一次,我们坐汽车,经过浪速东区的惠美须东,通天阁附近。FESTIVAL GATE在九七年夏天开幕的。很多人都涌到这个面积二十三万平方米的娱乐城玩过山车、旋转车和摩天塔……。

  人还没走近,已听到凄厉的惨叫声。十分刺激。

  我在人群中,见他搂着一个女孩的肩,排队购票内进。

  我认得今井勇行是因为他的无袖汗衣,抑或他白衣上的懒惰猫呢?我不知道。

  在日本,每天有一百万个男孩穿白汗衣。人海茫茫,为什么我可以一眼把他找出来呢?

  但他身边的女孩,已经不是田岛千裕,当然,也不是早川由纪子了。

  汽车驶进了娱乐城。

  那些尖叫仍是一阵一阵的传过来。——当中,一定有他的声音吧。和她的声音吧。他俩紧拥着吧。

  仓田孝夫问:「你想去坐过山车吗?我陪你去。」

  「不,」我微笑:「那是小孩子的玩艺。」

  「哦由纪子是个二十三岁的老人家!」他揶揄:「我岂不应该当祖父?」

  他公干后回仙台,每隔一两个星期,邮便局总会把一盒又一盒的山形“佐腾锦”送来我家。——他忘了我本来就在生鲜水果部门工作,但也因为经验,我和你外婆尝得出他的礼物是极上品。经过严格挑选。颗粒和颜色完全一样。

  后来,在红樱桃中出现了一个指环……。

  另外一次见到勇行,是在阪急电车上。向十三方向走的。也许他回家去了。

  车厢中人不多,没坐满,我离得远远的,一抬头,又碰上了。说是没缘分,又不尽然。但统共才只两次吧。

  勇行的头发长长了,回复我初见他时的长度。他戴上了音乐耳筒,不知听什么歌。

  他神色有点落寞,没有女友在身边的今井勇行,眼皮特别单,本来的单眼皮,特别憔悴。他望着地面,但没有焦点。电车晃动着,他不动。全无舞感、乐声空送。他似乎不快乐。还有小小的胡碴子,不太显眼,小黑点。——他的胡碴子长得很快,早餐剃了,黄昏便可长出来了。

  我没有叫他。

  后来他无意中望向我这边。我别过脸去。他没有叫我。

  ——也许他是看不见我的。

  他望向我这边,良久。仍是没有焦点。

  今井勇行真是漂亮。可惜我们不属于彼此。我儿,这是心底话。我感觉道肚子痛,便知你不安。你饿。

                 

                 

  孟兰施饿鬼会之后,八月二十四日,我参与了寺庙的地藏盆。晚上,大家在河上放灯,小小的灯笼,称“精灵舟”。

  堕胎的妈妈们为歉疚、追忆、怀念、赎罪、补偿……,种种心事,后来化作一尊一尊“水子地藏”。长久供养。

  一位法师走过来,说了几句话:「纯真无垢支离灭绝释放天然如水似月」

                 

                 

  在远行前,我做了一件事:——我到千日前的道具屋筋,定造一个模型。

  这道具屋筋街道不太长,两旁店铺共百多间。它之所以闻名,因此处以蜡或塑胶制作各种食物之样本。吸引很多餐厅的老板、游客,和喜爱收集食物模型的人。

  他们造三文鱼寿司、荞麦面、天妇罗、火锅、意大利粉和御好烧……。

  我向其中一家的老板提出定造条件:「我想造一刻明石烧,八个,以红漆木板上。——每个丸子帮我放两粒八爪鱼肉。」

  「不是一粒吗?」

  「是——两——粒!」

  「奇怪呀。没这样的造法。」

  「有。」我坚持:「我吃过。」

  老板搔搔他半秃的头:「一颗眼睛是放不进两个瞳仁的。」

  是的,这个我太明白了!

  「请你帮我忙吧——」

  「太挑剔了,丸子会裂的。」

                 

                 

  HAVE A NICE TIME HAVE A GOOD DAY光り辉くひとときをHAVE A NICE TIME HAVE A GOOD DAY

                 

  川の流れる街で流れ行く水に想いを驰せて二人嗫く限りない未来新し恋か水面に摇れる波にきらめく爱の街SHINNG EYES祈り込めて新しいときを见る

                 

                 

  我心中有道小河流过。

  「不会不会。」我哀求他:「你照造好吗?感谢你了。记得放两粒八爪鱼肉呀。就像很努力地瞪大圆鼓的眼睛——」

  「每个加五十元才造。」他不情不愿:「又费材料又花功夫。从没这样的要求的。」

  花在凋谢之前最美丽,但人却在离别的一刻才多情。你不要取笑我们啊。

  我知道,这或者会是整条道具屋筋的奇怪笑话。

  两个人之间的纪念品,总令局外人发笑。——即使它是悲凉的。

  当我在难波走着,忽然,传来一声怪响。

  四下的男女连忙左顾右盼。

  原来是电子“求偶机”呢。

  一个女孩掏出那手掌大,椭圆形的小机器,在她身边四点五公尺范围内,也有一个男孩掏出他的“求偶机”。大家配合一下。

  二月才推出的新玩艺,内销连定单已近一百万了。男装蓝色,女装粉红色。每个人设定模式:“谈心?”、“一起唱卡拉OK?”或“追求?”。只要在附近,有持同样机器设定同样模式的异性走过,便会同时感应,闪绿灯,发出讯号怪响,让他俩看看是否匹配,可以发展。

  在人海中寻找另一半,又怎可依仗一个二千九百八十元的电脑?

  “缘分”若如此便宜,人们又怎会受尽折磨?

  她和他的故事,是什么的结局?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真正的“爱”是痛的。我忽然泪如泉涌,无力自控……。

  我竟然走到802号“初恋情人侦探社”的门外。我找不到那个人。我只找到一间公司。曾经一度,我最恨这间公司了。

  我儿,慢慢虽舍不得你,但人手的路总是这样。

  人随脚走。

  路由心生。

  我到任何地方,遇上任何人,我都记得你是我和他一块悬浮的血肉。

  仙台有“天道白衣大观音”,一到埗,我必去祈求他保护你。照顾你。

  还有不动明王、四天王。地藏菩萨、佛祖……,虽你列仙班,总是一位小地藏,多听经多蒙保佑。

  有些妈妈立“水子地藏”、“清远随喜”、“无缘”、“长幕”、“无愁”、“听涛”、“坐忘”、“迟日未醒”、“听铃无忧”……。

  幸福婴儿在春日柳絮下酣睡如猫。我儿,你以花岗麻石为身首,五官朴拙,不笑不哭,不言不语,不吵不闹,不眠不休,不贪不恋……,坚强地化作地藏。

  我给你改作“猫柳春眠”,你一定明白我的心意。

  往后,我自关西至东北,走过每间寺庙,燃点香火,用力拍掌,摇动响铃的绳索,你若听见,遥遥示意,妈妈虽飘泊,心灵也会知道。

  我会做四万六千日功德。

  世无天长地久,终亦雨打风吹。唯有无情,方至多情。

  夜夜风清月明,辰光净好,心事清盈。我与你永恒相知,不会寂寞。

  保重保重。

  保重。

                 

  早川由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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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蛋挞——吃蛋挞的女人

                 

  每逢有新产品上市,就受到牵引。前不久,才有“姜汁蛋挞”的发明。

  那些蛋挞很厚实,颜色比较沉重,黄色中带点青。因为有姜汁,所有微辣,味道很独特。灵感一定来自姜汁撞奶。——但,蛋挞皮仍是非常糟糕的批皮,厚厚一兜来盛载蛋汁,似一个碗多过一个挞。

  我想:「究竟在那里可以找到真真正正美味的可靠的酥皮蛋挞?」

  传呼机响了。导演留言那个巧克力广告已落实:后天早上八点通告。嘱我别忘了给一双手“打水晶蜡”。好好维修保养。

  我并非天生丽质的模特儿,身材亦不是呼之欲出的一类,蛋,我是全岗五名“卖手的人”中一位。有些商品需要成熟的手,如婴儿尿片洗洁精;有些需要华丽的手,如钻戒名表;有些需要文艺的手,如钢琴金笔;有些需要带感情的手……。——作为“幕后黑手”的“幕前白手”,完全无心插柳。

  我的一双手白净修长,指节均匀,这是天赋。但我很少做家务拿重物。母亲在时当然用不着,后来,也是姐姐负责,我可以专心念书。——我明白自己一双美手,其实是家人的温情礼物。

  本来在广告公司会计部工作,现代人多用电脑少写字,新一代的手,已经再也生不出厚茧来。完全没有从前文化人的“情意结”。

  父亲的右手,却因大半生都在写字,所有连食指和中指也有“枕头”。是他生命的指环,终生摆脱不了。

  文化人喜欢买份报纸上茶楼品茗,或到茶餐厅饮下午茶。父亲是个编辑,常带我们姐妹去。当同作者聊天时,我便喝丝襪奶茶吃蛋挞。

  自小就爱上蛋挞。

  一流的蛋挞,厨房是一弄好便把整个铁盘捧出来,铁盘经了岁月,早已烘得乌黑。通常蛋挞出炉有定时,最早的大概是七时三十分就有了,错过一轮,得等第二轮第三轮,总是隔得好久,望眼欲穿。——有时不知如何,上午卖光了,要下午再来。

  但一个个圆满的蛋挞,时值得依依守候的。

  它们在铁盘上,排列得整整齐齐,争相发放浓浓的蛋香、奶香、饼香……。

  一流中的一流哪,应是酥皮的。油面团和水麦团均匀覆叠,烘香厚一层一层又一层的薄衣,承托那颤抖的、胀胖的、饱满的、活活地晃荡,但又永远险险不敢泄漏的黄油蛋汁,凝成微凸的小丘。每一摇动,就像呼吸,令人忍不住张嘴就咬……。

  蛋挞是不能一口全吃的。

  先咬一口,滚烫得令嘴唇受惊,但舍不得吞。

  含在嘴里,暖热儿踏实,慢慢吃。此事酥皮会有残屑,顺势洒下,一身都是。又薄又脆,沾衣也不管。再咬第二口……。

  直至连略带焦黄但又香脆无比的底层亦一并干掉,马上开始另一个。

  ——通常,第二个没第一个好吃。

  ……

                 

  「婉青,再来一个——」

  「OK.没问题。」

  镜头只拍我的手。拈起一颗金黄色装的巧克力,打开它,黑褐色的身体中间有个血红的心。手要“表达”十分感动,有点抖,有点喜悦,然后全盘投降。

  化妆师过来给手补粉。然后取笑:「咦,稍为用力点,粉抖抖到地上去。」

  一直对我有微妙好感的导演说:「CLOSE UP手的“表情”时收一些。但又不要太定。太定就很木。你不必忍着呼吸。」

  纤纤玉手又再培养情绪开工。

  每小时公价千多元的“卖手费”,当然比父亲弯腰蹙眉笔耕拼版……,来得轻松。父亲除了卖手,还卖脑。

  一个好的脑,也像一个蛋挞。……

  收工了。

  灯一下子灭掉。公司有半箱巧克力,各人分一些当零食。我不爱导演递来的巧克力。甜品的首选决非巧克力。

  记得去年回归日子越来越近,电视和报刊上都有彭定康这末代港督的回顾。随便打开一份,都见胖子在香港作亲民访问时,当街饮凉茶、吃“菠萝油”、大口享受新鲜出炉的蛋挞。馋的很。

  肥彭政绩也许引起各界争议,意见分歧,但他吃蛋挞时样子很亲切。古时的皇帝,每顿饭都命人“嘴膳”,以防被下毒。——但谁会舍得在一个香喷喷的热蛋挞中下毒?不是辜负了人,时辜负了凡尘的丰足自由与温饱,破坏了一切生活秩序。

  蛋挞不贵,好的太少。而且人们在吃不到之前,不珍重它。

  六七年暴动时我还没出生,所以回忆中没有左派土制炸弹“菠萝”。父亲从来没发达。我觉得香浓醉人的丝襪奶茶和蛋挞已经时盛世。——很讽刺,父亲的名字是“欧阳贵”,人家常乌黑他是前税务局长“欧阳富”的兄弟。年年总有不少打工仔在纳税之时对税局恨之入骨,欧阳富时惨遭诅咒的代号。每到税关,同事便拿我开玩笑:「请你爸爸的兄弟不要心狠手辣,追到我们走头无路!」

  我笑:「有得纳税比没得纳税好,交很多很多的税,时我毕生宏愿。」

  但,我没这“资格”,父亲不曾大富大贵,也没这“资格”。税务局长换了新人黄河生。而父亲也不在了。后来,当教员的姐姐结婚了。不久,生了一个男孩。……

  但觉过去相依的人相依的日子,也成为“末代”。

  父亲贫穷而孤傲。报馆因他眼睛不太好,劝他退休。欢送会搞得很热闹,但公司无意照顾他终老。父亲死时且说:「我近四十才生你俩,照顾的时间不够。你妈一向娇生惯养,但我的才华不能把她养到百年。我也怨过她短命,幸好她先去,我可代她操劳,作为补偿,如果我先去,她就辛苦了……。」

  说来还好像有点庆幸。他着我去买半打蛋挞。我在医院门外等的士,到了茶餐厅,又等蛋挞出炉。——买回来时,父亲已昏迷,从这一刻开始,再也吃不到蛋挞了。实在痛恨世上竟有这样的错失。

  我认为父亲是一流的男人。

  每当吃蛋挞时,心情阴晴不定,不免又喜又悲。

  失望的时候居多。我一直寻找好蛋挞。也寻找好男人。总不能长期住在姐夫家。姐夫不是亲人。我么寻找一个如父亲的丈夫。这真是相当困难的事,比民间保钓号要登上属于中国领土但被日军舰包围侵占的钓鱼台更困难。后来它还是被撞沉。

                 

  念大学时,食堂中也卖小吃,当中有蛋挞。它不但永远不熟,还永远脸皮厚、又冷又硬。总叫人联想起整容失败贵妇的一张假脸,影响食欲。食堂只做师生的生意,没什么赚头,大家也没什么要求。认识第一个男朋友沈家亮,他比我大一岁,但低一年。是个可乐迷,用可乐送蛋挞。

  沈家亮习惯两口吃掉一个。若是迷你蛋挞一口一个,顺喉而下。别人说“囫囵吞枣”,大概也没有他快捷。

  我比较喜欢方奕豪。还是沈家亮等一群人同他庆祝生日时,上他家认识的。——我最先看重他的手:灵巧、敏锐、准确、豪放。他是一个电脑狂。电脑知识令我由衷佩服。方奕豪拥有一百吋荧幕。三枪大投射、环绕立体音响、接驳电脑后玩INTERNET……,几乎每秒钟,指头翻飞永不言倦,好似世事都在运筹帷幄中。

  既拥一百吋荧屏,当然需要远距离享用:距离既远,家居一定很大。

  我觉得他很忙。他家的猫很寂寞方家没有什么人气,爸爸中港两地做地产生意,妈妈爱游埠,兄姐都搬出去自建王国,伴着方奕豪的,时全城最热闹最昂贵最堂皇的“机器”。

  每次上去,那头慵懒的波斯猫,马上赶来依偎。我抚摸它的头颈,它眯着脸五官皱成一团,快活得很痛苦,久逢甘露。

  当方奕豪飞一般地帮我做PAPER时,脸容如在高潮。时激烈的盘肠大战。我抱着猫,它已十岁,高贵冷漠中,透着渴望。在猫而言,十分“成熟”了,即使暗恋主人,亦得不到青睐。——它是如此的过了一生。

  「我想吃蛋挞。」

  「你叫MARIA去买。」

  「她怎么懂?」

  「叫泉哥去买吧。」

  「我们不能一起去吗?」

  人们向往高楼、大屋、无敌海景……,穷一生心力去追求。但屋大人少,总有寒意。

  司机泉哥先去电作定。他买来的是太太上回赞不绝口的燕窝蛋挞呢。这家名店,以碎燕、鲜奶入蛋挞,包装和口味都矜贵。——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泉哥不忘另买了两客木瓜燕窝燉奶回来。

  一尝,燕窝蛋挞也许很养颜、滋润,但我未必天天吃得起。此刻才不免自卑。——我怕自己会变成一只波斯猫。

  而他的手和我的手,即使是“郎才女貌”,却是“聚少离多”,我告别了。

                 

  某日走过那家面包甜品店,原来“姜汁蛋挞”销路没有普通蛋挞好,试食期后便回落。有些主妇投诉小孩吃不得辣。

  不要紧。继续寻找。

  市面上不断有新货,有些加入椰汁、木瓜茸、密瓜茸、士多啤梨装饰。也有杏汁、云耳、玉米、红豆、花生酱……。

  ——但,没有一个蛋挞,是原始、平凡、老老实实的酥——皮——蛋——挞,在果腹的同时,也分饰了甜品。只吃两个,就解决一顿,令人温暖。当我用爱心去吃它时,它以爱心回报。说来简直有恋物癖。

  肥彭就是我的“同志”。

  在向英国旗的别离日,肥彭忽然发觉,他爱上了香港,他的女儿也梨花带雨,流着泪,由父亲肥大、温暖的手,护送上了“不列颠尼亚号”,在凄风苦雨中,带走了一个大时代,也带走了蛋挞的灵魂。

  我后来到他一度极力推崇的中环摆花街饼家,吃着蛋挞,但他们好似已散去了芳香。而香港人亦顺利过渡,他们以为九七时一个艰难的关卡,——后来才发觉,原来半年指环的亚洲金融风暴才更险峻。

  只有“无产阶级”才没有损失,才是赢家。

  星期天,走过地铁站,见到一个洋乞丐,手持大纸牌:「我是法国人,钱包被偷去,无法回国,请多帮忙!」报上不是揭发过他利用港人同情心行乞吗?他时高大的男子汉,何以仍乐此不疲?

  进了地铁车厢,见有空位,刚想坐下,忽地横来一个男人,以高速欺身占座,厚颜滴打开报纸埋头细阅。对面男人在剪趾甲。超级市场中有个男人,把减价的果汁价钱偷偷掀起,看看自己可以占多少便宜,而不管是否过期。……

  在一个商场闲逛时,有人喊:「婉青!」

  我回头,时一家可乐专门店。

  原来时沈家亮。毕业后多年不见,各有高就。

  他没有打工,却当起老板来。

  他的店子,专卖可乐产品。例如手表、音乐盒、可乐罐、怀旧瓶、磁帖、收音机、相机、吹气玩具、雪柜钱箱、玻璃杯、笔、T恤、腰包、杯垫、钥匙扣……。迷你六瓶装的可乐盘,真是精致有趣。——想不到他的兴趣时生意,几乎每一件货物,都是COCA-COLA,喜气洋洋的红。

  一个用可乐送蛋挞的同学,初恋情人。真是恍如隔世。

  他把我拈起又看了很久的迷你小可乐送给我。

  微笑收下了。然后同沈家亮和帮他看店的女友道别。我说:「我会介绍公司的可乐迷来光顾的。报上我名字打九折?」

  「八折。」他说。

  哦仍有点“地位”。

  他在我身后问。

  「还是爱吃蛋挞吗?」

  假日人太多,一时之间没听清楚。反而敏感地听见他女友向他耳语:「她星期天也一个人?」

  这是女人的本能。

  下午气温高达三十度。炎夏来临了。但寂寞的人总是觉得凉。

                 

  道左有人声:「真可怜阿,长得那么漂亮……」

  「那辆私家车停也不停便走了!」

  我听到微弱尖寒的叫声。

  是一头白色染血的西施狗。疑与主人失散后,在马路上惊慌寻人,但这养尊处优的宠物,几曾遭过大风浪?又不谙世道,终被一辆东行的车子撞伤。

  「有人报警了吗?」

  警察已经来了。他排开围观的路人。最初以为是人,但受伤的是狗,他也没有怠慢。透过对讲机通报了好些话。

  警察蹲下来,先安抚小狗,然后抬头问:「谁可给我一瓶清水?它失血很多。」

  我递来一瓶矿泉水。他喂它喝。还脱下帽子,挥动扇凉,西施狗又倦又痛,但也静定下来,只不时呻吟。

  警察安慰道:「医生快来了!不要怕!」

  铁汉温柔得令大家笑起来。我没有离去,看了好一阵。

  直至“爱护动物协会”的工作人员来了,他们把小狗送交兽医治疗。——虽然,下场或是人道毁灭。男人把帽子戴好,站起来。

  我认出他:「奀猪强——」

  还没说完,警察站立在我跟前,足足高出我一个头。与“奀猪”完全不配合。

  奀猪强是茶楼报摊小贩的儿子。小时跟随父亲上茶楼,便代卖一份报纸。奀猪强也认出我来。那时他还用一个生果箱子当桌子做功课。

  黄国强长大了。又高又壮。国字脸。手很粗。

  我长大了。父亲老了。茶楼拆了。父亲死了。我大学毕业了。恋爱了。工作了。失恋了。入息多了。我仍然在寻找一流的蛋挞。而香港也易主了。

  「好多年不见了。」

  「你怎么当了差?」

  「哦,我是当辅警。还有正职的——。」他说:「三点三,我们坐下来聊聊。」

  「到哪儿?」

  「来,带你到“蛇宝”。」

  “蛇宝”是地痞式茶餐厅,我怎会不知道。我是这样长大的,那时的差佬也偷空喝杯“鸳鸯”……。

  「我知有一间。他们嫌奶茶不够香浓,还用中药煲来干煎的,包保笔苦茶还劲!」我兴奋。

  「欧阳婉青,」他像小学生一样,连名带姓的唤。他不敢帮我改绰号。虽然我叫他那可厌的乳名“奀猪强”。

  「你小时最爱吃热腾腾的蛋挞,如果不够热你情愿等第二轮的。你爸爸这样说你。

  「是吗?」我有点愕然:「有吗?」

  有点感动。但愿日子没有过去。

                 

                 

  记得数年前念大学时看过一个电视剧集,“大时代”。在香港回归前,又重播过一次。

  主题曲记得很清楚:「巨浪,卷起千堆雪,日夕间世间可有情水在。

  冷暖岁月里,几串旧爱未忘,谁会令旧梦重现,故人复在?

  ……」

  旧梦不醒?故人永在?

  我永远是个小女孩?

  但,连城市也一觉醒来变了色。多少人还没熬过风暴黑夜便已倾家荡产。

  人,说走就走,化作烟尘。

  我只希望快点走到“蛇宝”。

  坐下来,好好细说从头。冷暖岁月里,有些事,是迫不及待要告诉故人。

  我要告诉他:拍巧克力广告时多名有趣。有家公司在经济低迷时邀我跳槽条件多么好。最近看一个电影哭得半死。某一回肚泻还怀疑自己霍乱。如果连鸡蛋也有禽流感就太可惜了。鲜黄晶莹的鸡蛋,不知能做多少个好蛋挞……。

  王丹流亡美国,黄曼梨去世了。克林顿访华时一场好戏。

  小姨玩电脑比我还棒。

  好想用新机场去旅行。

  我想知道他的近况,一切。

  ……我终于找到他了。

  一边走一边问:「你近况如何?」

  「——」

  他又道:「我结婚了。女儿两岁。好可爱,又顽皮,胖的像小猪。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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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钥匙——吃燕窝糕的女人

                 

  我的冷汗像一条条小虫,蠕蠕爬下来……。

  回想最初,只不过是电话。

  「铃——铃——」

  电话响了。我知道又是神秘人:「喂——喂——?」

  果然!

  我入伙才一个月,装修、搬家、整顿一切,已累得半死,还要受这种无头无尾的电话的折腾。——我猜“她”是女人,凭我对轻微呼吸的直觉。她好像逼切地找一个人,但有不敢开口。

  不知道电话号码上手是谁。但我有时工作至午夜,实在太气恼了。终于我向电话公司要求:如果来电拒绝显示号码,一律不接听,或进入“电讯箱”留言。

  间中,电讯箱仍有不肯留言的沉默来电,没有号码显示。这个神秘人也许觉得没趣,就放过我了。

  我自加拿大回港五年,现在一家广告公司当美术设计,包括天王歌星的CD、爱情小说,或大公司周年纪念的一系列推广计划及纪念礼品。

  才从一个在股票市场惨败,需卖楼套现救急的业主手上,超低价买入这七百多尺的单位,把墙全拆掉,所有间隔打通,以强化玻璃分隔睡房、大厅和工作间。我甚至把浴缸也扔弃,改用企缸。

  装修个半月下来,全屋没有一块砖是原来的遗物。我把一间俗套的房子,布置成自己的安乐窝,我终于自立了。

  买这房子,是阿力介绍的地产代理特别留神。我以为阿力有点“暗示”,但他没有什么,只是忙自己的事。

  我选用的颜色,是蓝、白、灰、黑。主调很冷,但墙上挂上的,都是阿力的摄影作品。——他不是名家,器材也不名贵,他喜欢拍“动”的东西,体育性强的,稍纵即逝的。一个男人游泳时背部如豹的肌肉、几乎撞向民居的飞机……等待。

  他与我是两种人。

  但我们是同类人。

  一边听着LOU REED的“PERFECT DAY”和“SEX WITH YOUR PARENTS”,我摊开一地试用APS超广角相机拍下的生活照,捕捉感觉。

  仍未到“死线”,所有我的心懒散得很,把罐头洋葱汤干掉,吃了一条法国面包,羊奶软芝士也报销了,瘫痪在沙发上,电视正播放世界杯。

  四年前,也是世界杯的日子,我在铜锣湾的已经酒吧认识阿力。那时我刚回港不久,我们晚晚泡在一起。但这几天,我都流动电话没有他的声音。他只来看过装修两次。像局外人,而我却把他的作品都放在当眼的地方。多配了一条门匙,都没交到他手上。——“我的大门随时让你打开”,这情形有点可笑。也可恨。

  球赛在三十七度酷热的法国举行。足球无休无止地动弹不安。我在冷气间瞌睡起来。

  然后我便睡着了。

  如同所有前途无限的中产阶级一样,在一个“网”中工作、通讯、吃喝玩乐、睡觉。追求赏心悦目,但向往风平浪静。

  我的房子简单、通透,很舒服。——我只需头脑亢奋就便成了。

  忽地门铃声响起来,是邮差送来挂号信。我看看钟,已经是上午十一时了。

  那封信由银行寄出。

  我没有存钱在银行,不是他们的客户。

  银行通知我,保险箱到期了,请我去办理手续。收件人:“PAUL CHIU”,这是我的英文名字。不过我在任何文件上,都用“赵品轩”的译名,所有我怀疑这信不是我的。

  不理它。

  隔了三天,挂号信又来了,务必要我去一趟。编号是B237ZQ.我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也没有秘密,不需放进保险箱中。唯一家当是屋契,但做了按揭,当然不由我保管。我回了银行一个电话,告诉他们弄错了。

  「没有错,赵先生,是这个地址。——我们是依循留言通知你的。这留言是十年前所定的。」

  「但我更不没有租用多保险箱,也从未交费。十年前我还在加拿大。」

  「呢是赵保罗先生吗?PAUL CHIU?」

  「我不会付你十年的欠款的!」

  ——但,费用付过了。

  我说:「我没有钥匙,又不想要保险箱中的东西。你们把它扔掉好了。」

  在经理面前,我无奈地摊牌:「我不会付“爆箱”的费用,这一千元太冤枉。我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再寄通知信来烦我!——再说,谁会预知我新居的地址?」

  他把我的身份证交回:「赵先生,身份证号码相符,这B237ZQ里头的物件请你取回。当然你可以继续租用。」

  我错了!

  我不该好奇,不应该乱动“人家”的东西。叫我万劫不复。

  ——但我打开了那个保险箱。

  有两样物件:一个黑布裹着的圆筒状包包。一个不知是宣纸抑或玉扣纸所做的已变黄的信封。

  我不知道那包包会是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先人的遗物?战战兢兢地掀开四角,谁知道还有一层黑布,护卫森严。一层又一层,足有四层,最后,才见是一筒菲林。是已拍了照片,但似乎一直未被冲晒出来的底片。不是我们常见的牌子,而且是“大底”,即一二零底片。现在一边很少人用这个。

  不知道这“不见天日”的菲林,潜藏在黑暗之中的神秘光影,是令人“惊艳”或“惊恐”,究竟是谁拍摄呢?

  我更好奇了。在此刻,我是无论如何也要带走,非把它冲晒出来不可。

  至于另一个古老的信封,又轻又薄,好似是空的。我拈起,望光照一照,又一个影儿。微重。打开信封,不费劲,它已裂,是纸变质了。

  一条小巧玲珑的钥匙掉下来。我接不住。太小了,落地无声,几乎还隐没在失,有点紧张,赶快用银行的厚纸信封给盛好,折了两下,放进口袋中,再拍一下,肯定它存在。

  经理为我办妥退租手续,他有专业抄守,绝不多言。只是我问:「这两样物件奇怪吗?」

  他笑:「顾客可在保险箱中放任何“宝物”。什么都有,千奇百怪。例如威士忌、果酱、帽子、骨灰、色情刊物、情信、死者的头发、名画、标本,其他保险箱的钥匙……。」

  「这是另一个保险箱的钥匙吗?」

  「不像。」他含蓄地:「不便乱猜。——多半是女人的箱子用,那么精致。」

  「希望找到一个箱子给它开启。」

  ——但这是不可能的。

  我试过新居中所有的锁:门、窗、行李箱子、鼻烟壶、音乐盒、电脑、抽屉……,当然不适用,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它的主人。儿我也没有太多锁。

  那筒黑白菲林,因是旧式,一般冲晒店不做这生意,或需时七至十天。

  我回到公司,请摄影组的小李帮我赶出来。一众热情地参与这样荒唐的“侵犯”人家私隐的勾当。虽然我是被逼承受了它。

  不久,我见到冲晒的效果。微粒很粗。

  小李皱眉:「这菲林是不是搁了很久?都变了,药水起不了作用,你看——」

  照片出来是正方形的,共十二张。但十张模糊不清,人面是一片白影,或像用手抹过不想人见到。甚至不能肯定是人像。两张仅仅见到一双白手套,是二三十年代那种绢质,有玫瑰花,花心是珠子,还饰白羽毛之类。因照片只有黑白二色,我认为是白手套,手套很长,给肘。是女人的手。

  女人的手拈着一条白色(假定是白色)的糕点往嘴边送。旁边有搁盒子,只见一角,约摸是“斋”、“心”两个字。

  小李问:「谁可猜到是什么字?什么“斋心”?」

  史提分对美术字体有研究:「不是“斋心”,史“心斋”」

  阿美问:「会不会是日本OSAKA的“心斋桥”?」她是汉奸,每年两次道日本换季。

  「不。“斋”下面没有字。而“心”太小,应是个组合的字,例如“志”、“意”、“思”、“怨”之类。」

  我看到盒子另一角有“燕窝糕”。这个女人一定在吃着燕窝糕……。

  经了一番追查,又问电话公司,我还惊动了母亲大人。

  其实,我不很愿意惊动她。

  她送我上机,又接我回港。日子过去了。

  但我搬出来独立生活,有一半原因,是避免她追问我和阿力的关系。——虽然我曾安排她“无意中”遇到我同女同事一起(阿美也客串过)“澄清”作用。但性取向如同咳嗽和贫穷一样,是无法隐瞒的。

  即使将来不是阿力。但她一双渐不过问我的感情,不提娶媳妇的敏感问题,在静夜中又在我身后稍驻的哀伤的眼睛它们却明确无奈,这是我不希望接触,却如芒刺在背的。

  我不喜欢女人。——只除了母亲。

  得空我会给她打电话,客气但关怀。——因关怀,常报喜不报忧。

  她说:「燕窝糕“陈意斋”最有名,是招牌货。这店有近百年历史了。」

  她还告诉我:「我小时候发热,不肯吃饭,也吃过燕窝糕。当年呢外婆哄我,算是矜贵的零食呢。」

  我没吃过。

  不知这个装扮得那么用心的,爱吃燕窝糕的女人是谁呢?——她不让我见到她,但又“出现”了。她究竟是谁?是请托我做点什么事吗?我满腹疑团。

  乘机把这怪事告诉阿力。

  这阵子找他不容易。日间,他去了抢拍“最后的启德”;夜里,忙看世界杯。

  由于赤角新机场正式启用,建立了七十三年,经历过日军炮火的启德旧机场退出历史舞台,成为陈迹。

  我印象中,二十四岁在航空公司工程部工作的阿力,最漂亮的一刻,是相识不久,他带我去看他拍摄飞机。

  他花了一千八百元买的接收器,可以监听机师与控制台之间的对话,所以他捕捉“巨鸟”雄姿十分准确。

  每当他拍到一帧“险象环生”的照片,都像个小孩般兴奋莫名:「哗哗!我等了呢老半天了。飞得最低是这架!」

  当我致电阿力时,隔着大气电波,彷有离情。

  「我在一间旧楼天台“观鸟”,」他亢奋地说:「付了业主几百元他才肯开锁让我们来拍照的——有飞机有飞机——拍完才覆你。」

  我听到遥远的一阵尖叫和呼喊,夹杂嘘声和唏嘘。

  「呀,BAD-LANDING!」

  「捉住了没有?」

  「镜头给雨沾湿了——」

  ——他们就像湿男人患了不治之症,现在最后一刻去制造回忆的“准寡妇”。

  那时是黄昏,约四点半。微雨。九八年七月五日之前,“发烧友”都走遍了机场的观望台、九龙城广场天台、酒楼或居民天台、观塘码头、鲤鱼门、飞鹅山、信号山、龙翔道……这些热点,拍摄不同角度。即使天气恶劣,也争分夺秒。——因为时间不等任何人。

  启德机场贴近密集的居民,不但饱受噪音之苦,飞机抵港低飞,还在屋顶“擦过”似的,快要压近撞上了,才以“肚皮”相示。

  它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机场之一。

  ——但,它要消失了,从此面目全非,轰隆的巨响不再令人厌烦、痛恨,反而成为冷寂之前最后的怀念。一夜之间,启德关灯作别。“沉默”了,整个九龙城都因寂寞失聪。

  新机场设施先进,是花费七百多亿港元兴建的“新欢”。——人是记忆的奴隶?不,人都现在自己想记得的。逝去的永远是最美好的。纵有千般不是,旧爱是难忘的。

  我来不及告诉阿力我手上也有已经逝去的东西。

  关上电话。

  他说拍完照片才覆我。——但他一直没有。

  蓝天将黑未黑,招牌和光管刚亮。我竟走到皇后大道中一百九十九号地下的“陈意斋”去。原来老店在广州。一九二七年在香港成立了分店。

  我买了燕窝糕。顺便也买了些杏仁饼、牛肉干、虾子紮蹄、柠檬姜、辣椒榄、薏米饼……。

  我知阿力晚上会到湾仔一家酒吧看世界杯。只是爱尔兰特色的酒吧。早已挤满球迷,透过84×62吋的电视大荧屏,粗口横飞,群情汹涌。

  那是一个十二码罚球。

  我不知他们吵什么。

  一个说球证太差劲,判错了。

  一个说拉扯球衣,判罚是公平的。

  一个说他下了重注赌波,竟大热倒灶。

  ……

  我很喜欢看这些球迷的发应。——一一都是顽童。他们开心,便大叫大跳。一下子落空,毫不掩饰地兽性大发。喜怒哀乐系于一个小小足球。

  只有在这些场合,我们找到童真。——在粉饰升平的世界中逃出来,走入原始土人部落。他们的精力用不完。

  阿力有时是个故意抬杠的超级顽童。世上必有些死硬的“跟白顶红”派。他们一定也不喜欢毫无新意的大热门,最恨形式一面倒,当所有人捧巴西,他们便声援苏格兰或挪威,或克罗地亚,或法国。

  这些人呢天生便爱“除强扶弱”、“劫富济贫”,做不到侠义、烈士,也得以口舌在千里之外奋勇表态。从来不肯跟风,不理时势,不看实力,不管胜负之可能性,总之,心理上打倒一切当权派,谄媚者,以及大多数群众。

                 

  阿力不相信牌面,他的“发调”只消中过一次,便会讲足一世。

  我在那个乌烟瘴气的酒吧中同他厮混了大半晚。大部分时间在听他说话。

  他扔给我一大叠飞机肚皮的照片,“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九龙城。

  「这张最“完美”,」他指出:「有新、旧楼、大招牌、行车天桥、人群,还有客运大楼。——最精彩的是天色,好像含着眼泪。」

  我见到他脸上的光辉,完全忘掉“燕窝糕”照片。——比起来,它是无地立足的“第三者”。

  反而公司的同事比较关注。他们一边吃一边取笑。

  「原来这些百年零食那么好吃,我们像不像古人?」

  小李叫我过去看电脑显示屏?

  「白手套放大,做了些效果,不很好,因为色太差。尽人事。」

  他指着一些影像:「上面有个指环。这儿。指环的饰物——」

  对了!

  指环的饰物就是那条小巧玲珑的钥匙。——它不是钥匙,它只是装饰品,难怪世界上没有提供它开启的锁!

  但是,为什么呢?我仍然没有头绪,我仍猜不透冥冥中谁给我这条钥匙。

  晚上,当我听着“MAKE NO SOUND”和“TIJUANA LADY”,进入迷幻境界,开始我的功课时,母亲大人来电。

  「你吃到燕窝糕没有?」

  「吃了。」我告诉她:「味道淡得像米,像忘了放糖。好了,我要工作了。」

  「我小时候最喜欢那个盒子。」她不愿搁下电话:「是“雪姑七友”,雪姑还让小鸟停在她手背上唱歌。」

  「不,他们早改装了。」

  我信手拈来一看。

  或许那块包裹着长条形,米白色,中间夹了些燕窝的糕点不变,——仍似一根白色的手指饼呢。但它的盒子是橙色的渐变色,还有燕子图案。写上“老少咸宜,味淡有益,开胃补虚,滋水生津”,一点古意也没有。

  「店员说,政府要登上成分、重量、食用日期。咦,还有个编号——」

  「这么复杂?」

  「58726——大概是出厂编号。现在的零食注重卫生,过期不能卖。」

  「从前我们不讲究这个,好像什么也不会过期。」

  我对母亲一向很心虚。所以她有点伤感,并怀疑我是邻床错换过的洋人婴儿。——她大概期待我买两盒送给她(爸爸已对我弃权),但忘本的我竟然只记得急功近利有利用价值的同事!

  我不孝!

  我甚至没有好好给她一个孙子抱。因为弟弟品强完成任务。

  来世上一趟,为什么要为别人活?有那么多的包袱呢?

  我们喜欢一个人,“喜欢”的过程已经是享受,我们心动、欢愉、望眼欲穿,他对我们好一点就可以了。——这种“折磨”有快感。

  那有一生一世呢?

  而我做这设计,开了个通宵,也忘了钥匙。

  门铃响。

  煤气公司的职员上门超表。我正在看色板,着他自便。

  「啊,你把厨房完全改掉。」

  「对,上手业主的橱柜竟用橙黄色,太老套,我很少煮食,都扔掉。其实微波炉就够了。」

  他熟练的打开中间那个橱柜,记录煤气使用度数。

  他笑:「用了不到十几度。」

  又道:「这个铁箱子,最好改放别处。」

  什么铁箱子?

  我向橱柜内一看:「这个箱子不是我的。」

  「难道是我故意放进来的?」

  我搔着头,百思不得其解。我搬来时,所有杂物全盘清理,一针一钩,都是本人设计新添,个人风格。我绝不会搁着一个奇怪的箱子那么碍眼,碍手碍脚。——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

  我搬起它,不算重,但打不开,上下左右全看遍,没有锁,没有匙孔。

  我对这突如其来的古旧异物有点发毛。从地面冒出来,躲在煤气表的橱柜内,非常隐秘,又带点嘲弄。我对空气说:「你不要作弄我!」

  用力砸在地上,发出巨响,它纹风不动。用脚踢它,用锤敲它,用尖硬的锥撬它※,我肯定里头没有“生命”吧。

  因这番折腾,人和铁箱子都累了。

  我竭尽所能摇撼它,突然,我看见在一侧,又一排数字的齿轮,原来是密码锁。

  于是,胡乱地拨动一些数字,这肯定是无效的。孤军作战的我颓然坐倒。

  望向桌面上的燕窝糕。——燕窝糕,你有什么玄机?吃燕窝糕的女人,你究竟想怎样?你是谁?

  58726!它的出厂标号。

  我的心念转动,急奔狂跳,58726,——铁箱子——打——开——了!

  它打开了!

  我身子反而向后一退,它像一个张大的嘴巴,同时,我的嘴巴张得比它大。

                 

  喘定片刻,我再察看这陌生的,不属于我,也不属于我身处的时空的铁箱子。

  一双白手套。手套已残破,瞩目的是染了些褐色的“东西”,已干,凝成硬块,是血吗?是干了的,经过岁月的血吗?那双手——不,那双手套上,竟仍套着指环,但钥匙饰物不见了。

  在——我——处。

  这回,真的看见有一张昏黄的照片,签了上款:「吾爱」。下款是:「燕燕一九三三」。

  只是一张唱碟封套。即我如今设计相类的功课。

  封套中间挖空了一个圆形,见到黑色唱蝶的中心部分。抽出来一看,它砸得崩裂了一角。即我刚此粗暴的结果。

  一九三三?

  灌录的主题曲,是:“断肠碑”

  封套底印了歌词:(中板)

  秋风秋雨撩人恨,愁城苦困断肠人。

  万种凄凉,重有谁过问。

  亏我长年唯有两眼泪痕。

  (慢板)

  忆佳人,透骨相思,忘餐废寝。……

  龙凤烛,正人灯花惨遭狂风一阵,苦不得慈悲甘露,救苦救难返芳魂。

  俺小生一篇恨史,正系虚徒于问。

  问苍天,何必又偏偏妒忌钗群。

  天呀呢既生人何必生恨,你又何必生人。

  莫非是天公有意将人来胡混。

  莫非是五百年前,债结今生?……

  燕燕穿二十年代的旗袍,前刘海,浓妆,戴着白手套,手拈一朵玫瑰花,同手套上的珠花羽毛相辉映,要多俗艳有多俗艳。她七分脸,浅笑若无。人应不在,但头套染血……。

  铁箱子中,还有一个小盒子。

  这个小盒子木质,雕细花、缠枝。有个小小的锁。我拿出来,就灯光一看,赫然是以口红写上的:——「赵保罗吾爱」

  PAUL CHIU——没可能!怎可能是我?

  她怎么可能用这种方法来找我?

  我有生以来都没见过她,没爱过女人,我根本不爱女人,不认识燕燕,不吃燕窝糕。这是一个陷阱!

  这是阴谋!

  拧着那条小小的,但又重得不得了的钥匙,我颤抖着。几番对不上锁孔。

  我恐惧,冷汗滴下来,越来越寒,呼吸也要停顿,只要有一点异动,我一定弹跳起来,撞向天花板。我挣扎着,有极渴望知道真相,我快要知道“我是谁”了!——「喀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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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插桃花

                 

  那个晚上,二人同躺在一个被窝里头,是丝绵被的暖?抑或体温?宙言的心有点不可抑制的动荡,微微的抽搐。他告诉小桃:“八岁那年,我整整七个月不会说话。”“宙言”这个名字本来是书了一个世界的话。他自闭的原因,是那年亲眼见到妈妈上吊。妈妈才二十九。过不了三十。

  女人过不了三十,便是命薄如花。

  (“要爱惜光阴,因为现金的世代邪恶。”)

  小桃把手按在宙言胸膛上。感觉他心跳:“我明白”妈妈唤兰香。但他们家是种桃花的。

  爸爸在新界有个农场,世代种花。算是有点积蓄。农场很大,请了几个工人。也种牡丹、蟹爪菊,也发水仙。每年农历年前,大陆运来一大批四季橘、朱砂桔、龙胆橘、沙柑——等,批发给零售商,转手赚一笔。——但主要的作业,仍是二百株桃花。

  桃,是蔷薇科落叶小乔木,有开花的,有结果的。他们家种的多属观赏桃,极品是“碧桃”——这是一个变种,花重瓣,有白、浅红、深红等色。白色素淡,林中较少,因为顾客多买来过年时摆插,爱鲜艳的红。

  桃花盛开时很艳。

  而它是先花后叶的。开得最繁密时,花朵往往遮盖了枝条,这是桃花特定的生长规律,跟其他年花不同。

  爸爸已四十五岁了。宙言五岁起已懂得为桃花修剪横枝,施肥、除虫、拔草、浇水和预测天气寒暖。

  爸爸教宙言:“要同天气赌一局。——若春节前天暖,便除去已盛开的花和横枝,延迟上层开花,以免到时有凋谢相;一旦天冷,赶紧把下层的花和横枝剪掉,令营养水分往上提,催谷上层的花早些开。”一株灿烂的桃花,往往得种上三、四年,才可茁壮,高大,成为“桃花王”,卖个好价钱。

  今年的桃花王高达十六尺。

  小桃笑:“这个我当然知道。”暖洋洋的东风一吹,桃花王先开,如同领航,扩展到千枝万树。把春天烧融。在风中,缓缓地呼吸。

  看到桃花,宙言总不免想起,那晚,妈妈穿一件过年时才穿的粉红色双滚条毛领小袄。飘荡在半空。也像半空无端抖落的一阵花雨。落地无声。

  宙言受惊吓,从此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而大部分时间,接近哑。

  是因为得胜哥。

  得胜哥是农场的工人,兼司机。人人说他名字好:“祁得胜”。他很壮硕,常年只穿汗衫牛崽裤。干活热了,把汗衫往上卷,露出腹肌,一排一排,象barsix巧克力。而爸爸的就像白果腐竹猪肚汤中捞起的猪肚。

  宙言放学回家,总爱在他的“巧克力”上弹琵琶一样胡拨乱拨。妈妈趁爸爸只顾喝酒时望过来。看他弹琵琶。得胜哥没有讲话,只望了她一眼。他们互相望一眼就好象说了一个世界的话了?宙言看不懂眼睛里头的渴求和火花。毕竟他只有八岁。今天他当然懂了。

  “我也喜欢得胜哥。”宙言告诉小桃:“如果他把我扛到肩上,我不担心会掉下来。”后来,宙言无意中听到妈妈同得胜哥说话:“你属龙吗?我属蛇——”“岂非'龙蛇混杂'?”他不知这是打情骂俏。他忙不迭抢着报告:“得胜哥我属兔呢!咦?爸爸属什么?——”打断了情话。

  农场要送货出九龙,由得胜哥驾驶货车。爸爸要妈妈去收钱。又叫宙言一起去。

  小桃说:“你爸爸信不过得胜哥。所以叫你妈妈管帐。他又信不过你妈妈,所以叫你去”监视“制造不方便。”本来和简单,但实在太复杂了。

  那一年腊月,寒风猛吹,令人手足冰冷。货车出九龙,还有风沙迷目。在司机旁,宙言闷极打瞌睡。妈妈的手,和得胜哥的手,早已忙碌而畏怯地彼此偷欢。冷手也热了。他们互望一眼,没时间了——如果有时间,男人和女人,都会猜猜究竟怎么开始呢?他会先触摸我身体的哪个部位?是头发?嘴唇?脸?手?肩?我的胸脯?我身体的哪个部位?——究竟说句什么话,令我心甘情愿。还是我令他勇敢?

  但没有时间了。

  往往意乱情迷,手足无挫。一切铺排和计划都不管用。都——做——废。什么都猜不中,不必猜。

  因为眼神已经交锋。

                 

                 

  (我渴了。)

  货车驶入小路树林,匆匆停住。——在货车旁边,在四季桔和桃花阵,很快,很匆促,强忍着鼻息和呻吟,用毕生的劲力去解决一次情欲的煎熬。

  四下只有窒息的微响。花叶细碎的颤动,好象才一眨眼工夫,偷来的时间,没时间了。

  宙言迷糊中睁眼,只见得胜哥把汗衫卷下来,套进牛崽裤中。妈妈不知在抹什么。宙言闭上眼睛,忍不住又再看——。

  两天后,农场发生激烈的打斗。

  是喘着气的爸爸,忽地持一个泥铲,朝着把桃花枝叶扎拢一保持美态,好挂上客人预定标签的得胜哥后脑勺,猛力一拍,得胜哥脚步不稳,登时溅血。他回头,象爸爸还击。

  受伤的得胜哥仍孔武有力,爸爸的腿中了招,什么也不说,泥铲又在盛怒下狠拍过去——。

  双方浴血,妈妈凄厉地哭喊,不知帮哪一边。她尖叫:“你们把我打死吧!”其他人上前,拉住爸爸,又迅速把得胜哥抬走,不知到哪里去了。

                 

                 

  (世人行动皆属幻影,他们忙乱,忙乱,真是枉然)

  桃花地上的血迹斑斑。比花瓣更红。

  自此,宙言再也没见过得胜哥。

  自此,连妈妈也没有了。

  妈妈被人自绳套解下来,身体已冷。像哪天酷寒,她的手没遇上得胜哥的手之前,那么冷。

  宙言不能说话,书也读不上。三年纪停学大半年,成绩差,留级重读。

  夜里,听到爸爸号哭,一头四十五岁受伤的狗。

  同村单眼叔来劝慰。单眼叔患白内障,他常说自己心水清,一目了然,是个占卜师,混口饭吃。

  他道:“老梁,你一生种桃花,难道你不明白桃花吗?你娶兰香时,大她足足十六岁,我也预告你,桃花有正有邪,”墙里桃花“自然夫妻恩爱,”墙外桃花“也禁不住人家攀折。”沐浴桃花“有赤裸之象,”滚浪桃花“、”遍地桃花“、”泛水桃花“、”逆插桃花“——,轻者劫,重者杀。这是天意,不关你的事——”爸爸仍是很内疚,无法复原。

  小桃问:“而你是怎么复原的呢?”宙言说:“因为主。”宙言的小学、中学阶段,都是整个新界最沉默自闭的学生,不喜欢同人交往,不提家事。天天回去种花,耗尽他的心思。

  是教会的义工启导他读经,听道、信主。重拾自信,重新做人。

  他们围了一个大圆圈。“围契”,大团圆似地。本来抗拒的他坐下来,仍然紧闭着嘴巴。

  但不说话,便唱诗歌吧;不唱,也可以听,欣赏。他们唱着,发出谦卑轻柔的歌声。他们祈祷。没有人逼任何人把心中的痛楚说出来,但总有一双暖手把伤痕抚慰,令他很舒畅,和安全。

  有两个义工很有默契地,让他明白:“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他们都是不动声色的医生。他重生了。主有一百只羊,自己是离群的那只,即使九十九只羊都回到身边,主非要找到他!——终于,宙言忠诚地,跟随主的脚踪。

  前所未有的平安。

  他仍然寂寞,但不孤单。

  “寂寞”跟“孤单”是不同的。他知道。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宙言忽然悲从中来。

  他望着小桃苍白中一点绯红的脸,眼皮深摺隐着一点媚态的眼睛。小桃是他生命中不速之客,带来阵阵叫人舒适放恣的香,不是妈妈的兰香,是桃香。

  “我不能背叛我信奉的主。”小桃在被窝中紧搂着他,伏在他胸前,吻着他。他体内有激烈的膨胀,有生命跃动。他闷哼一声,如同失去语言的能力。如在情海漂流,登陆无望,前所未有的畏惧和欢乐交织。他的渴想、迷失,都无力自控,不能自拔——

                 

  (你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

  小桃在他耳畔,发出低吟:“我也懂圣经。”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不是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是盼望,凡事忍耐——“——爱就是爱,是莫名其妙,不可理喻的。”

                 

                 

  (你不可像同女子交合那样地,同一个男人交合。却是邪恶,应被处死,与谋杀、巫术同罪。)

  宙言在挣扎。心灵坚固,肉体软弱。

  “小桃,为什么你是男子?为什么你是一个妖精?为什么你要害我陷入邪道?——”小桃听得宙言这样说,心中一阵委屈:“难道不能说是你害我,叫我修不成正果吗?”小桃并没有隐瞒他的身份。——他不是人。

  “你不要害怕,我实在是一个桃花精。”那天,当宙言得悉真相,骇然退后:“我是基督徒,你不要来魅惑我!”小桃不语。

  “为什么桃花精不是女子?竟然是男子?太奇怪了!”小桃失笑:“桃树有雌雄,正如人分了男女。——根据人类的或然率,你遇上雄的桃花精,同遇上雌的,机会是一半一半。在人世间,同你有缘的人,男女也是一半一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有分别吗?”是怎么遇上的呢?每年农历十二月,是种花人最忙的时候。大家都来新界挑拣年花。过年是大日子,去年好运,今年一定再买株桃花添运;去年倒霉的,则求转运。

  宙言中学毕业后,继承了父业。一来不乐意到市区混在人群中打工,二来,妈妈上吊的事让爸爸一直内疚,这些年来,有十六年了,他酗酒、意兴阑珊。每当桃花盛开的时候,他在夜里哀哭。——有人说,那是兰香亡魂作祟。还不到三十的女人,也算是青春少亡。

  爸爸提早衰老了,宙言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他成了支柱。

  他离哪个受惊的小男孩很远了。

  是的,有一回,依稀见过得胜哥。

  ——在见过之前,听闻过。

  得胜哥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了。新界之大,难道容不下他吗?他的脑部受过重击震荡,手术后仍有积淤未清。他没有“追究”。但是,右手不大灵光。看不出来。可力气不够左手大,而左手的力气也不算大。

  得胜哥当过搬运工人、看更。他高大健硕,中看不中用。他不能“得胜”,输给了小毛贼。——也许是当年“监守自盗”的报应。

  每年年底,已经有不少善信和好奇的男女,到大埔林村许愿树和天后庙还神、祁福、许愿——。

  他们先跟小贩买份金银衣纸和香烛,然后围绕大树干烧香,许下心愿,化掉衣纸。每人预备一份包括“百解”、“贵人衣”、“腰带”、“金帽”和“姻缘符”的“样样齐”宝碟,用绳子绑好一个橙,把所有的东西卷起来,成为一个“愿望”,便向大树上抛。

  一、二、三,用力一抛!

  如果能挂在树上,不跌下来,或悬在别人的绳上,也算许愿成功,有贵人扶助。——每人有三次机会。

  三次不中,另买一份,再抛。希望在人间。

  宙言在许愿树下见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儿时的英雄大力士。

  他不是来许愿。——他或许没有这力气了。

  “得胜叔,你卖五元一份,”顶烂市“,我们怎么做生意?”一个阿婶向这个男人发出怨言。

  另一个道:“你不赚也不要贱卖,破坏规矩呀!”“挨食——艰难——啊!”“你不卖回十元,我们商量过不准你来摆档的!”“算啦算啦,”有小贩过来做好做歹:“让他挣碗饭吃。”宙言见到“得胜叔”(他已经不再是“得胜哥”了)半边不大平衡的身子,左右不大对称的粗大的手。他说话也不流利(宙言自己甚至不能言语),嘴角挂着口水。

  他回头见到宙言,好似忘记,原来“记得”。

  他喊:“小——少爷?宙言——?”他变成这样,是爸爸的错?抑或他自己的错?抑或女人的错?大半生过去了。

  他眼中没有爱恨,也没有前尘。

  ——多么幸福原来他是“选择性”的记得某些人脸,却忘掉其他。如同已失去的雄风,一年一年的,他活着。似乎活的还可以,因为一年一年的,都有来许愿的人,树不死,他们就可以生。

  除非政府立例驱赶,禁止摆卖。砸掉他们饭碗。

  宙言回家了。

  冬天是魔季。

  桃花便是晕淡在半空的血色,但又永远褪不掉。

  宙言属兔,他二十四了。五尺十。沉默、扎实。人们发觉他没怎么交女朋友。邻村的女孩都听过这个全新界最年轻的话望的故事,借故来看他的花。自己家都种花,怎么会是顾客?所以多半是来看人。顺便请教栽花的心得。宙言不多言,没表情。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那种了三年,高十六尺的桃花王,已由一家酒店预定了。价钱同去年一样,是高价。

  今年香港经济衰退,市道不好。酒店派人来压价:“就是桃花王,但天暖花已早开,到时颜色不好。这些花蕾又太瘦弱,不知——”总之吹毛求疵,数落一番。

  “不如打个六折吧,”副经理说:“现今也似乎只我们肯买贵价的桃花开年。”宙言一气:“不卖了。”“什么?”“不卖了,留给自己。”“算了。七折吧,八折?图个意头。”“花要好,客人要满意,双方才高兴。”宙言坚决:“我悉心种了三年,比你们更爱这花,这生意不做了。”爸爸知道了,少不得发了阵牢骚。

  但记得这桃苗,最初不算太强壮,宙言凭经验,用微酸性的,排水良好的沙壤加壤土把它栽培。

  封土后常检查。土太干,马上浇水。小心不去触撞它。扶植时让它直立于土穴中央,根可四周舒展,又怕不稳,设小支柱防风。

  培土得分层,一层一层的践实。

  一年一年,他给它施肥、除草、整形、修剪。——枝条错综丛集,枯枝、病虫枝、徒长枝——混叠其间,便不通风,不透光,令树势衰弱,所以主人得动刀剪。

  还有,害虫又小又多又杂。蛾占大多数,还有蚜虫、金龟、天牛——等,不但令枝叶变褐枯死,还形成红色胶质小粒的病斑,像人的心结,没有助力,永不自动脱落。

  ——他是这样的,把它给种出来。

  它总不能轻贱地,落入一个不懂得爱惜的凡夫俗子手中,红一个新年,过了院校,扔在后巷垃圾堆中。

  他矛盾地,没有把它砍伐下来。

  宙言心中烦闷,修剪枝叶时,一不小心左手食指和虎口中了刺。刺小而深,待要拔出,不大顺利。他没有发觉一直有个白衣少年,不到二十,眉目清秀修长,世故冷静。在此看花已有好久。

  男子过来,细心帮他拔掉两处的小刺。握着他的手一紧,头凑得很近。用牙噬咬出来。宙言闻到熟悉的微香。觉得有点晕眩,心念一动。近乎贪婪。

  男子说:“我叫小桃。”“你买花吗?”“不,”他笑:“我来看花。”又道:“明天再来。”第二天,六十多岁的爸爸全然忘记昨日一宗失败的交易,桃花王仍然找不到卖主。——他老人痴呆症了,最近发生的事越来越记不起;前尘却越来越清晰。

  他又为了一个偷汉而上吊的少妻,槌胸痛哭,一忽儿又冷笑连连。把酒灌进喉头,辣死自己。

  宙言却等不到小桃。

  本来,宙言不发觉自己在等人。

  但是,他老是朝大门张望。眼睛总是停驻在差不多的位置。不断地看表。时间过得特别慢。

  人来客往,都不是他。第二天,没有来。

  第三天,也没有来。

  他开始不安。等到黑夜合拢了双手,才关门。——然后他在农场中,月色底下,见到小桃的白衣特别白,泛银。黑发茂盛,如枝叶茁壮。他交加双手,不怀好意,洞悉一笑。

  他知道他在等他了。

  宙言有点混乱、迷茫。

  这个黑夜值得等待。是的,时间过得特别慢。思念是变态的。他竟有点泫然。

                 

                 

  (我的主!我的主!为什么离弃我?)

  他上无师自通的。象种子忽然找到适合的泥土。一发不可收拾。小桃好象很清楚:当他注意你,你的回报不能多,要令他按奈不住。小桃是一个妖精。

  人心本来就脆弱。花亦随风飘零。

  他忽然记得,小时候,妈妈上吊那一阵,单眼叔说,命中的桃花,有正有邪。你一生种桃花,难道你不明白桃花吗?——他这一种,大概是带杀的“逆插桃花”了。算了吧。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但狭路相逢,不期而遇,他又如何逃躲呢?迷上了小桃,把他带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拨开被,一切变得理所当然。你我知道人间情与色,无疆无界,无边无涯,在虚空中,只有你迷恋的人是最实在的。——委身于同性,也是生与死,正与邪的决战吧?

  小桃说:“不要躲。你会喜欢的!”太危险了。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并且已经太迟了——。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小桃的双手,他的嘴,他的性器,还有他在他耳畔,用他不能抵抗的舌头和呢喃,说:“我是你种出来的,让我把你种出来。”

                 

                 

  (他使我的灵魂惊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宙言为桃花剪枝、施肥、除虫、拔草和浇水——。他用一双手呵护它。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你又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漫溢。)

  在极欢之时,当他们的精液不分彼此,令温热的被窝一片迷糊,他知道,他是耶和华的叛徒!他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提起这个夜晚的邪恶,——最邪恶的是他快乐。开花结果是最大的快乐。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阿门。)

  在他倦极,似睡未睡之际,他听到小桃在呼喊——。

  “危险!”“快逃!”还不知发生什么事。似在梦中,四下炙热如地狱,火伸出巨舌,把他吞噬。火!

  花和木都劈啪的响。黑烟和白烟封锁去路。列焰如浪,迎头痛击。

  肉体的欢娱令他浑身毛孔舒张,虚脱乏力,所以特别的刺痛。他鼻咽干涸,视不见物,如剥了一层皮,血肉都烧的变了形。

  他喊:“小桃!你在哪儿?”声音被淹没。

  他想:“这一定是我们的惩罚了!”宙言失去知觉。他废了,他死了。——他的十字架!

  这个惩罚三个白夜。

  他以为他要死了。

  还没有醒过来,漫天的细碎花瓣洒下——一阵一阵,把他覆盖,贴在身上,溶入体内。

  那苦熬熬过了,渗了凉意,令他降温。他缓缓艰难地嘘一口气。当可以看得见的时候,又过了三天。

  那是一场火:——失心疯的爸爸半醉时,烟火烧着了,而酒加速了蔓延,农场又都是易燃物,火舌直卷数里。

  爸爸变成焦碳。宙言有八成皮肤烧伤。施手术割除头、脸、颈部死皮,身上腐肉,仅有的“好皮”移植,并无大效。

  医生说:“皮肤库存储的皮肤不足,移植后又会排斥和产生副作用,新鲜的尸皮无人捐出。”通常,八成皮肤被烧伤,危在旦夕很难救治。

  医生所:“只尽人事——。”奇迹地,宙言的伤势好转了,皮肤竟有再生能力似的,渐渐成形,如同覆盖一层生人的好皮。

  宙言什么也没有了。他的家人、事业、精神寄托、农场,他所有的桃花,在虎年末日兔年伊始,付诸一炬。着是他离经叛道的代价?是妈妈含恨的报复?是尘世的无常?

  ——是因为,他八岁那年,无意地失言,把两个大人偷欢的事,告诉了爸爸。是“口孽”?

  但他得到一身活命的皮肤。

  他知道,在桃花林中,有一株,枝头已秃,花瓣散尽,——没有逃生,没有修成正果,却把一切送赠种花和爱花的人。他是他种的。不,宙言想:“是他种了我。”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

  像被永远拥抱着——。

  世上有些礼物,战胜了宗教,逾越了生死。只是,你懂得珍惜吗?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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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媚阁”的饺子

                 

  青青做的记程车,在深圳东门区停下来。她下车后,向东走了一阵,拐进一条横街,上了第三间房子的阁楼。

  她按铃。

  “李太,请进请进。”门半开。一个笑容可拘带点谄媚的女人欠身让青青进去,马上把门关好。

  “来得正合时,水快开了。就等你来才马上给煮好。”李太艾青青,已经上第七回的食客了,所以很熟络。

  头一回来,曾付了中间人一千元介绍费和带路费,不知老板娘是否有回扣。但吃了一回饺子,也不便宜。

  青青记得那回初见媚姨,她脸盘饱满,脸色红润,但肌肤白皙幼滑,双目有神。

  媚姨还很着意:“李太,你猜我几岁?”“你?看上去顶多三十多,不到四十吧?”媚姨预期带着强调:“我五十五了。——”“什么?”青青诧异:“一点斑点也没有啊。”“对呀,连黄气也不见,是吧?人家说,我就是生招牌。

  “皮肤真好。”青青艳羡地道。但不忘她的身份,保持上等人的优雅:“你不说,我肯定猜不出来。”“哎,”黄月媚指指她那住家式的小厨房:“我都已经是媚姨了。——可人人来尝我月媚阁的饺子,总是心里有数,觉得值。”又道:“都是回头客。口碑好,一个介绍一个。”记得那一回:——媚姨一边下厨,一边跟青青闲聊。

  “北方人说:”好受莫如倒着,好吃莫如饺子。“。南方人老是怀疑,饺子不过是面皮裹着一团肉,有什么特别?”青青坐在沙发上,翻着“月媚阁”那一大堆都是由香港给捎过来的时装、发型、消闲杂志,全是最新一期的,可见她这里追得上潮流,待客之道下本钱。空调还散发着香讯。

  一家“饺子店”,很少布置得那么像美容院的。

  媚姨自夸:“我这儿的面粉是高筋,软硬适度,带韧劲。这得揉得够,揉得仔细,直揉到面团表面像剥壳鸡蛋那样,又光滑又透,又易黏口。包好的饺子下锅不易破,保持原汁原味,好吃。——”她滔滔不决,是让高贵的客人宾至如归,放宽了心,引起食欲。

  “吃进嘴里还一包鲜汁。”又问:“李太是那里人士?”青青微笑。

  媚姨没再问下去。

  她黄月媚这番识见,不会不知道来客底细。不过见过她微笑不答,也就岔开话题,装作不多事。

  艾青青是台湾人,来香港加入电影圈求发展,也红过一阵,是“明星”。但二十七岁那年,急流勇退见好就收,嫁入豪门。

  李家是地产业巨子。李世杰当初对她十分迷恋,爱情至上,不惜与老父摊牌,非要娶她。一部分原因,也是上流社会的“夫人”角色演好,大方得体,端庄贤淑,她自那分钟开始,与前尘一刀两断。与电影圈姊妹不相往来。

  “督——督——督——督——”厨房传来剁菜剁肉声。还有媚姨不让空气寂寞的招呼声:“李太:我给你多加点大白菜,——你是不爱韭菜的是吧。嫌味重。不过白菜要剁的细,挤的干。肉得加点姜米,辟味。添胡萝卜茸好吗?”“你拿主意吧。”饺子端出来了。

  精美的白瓷汤碗,汤清还泛麻油香,撒了韭黄末。饺子包得大小均匀,严严密密,心事重重。一个一个,浮在水面,晶莹而粉嫩,像白里透红吹弹得破婴儿的皮肤。

  “好香。”媚姨殷勤:“趁热吃。”记得青青第一次吃她的饺子,只舀了一勺清汤,轻轻皱眉。嘴唇刚沾着,烫,马上退缩。她嗅到麻油的芳香,但她不敢张嘴尝一口饺子。——就是怕。

  黄月媚哄着她。

  “我自己是每星期吃一回的,好滋养。有时炖汤,有时剁肉饼加些陈皮来蒸。——不过还是包饺子鲜美。要不,我这店号怎么那么闻名?”她说,前天还有一位天后级的歌星来光顾。又订了下星期四或五,一有货便通知。

  青青还没习惯。咬一口,鲜汁急涌而出,她想吐。恶心。

  “李太,你吃的时候,什么也不要想。或是想想美好的后果。就吃得快活。”——想后果,对。

  不过,按不住也想起前因。

  大半年前,是艾青青与李世杰结婚二十年纪念。——原来她已当了二十年的“少奶奶”了。

  那天下午,李先生陪李太太到中环置地广场的名店买鞋子。也不是专程。老夫老妻,在纪念日也得陪陪她。

  青青试着一双法国新到的黑缎高跟鞋,李世杰坐在对面,手提电话响了,在接听,嘱咐一点公事——。

  穿制服的年轻店员,半跪着,伺候她试鞋。

  女孩黑发中长,因俯首,头发往两边分垂,露出一截白嫩的脖子。后劲有细细的毛。上半身软凸而轻荡。

  她向李世杰轻盈浅笑,十分有礼。

  “李先生,我们知道李太太来试鞋,早已把左边的撑大一点点。电脑有记录。”青青满意了。但也问他:“这双如何?”“你穿什么也好看。”这话自他的“公子”时代,力追女明星开始,已说了二十多年。他不是不爱她。

  直至听了,顺溜入耳。不带感情,也是美言。他“仍然”肯说。

  女孩半跪姿态,隐约可见她纤巧的足踝,因支撑了半个身子,有点用劲,像穿了双隐形的三寸半高跟鞋。——她穿不起的,昂贵的黑缎高跟鞋。

  那么玲珑的小腿和足踝,真可惜了。

  女孩看来不过二十岁上下,皮肤细腻,摸上去一定很嫩滑。入世未深,干净。

  试好了。李世杰签了信用卡。

  女孩善解人意:“李先生李太,我是CONNIE,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鞋子明天一早会送到。有新货便即时致电通知的。欢迎下次再来。”甜笑送二人出大门。李世杰给了她一张大钞打赏,女孩目瞪口呆。十分惊喜。

  ——青青忽地负气大口咬下去。

  咀嚼。满嘴甜汁和奇特肉香。大白菜又令齿颊清爽。——果然不错,很好吃。很值得吃。来了几趟,吃上了瘾。

  “咦,有点脆——”“不要紧,婴胎已有小小的手脚。成了形了嘛。”一度是妇产科医生,专职帮中港客人做流产手术的黄月媚说:“下回再给你剁细些。”“下回,”艾青青问:“有没有更快见效的'极品'?——省点时间,我付得起!”“这个嘛——”青青很清楚:——她有的是钱,但没有时间。

  一个女人,一个“曾经”是美艳亲王的女人,越来越没有时间。

  她近五十了。生育了二女一子,保养得再好,还是有点慌。尤其是那一役。李世杰到台北去公干。本来艾青青想一起去,顺道回娘家,——虽然母亲不在,只得老父兄嫂。但豪门阔太的她已很久没回去了。李世杰没答应,只说成天开会,几天便赶回香港。

  青青只好继续她悠游的SHOPPING生涯。

  到了鞋店:“上回的CONNIE呢?”“李太,她辞职了。”经理说。

  “哦,工作那么落力,又讨人喜欢。”她可惜地道。

  逛了几家名店,都挑不中。她随便走进一家新开的。

  “李太,”店员认得客人,一见她,脸色有异:“请过来这边看看,新货在这边呢。”另一边,有人在试裙子。

  更衣室的门关上,但木门下面,透露了客人小部分的小腿和足踝。她赤足,原来身上的裙子一下子软垂堆叠,像一个瘫痪地上的女人。还有一块名嫒骄矜护体的PASHMINA山羊毛披肩。

  男朋友已有年纪了,在门外,微笑地欣赏着女还的雀跃和虚荣。

  想像中,她脱了一层旧衣服,又换上了新衣服。门缝影影卓卓,有悉悉微响。穿好了,又赤足推门而出。脚形优美、秀气、是平背。还戴个小小的脚趾环。她问:“这件如何?”“蓝色不好。紫的更好看。”他认真地提意见。眼神充满爱怜。

  “不!”女孩任性地:“我爱粉色系列。夏天嘛。我要一件粉红,一件粉蓝。好不好?”“好!”“我也听你一次吧,多要一件粉紫的。”撒娇地:“最怕见你生气。真凶!”“怎么会?最疼你了。你穿什么也好看。”——青青一楞。

  她太认得这句对白了。

  CONNIE享受店员的伺候,她娇纵地,神采飞扬地装扮自己。——虽然,她的青春根本不必粉饰。但她以后不用穿制服半跪地,也用不着赔笑伺候客人了。

  青青很有教养地,并没正视这双狗男女。她仍然带着优雅的浅笑,略做停留,又因看不中合意的新货,离开了。

  一路上她不动声色,但五内一片空白。竟然象一只撑得过分,脚伸进去,空荡荡,不踏实,深渊一样的高跟鞋,黑缎子的。法国的。——或者那搭上了她丈夫的年轻店员,平凡的女孩,也拥有一双。

  她有什么好呢?不过是嫩豆腐似的皮肤。鲜活的身体。

  沐浴之后,青青在全身镜前审视自己:身材仍不错,但肌肉有点松弛。眼睛仍明艳,但眼角有点下垂。最差的是皮肤,尤其是脸。她已做过果酸换肤,花上五位数字,但不堪折腾,很快,斑点出来了,还泛黄,皱纹毫不留情地长驻。

  手按下去,略久才弹上来。留下一个白印子。渐渐,所需时间又长了些。小腿还有青筋。

  ——这是不能隐瞒的变化。整整一星期,晚上心痛的失眠。

  直至她听到一个有关“月媚阁”饺子的不老传说——。

  这天早上接到媚姨电话。她马上过关到深圳东门区。

  “李太,你来了,还担心赶不及。你知道,不是有钱能吃到,要讲机缘,还要看货源。这回贵一点,难得嘛。”“给我瞧瞧。”青青已经是一个有经验有要求的食客了。

  媚姨打开保温饭壶,是她在人民医院当护士的旧同事给的。——而黄月媚自从打响了“饺子店”名堂之后,再也不为不到一千块钱的月薪去帮人打胎了。她道:“今天这些是'极品'.特地挑选出来,全是两三个月的头胎,——头胎嘛,营养最好。孕妇又年轻、健康,检查过没病。”她笑:“都是男的婴胎。还有啊李太,这里一件特别的礼物,有五个月大了。”青青见“小老鼠”堆中一头“小猫”似的好货,双目发亮:“太好了!快给我剁碎包饺子!”两三个月大的婴胎,鲜红透亮,精华不但滋补、养血、美白、却病、去斑,最见效的:艾青青四五十岁的皮肤,一天比一天紧、亮、光滑。已逝的青春和魅力回来了。

  大口大口吃着饺子。她已经习惯并且爱上这味道,一点也不觉得腥。她对它的寄望令它变得芳香。——今天还加进一个五个月大的男婴?真是可遇不可求!

  是的,——艾青青没有拉下脸来吵闹,也不肯恶形恶状的去给不够资格的小妹妹教训,甚至拒绝在心猿意马的丈夫跟前仪态尽失地哀求。

  她用了一个最积极的方法,栓住男人,便是“回春”。

  一下子年轻了十年,不,十五年。肌肤细白,男人的手摸上去像牛奶,不,脱脂奶。身体的紧凑和弹力,在床上,他感觉到温暖和甜蜜。——她仍然是美艳亲王。

  小女孩只是一只漏馅的廉价饺子,经不起持久角力,也得不到身份认同。——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艾青青,才是正印东宫,出得大场面的人物。

  星期六,有个慈善餐舞会。

  艾青青近日新陈代谢旺盛,脸色绯红,每晚只睡六个小时便够了。

  她去弄头发。连首席发型师KK也惊诧她的头发又黑又亮又厚,不让她挽髻,建立吹的蓬蓬然,秀发如云状。

  在BALL场,青青脱胎换骨地抢尽镜头。

  名嫒也在嫉妒私语:“她越来越漂亮,丈夫的心也抓回来。——是养鬼崽吗?拉面皮吗?打羊胎素吗?见白龙王吗?——”但大家仍是言笑盈盈地知己状。

  晚宴开始了。

  菜一道一道的上——。

  渐渐,大家嗅到腥味。都含蓄地皱皱眉。一个个耳语:“今晚的菜有问题吗?”“那鱼我不吃了,好腥。”——不关鱼的事。到了碳烧牛肉大盘,仍是腥。

  侍应走过李太太的座位,嗅到很重的腥味。

  不可能。名嫒、阔太、明星,怎么可能不洗澡?是腥,不是臭狐的膻。

  最后连青青自己也嗅到了。不知从哪儿发出的,血的味道。

  她离座,上洗手间。现场的腥味又跑了,原来是——青青不敢回到自己座位。借词不舒服,比李世杰早一步回家。

  一上车,司机也有作呕的表情。整个车程,一直扭曲着脸。

  青青忙把晚礼服脱掉,全身浸泡在浴缸中,狂家大量香熏,浴油——,一切芬芳辟臭的东西。浑身上下加头发,每个毛孔也不幸免。

  浴后,那腥味萦绕下去。

  她把整瓶香水倒在身上。

  又不停喝水,喝到第七杯,已经反胃。——但水仍没发挥冲淡腥味的作用。

  只要她一呼吸,一活动,甚至眨眼,那血腥味便渗出来,在她四下的空气中扩散。

  她吃过的饺子,一批一批由大拇指到小老鼠甚至初生小猫大小的婴胎,在浑浊的血浆中浮沉,颜色鲜艳,滑潺潺,亮汪汪,有小手小脚的红影,被一层软软的“衣”裹着,透出微温。是它们!

  血的腥味,全身运行。荷尔蒙,微丝血管、神经线、脂肪组织、黏膜组织、肉、皮肤。——全身。

  ——她赢得青春,在漂亮,却输给了味道。

  怎么办?

  艾青青全身赤裸,跪倒在她家的羊毛地毯上。毛又厚又暖,但她冷得颤抖。

  无限凄徨。为了对自己不起的花花男人,她如此沦落?

  她蜷曲身子,无助地痛哭。——如被打掉的,还未足月的,堕落泥尘的婴胎。一团在子宫中蠕动过的模糊的血肉。

  血的味道越发浓烈了——。

  青青腾地抬起头来,深深呼吸一下,充满着憧憬、向往、如瘾君子见到吗啡针,僵尸见到鲜蹦乱跳的大动脉。事已至此——她嘴角似乎拖着一条看不见的血延。

  “嗖——”一下,她伸出舌头,把血延舔走,吸进嘴巴里去。

  闭上眼睛,放纵地享受着,她的报应!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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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浸泡在药水中的男人

                 

  “同志,”实习室的墙角传来一阵悲凄的怨叹:“有吃的吗?好饿!”马益森摸索着,熟练地用扫帚打扫卫生。

  他右眼已瞎,只剩一个洞。左眼严重弱视,看东西得凑近,凑近得象用鼻子去闻闻是什么味道。

  “没有。”他淡淡地应着。

  “饿惨了,同志。”声音尖寒,毫无生气,还带吓唬人:“很久没吃了。快拿来——”见没回答,又捏着嗓子怪叫:“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不亮灯?来看看我是什么鬼东西!”“别闹。”马益森缓缓打扫:“这里根本不需要灯。人人都看不清楚。再恶心也不怕。”“你居然不怕鬼?”那影儿泄气:“我眼睛也不方便。同志,带我一带。”马益森用扫帚的把子领他。

  到了一个大池。

  池中浸泡着一件物体。

  最初,他闻到药水的味道,会呕吐,因为那是一种刺鼻、不甘心,死亡的味道,但渐渐他也习惯了。——如同他习惯了一切靠嗅觉、触觉、如同他不再怕黑,也不怕鬼一样。这是生活地一部分。

  “刁伙,”马益森说:“就这儿。”“吓!”刁伙凑近一瞧,模模糊糊:“妈的!真认不出来,死的好惨啊!这是我吗?”“是。”马益森木然,如常地道:“来时是这个样子了。”“怪不得,好饿!”刁伙的头,半边被轰掉,半个嘴巴不见了,枪弹自脖子后面大概上“风池”或“乳突”之处穿过。不致命,但足以摧毁了头脸。之后再补一枪,在背心。——一定是刁伙行刑时乱动,挣扎、所以多吃一重苦头。

  这处是南京中医药学校,六年制“推拿专科”的实习室。

  专科学生,好些是失明或弱视人士。虽看不见,但“推拿”是他们最合适不过的一门绝活。

  马益森三年来,一星期两次,来此摸尸体。

  盲人心眼清明,对经络、脏腑的人体组织心里有数。因为不管男女肥瘦高矮,骨头的数目都是二百零六。而分布全身,左右对称,包括经外奇穴的穴位,共六百五十处。这是一个既定的结构。——人间有定数。

  推拿专科学生可用分寸折量法、指存法取穴,也可根据五官、肋骨、脊椎骨、乳头——等标志来取穴。

  马益森和另一位同学常歧,略可视物,虽不大中用,但仍负责卫生。很勤快,残而不费。

  助教从注满防腐药水的大池中,捞起浸泡着的尸体,搁到实验桌上,大家轮流去摸捏头、颈、背、脊、手、脚——。

  “今天沿后面的督脉定穴。”丁教授说:“大家来摸椎骨,一节一节的数——”从试题脖子后正中往下,先摸到一个突起最高的第七颈椎,再往下摸为第一胸椎。很容易,大家先定了“大枢”穴。接着是“风门”、“肺俞”、“膏盲俞”、“心俞”——摸多了,拿捏得准。——全靠尸体相助。

  回想在车祸之前,孤儿马益森仍是个非常腼腆的青年。在工厂上班。与女朋友到玄武湖公园玩儿,相识了好久才敢牵她的手。

  是在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场撞车意外中,他失去了一又四分之三的眼睛,也失去了对象。

  女朋友小范到医院去看他,一看到变了形的头脸,目瞪口呆。

  她握着他的手,——而这已是最后的肉体接触。后来她另找对象嫁人了。——想不到他日后的营生却是“肉体接触”。

  “来了一件新货色,”一个同学陈照林向大家宣布:“大家先握握手。”这是他们一种黑色幽默。都过来同尸体握手,打个招呼。希望原谅日后摸头捏脸按遍全身的“不敬”。

  为什么学生那么高兴?

  因为一般试题浸泡在药水大池中,眼珠是水造的,先化掉,然后鼻软骨也没了。虽然身体内脏能保持,不变硬,有感觉。但骨头被这样的集体“蹂躏”,学习以后,很快报销。

  “学习工具”多是意外死亡而无人认领的尸体。也靠人家捐出来,——不过自某些器官黑市有价,这种捐献也少了。有,也先给大学医学院。

  这天,送来了一个贼。

  便是被枪毙的刁伙。他没有亲人,也不殓葬。虽半个头被轰掉,身体凑和着仍是有用的。

  ——不过刁伙认不出自己来。

  他已“面目全非”了。

  “同志——”“我名唤马益森。”“马兄,你能帮帮我吗?”刁伙虚弱的:“我饿得瘪了,连上路都没力气。”“你想吃什么?”“嘿嘿!”刁伙怪笑:“我们西安,”面条象裤带,辣子一道菜,泡馍大碗卖,唱戏吼起来“——”“你老家是西安——”“呀!好想来碗羊肉泡馍。碗盆分不开,都比头还大。掰了馍,泡在又浓又蓝的羊肉汤。吨在板凳,呼噜花啦地吃。一脸汗,一手油,热得滚烫,糖蒜辣酱一口一口的送——”刁伙想象得美美的。馋液自缺口漏了一地。

  “可你连一半的嘴巴也没有。”他颓然。

  “马兄,你知道我什么罪名?——老家呆不下去了,我随盲流到大城市,你们南京。我饿惨了,抢了一个港客的皮包,待到大酒家吃顿好的。公安来抓,我架了人质,就在火车站附近给打中了腿,逮住了。招了,当然是个死——”刁伙说来有气无力,含糊不清。

  “唉,也不过想吃顿好的而已。”想不到自此,有一顿没一顿。从牢房到刑场,都饿着。

  死后还只能天天喝防腐药水。

  马益森眯着他弱视的左眼。用神了,会疼。淌泪。他想:“哦,也是在火车站。”好象亲了点。而小范,她是西安人呢。又亲了点。

  “这样吧,”他向刁伙说:“我给你弄点牛奶,吃了也有力气,你就往前奔,投个好人家,以后吃得饱饱的。”马益森找来半瓶牛奶。他用一双手扶抵着刁伙的半边头颅,然后朝那个缺口血洞灌下去,他贪婪地饥渴地快快喝掉,发出“骨骨”的声音。点滴不剩。吸血似地。

  “妈的!这个牛奶可是——,唉,从来不发觉,实在太美味了!”“你往这边走。”马益森告诉他,在卫生间对过,后侧门,虽是堆了垃圾,但这处阴气重,院方不鼓励带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但仍常点了一柱香。

  马益森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上路了。

  临走,还朝他一鞠躬。

  “下一生别偷别抢了。不要回头了!”刁伙没有回头。他是无头可回。只道:“马兄,谢你大恩!”马益森也感谢天恩。——否则,他早已是浸泡在药水中供人实习的尸体了。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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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蛾

                 

  也许物以类聚,这组人都是差不多的“肚满肠肥”格。自监制、导演、副导演、制片,甚至摄影师,皆脸泛油光,表情委琐,往往顶着一个大肚腩。

  电影市道不景,但他们是逆市中“仍有作为”的一个组合,——因为,他们擅长以低成本拍三级暴力艳情片,兼出翻版,太过淫贱的四五级镜头,打真军过不了关,便集合起来卖埠,制作成人VCD,部分可以上网收费,又捞一笔。

  所以他们是十分有资格“饱暖思淫欲”的。

  这次,又度了一条好桥,找三个未成年少女,校服诱惑花和尚。在神圣的寺庙,参观喜禅。

  本来企图仿效日本新宿色情录影带制作组,公然在神灶中大拍男女交欢,趁没有游人来参拜时,马上开动机器。——因为圣洁加狂妄,且向神明挑战,拍摄过程又危险。带子一出,十分哄动。

  “我们借不到寺庙呀。”“真笨!谁要冒险?不怕庙祝收陀地吗?”肥汪吩咐美术(又即是制片服装道具)肥梁:“加些佛像、神幡、香烛、木鱼、蒲团之类,灯光暗些,局部特写不就成了吗?枉你吃这行饭!”一切速战速决。

  肥汪(他又兼任灯光师)在女主角逃学三天来拍戏之前,先打点环境。

  灯光一着,不管是道具长明灯,或是拍摄时的水银灯射灯,只消一有光,便有无数小飞虫来“扑火”。灯又亮又热,它们一一魂归天国,着地无声。

  小虫细细碎碎,赶之不尽,但洒满了一会儿盘肠大战高潮起伏的蒲团和铺在地上的袈裟,若黑点黏上裸呈的女体,就太讨厌了。

  扫了一层,又来一层。

  不但有蚊,有虫,还有青蛾白蛾灰蛾。有几对还在凑热闹——一起交尾。

  这几个靠别人“交尾”维生的电影人,都骂声四起。不胜其扰。

  导演肥张卷张咸报想拍死它们,交尾中的虫子连体飞走。叹为观止。

  “有了!”醒目的肥汪马上开动吸尘机,“嗖——嗖——嗖”把所有的虫尸吸掉,连伏在墙上、角落、飞翔中的虫子也一只一只,一双一双的,如收妖般,被歼灭净尽。

  “好不痛快,就像出火!”肥汪说。

  虫子或有灵性,知道遇上灾劫,再没有肯非进来的了。

  拍板响了。

  第四场TAKE 1. TAKE 2. TAKE 3.三个中二三的女生,看来已是老手,老吃老做,说她们没出来跑私钟见市面也没人相信。还吃了丸崽,四点毕露,任玩任弄,好不投入。这片酬易赚。收工可以去买名牌。

  “哎——”她们娇呼。

  “呀——我受不了啦——哎——”演淫僧的男主角,据说是补习社的阿SIR.加入事业大军半年,终于把身一挺,另寻出路。

  成名了,再从良,做影帝。

  做的、看的、拍的——都不免血脉沸腾。在各个角度下勇战了一通宵。

  收工已早上七点。

  肥汪没睡意,蠢蠢欲动。去吃“早晨鸡扒”发泄。

  他是色途老马,又是“电影人”,总有人打着哈欠招呼他。

  马夫也想加入娱乐圈的。

  全身光脱脱的肥汪打开门缝,见到一双大眼睛。

  穿青色衣裙的女人闪身入内。那大眼睛,赫然是一双怨毒的复眼。每一小孔都反映肥汪惊慌失措的表情。——是只硕大无朋的虫!

  “你是什么人?谁带的?叫强崽来!”她反手把门关上,挡身于前。

  口吻伸出吸管,又急速卷起来。头上生有触角,成羽状,沾了尘,但十分灵敏,上下左右挥动,如大戏刀马旦的翎子。到处找寻目标。

  羽状触角碰到肥汪了。女人伸出六足,背张二翅,翅上花纹象薄薄的叶片,鲜而不艳,但脉络分明,好比人的血管。

  肥汪往下一瞧,女人腹部,生殖器附近,还牵缠了一堆卵,白色颗粒,源源排出。

  她是交尾之后,急不可待产卵的雌蛾。

  她的后代,总不能混在吸尘器的灰尘泥垢垃圾中,一起陪葬。

  新生命仍如鲜活螃蟹冒出白泡般,不断诞下凡尘。

  青蛾连管带卵,自肥汪肚脐眼狠狠插入,肥汪惨叫。似被强奸。

  女人连番抽插,毫不手软。满足兽欲。

  肥汪呻吟怪叫,一身汗出如浆,痛不欲生:“不要!不要!停下来——停!”最后,女人虚脱地,抽身而退。

  她起如游丝,向他微笑:“总共673个。”青蛾颓倒,瞬间缩小,僵死地上。肚皮已扁蹩。功德圆满。

  肥汪盯着备受蹂躏的肚脐,呆立足足三十分钟——。

  究竟发生什么事?

  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人知道来龙去脉。一个男人被一只雌蛾强奸了!

  让我们回头看看肥汪,他惊魂铺定,张口结舌,不停轻揉肚脐、肚腩。没什么异状呀——。

  ——但这只是个开始。

  673个白色的卵,已黏在肚子内,肠胃间。

  渐渐,它们孵化了,慢慢成形。

  幼虫吃自己的卵壳,吃完了,便积极觅食。以咀嚼式口器,钻入食物中蛀食。幼虫贪食,量大,长得很快。

  到某一阶段,外皮不能紧随身体张大,必须蜕皮。

  “好疼呀!救命呀!”肥汪发出闷响。他身体每部常常传来迸裂和细碎怪声。

  但他从不敢去看医生,讳疾忌医。他吃最辣的泻药,企图把虫子泻出来。

  但虫子有自保能力。它们长出刚毛、短刺、瘤状腹足。又分泌毒液、吐出细丝。——它们抓着、抱着、刺着、缠着所依附的,极度丰腴的美食天地。

  肥汪下重药,腹痛如绞,一天上厕所十七次,泻出的只是幼虫蜕下无用的皮。

  这样的蜕皮过程,共四次。

  每次之后,肥汪都脸色苍白,瘦了一圈,但无比舒服,如高潮。——他人瘦了,独自却一天比一天大。

  连导演和制片也奇怪:“肥汪,你大肚吗?好似有了四五个月身孕!”“你生虫胀吗?中降头吗?吃”伟哥“过量吗?你性病上肚吗?——”这些人,狗嘴里长不出象牙。

  虫子日渐肥壮,分泌物也多了,令他五内又痒又疼,又感觉它们沿肠子吃食,组织上留下弯弯曲曲的食痕。肥汪胃口再差,也得天天狂吃几大顿。——他明白,他不会死,因为他是“营养供应站”。

  “完全变态”的虫子,是有它们必经阶段的,一个小学生也可以回答你:“卵、幼虫、蛹、成虫。”小青蛾,不分雌雄,吐丝、结茧。它们乖了点,静下来,肥汪不再“阵痛”,但673个结实的蛹,发硬的蛹,令他的肚皮冒起数不清的小肿瘤,他不但不敢脱去上衣、不敢游泳,他已很久不能近女色,——谁肯同一位身世那么狰狞的“代母”上床?

  可怜的他,还要体验一个十四岁偷食禁果而怀了私生子的中二女生的心情,鬼鬼祟祟,忐忐忑忑,夏天也穿厚衣来遮掩暗结之珠胎。

  真是不可告人的饿秘密呀!

  他不是没想过“堕胎”的。

  但太迟了。

  太迟了!

  蛹的组织改变,生命以另一个形态呈现,发育好了,便破壳羽化而出。这个晚上,是“妊辰”的肥汪,终于“作动”、生产的大日子。

  他捧着他的肚,躺在床上,剧痛得如被刀斧劈杀、分割、爆裂——。

  一只一只又一只的小青蛾,找到空隙,自他肚脐、眼、耳、口、鼻子、身体上所有的洞——,钻出来。

  最初,翅膀还是软弱濡湿的。

  它们静止一阵,吸入空气,把血液输入翅膀的神经,然后,慢慢伸展,好让它变得强壮有力,可以煽动。

  才展翅高飞。

  它们成虫了。

  成虫的主要任务,便是交尾,产卵。

  雄蛾四处寻找雌蛾。

  雌蛾的体腺,在振翅时发出异香,吸引雄蛾。

  一双一对的青蛾,找寻到理想性伴,不问情由,不理前因后果,马上交尾——。

  产后失调的肥汪,一见那么荒淫的性交大集会,他颤抖得冷汗直冒,魂魄不全,双目失神。

  他用尽全身力气,凄厉地大叫:“我不生了!我不要下一代了!”他泄气了。一泻如注。

  但满屋子是纷乱的飞虫,——追逐、争取、霸占、享乐、动情、性爱、繁殖——。

  着就是生死?

  后来,有人在一家寺庙中见过肥汪。

  那是一家真真正正的寺庙。

  肥汪,他不姓“汪”了。方丈为每名剃度者起法号。俗名已去,四大皆空。依例改姓,他姓“释”。

  看破红尘,参透情欲,回头是岸。他出家了。——庸俗的饿日呢,一旦觉悟,他便高贵。

  他是一个真正的和尚了。`(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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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魔鬼门券

                 

  “这些炒蛋流血!我不吃!我不吃!”子健暴怒,把整张饭桌掀翻了。乒乒蓬蓬,哐哐啷啷的巨响,令邻居也大吃一惊。

  我们知道,这个精神有问题的孙儿,又向他那可怜的祖母大发脾气。邻居都看不过眼,但也无能为力。

  因为金婆婆,是心甘情愿受气的。

  ——为了赎罪。

  子健已经十五岁了。身体发育如成人,力大无穷。但他自闭、狂燥。从来不笑,也不哭。只有在暴力发泄以后,才比较舒服。

  每当他想起弟弟子康时,便完全失控。

  “炒蛋流血了,你吃吧,你吃饱它吧,这是弟弟的血!”地上是一盘乱七八糟的番茄炒蛋。金婆婆正想默默地收拾碎片和剩菜时,子健又来猛踢她一脚,还揪起来,推撞到墙角去。

  金婆婆扭伤了。疼得一手撑着腰,一手扶着墙呻吟:“哎哟——”子健呼吸急促,自言自语:“弟弟回来了,跑进我的身体。——我要破开头,让他出来-”他不断把头撞向坚硬的墙壁,一边大喊:“出来!出来!向阿婆索命!喂她吃元宝蜡烛香!”金婆婆逆来顺受,不敢按住他,又不敢跑远,生怕他伤害了自己。只一个劲道:“子健,不要这样,子健——”她是欠了他。

  也欠了子康。

  只消子健一提到弟弟,便是她的死穴。

  八年前,当子健七岁,子康三岁时,他们的爸爸在大陆包二奶。对这个家毫不留恋,开始虐打儿子。妈妈受不了,决定分手,把儿子带回娘家,由金婆婆照顾,自己到一间茶楼打工。晚上兼清洁。赚钱过活。

  有一天,子康睡得正香。金婆婆锁好门,上街买菜,还捧着一包米。

  在楼下,她见到很多人围观。好奇一瞧,——原来倒在血泊中的是子康!

  子康顽皮,睡醒后爬到窗前玩耍,窗花失修,他的身字一滑,连人带铁,堕到地面。

  金婆婆慌忙抬头。七岁的子健双手抓住窗框,望向地面的人群和血泊。他受惊过度,呆坏了。手抓着窗框足足三个小时也不肯放。救护人员又哄又劝,都不动。后来好象麻醉了,送院诊治。

  子健醒来后,弟弟猝死的阴影,成为他向祖母发泄的借口。也借此消灭自己的内疚。

  半年后,心情矛盾抑郁的妈妈,——既恨母亲疏忽,又恨自己遇人不淑无力管教,她在同一处,跳楼身亡。

  “你是罪人!你害死他们!”金婆婆背负这个包袱,她不敢解释,不敢自辩,甚至不敢稍为逆拂。——她连生病也不敢,因为她毕生的责任,便是好好养大子健。即使他不是个正常的人。

  子健虽然怕血,但嗜红。

  他是“红魔鬼”曼联的球迷。他没有朋友,同学也躲开。只爱曼联,有碧咸、杰斯、坚尼和“黑双煞”。三更半夜看球赛,声浪太大,狂呼大叫。幸好本城曼联的球迷不少,捱夜起哄的人,都不会怪责子健欠公德。

  金婆婆知道他的心头好,给他买球衣。

  “这件是冒牌货,几十元,我才不要!”子健把球衣扔在地,猛踩几脚:“拉练开胸的,要四百多元!”又硬来:“给我钱,我自己买。——给双份,弟弟也要!你不给,留来买元宝蜡烛香吗?”精神状态较好时,他上“恃弟行凶”。

  这一天下午,他一从外面回来,便怒不可遏:“岂有此理,本来有三万多张票,竟给足总、球会和赞助商走后门。只剩六千多发卖,怎么会轮到我?”金婆婆进他一身污迹,眼角有淤伤,呼吸急促。猜想在长龙中,被人欺负了。

  “都是那些大陆崽、黄牛党——”“你乖乖排在队尾便轮到啦——”“轮你个鬼!人家都通宵排队。几千人,人多势众,怎么轮到我?”子健紧握拳头,躺在床上眼光光,瞪着天花板,像有不共戴天之仇。因为他的失常,有些球迷嘲笑他“神经崽”,歧视他。——他觉得这全是阿婆害的。

  金婆婆一夜不能安睡。

  翌晨,天刚亮,天空还是灰兰色。五时半,她赶忙爬起床,出门去了。

  她急步走——。

  飞跑过马路——。

  心中只有一个目标:——“红魔鬼”曼联对南华的表演赛,原来有“长者票”出售。年满六十五的老人家,可以不用通宵轮候,日晒雨淋。她决定去为孙儿“扑飞”。

  赶呀赶——。

  八时正,门券开售了。老公公老婆婆得到优先。

  金婆婆一出来,马上被一些热情如火的球迷围住了。

  “阿婆买了几张?有多吗?让给我好吗?”“我只买了两张。”“什么?你真笨!每人可以买四张的呀!多买的用来炒也行!”“我没钱了。”你买的是多少?——四百元的票。阿婆,我给你一千五,卖给我吧?

                 

  “不不不。”金婆婆冲出重围。急着回去送票给孙儿。

  他们瞅着她背影笑:“阿婆,有钱不赚,赶着投胎吗?”“哈哈哈!”她气冲冲地跑回家。

  “子健!子健!快醒来!”子健揉着满布红丝的倦眼。婆婆触到他作日的淤伤,他痛极,用力推倒:“你要死了,干什么?”“给你票。快。来不及了——”一看,哗!是求之不得的门券呢!但子健古肯感激,他认为一起是应份的,还骂道:“他妈的!什么来不及?七月二十四日才比赛。你老糊涂了,去吃元宝蜡烛香吧!”再看,她手上有两张票子,忙问:“弟弟那张呢?你给我,我烧给他。”心想:如果迟点炒卖,总有一两千元进帐。

  金婆婆退后一步,两步。退至门外:“子康那张,我亲手给他。”她用手背擦擦直淌的鼻血,又叮嘱:“雪柜有火腿和四个菜包。我的存折和零钱在第二个抽屉。社工的电话也在,你准时同她联络。如果住宿舍,要听姑娘话——”“真罗嗦!好讨厌!”金婆婆有点不舍:“子健,我已经尽力了,连本带利还你了!我好辛苦!——”“你走你走!不要再回来!”他把闹钟向门外一砸,没砸中。钟堕地,停在十时二十三分。婆婆悄悄地离去。

  子健昨天去排队,没上课,不在乎今天也逃课。

  把珍贵的门券放在枕下,谁也抢不走。没有安全感,拎出来再看看,肯定到手了,又放回枕下。倒头再睡。

  一直到了晚上。

  肚子饿了。阿婆还没有烧饭?

  正打开雪柜,门铃急响。他斥喝:“又说不回来——”门外是两个警察。

  “请问金顺妹住在这里吗?”“什么事?”“关于一宗车祸。”一个警察把记事本打开:“金顺妹,六十七岁。今日凌晨六时左右,在往香港大球场的十字路口,匆匆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高速驶至的私家车撞倒,抛起,落地时头鼻重创。送院后不治——”“什么?几点?没理由,我在十点多才见过她,她帮我买票!看——”警察不解地捡起地上的闹钟,十时二十三分。

  子健连忙在枕下取出一张门券。

  此时,他才发觉,这张红色的,印着他迷恋的徽号的门券,渗出鲜血。

  门券上的血,缓缓地染红子健的手,浸透他的皮肤,钻进他身体。用力擦不掉。

  它以生命换取,还清了债。还给他,也还给弟弟——。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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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蛋中的银指环

                 

  凌晨一时五十三分,电话响了。甄慧这几天失眠,心神不定。唉,如果他在身边就好了。马上拎起听筒。那头问:“睡了?”“没。等你回话。”“不要等了——”“你大声点。病了吗?声音好含糊,没神没气的。”“晤。感冒。”“说'不要等'是什么意思?”“现在不能答你。刮风了,小心门户——”此时门铃响了。

  “等一等。”甄慧来不及穿上拖鞋,赤足跳到大门。以为是他故意给她惊喜。从防盗门一瞧,楞住,是好朋友夜访。衣衫也是湿了。寒风透入。

  “咦,乐乐是你呀?”便向电话道:“有人来了,待会再谈。我打电话给你。”那头显然已听到她招呼来客。急了:“听我说,不要——”但甄慧忙收线。因她见潘乐乐的情状,什么也不必问。

  她脸青鼻肿,眼角还一片淤黑。手脚有些血痕。雨很大,湿得黏肉的白衣把她的苦难彰显得更瞩目。

  甄慧知道她被打了。

  “他又打你了。”潘乐乐的脖子上有捏过的指印,夹杂红、绿、黑三种颜色。她平静地,缓缓地进来。

  “程鲁也太过分了!”甄慧让她躺好在沙发上:“只有你才忍他。”又道:“你还要忍到什么时候?你身边的朋友也看不顺眼,不肯帮你了,真不争气。”“幸好我有你。”她苦笑:“我来问你借只鸡蛋。”潘乐乐抹头发擦药酒的当儿,那只鸡蛋也煮熟了。甄慧剥了壳,正要用一块手绢包裹,潘乐乐说:“慢着——”那时大概是六九、七零年,文革后几年。他为此被小组班把银戒指用力“拔”下来,似乎指头也浮肿了。她破开了鸡蛋,将指环塞进去,再捏好。蛋白有道看不分明的裂痕。

  甄慧包了鸡蛋,在她眼角的淤伤部分,滚来滚去,轻轻按摩。眼睛敏感不能搓药酒,只得用这古老的方法散淤。

  “烫吗?”“不烫。”她说:“我自己来。用力点,可以快点好。——我希望早日恢复原貌。太难看了,人家会笑的。”潘乐乐强调:“我怕陌生人问我。”“你要出门吗?”她没答。

  甄慧趁这空档,回房给男朋友打个电话。看来这个晚上也得报销。

  但玲响了十多下,没人接。奇怪,刚才明明是他自由而放心地打过来,而且又下着大雨,他会到哪儿去呢?

  再打一次。足足二十多下,仍是没人接。厅中的潘乐乐忽然扬声喊她。她带着疑团出去。不能丢下这个不速之客。

  “这回真的完了,我再也不回去。永远不会跟他一起的了!”她问:“你认为我这样做对吗?”甄慧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俩是在同一天认识程鲁的。——正确而言,是同一秒钟。

  五年前,她俩还是设计系的同学。那天,来了一位客席的艺术家,他代油画课一个月。程鲁是山东维枋人,八十年代初移居香港。他有才华,没什么名利。穿黑衣。

  “我不算很'老',”他木然地介绍自己:“我的名字'鲁',是山东的意思。——你们知道维枋吗?它是一个不大发达的、你们瞧不上眼的小城市,却是著名的'风筝城'.每年四月一日,我们举行风筝节。”他冷冷地教大家欣赏风筝:金鱼、蝴蝶、兀鹰、螃蟹、肥和瘦的沙燕——。最长的蜈蚣,像天空中一串项链:最小的,是手心一只青鸟。

  有人问他有没有做过风筝?做过,在小学时。做着玩的。是一只黑色的风筝。他说:“在白色中飘着,黑色最美。晴天时,乌云是它的心事。”长扇了几个耳光。后来写检讨交代。原来小学生也要写检讨。

  大家在三个星期后交设计功课。

  班上大概有三四位女生,都对高大的他“有感觉”。

  侦知他住在南丫岛一间小村屋。

  甄慧对潘乐乐说心事:“不知他有没有女朋友?”潘乐乐笑:“六九年念小学,你算算他都三四十岁了。老婆孩子一大堆。”“不,男生上过他家,说他家好乱——肯定没有女人收拾。而且,他爱画哭泣的裸女——”“甄慧,你有恋父狂。”“我准备买一套性感迷魂的哩士胸围内裤——”“哼,香港女孩谁肯跟一个又穷、又老土、又黑口黑面的变态艺术家?”——潘乐乐很阴险,口不对心。

  她悄悄地跑到南丫岛去——。没有一个同学,包括她的好朋友甄慧,知道她已成了程鲁的“风筝”。

  风筝有硬翅的、软翅的、硬拍子的、软拍子的——,分类很精细。潘乐乐,哼!肯定是立体软片那种。

  直至一天,潘乐乐给她看照片。是南丫岛一些怪石:不文石、手指石、猩猩头、机械人石、苦面人石——。她站在苦面人石下笑着。她说:“程鲁掌机的,摄影技术多好!连石头也会哭——”甄慧那时恨她先斩后奏。又恨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激越地响了,像比平日更急促。她跑到房中分机接听。

  “我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小心听着!”那头一字一顿地命令她:“马上送走潘乐乐!——马上!”“你搞什么鬼?程鲁,”甄慧压低嗓子:“不是答应我和平摊牌吗?把她打成这样,我更歉疚——”“夜了,你——马上——送走潘乐乐!”程鲁也压低嗓子:“把门锁好——”“咔!”,厅中有人截断了电话。它呜——呜——呜长鸣。

  甄慧出到厅中,冷冷地瞅着潘乐乐:“你为什么偷听我的电话?”她一点也不动气:“你偷了我的男人,——我偷听一个电话算得上什么呢?”甄慧无言以对。

  但她又不甘心。她说:“当初——”一见潘乐乐,这些年来,她也吃了不少苦头,——是自己先爱上他?抑或她?很难说得清楚。虽然每一件事,总有先来后到。潘乐乐为了自己的快乐,捷足先登。在情场欲海中,哪有“预告”?

  甄慧后悔当初给她“提示”,反促成了她胆子大。

  到底意难平。

  毕业之后,她俩仍是好朋友。甄慧在一间广告公司美术部上班,潘乐乐当了程鲁的助手,若他有作品个展、联展、她便忙了。——她并没有一份安定的正职,因为他兼职“盯梢”。

  “我怕风筝的线断。又怕你爱上另一只风筝。”程鲁并不太珍惜送上门来的少女。

  他不如意时,喝醉了,便拳打脚踢。——但不如意的日子多。

  “你是不是有被虐狂?”甄慧这样斥责她时,心中有一丝凉意。

  不过后来她知道了,那天,潘乐乐在南丫岛他的家,他的跟前,用放风筝的玻璃线来“勒腕”,比割腕凄厉,不可能一刀痛快,而是一下一下的,由浅至深,如丝的血痕转瞬班驳,像不成形的网。玻璃线勒在人的皮肤上,不够利,不过很疼。

  程鲁感动了,在水龙头下帮她冲洗碎屑。那个晚上,潘乐乐在左腕一阵阵痛楚中,得享她在他身体下,最激烈的高潮。——自此,她大概便患上被虐狂。

  日子过去了。她挨揍,总在床上得到安慰。渐渐,她以为“快乐”是这样的。她迷恋他较深,摇身变成一个极优秀的发泄对象,追寻性爱的最快感。

  艺术家不缺女人。虽然穷。

  当她发现他又有了另一个女人,愤怒地缠住他扭打、激发他的兽性。一个从小便挨揍的男人,到了最后,吻上她淌着血的嘴唇——。

  “但这一回,”潘乐乐说:“我想通了。女人总是希望男人给你加些什么,或减些什么。到她倦了,极其舒服的痛苦便是放弃。——我弃权了。”她又道:“知道是你,我也好过一点,——肥水不流别人田。”甄慧见她拎着鸡蛋在眼角滚动着,有点不忍:“对不起。”“别这样,”她微笑:“不打上一架,我还不知道是你呢。你看,我真笨。你们也有好些日子了吧?我真笨!”“蛋冷了。换一个吧?”甄慧岔开话题。

  “不用了。你看,我的淤伤好了些,不黑了?”她把鸡蛋深处那只银指环取出来。奇怪,银指环反而发黑了。

  “这古方果然有效。”潘乐乐反复掂量着:“而且,蛋的心也发黑了。”甄慧说:“做个冷敷,化妆时盖点遮暇膏,上粉重些,根本看不出淤伤。”“那就安心了。”她站起来:“我会离开香港。不再伤心。真的。缘尽就是这样。”“你带了证件吗?钱够用吗?——无论怎样,你同我保持联络。”“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把这指环交给他。”“你可以寄给他,双挂号,一定收到。”“不,”潘乐乐坚决:“我托你'亲手'交给他。我走以后,你代我办,好吗?有始有终。我把他交给你了。”甄慧迟疑。潘乐乐不由她拒绝:“你是我的好朋友。祝福你们!”然后她回头。嘴角挂着微笑,很宽心:“雨很大。借我一把伞上路。

  甄慧在窗前,见她撑了红色的雨伞,遮住大半身子,走下斜坡。渐行渐远。忽地一阵感动。“她再打电话给程鲁。刚刚还同他通话,但铃声长响。发生了什么事?

  “铃——铃——铃——铃——铃——铃——”由中环到南丫岛榕树湾的大船,最早那班是清晨六时三十分。——最晚,是十一时三十分。她问票务处:“夜船不是一点钟吗?近日有神功戏,都开得很晚。”“神功戏是人家租船载戏迷的。而且昨晚神功戏取消了。而且——”“什么?”“临时改悬八号风球,下午四时之后已停船。你没留意吧。”大船到了。甄慧没时间追问,便上船去。她竟没关心天气。三号风球和八号风球,分别太大了。

  她觉得空气变得诡异。雨洒下,像一千根细针,一齐穿向她的身心。

  船开得太慢了。半小时有多,才肯泊岸。她飞跑——。

  跑呀跑——但小村屋前远远已围着一些人。有人撑伞,有人为了看热闹,情愿被雨淋湿了身。都掩鼻。

  雨中传来阵阵恶臭。是腐肉的味道。

  救护人员拦着路。

  抬出两个金属箱子。——两个!

  警察封锁了现场。

  他们搬出了一个铁盆,一些炭火,一些酒瓶——。

  好事的邻居七嘴巴舌:“他们经常吵架打架,我也不为意。”“怎么最近流行封屋烧炭自杀呢?”“男人是醉鬼,死得不明不白了。”“两条尸已经发胀,还流出黑水——”“这两三天飚风嘛,没人发现。如果好天就更臭了。”“全身都发黑吗?”甄慧脸色刷白双腿一软,“当啷”一响,那个发黑的银指环,那个吸尽了淤血的遗物,一直滚向黑箱车。寻找它的男主人。

  ——我要你“亲自”到来,送他一程。你得到的,不过是晴天的一块乌云,一只永远飞不起的风筝。

  泡在黑水中了潘乐乐微笑了——。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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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来到K座

                 

  叶嘉是一名“街头摄影师”——那是说,她“不务正业”。

  在辞职当个自由人之前,也曾受过一点委屈。因为她没想过会“沦为”狗崽队。以叶嘉对摄影的热爱和心得,当然可以成为一位灵活捕捉人物动态的优秀“狗崽队”员,本来这也是一份工作吧。

  但她有点不忿。近日杂志人手紧张,她被临时抽调去做一宗新闻。

  日日夜夜与另外两位同事守侯在城中那一天不出风头便出红疹的名女人楼下,跟踪她与男人的地下情。——说是“地下”,其实也在名女人算计之中,铺排好什么时候“被偷拍”,什么时候耍花枪,在读者感到烦闷之前马上制造一些花边见报——。

  “听说她又交了新男友。”狗崽队私语。

  “但不是说某君用五十万包一个月吗?”叶嘉觉得这是对她六年摄影经验的最大侮辱。

  自己和行家再无聊,也不能成为一个只拥有虚名但对社会毫无实质贡献的女人的附庸。他们也年轻力壮,有一技之长,为什么时间白白在停车场、街角、名店、大厦管理处——外浪费掉?——他们是社交娱乐圈鸡毛蒜皮小事的扬声器、内窥镜、三流特务?

  叶嘉辞工的那天,她的同时都认为她意气用事,太傻了。

  “而且,你已没有固定的工资。”两个月后,她才找到一份“散工”。在街头摄影。她帮一位作家做这本书:香港的老照片,配合时代变迁后的新貌对比。她依据“老地方”,拍摄“新面目”,作家发掘一些故事。这本书,大概不会畅销——通常由政府资助出版的,“有意义”的新书,便是这种。

  叶嘉的“景点”遍布港九新界。

  但这个PROJECT她做得很开心。她在伦敦(是加拿大东部的'伦敦',不是英国的'伦敦')五、六年,香港变得她也不认得了。

  某个星期一,下午,她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在地铁上环站出口跪着。身体前后各贴着两大张“寻人启示”纸板。

  写着:“寻人——湖北至爱——范金花阿成”这个男人戴黑框眼镜,衣着普通,老土。身上还带汗味。他跪着似有一段时间,围观的人在指指点点,窃笑。

  男人不断叩首。是一块叩头的“三文治”。

  叶嘉基于本能,马上找个角度拍了两张照片。

  之后,她去拍摄“西港城”。那是由一个街市改建成的商场。

  半小时再回到地铁站,男人还在。额头倒叩得有点红肿了。

  作为“前”狗崽队,叶嘉很自然地便“访问”他。

  “你找这个范金花是什么人?”“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她在香港吗?”“我在湖北认识她的。我终生不会娶另一个了。我最喜欢她,她也最喜欢我。但已经找不到她了。”他又强调:“我上过湖北呀。——听说她嫁了人,还来了香港。”“吓?”一个“旁听”的阿婶马上有反应:“人家嫁了你还到处找?”“我不信。她会回心转意的!”另一个女人很母性地教训他:“你就不对了,大丈夫何患无妻?怎么可以破坏人家的幸福?你另找别人把。”“我不会另找人!”男人固执得声音也急了:“一定要当面讲清楚!”叶嘉问:“你打算怎么办?”“我会逐个地铁站下跪,引起她注意。早几天我已在西湾河跪过了。”“这样没有用。”她说:“你应该找传媒或电视台帮你,狗崽队会把八卦消息发出去——”还没说完,叶嘉失笑。这个男人太“笨”了,优点滑稽,还不知是不是一些“整蛊”游戏,利用过路人的同情,偷拍下来,做搞笑节目环节。

  又,会不会是某“领袖课程”,挑战个人的胆识和自信?因为他们“训练”项目之一,是出轨的行径,例如衣冠楚楚的男士跪在鹅径桥打小人,或行政经理到街市卖鱼,增加面对“群众”的勇气。——不远处有导师在打分。

  “你拿身份证我一看。”这憨憨的情痴阿成,竟把身份证掏出来。

  “丁成。一九六零年——”叶嘉一瞧:“先生,你都近四十了,为什么仍想不通?”“我找不到我的爱人便会殉情!”很不甘心似的。

  叶嘉四下一看,八卦的路人渐多,附近是凉茶铺、水果店、餐厅、银行。

  ——这个想不通的中年汉,完全不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又彻底脱离浪漫爱情小说中情种的“形象”。格格不入。

  不失为城市中小景。

  叶嘉又拍了两帧照片。写下丁成的地址、电话。范金花在湖北省广水市的地址。然后打个电话给杂志旧同事报料。——他们一听,虽不是名人,没有新闻价值,但有兴趣一跟。

  男人着紧地问:“是不是帮我找?我会殉情的!”“不要做傻事。”“我是认真的!”当他矢志不渝时,原来十分之喜剧化,就像周星驰在扮梁山伯一样。那两块大纸板便是化蝶后飞不起的翅膀。

  “你跪在这儿,不要走。十五分钟之后有记者来。”“好好好!”他在等。

  叶嘉晚上接到小萍的电话:“我在上环站找不到你说的那个'人肉启事板'.问过四周的人和店员,没有人见过他。”又说:“你是不是遇鬼?”“怎么会?”叶嘉大叫:“我同他谈了好久。我打电话去找。”“不用,我已打了一个晚上,没人接听。”小萍说:“上门去,也没人应门。”——这个人人间蒸发?

  叶嘉有点负气。她想帮他,因他痴情。竟然玩失踪?岂有此理!

  于是她跟进。

  叶嘉是夜魔,还得整理弥墩道那辑照片,最有条件作突击检查。凌晨二时、三时,去电也没人听。

  第二天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那边有人接电话。

  是操乡音的女声。她说:“你不要帮他,找不到的。那个女人根本不在湖北,也不在香港。人家父母不想他来烦,所以骗他说嫁了人,嫁到香港。

  又平静地继续:“阿成妈妈也叫他不要找了,又不听。女人是不用再找的。她死了。”叶嘉追问:“阿成到哪儿去?”“他?他入医院啦。我也不知是哪间。我要走了。我没时间了。

  他入了医院?他真的殉情了?“叶嘉打一零八三查询该区所有公立医院的电话。又问港闻版有没有自杀的新闻。——想不到,她”仍然“要做狗崽队。

  终于问到了:——医院有“丁成”这个名字,基于病人隐私,不允许透露详情。只说在K座。

  K座?

  叶嘉到了东区医院。

  经过寂静的大堂,走不尽的长廊,灯光明昧的楼梯、电梯,一路人迹杳然,到处有空洞回声。

  K座不在主楼,是另一座。很意外,原来是二十四小时禁闭的“精神科”病房!

  叶嘉隔着小小的玻璃窗,见到“芸芸众生(小生、中生、老生)”,他们精神有问题,认不得人,发出傻笑,或怒目相视。

  一个一个一个的,排着队在行圈。然后领药,饮奶,再行几圈,集体上床睡觉。有昂藏七尺的俊男,也有头发脱得七零八落的老翁,长得健硕的,瘦小的,面貌猥琐的,忠厚老实的,也有蛊惑崽LOOK,都在圈中慢慢踱步,龙头接龙尾,无始无终。走不动的便瘫在轮椅上。人人背后都有个故事——冷不提防,不知何处杀出一个病人,伏在玻璃上看她,表情诡异。还有人发出凄厉的嚎叫,她大吃一惊。

  男护士来开锁,叶嘉说:“不知丁成昨天进了医院,想知他病况。”顺口道:“他是我表哥。”“昨天?”男护士狐疑地望着叶嘉:“他进来三个多月了。”“怎么会?昨天下午他还好好的——”“丁成是三个多月前入院的。看,记录是这样。他痴痴迷迷,说找不到心爱的女人,精神完全失常。这个星期好乖,吃了药,整天睡,也不想记得以前的事,提也没再提了。”男护士指指睡床。一张一张的,排列整齐。所有病人吃药饮奶后,都上床了。

  角落的某张睡床,正正躺着丁成。

  ——而丁成,在禁闭的K座,失去方向感、自主能力、表达能力+,足不出户,根本没可能出去!

  叶嘉颤着声问:“他是'人'吗?”“当然是人。小姐,你真滑稽。”男护士笑:“你以为你表哥不成了?他身体没问题。问题只在'这里'!”他敲敲头颅。

  ——有问题!有问题!

  叶嘉完全想不通。她马上把那未拍完的菲林给冲晒出来。

  除了“西港城”那十几张外,他见到这四张:——第一张是丁成和他的“寻人纸板”加环境。

  第二张是丁成下跪的姿态第三张是丁成和身畔八卦的路人。

  第四张是丁成坚毅的表情,特写。

  但,每一张,他身后都有一个女人的影子。

  她脸容愁苦,垂首不语,有口难言。她站在他身后,看不清楚。一张比一张模糊。最后,她非常非常的模糊。

  她从哪儿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来找他?叫他不要找她?

  她是不是“范——金——花”?

  叶嘉糊涂了。整件事都是荒谬的幻觉吗?

  她把放大镜搁在照片上,不知究竟要寻找什么?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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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鱼馋灯

                 

  黄安的妻子不是人。

  这是黄安的寡母,她的婆婆,在米已成炊之后方才知晓的。

  她的名儿唤银婴。

  银婴最初入门,决计不是这副情状。

  当初,她一身细皮白肉,敏感多泪,仿似水造。上身轻软,下身袅娜,摆动时多姿多彩。还有一双美丽的圆眼珠,璨璨闪光。男人见到这样的素白佳人,莫不垂涎欲滴。

  银婴是一尾鱼。

  自从她跟了黄安,作归家娘,以报不啖之恩后,他确曾迷恋过好一阵子。一尾银鱼,简直是鱼水之欢。

  银婴渐渐入世了。再绝色的美女,一旦无后顾之忧,养尊处优起来,肯定一“发”不可收拾:发胖。

  你看她,整个都滚圆肥满,白肉中几乎滴下油脂。脸儿红彤彤粉团似的,俏丽依旧,但不再轻盈了。

  记得那日初遇——才四更时分,曙色尚朦胧,官士们已经开始上早朝,马蹄达达响过京城。不久,敲着木雨,念着梵经的和尚,也上街“报晓”。

  早市热闹起来。

  店铺都打开了大门,等待做买卖。

  京城繁华而规模,单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已叫人眼花缭乱。有卖头巾的,腰带的,绒线的,有卖字画的,裱褙的,有卖丹砂熟药的,生药的,眼药的,当然少不了吃食。

  熬肉,海鲜,蜜饯,馒头……都有。

  黄安是这儿比较独特的一家。

  他和寡母赖以维生的是一手好鱼艺。他们不卖活泼的生鲜,而是各种加工鱼食制品,远近驰名。

  那鱼酱,以好鱼破缕切丝去骨,和以调料,藏瓮子中,泥密封,勿漏气。日暴后熟了,再加好酒解之,非常美味。他们也把鱼贩捎来的小鱼腌制作(鱼乍),或风干。

  一尾尾风鱼尾朝上头朝下,挂满在铺前,不失为城中景致。

  ——其实黄安最会吃。

  他认为最美味可口的是活鱼切片生吃。只有魂断归西,难以久搁的鱼才作种种加工。用火,用料,用技术,不过因着它最好吃的阶段过去了。

  黄安懂鱼。他娘亲一向以此为荣。

  “黄安哥你早!”阿顺有捎来两大桶的鱼了。“一焚香,借点神力,幸一网半满。”

  他检视鱼料。除了惯见的以外,有个木盆子,盛着一尾鲜蹦活跳,一身晶亮闪光的银鱼,无限焦灼地摇头摆尾。但困囿在一个网中。

  “这是什么名堂的怪鱼?”

  “不是怪鱼,是好比鱼。黄安哥,特地捎来与你。看,白肉,上品呀!”

  对,好吃的鱼是白身,通透。刮鳞去脏后,一刀分飞,再切成薄片,蘸酱油活吃——吃时它妩媚的嘴唇犹在一张一合……

  黄安谢过阿顺。

  银鱼更加烦躁。尾巴一拧,企图溅起水花,但使不出力气。黄安端起木盆子到店铺后进的厨房中,笑道:“让你在人间多呆一阵,晚上我……”

  银鱼用大眼睛瞪他一下。

  当晚,黄安把它提起,仔细欣赏,它拼进力气扭动,挣扎下地,现出原形来。

  她不想他吃了她,惟有施展浑身解数,要吃定他了。

  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他慌乱地放下屠刀,反引颈以待。

  然后黄安娶了她……

  “起来!”他推推这太阳晒得满房,却连身子也懒得转动的妻:“店铺客人多,快出去帮忙。”

  日子久了,黄安对她的懒惰忍无可忍。

  银婴的眼珠子圆瞪着,即使她睡着了,也从不阖上——如此一来,没有人发觉她仍沉醉在梦乡里。

  婆婆也不满:“门不开,店不守,油瓶推倒了也不扶!”

  老人家的话日益难听“”这么好吃懒做的妻,白养活她一年。你看你看,连皱眉也懒得费劲。“除了吃,银婴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她不沾店铺中同胞的尸体。最爱吃饼。香炸酥甜的糖饼,薄撒椒盐的炊饼,还有烧饼,蒸饼,和肉陷儿包子。又嗜甜,用生蜜调制的乌梅汤,桂花糖。甜得整个人都腻掉了。

  镇日施朱敷白,打扮俊眉俏眼的,丰满得惹黄安的嫌。

  当初爱她,是图她活泼娇俏。

  但,那么懒!家当早晚被她吃光。人家的媳妇料理店务,晚上还挑灯纺织呢。

  娘亲怂恿儿子:“横竖来历不明,说是鱼,不如休了她,放逐到水边便了。也算对得起她,要不终有一日她把你也给吃掉!”

  想想也是,鱼的肚子填不饱。

  银婴不知道背地有阴谋。

  她天真无邪,胸无大城府。

  说真的倒没有不是之处。河海天然,都是天生天养。几时听过鱼要做工为稻梁谋?还不是张口就吃?

  化作人身,一时之间改不了习性。对比而言,人类非常不幸,得花尽心思力气,换来两餐一宿。稍具名利之心,更加处身战场刀剑阵,尔虞我诈,你死我活。

  银婴一生至大成就,是把自己供养得白白胖胖。生命苦短,欢娱有限,理应多作享乐,放开怀抱,方不枉来世上一趟。

  她翘着胖屁股一扭一扭的,又掏蜜李子吃了。吃完到市集看百戏。

  有算卦先生路过,他们都是会写字读书的人,唱道:“精通周易,善辨六壬。观天文明地理。决吉凶段祸福。”

  一见银婴,啧啧称奇:“时也,命也,运也。这位娘子,是福相,寿命忒长……”

  黄安一听,她长命,我折福!深恐此乃无底深潭。

  还是娘亲说得对。一日,引领她至水边,情至义尽道:“银婴,你来自江湖,便回江湖去吧。我等比较营役自苦,高攀不起。添你一口,以为多双手做工,可惜见不到实际用处。”

  银婴淌下滚圆的泪珠:“我不是陪你睡了?——”

  休妻的男人还是休妻。

  他顺势一推,她跌身水中。噗通——一夜夫妻百夜恩。但黄安只觉功德圆满。互不拖欠。

  他回家去了。

  过了几天,阿顺又送鱼料来。他掂起其一。

  “看,有尾胖鱼!体态迟钝,泳术荒疏,痴呆不懂逃生。信手一捞,即可擒获。原来已遭浪击,昏死过去。”

  黄安认得这懒得逃生的银雨。

  它比当时所见更肥美更笨重,一身是脂肪。咦?也不是全无用处呀。

  他把其脂膏刮下,炼为油,正好用来燃灯。

  ——不过这是一盏怪异的灯。

  黄安的友人咸表诧异,只有他自己心里明白。

  是这样的:每当家中请客,造饮食,或亲友喜庆,送上婚嫁礼饼甜食时,这灯馋了,照得分外光明灿烂,芳心跃动。

  每当三更作酱作脍,清洗衣物,或婆婆踩动机杵织布时,它不乐意,便懒洋洋,一灯如豆,昏黯不明。

  好逸恶劳,死性不改。只愿永生永世懒下去……

                 

  

 

 纠缠

                 

  我现在住的地方,不用交租。它在郊区,大榄涌水塘旁边,一共有十四座,大部分是两层高建筑物,可以住三百多人。

  这是一座监仓。

  我之所以坐冷牢,因为男人。

  但想起男人的时间少,远不及想起我的儿子,当我有觉得痛的时候,我知道的不是肠痛,胃痛,这是子宫内的痛。他回来了。他在门上乱扣乱抓。他没有哭,只是冷冷叫道:“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

  遂想起我的儿子。

  先说大儿子,四年前,我有了第一个儿子。当我第一眼见到他时,他只得两寸高。

  那天下午,先到人民入境事务处附设的自动拍照机拍照,嚓嚓嚓嚓四张,每一张有两个人,我与我儿。

  走上弥敦道一座旧楼,楼梯很直,望上去好象望见天堂。但不必上的太高,刚巧在转角的地方,便是医务所了。

  我来的时候故意穿差一点的衣服,又不作任何表情,希望医生收费便宜些。我又挑拣一辆不大客满的巴士,跑到车尾的位子上,车程颠簸得很,真好,这样必能助手术顺利完成。

  医生是陈六姑。如果她不表明她是医生,我会以为她是媒人。不过她煞有介事地穿上白袍,以示神圣。

  “不用怕。”她说。她用一条带子缚紧我的手臂,那么紧,令我手上的筋脉贲起,如一条绿色的蚯蚓,几乎要破肤而出。然后她插了一根尖锐无比的针管进去,抽我的血——我不明白,我来堕胎,她抽我的血干吗?血源源而出。她一定是骗我一些血,回头好去卖给人。

  现在,我卧在一张所谓手术床的物体上。那床单犹有星星点点黄斑。本来不是黄色,也许是褐色,像经过一个不甘心的人动用大量力气,把它死命的洗擦,终于褪了色。所以当人卧上去时,就不知道是洗的不干净,抑或是不的肤色了。

  我没有机会仔细一看。

  谁有工夫一边接受手术一边观察床单?

  我还没有卧定,医生硬把我的双腿分岔托起,置于一种极冷金属架上。我也没有机会仔细一看,是什么金属,可以冷成这样?

  医生来检验我的身体,浑身上下里外,无一幸免。她在此刻占尽上风,而我肉随砧板上,我唯一的收获将是“失去”。

  无事可做,惟有瞪着天花板以压惊。

  天花板上有剥落的灰水,甚至有小片小片的渣滓危危乎地要掉到我身上来了。

  天花板上有残破的洞。

  ——忽然间,我见到一下闪闪的光。

  像刚才去自动拍照机拍照,照片中只有我一个人,但其实一共有两个,儿子在肚中。光闪的时候,我想象这是他的遗照。

  现在当这小小的光一闪。我很惊骇,那是一只眼睛呢。我用尽全身每一个细胞的力量去看清楚,距离很远,但面面相觑。

  一个小小的头伸出来,是头小老鼠。它用不安定的黑褐色的眼睛瞪着我。也不走,也不动,也不言语,也不笑。

  在我已忘记了身在何方的时候,忽然听得医生在说:“位置不大好!”

  我急忙勉力换一个自以为较为适当的位置。“这样可以吗?”卑微地问。

  “是子宫位置不好。我要收贵一点。多收你一百元吧。”

  在此关头,我裤子脱下来,双腿分岔置在金属架上。六神无主,还被一头小老鼠监视着。她要多收一百元!谁能不就范?

  渔肉乡民。

  我还不曾答应,已有各种恭后我的物件:麻醉针,小铁爪,金属棒,钳,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钳……

  “哎吔!”我惨叫一声。

  她骗我!

  她说现今科学昌明,手术一点也不痛。只是把里面的东西捣糊了,然后用管子吸出来。

  她说一点也不痛。

  我无法节制地惨叫着。我听到二十年来未听过的混杂的声音。有车声,汽笛声,金属撞击声。一只尖锐的铁爪在一块铜板上抓着;一千只大大小小的闹钟各自争鸣。人的吵架声,兽的吵架声……。像有一个密封的瓶子,世间一切声音都被强力压塞进去。渐渐忘记痛。

  我突然后悔。

  “不不不!我要回我的儿子!”

  “别动!”医生用力按住我。

  “我不落了。我要回他!你不要弄死他!”

  “叫你别动!嘘的一声就过去了。”

  然后她安慰我:“没事的呀。疤痕只在里面。休息一会儿吧。”

  她收拾一下工具,我垂下眼,刚好看到一个瓶子。

  里面,有一截肠子般的东西,连着模糊血块,支离的薄膜环抱着他。缓缓地缓缓地缓缓地沉下去,大概两寸高。

  这是我的儿子。

  当我第一眼见到他时,他只得两寸高。

  这个看来像媒人多过医生的妇女,又告功德圆满。她回身把一对斑斓血肉,沾着血渍的棉花团,拎到外面一个厕所中。

  接着。哗啦的水声传来。

  先是在沟渠,然后流归大海。因为经过多重关卡,终于些微血色也没有。他是那样苍白地,离开了人世。

  我很寂寞,只觉得体重骤减。从未试过这样轻。

  麻醉药还未过去,又休息了一会儿。

  我没什么事可做,医生也没什么事可做。

  半个钟头前她还对我和蔼可亲,现在有些不耐烦。不过也不好意思流露。

  “一个星期后还流血,你要回来检验。”她再找些话来说:“不痛吧?早就说过不痛的。不过有点酸,麻辣。”

  我迄自掏出一瓶胭脂。糊乱地擦一点在颊上。胡乱地擦一点在唇上。镜子反映到天花板,黑褐色的邪异的小眼睛赫然仍在。

  我一愕,胭脂在嘴角向上斜飞了,我用小指头把它抹掉。

  “你们这里有老鼠?”

  “不。”她有点强调:“怎会有老鼠?这是医务所呢。”

  果然它又消失了,它在监视整个过程之后,悄然引退。为什么会这样?

  “好了吧?”医生下一道微笑的逐客令:“三天之内仍流血是正常的。”

  一切都好了。

  我自小镜子中瞥到自己的脸色,因为胭脂的帮忙,充满朝气。

  一切都好了,我又再粉墨登场。

  “我走了。”试试走两步。

  一出门,我见到一个影。

  这男人背着光,我完全看不清楚他的面目。那么熟悉的身形——于黑暗里熟悉。他是我儿的父亲。多可笑,我甚至不愿意提起他的名字呢。反正不要儿子,要父亲来干什么?

  当我抬头看到他,尴尬还是有的,不知说些什么?又不是秋凉天气。

  “——替我拿着这个袋子吧。”

  我的袋,是个硕大无朋的布袋,里面盛满儿童百科全书的样本,音乐集的封套……。帮我们公司买套书,可以获赠熨金封面的精装日记簿或唱片。这些起棱起角厚薄匀的东西,包括我的事业,我的爱情,我的快乐,我的不幸,真肉麻,其实,一切都在大袋子里面了。

  望定他:“我的面色不太差吧?”

  “没我想象中差。”

  他想搂着我。但姿态有些迟疑,我马上便觉察了。

  他一定在心里面想象我血肉模糊的情形。

  我不要他碰到我。

  是的。我是没用的人。没胆做妈妈。没胆堕胎,没胆再和这个男人继续下去。没用透顶。真烦。

  如今被他搂一下,补偿到什么?

  落了孩子,彼此得偿夙愿,一了百了。

  不愿同他说话。

  当初,我们没有相爱过吗?不不不,但突然之间,变得如此荒凉。

  我只好笑一下,笑,更吃力。

  又走在那直楼梯上了。这一回,望下去好象望到地狱。

  “陪你回家吧。”

  “不,自己可以了。”

  他陪到梯口。

  梯口经过一条黄狗。不知如何,黄狗嗅了我一下才走。

  第二天,我照常上工。

  劫后登场,不坐巴士了。伸手截了一辆的士。有点负气地把袋子和自己全仍进去。动作稍微激烈,感觉到痛,有血汩汩流了三秒。

  这没什么大不了。有些人动过了手术还会死呢。

  车绝尘而去,停在一间小学门前。

  走过音乐室,小孩们在唱一首歌,这时我小学时也唱过的:“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瞄一瞄小孩们,煞有介事地表情丰富。前排左数过去第三个,还在摇头晃脑。要多少功夫才能养得这么大?

  “他在前方打仗,保卫祖国把名扬。

  我永远纪念他,希望他为国争光。“小孩。

  走过教导处,一个熨着三十年代卷卷头的凶女人,大概是训导主任,她手执刑具,在打小孩手板,小孩倔强地不肯哭,她非把他打成泪人不可。虎虎生风。这是一场师生对峙,倒觉得中间有赌气成分,多过教化。大人小孩都在赌气,真可怕。

  走过教务处,女书记在打字,男书记在写蜡纸。他写错了一个字,很小心地用一种红色指甲油般的改错液把错字涂去,然后拈起来,吹干。

  我对他笑一下。一时之间,他不知应该嘟起嘴继续吹好,还是咧开嘴回我笑容好。他的嘴回复到什么表情也没有的原状。

  谁又想到,这个男人后来……

  走进校长室,开始了我因谋生而必须的油腔滑调:“何校长,接到你的电话,说需要看样本。这套儿童百科全书一共十二册,除了打八五折以外,我们还送你四张古典名曲唱片,有贝多芬,莫扎特,小史特劳斯,巴赫等作品,一共五十五首。唱片是供成人欣赏的……”

  书记在门外看我。

  这回他晓得一笑了。

  凡事都慢了三拍,傻笑。——这傻子,真的,谁会想到会成为我第二个男朋友?

  自我与何校长生意成交后,耀宗也与我走在一起。当我听见他的名字时,真代他捏一把汗。耀宗,与什么国强家辉振邦……一般,甫出生,便有隆重心理负担。家国祖宗的指望,仿佛都由这些小人物顶起来了,一个名字便可以把人压昏。

  不见得他能干什么大事。但小事,却是无微不至。

  天气渐渐冷了,风高物燥。

  一天他发现我的指头宝拆了。

  那是一道细细的裂缝,一直没有愈合。

  他说:“你的指头爆拆了。”

  “不要紧。”

  “为什么不戴手套呢?”

  “那样掀书不方便。”

  “不如戴露出指头的那种吧。”

  “但,又有什么用呢?我的指头暴露在空气中,仍然会爆拆。”

  他不作声。用心地希望能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么的一宗小事,他竟然还皱眉呢。

  我很感动。

  “放心吧,不过是小小的伤口,它自己会好的。”

  一切伤口自己会好,有时侯你且不发觉有任何伤口了。

  我又想起他小心地对付他的蜡纸,企图尽善尽美,不遗余力。

  耶稣对待世人,也不过如此细致温柔罢了。谁又肯为谁死?

  如果上回我在做手术时不幸死了,我的前度刘郎一定不会以为我是为他死的。他一定认定是陈六姑的钳子没消毒,是她用力偏差,是她直捣黄龙不成功,害了一命。他一定不回以为我怀了他的儿子,不想要,才去动手术。

  但此等勾当实在不可对人言。大家只捡无伤大雅的风花雪月去令彼此快乐便算了。

  譬如有一天,耀宗来探我,拿了一封信给我看,那是不是6E的学生寄给训导主任的道歉信。

  因为他小息下楼梯的时候,捏了他前面男同学的屁股一下,被当场擒拿。

  这信写道:“李主任:我在十三日星期五第一个小息时,做了一件错事。这件错事便是:当我落楼梯时,侵袭同学肚部背后下面的地方……”

  因着填鸭教育,他会写“侵袭”,却不会写“屁股”。

  于是我们就“肚部背后下面的地方”作出了种种的发展,把身体的部位以迂回曲折字眼来形容。

  什么“肚脐背后上面的前方”,什么“脊骨数下若干节的部位的前面”……

  大家都笑作一团。

  事情演变的后果便是:——我与他上床。

  在我家。

  完全是因为寂寞。

  我一直渴望父母双全,但没有。一直渴望有个好哥哥,但没有。也好,身畔有个男友,不用自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戏。我的房间,也不过分静。

  耀宗起来了,把床上一切杂物挪开,找回他的裤子。又把另一些杂物挪开,腾出空来穿会他的裤子。

  我回头,见他要倒开水。

  “不要喝冻开水啦,要不要利宾纳?”

  他说:“随便吧。”

  也许他不是口渴,他只想忙碌一点。冲利宾纳令他多做些功夫,赶得匆忙,不必四目交投。

  我望定他,促狭他:“你怕什么?”

  “不是怕什么。”他朝我闪闪眼睛:“不过是赶时间。”

  “夜校几点钟上课?”

  未几,他去上课,廿几岁人还想考港大。

  已经打着一份工,有了一个女朋友,还去上课。上什么课?如果上夜校能让人前程似锦,市面上怎么尽多蚁民?

  我也陪他上课去。

  不过,谁想共一生一世?

  后来,他见经济不景,又去兼了一份职。给电视台抄剧本。

  不是写剧本,是抄。有些编剧字迹潦草(也许是写得不好,心虚起来,故意草得无人看懂),需要有人抄正一遍。有些编剧实在不济,那些高势危的编审不得不肩挑起来修改,有没时间写,只录了音,找人抄正一遍。

  耀宗有旧同学当PA,提携他赚外快。抄一个剧本数百元,心照地抽水,两全其美。

  耀宗视野的以扩阔,久不久告知我一些秘闻。

  “今天电池珠驾了辆平治开工。”

  “那又如何?”

  “她说那平治是姨妈借给她的。”

  “禁止人家有个有钱的姨妈吗?”

  “但昨晚,她登上那平治时,车主,就是东华三院某总理。一夜之间,‘姨妈’借了车她驶。”

  “或者总理是他姨丈。”

  男人之间何以嚼这种舌根?一个女子闯荡江湖,手无寸铁,只自备电池。难道二者交易当中有人会亏蚀吗?不,一般男人只可旁观,万勿看不起。

  耀宗或许如市面上一般穷酸男人,故意地看不起爱情买卖。——因他们买不起。

  忽然我问:“为什么你会跟外景队开工?”

  他解释:“资料组走了一个人,他们找我顶替几天,帮忙借地方,拍戏。”

  呵,由抄剧本演进至替工,也许日后他们工作范围包括剪报,借景,找人赞助女艺员衣饰,然后又去陪女艺试衣饰……。那些女人是多么的兴之所至。大伙都知道她们的平治如何到手,还是兴致勃勃地展览。

  我告诉耀宗,晚上弄了好吃的等他。我开始下点功夫。买了几个雪梨,三钱川贝母。又买了猪肺切片,挤去泡沫,放进砂锅内,加冰糖少许,清水适量,慢火敦三小时。

  在这三小时之内,我好好地想念他。他虽然并不高贵,也不富贵,但他至大的吸引力书卷气,廿几岁看上去还象读书人。毕生会从事文化工作。穿浅灰色的套头毛衣,架眼镜,心细如尘。——我要在今晚告诉他一件事。

  晚上他没有来我家。

  我挂电话给他,未回,直到凌晨三点半,其家人不胜其烦。

  一锅川贝雪梨猪肺搁在炉上,没办法化痰止咳清肠润脏。

  黄昏,他又到了他的“自修室”。

  我提着我的大布袋,去找他。

  清明过了,惨灰色的墓碑旁,留了些姹紫嫣红,凋谢到一半,顽强地把它们仅余的姿采,好好点缀这人生的终局。

  一些黑色的鸟,也不知是什么鸟,忽地抖擞刺穿灰色的天空,远走他方。天空见难挽它们回头,只好怏怏地以自己的力量愈合。

  我不见耀宗,但我听见他在背一些不知所谓的文字:“——陈隋烟月恨茫茫,井带胭脂土带香。骀荡柳绵沾客鬓,叮咛莺舌恼人肠。中兴朝市繁华续,遗孽儿孙气焰张。只劝楼台追后主,不愁弓矢下残唐……”

  我经过了好些墓碑——其中一个特别小,小孩死时只三岁,石碑上有小天使像。

  耀宗埋头苦读,努力背诵。

  “背什么?”

  “桃花扇。”

  “桃花扇是什么?”

  “考试要考的。要考便要背。他们会问你这段文字的内容,文字,暗示,讽刺之类——”

  “好了,好了,难道我未考过试吗?”

  他见我负气,无奈地说起故事来:“明末有个美女李香君,被迫嫁给田仰,她用爱人侯方域所送的宫扇乱打,致昏倒伤额,血溅宫扇,痕迹斑斑……”

  我一凛。

  “……后来,她有个朋友叫做文聪,摘花研成汁,在扇面上画成一幅桃花。”

  “现实生活血淋淋,哪有这样香艳?都是骗人的。”

  “如果是骗人的,我们就不必背得死去活来。”

  “那么你是相信了。”

  他觉得我无理取闹。

  “我信不信,都要考试。这是没有得选择的事,你乖乖让我读下去。”

  我不语。我想告诉他的事,一直不知如何开口,只怕开错了口,所以心情欠佳,忐忑不安。

  我不语,暮色四合了。

  “有考试就考,考得多自然有好处。打政府工好呀。考好一些,一定转政府工。”

  我突然冲口而出:“我有了孩子!”

  他的头本来夹在书本中。

  怔一下,猛抬起来,带不可置信的神情。

  “我有了孩子!”我大声地说。

  在这个基督教坟场中,提及一个新生命。

  真滑稽。

  生和死都如此接近。

  忽然记得耶稣不是说过:“让小孩子到我跟前来‘吗?

  我吃惊。

  他也吃惊。

  终于他语无伦次“”不要吵啦。“

  他错手把书本都碰跌了,刚想拾,马上再跌了两本。

  我也语无伦次了:“你怕吵着你,抑或吵着鬼?”

  暮色更重,树上一只黑鸟,徒地振翅。

  我目送那只黑色小鸟的背影,直至完全看不见。

  我再用力地看,肯定看不见为止。喃喃地,想说出一些往事:“我曾经,在抬头的无意中见到一头小老鼠,它瞪着我。角度和现在一样——”

  “谁没见过老鼠?”

  他打断我的话,太无聊了。他再没有心思念及其他动物,他将会是一头动物的父亲。真是!还在预备考港大,考进去最好,考不进也希望有入学资格,申请政府工容易一点。

  你用支坐轮直指他太阳穴,他也不可能有心理准备。

  一切是我的错,也许是上一回手术搅到一塌糊涂,无法规避,出了意外,也许是,他一定要来。——要这个孩子?

  不要这个孩子?

  我坐在火车上,每隔一分钟,换一个决定。

  要?不要?

  火车上,有五个小男孩分别坐在我身畔及对面,他们大概是六年级模样,背着水壶及干粮去旅行。

  窗外是田野乡屋。

  “你们去哪儿旅行?”

  “上水。”他们众口一词。

  “上水好玩吗?”

  “姐姐你去哪儿玩呢?”

  “深圳。”

  某男孩好奇的问:“一个人去?”

  我平静地答:“两个。”

  “深圳好玩吗?”

  深圳当然好玩。我去玩一宵,他们此生也不会知道,人民医院的手术高明。

  有人见到甚至六七个月大像小猫一般的胎儿,被打了包,扔在垃圾堆中。

  但我只能对他们说:“我去看医生。”

  “姐姐你病了吗?真惨。”

  未几,他们又再嘻笑一团,各人的难题自己承担。

  车至上水,他们下车了,一一钻出车厢,弹至对面,隔了窗,把手举得高高地挥动着,他们拼了老命地喊:“姐姐,打针的时候不要哭!”

  我挥手致意。

  车又开了。

  打针。

  慕地,我听到一阵冷冷的声音:“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

  我回头,左右顾盼,是谁家的孩子迷失了,找不到妈妈?——但四周全是回乡客,一些在看报,一些在打儿子骂老公,所有的孩子都不敢造次,坐得乖乖的。

  而且这些十一二岁的小孩,不算小,一一身处“更年期”,发不出那么绝望无助的声音。

  谁家小孩?

  没来由的,我脑海中浮现我的儿子来。是我不要他,是我杀了他。

  我记起了,急忙自袋中搜出我的回乡证,回乡证上有一张近照。

  这张近照,自动拍照机所摄,一共四张。那天,在做手术之前,为了纪念一个不见天日的胎儿,我去拍了照,现在申请回乡证,动用了那款照片。

  从来没有发现,我的照片中……

  世上一切自动拍照机都是即食的。不讲究光线不讲究背景。人往机里一坐,大概身在框框中了,便按钮拍摄。

  我还是我。

  在我的身后,竟出现了一个从未发觉的小黑影。

  ——他出现了。

  他曾去过那么远的地方。珊珊瘦骨,孤军作战,现在他回来了。

  我无限疑惑。

  计算时间,他现今在我的子宫之内了吗?如果里面那个不是他,那么我必要爱护之,如同爱他一样,我岂能一杀再杀?

  不。

  我拨了电话给耀宗,告诉他我在红勘火车站。“会一直等到他来”。

  ——幸好他在,也幸好他来,不然我无端给自己许个诺干什么?保不定自讨苦吃。

  夜里下着微雨,他撑了把伞。

  然后我俩漫无目的地行着。

  “你决定啦?你想清楚啦?”

  “是。”

  “你决定什么我都投降。”

  “算啦,是我投降。”

  他笑。因决定了,骤觉轻松下来。

  万事决定了,便好办,他拥紧我。

  “你最近有没有看星座预测呀?有没有说你运程起落大?”

  “你是什么星座?”我反问。原来我不知道他的星座,他的生日,他的幸运颜色。不知道的太多,有待发掘。

  “处女座。”

  “啊,难怪你有时候那么型了。”

  “你说我吗?”

  “没有。”

  “真的说我型吗?”

  他心有不甘,继续盘诘。

  “没有,我没有讲过话。”太累了。

  “没理由呀——我真的不算很型。我在家最长,有四个弟妹,小时候,有一天,爸爸叫我帮妈妈拿一瓶尿去验,看是不是又有了,爸爸叮嘱我,如果验到有了,马上赶回家……”他一口气说下去:“他便会带妈妈去打掉他。我拿着那瓶尿,一边行一边哭。我有足够的知识,明白当时手术很马虎,只怕连妈妈也失去。”

  人穷志短。

  请恕我多心,我马上回了话:“你的意思是,现在做手术不似从前那般马虎,所以也不怕?”

  他摇头:“我喜欢你,不愿你冒险。”

  大家默默走了一阵。

  “其实我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喜欢我?我又不知道你是否有其他男友?”

  无奈的,米已成炊的感觉涌上来了。何谓三生石上?一生也那么烦。大家都想找更好的,但竟找不到好一点的。

  我无言,良久才对他说:“带不带我上你家坐坐?”

  “我的家很‘屈质’。坐在厅中腿无法伸直。廿几年都是用公共浴室和厕所。晚晚洗澡,隔壁浴室的人都是不认识的。”

  “啊,我知道你的愿望了!”

  “什么?”

  “你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间私人的浴室。”

  他失笑:“这是幸福家庭的起点。”这正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序曲。

  一路上,街灯映照着一列公务员宿舍。微雨夜,每个窗口都亮着昏橙色的灯,蓝色荧光幕晃荡着“欢乐今宵”的画面,家庭之乐融融。要做多少年,要投资多少血汗,才可绘出一幅家庭乐?我真希望他好生长进。渐行渐远渐无声。

  我有一两句话,杳杳隐入黑夜中:“日后我们的浴室和厕所,嵌白底起青绿花的瓷砖好不好?”

  日后,天放晴了。

  雨夜的浪漫不再,大家面对现实,便是:大家都没什么钱。他只好说:你不嫌我穷吗?肯定不嫌吗?“

  不。他一定会有出头之日,虽然,当务之急,并非“出头”。

  他会是个好父亲,负责,细心。他一定会挑拣一种实用的纸尿片,且价格合理。

  但我不会让他做这种工夫,我其实只需要一个家庭。

  有些男人并没有送给女人一个家庭;有些女人并没有送给孩子一个家庭,导致得对方流离失所,心无所依。

  为什么孩子要来到人间呢?为什么我们当初又来到人间?追溯上去,一切都是不快。

  结果我俩都把积蓄交出来,合开一个户头。

  再设法谋些兼职,置家了。

  星期四晚上,请了一围酒,我会见他的一家子。父母在堂,弟妹四人,大家都客气温和,其实暗地里,也许不高兴我耽误了长子大好前程。他们一定期望他出身虽微寒,当书记只是人生奋斗的初阶,他会努力自修,考上港大,日后成为医生,工程师,作家,政府官员。

  而如今他只成为丈夫。

  “丈夫”不是大好前程。不过儿子的终身大事……

  我们也言笑晏晏,散席后继续商量大计。船到江心补漏迟,但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们这艘船,名义上是“爱之号”。泊在何处?

  结果是:他住在我深水埗的家来,草草结了婚。

  我的包租人是面包店的老板娘,她见耀宗一表斯文,也很合眼缘,不加租,作为一份人情。婚后也安定和洽,他对我好。

  虽然我们要与包租人分用浴室,厨房,但起码不是“公共”。

  我的房间,一个人住没什么,两个人住……。别人用豆腐润来形容斗室,相信是指我这种。——好象一打开房门,便要跳上床去。

  露台搭了间小工作室给他抄剧本。他开着录音机,听听那些贵人事忙的高层人士讲一大串对白,自然努力精简之,变成白纸黑字。

  录音机说:“三郎跑进竹林去,扯着如花的手,哀求她留下,三郎讲一些过去的恩怨让它过去,我们的时间不可以浪费在记恨上之类。你们自己执生。然后如花反手一掌掴在三郎脸上……”

  真分不清这是什么年代什么地域的故事。反正观众会看,电视开着,是免得室内寂廖。

  耀宗爬格子,他在潜心工作,工作中的男人特别地好看。也许不久之后,他就可以自己写剧本了。他觅到晋身之阶,气色上佳,适合传播行业的芳菲世界,他真是越来越好看。

  我在饭后洗过碗,便晾起衣服来。胸围,丝袜,底裤——男庄和女庄的,棉质的恤衫……。衣物湿淋淋的,一赘到地,负债累累。滴滴答答在哭泣。我再扭一把,情况好多了。

  后来,我坐到床上去,从小纸袋中拈柠檬和嘉应子来吃。一边想:“一件湿衣服的感觉是负债累类。”希望他有机会让他笔下的主角讲这句对白。

  ——忽然电话响起来,他跑过去接:“喂——怎么要你催?——还没有呀——你再催我交不出——”

  讲电话的声音细到五步之内听不见。

  电话的另一端,莫非是熟络的人?只要看他讲话的神情,另一端,是什么人。

  如果那是一个男子,他的声调不必降至喁喁细语的地步。如果那是一个不熟络的女人,他就更会放大音量以示清白。

  但他也很有分寸,也许是将心比心,很快收线了。

  我放弃深究。

  我已经成为“发妻”。

  这宗小事不致成为我心理负担,反而胎儿,成为生理负担。

  他在我肚中四五个月,一天到晚携带他上路,加上那个盛满百科全书样本的袋子,不啻百上加斤。

  有个晚上,累的奄奄一息,刚入睡,我便见到一个物体向我招手。

  他在游泳池中游泳,用一种乱划的方式。

  他很小,远远见到我,便箭一般飕飕向我游来,载浮载沉,他朝我闪闪眼睛。我见到此物身上穿一件鲜红色的背心,面目模糊,忽然间伸手把我扯落泳池中。我不会游泳,拼命叫喊,水自四面八方将我埋没,无力自拔。我一想到自己是个孕妇——我便惊醒了。

  一身湿透,分不清是梦中的水,还是汗。我恐怖地艰辛地在黑暗中爬起来。

  耀宗也被吵醒了。

  “耀宗,我见到他!”

  “见到谁?”他含糊地问。

  “我的儿子。”

  他给我擦汗,问:“哦,是怎样的呢?”

  “他在游泳,穿一件红背心。”

  “那么,这个梦的预兆是他将来会做救生员。但,你大概也不喜欢儿子做救生员吧?”

  我发誓,这个秘密一生都不让他知道。也许他亦有诸多秘密,是我所不知的。

  有时,自行招供的后果,只是有破坏没建设。

  相安无事。

  二人还相约吃午饭,他约了人交剧本,所以迁就他。在快餐店,一人一碟饭。

  我见他随身有个大胶袋,好象去办了一点货。一看,是些食品杂物。

  “是。多买了两瓶利宾纳。在这间超级市场买比别家便宜三角,”

  多琐碎。

  “饮得多我怕了那味道。”

  他有点不忿:“你不饮有人喜欢饮!”

  我含着一口饭未吞,也懒得去争持:“小事有什么好争?”

  他望定我,有说不出的矛盾。我未见过他用这中眼光望我。似我错,似他错。

  “你做一个好老婆给我看,好不好?”

  我低下头吃饭,好象全副心神都集中到那碟黑胡椒汁煎薄牛扒饭上面去。——为什么你不做一个好老公给我看?为什么我仍然不算一个好老婆?

  失意的人特别敏感。

  女人最失意,便是贬值。最贬值,便是不适当地怀孕。

  我俩之间的旧欢,再也重拾不起来吗?

  话题枯竭。但不,我要努力。我抓起他手腕,看表,放软了声音:“还有时间,你帮儿子改名吧。一天改一个,最后拣一个最好的。”

  “对了。我还未warm up呢。”

  这句话令我们两人都怔住了。

  他只好努力地吃鸡脾。

  他是那种人:先大口地蘸汁吃饭。鸡脾留到最后才吃。

  见我望着他吃饭,又点不好意思,他只好解嘲:“小时候我妈妈常说,好的东西要留到最后才吃。”

  我唯然长叹。目光投放至老远:“是吗?何以从来没有人如此教过我?”

  吃完饭了,我便推椅而出。

  “那么早?”

  “约了一间学校的暑期课外活动主任,在西环。”

  我站起来要走。

  才几步,他叫住我:“儿子叫志坚,好吗?”

  “好,”我回头:“——补我俩之不足。”

  我跟他小着道别。一切都是玩笑。

  然后,我坐地铁过海。开了一两个站,突然我反胃,呕吐狼籍。旁边那个八婆,五官扭曲,讨厌到不得了。幸好有人递了瓶驱风油过来。

  是刚才那些黑椒汁的刺激吧。或是一些物体在我体内翻筋斗,我离开黄泉,钻上地面,有点乏力,倚在路旁小休一下。

  只好挂个电话去改期。这么繁华的中区,要借个电话也不易,每间店铺都说他们的电话坏了。……直至交代妥当,我便回家去。

  天开始热,还有数月儿子便出生了。如此奔波到几时?心灰意冷,只渴望一谁解千愁。钥匙插进去,咦?

  ——门开不了,门被反锁。我按铃,没有人开门,一定有人在。

  我竭尽全力,把铃按得震天价响。

  一定有人在里头!

  一定不会是包租婆,她去了看店。现在时间下午三点。

  基于女人的顽强,我非要他给我开门不可。

  门铃夺命地响,他死都不肯面对面了。

  我没有疑团,这件事最明白不过。我可以让一让路,大方地,然后,晚上回来冷静摊牌。

  但,我没那么做。我放他狗男女一条生路,谁放我一条生路?跑到街上,向对面的士多借电话,电话在彼端又夺命地响,他死都不肯接。

  好。我凶狠地再接再厉,铃声一下紧似一下,好象舞台上追杀场面的繁弦急管。喧嚣霸道,万分凄厉。

  士多的老板奇异地窥视我。

  我的脸色一定甚为精彩。

  你俩还可以有兴致吗?还可以吗?

  难怪跑一趟超级市场,抱回一大袋食物,还有饮品。二人风流快活去,我绝不成人之美,冷冷地哼一声。

  好一段辰光之后,放下电话。

  我便站在楼下,等。站了好一段辰光。

  一时之间,我误会自己化成一座望夫石。

  终于,我见到她。

  她不是什么电池珠,当然,女艺人看不上此等斯文穷小子。不过,但愿是电池珠,她们只逢场作戏。

  但眼前这个女子,也是个斯文女子。中长的直发,扎成一根粗辫子,穿日本时装,一身麻白,白鞋,黑色短袜子。刚读完书,刚入电视台,刚邂逅耀宗,耀宗刚挣扎出头。

  于这种情形底下,完全可以讲“爱情”。

  少女遇到半沧桑的男人,男人半沧桑只为他逼于成为父亲。

  他拖着她下楼她匍离开,我马上闪身迎上。一切昭然若揭。再多话,便象一部糟糕的电影,片首告诉你谁是凶手,片尾又再重提一次,把观众当白痴。

  我瞪着他,双目为之出血。

  我抓紧透爪。

  一个孕妇,没资格在家好好静养安胎,还要为口奔驰,推销百科全书,现在,又精疲力尽地被拒与家门之外,只为她的男人避免捉奸在床。

  我和他一先一后地上楼,进门,进房。

  大家先等对方开口。

  最愚笨的人也不会。

  而人僵持着。

  我冷冷地环视一周,四周略作收拾,看来一度沦为风月场所。

  长此以往,我如何立足?他让她谁我的床?

  我还要他干啥?

  一不能爱,二不能被爱。我要一个变了心的男人干啥?

  我儿也万不能认贼作父。

  一阵无名火起,令我颤抖莫名。长此以往,我如何立足?

  我背向他,强忍怒火,但,终于我徒地自大袋中抽出一张唱片,出其不意地砸烂它砸烂它砸烂它,方转身,如野兽一般冲前,连桌椅都绊不倒我。聚精会神。义无反顾。

  我冲向这个一生最憎恨的男人,用那三尖八角的破唱片划下去,他以手格挡,一下两下三下,血渐得我两一头一脸,点点如花绽放,如画。啊,我记起了,桃花扇……

  我用力务要划中他!

  划中他!

  陈隋烟月恨茫茫……。

  我俩都在惨叫。不知道谁伤得较重。

  但耀宗,他不会死,我无力要他死。只可以肯定,他的脸,自此不再是从前的脸!

  我与他厮杀,自房至厅,所向披靡,满目疮痍。所谓“血战”,便是这样。——不过,到底我体力透支,还有,也许,在我心底里,仍然,有几分,爱他。

  也许,仍然。

  当他在我身畔,在我身上时,我不是不爱他的。

  就当他倒伏一角,脸上手上淋漓地淌血,慌乱地喘气咻咻时,我想起了我俩的初遇,约会,互相传染伤风。他试了两种药丸,然后才让我吃他认为较有效大的那种——但他转头把这些招数施展于另一女人身上。

  不不不,我对他并没有半分爱情。我恨不得杀死他,只因胆小,成不了事。

  我真是个没用的人。干不成任何一种大事。一切都小眉小眼,自己回首一看,也觉羞耻。

  我是多么的平凡,无用。

  学历是中学毕业。

  家世是孓然一身。

  年龄是廿三。

  职业是儿童百科全书推销员。

  爱情生活是反目成愁仇。

  身份是孕妇。

  罪名是蓄意伤害他人身体。

  经过各界的调查,分析,判决。我的心理欠正常,携带了仇恨做人;我的身份欠正常,需长期监护,直至孩子出世。判入册三年。

  他们给我一个静坐常思己过的单位。叫做大榄“女犯惩教中心”,即是监狱。

  由于我怀了孩子,不用钉仓。我被困在另一建筑物内,一共有四个孕妇,一人一床,定期检查,待产。

  是。我锒铛入狱。

  我听到钥匙声,一重两重三重的铁闸开了又关了。——一切,因我那天一串钥匙引起。

  出来埗到,有怀有身孕,她们编排我一些轻便的工作,有时叫我到厨房切菜。

  记得头一晚,我很努力地入睡,睡不着,起来亮灯,突然省起在这里,我并没有此自由,又翻身再睡。终于含糊地入梦。

  刚入梦,被推醒了。一时之间,不知身在何处,我是睡,孰令致此?不想起床,突然省起来在这里,我并没有此种自由,只好爬起。

  很快适应了。

  随时有命令:穿衣,脱衣,禁声,排队。

  晚上,集体吃过饭,大家可在饭堂看一阵电视。电视上正放映着博彩游戏幸运观众转动两个轮盘。两个轮盘分别写上银码和各国货币名目,他转到一千元。

  大家漠然地看着他人博彩。

  有个女人坐在我身旁,用近乎低吟的声音同我说:“其实我不想这样的——”

  她好象求我原谅,我无限的内疚。

  真烦,谁又想这样。

  旁边有人插句嘴:“得了得了,不用日夜挂在口边啦。”

  她继续找人诉苦,祥林嫂一样:“他们怎么戴得惯假手?他们太小了。怎么晓得用铁钩钳东西?”

  “用用就惯了,最紧要是不痛。”有人答。

  “我自己的伤口发炎,很就还未埋口,不知道我儿子埋口没有?”

  周围人似已听过七千遍,一点也不觉新鲜,一点也不难过。间中有人为电视节目紧张,低喊:“美金!美金!人民币!人民币!”但明显地为人看管,不敢造次。

  我回头看看这个借诉苦为发泄途径的姐妹。听说她与好赌成性的丈夫狂吵,盛怒之下,一刀斩掉儿子和自己的右手相谏。

  当她一刀斩下去时,她怎样想?

  也许她因爱儿心切,想斩死他,以免丈夫日后再娶,后母刻薄。她又不忍心正中要害,所以斩手,伤口大,流血也流死他……

  她不是恶毒的妈妈,接着她把自己的手也斩掉了。

  后来警察在现场拾回两只断掌,马上急冻入药,医生竭力驳回,不过因为神经线已断,肌肉可以缝合,但筋脉无法还原。

  所以——我在看完电视,排队回房之前。才瞥她的右手一眼,手早已没有了,是一只生硬的,带哑哑虾肉色的假手,惭愧地倚凭在大腿旁,动都不敢动。

  这是个一生一世的惨剧。触目惊心。

  怎么剁得下去?

  母子是那般骨肉相连。

  母子。

  所以她象小说中的祥林嫂。镇日向不同的人提及她的罪孽,鞭挞自己,看看可否减轻几分——谁令她犯罪?做女人真惨。

  坐牢的女人,何以坐牢?说到最后,都因为男人。

  间中,有个装作参透世情的姐妹,指着我的大肚子说:“生孩子?我才不肯为男人生孩子。我奶奶不喜欢我老公当差。我老公不喜欢我做鸡。我不喜欢为他生孩子,完全没有首尾。”

  但我没有问她何以入狱。我怕人问我。——我怕人问我。

  每人都有一个故事。

  正如睡在我右边床的女孩,她很年轻。臂上纹了一只燕子。燕子下面仿佛有一个名字,但她又选了较大的花样,好象是蛇,盖上去,名字模糊了。但无法一笔勾销。

  “她们叫我做‘雪姑’”她说。

  我毫无兴趣。日夜埋首织小小的毛衣,粉红的粉蓝的。除了我儿,一无所有。

  是另一些八卦的女人耳语告知——世上永远有八卦的女人,连监狱中也不例外;且监狱中特别地多,因长日无聊,在禁制下,也捺不住天性。

  雪姑自十七岁起已是女院常客,放出来之后久不久进去一下,比自己的家还要熟络。吃皇家饭吃至成年。她之所以叫做“雪姑”,是少时约了气个男友大被同眠,还拍了照片留念。自封为“雪姑七友”。

  她的经验丰富:偷窃,打架,持械行劫,淋镪水,黑社会分子……父母乐得交给社会管教。这样的人我不愿交。

  ——但她此刻也在细意地编毛衣,为肚中的小生命。是潜伏的母性令她判若两人。

  医生来巡房检查。问她:“你妈妈来探过你了?”

  “呜。”

  “肯见她了?”

  “呜。”

  “不要再同妈妈呕气,孕妇心情不好,孩子将来会丑样。”

  我拿起位完成的小小毛衣在我八个月的肚皮上比划着。

  医生过来,笑了:“不是这样比划。婴儿的头部最初向上,满满倒转,到了八个月左右,即是现在,他的头已经在下了。”

  我不笑。

  说到底我没生过孩子。——我只死过孩子。

  他用幼稚园教师的语气:“像扑克牌一样呀。JQK,全部像小孩出世的正确位置。”

  “医生——”我囁嚅:“我肚中有怪声。”

  “什么怪声?”

  医生是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予我极大安全感,将来我的孩子由他接生,我必要将这个重大的秘密告诉他:“医生。每到下午二时左右,我感觉有人在我里面乱叩乱抓。”

  “这是正常的。”

  “这是不正常的。医生,以前我曾经堕过胎,我怕他……”

  看医生的表情,便知他不相信我。

  “你再胡思乱想,难道想生怪胎?”

  医生去后,我很难过,我那么相信的人,竟然不相信我。

  雪姑凑近来。

  “你一定没有做好手续。”

  “什么手续?”

  “你要用一个盒子把他盛好,绑上一根红头绳,附张路票,在夜里烧掉。”

  我怵然一惊。

  “没有,我什么也没做。”

  “你如何弄掉他?”

  “医生把他倒进水厕中冲走。”

  “难怪。”

  “他来找我了?”

  “他不甘心。你知道吗?他是横死。他不会放过你。”

  啊,一定是了。

  他把我弄得家破人亡,孤立无援。

  是他一手造成,逼我于死角。

  眼看一个孩子要出生了,他得不到我的爱,一定不愿另一个孩子得到。

  我很害怕。

  曾看不起的雪姑,竟成了苦海明灯。

  “雪姑,请你教我怎么办?”

  “你见过什么奇怪的动物吗?”

  “呀,见过——”

  “快快想清楚。”

  雪姑比我小,但她十四岁起闯荡江湖,每次做世界之钱都先拜神。她最信邪了。虽然我奇怪,何以她拜过神也失手?她这样解释:我得手的次数比失手多。因是偏门,神只保佑七成。

  我告诉她那神秘的老鼠。

  “对了。老鼠。你日后见到任何老鼠,千万别惊动,只怕其中一只是他。”

  雪姑当小舞女的时候,舞场中人人奉老鼠为神明,所谓“舞场老鼠”,邪中带旺。

  “你不知道了,老鼠是动物中最奇怪的。它与黑夜变为一体。它身体是最小的。但巨大如象都怕了它。”

  “老鼠对我没杀伤力吧?”

  “一个最胆小的鬼,比一个最大的人,本领更高!”

  天啊,他要来了。血债血偿。我在一个困闭的环境,呼天不应叫地不闻,无处逃避。

  难道要滴血向他遥祭,求他放过吗?

  我从未与这样的东西周旋过。

  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产期延了又延,孩子还没出来。

  直至二月二十九日——我儿出生时,我痛如刀割。

  双腿分岔托起,置于一个金属架上。这个姿势似曾相识。

  他出生时,不是头先出,而是手先出。

  他伸出一只手来。

  医生说不好了,急急忙忙把他塞了回去……

  在我生死关头,眼前闪过一个小小的红影子,纵身跳在我肚皮上。分不清是什么,我昏过去。

  我儿终于面世。

  我肚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好象一条拉链。

  两日后才醒过来。

  伤口缝了针,那种痛,不象生产的痛,而是,伤口需要愈合,它自全身各处抽取一些精华去帮忙愈合,那种透支的痛。

  大约在九时左右,我醒过来。

  雪姑还没入睡。她安慰我。

  我说:“雪姑,生孩子很痛,但你一定可以忍得到。”

  “没有什么事是忍不到的。”

  “你想生男,抑或生女?”

  “我想生男孩。我没本事养,但我以前那七友,你知啦,虽然各散东西,孩子也不是他们的了,单‘一夜夫妻百二文’他们见我被抛弃,便协定如果生男的,每人每月凑百二元奶粉钱。”

  “如果是女的呢?”

  “每人一百。”

  “真没想到这叫江湖义气。”

  “我赚过一点钱,养过他们。”

  “雪姑,希望你生个男的。”

  “算啦,生女也是第二志愿。有好过没有,好好养大她,好使出人投地。”

  姑娘巡房到来,喝令:“不准谈话!”

  历尽沧桑的小雪姑,便呼呼大睡。

  我儿躺在我身畔的一张小床上。

  我看住他。真象一只刚刚剥壳的粉红色小鸡蛋,上面还有鸡蛋衣。

  我看住他——忽然,他象受到袭击,抖然一动,惊醒,嚎陶大哭。

  “姑娘!姑娘!”我大叫。

  因为剧动,我肚皮上的伤口狠狠爆裂了……

  我又再接受缝针。

  肚皮上的拉链更粗,也更斑驳了。

  有个福利官丁姑娘见我。

  “这完全是你的心理作用,世界上没有鬼。而且,当你做堕胎手术时他还未成型。”

  “他会长大,鬼比人长得快。”

  “你打算怎样?”

  “保护弟弟,不准哥哥伤害他!”

  她啼笑皆非。

  自此我神经衰弱。有时夜里失眠,我见弟弟安睡,生怕他就此死去。我很慌张,把他摇醒,他哭起来,这一哭,才令我安心。

  ——他没有死,他的手紧抓着我的手。

  我由他哭,四周的人陆续被吵醒。

  只要有声音,就表示有生命。

  只要四周有人,鬼的力量再大,也忌三分。

  ——结果,他们送我去看心理医生。

  这心理医生是一个博士。

  三十几岁,一头白发,未老先衰,正是做博士的代价。

  他一见到我,自以为很潇洒很有办法地说:“很多人会同你将耶稣,但我不会,你放心与我聊一聊。”

  我不放心。

  这些以为最了解他人内心心理的人,都是一知半解。我不信任他。

  空气中凝结冷漠。我与他对峙。

  他放轻声音:“这一个钟头的时间是你的。这里不同下面,下面没一件事都是命令。你讲讲你的忧虑好吗?”他难道没有脾气?我冷冷瞅着他,一字一顿:“我不想送孩子到圣基道孤儿院!”

  我要一手带大他。我与他相依为命,与整个人类整个社会和鬼物的世界抗衡。

  雪姑生了个女儿。

  她自做了母亲,便渐渐与她母亲言归于好。也许是明白了为人母之苦。她说:“日后女儿不听我话,我便勒死她!”

  这句话真足够她母亲欷噓.但可怜天下父母心。雪姑自她母亲手中接过不少奶粉,婴儿油,爽身粉,奶嘴……。甚至,暗中给我送来一张“路票”。

  雪姑真乃江湖中人。言出必行。

  她出示路票,很大,白底黑字写着“开通冥途路引”,抑或“引路途冥通开”?反正是这么回事。

  “这是烧给你大儿子的。”

  “一张纸,有什么作用?”

  “你出入境不需要护照吗?”

  我明白了。我要助我儿子一臂之力,令他超生。如果他找到门路投胎,不用游离浪荡,不会再来找我。

  他找我只是无路可找。

  狱中有所谓“墟期”,人人做工储点小钱,可排队买买香烟,糖,,尤其是朱古力。几乎成为一种期待。

  竟还有女犯们买化妆品!施朱敷白给谁看去?没有男人的境地,为谁妆扮?——我记得我的胭脂。那天,那天,我擦上胭脂掩盖我的憔悴。那天!啊。晚上我把路票烧予我儿。

  雪姑买香烟,弄来火柴。晚上,月亮很亮,如一张涂了油彩的人面,五官模糊不清,五官分明都在。月亮看着我。我躲在厕所中,快快地烧了它。虔诚祝祷:“我儿,我不是不爱你。当时我无法把你生下来,请原谅!这个弟弟,希望你喜欢他,保佑他。你要明白,妈妈除了爱他,不知道做什么好。……

  这张路票我烧得太迟,但现在烧给你,可以帮助你转世投胎吗?还有七张溪钱,很辛苦,经过偷运才到手,一并烧给你,带在路上傍身。妈妈很穷,又没用,你不要再怪我了。不要妒忌弟弟。他一样可怜,他一生下来,便是一个监蠹……“到了最后,我在厕所中痛哭。压抑已久的委屈辛酸,一时无法煞制。有怕姑娘听到,咬着嘴唇,渗出血丝。急急哭完它,好出来上床睡觉。

  我是连哭的自由都没有的。

  自此,我更沉默了。

  我唯一指望是抚育儿子成材。两三年之后,带领他逃出生天,重新做人。

  雪姑刑满,携女出狱。

  其他女犯谈什么,我不理会。姑娘吩咐做什么,我只有服从。有时一天只讲过五句话。有时一晚讲一千句——只同我儿低语。

  我儿渐长,相安无事。

  六七个月大,他开始吃麦粉。

  八个月大,吃粥和碎肉。

  注射麻醉针,破伤风针,百日咳。吃小儿麻痹糖,种痘。

  育婴室中,有一架摇摇椅,小秋千。

  到他蹒跚行路时,姑娘带他到草地玩,骑木马,晒太阳。在这指定范围的草地上,玩一个钟头,然后带回育婴室中。

  于是,他渐渐十分习惯这牢狱生涯,有规律的,受限制的,一切都不可逾越,只有服从。

  渐渐他以为世上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生活的。

  姑娘指着一座座灰白的监仓,一个个木然的犯人,教他认识:“屋屋,人人。”

  我被编排到缝纫室开工。

  天天车缝一样的直线。如同我的生活——连洗澡也限时的。

  见到姑娘,保持礼貌,与儿子一起微微鞠躬。我是有罪的,应该受惩罚。但儿子,他以为是一种程序。——这对我而言是极大的惩罚。

  晚上是我至盼的时刻,可以与儿子在一起了。

  姑娘给他一盒粉彩笔,他用来画画。他画树,屋,人。但全是他眼中所见,他只动用灰白黑三种颜色。对其它的颜色,显得十分陌生。

  我忽然痛恨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个世界一再对不起我!

  我激动地拿起红,橙,黄,绿,青,蓝,紫,金,银和粉红,把他十只小指甲都涂上不同的缤纷的色彩。叫他高高举起,我欣赏着。摇撼着他。

  他长到一岁多,接近两岁了。

  我第一次发觉,他一双手好漂亮。可以做大事。他妈妈以前卖书,他不止的,他一定可以写书,或者画画,或者弹钢琴。

  我唱一首歌给他听。一首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听过的歌:“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他在前方打仗,保卫祖国把名扬。

  我永远纪念他,希望他为国争光。“我的希望。

  他听着,不明所以,但很用心。试唱着,五音不全。未几,突然地狂咳,气喘,脸色苍白起来。

  旁边有个新女犯给孩子喂奶。

  婴儿正吃饱,朦胧入睡了,被我儿的咳声所扰。她狠狠瞪我一眼。

  她说:“你唱的歌不好听。”

  于是她吟唱她的歌。当她入女童院时,学会这歌。据说是女童院的“院歌”。一个女童思念她的哥仔,自己填了词,唱到一半便想自杀。

  自然,谁都不会为了谁死。岂有如此容易的事?活着比死难。

  这女子从来不提她为了谁入狱。这个男人,在偶然间,夜静更籁的时候,便无端出现在他思潮之中。她想的,也许是第一个,也许,是最近那个。我不知道。

  她唱道:“……铁窗红泪影,往事怕追认……”

  我认得这曲子。

  当我小时候,我便已经知道,这是新马师曾的首本名曲。第一句,便是:“怨恨母后……”光绪皇夜祭珍妃。

  一个儿子,在怨恨他的母亲。

  ——这是多么离奇的感觉。

  在我差不多已经把往事忘记的时候,它又无端出现在我思潮之中。

  我抱着第二个儿子,忍不住,把第一个儿子的故事告诉他。

  一切都是场梦。也许当初只是我的幻觉。

  “你有一个哥哥。比你大一年,但他懂得照顾自己,一点也不用我操心。他现在很远的地方,或者已经成为另一个孩子的哥哥了。多可惜你见不到他。”

  他现在落在睡家户?

  突然,儿子定睛望着前方,好象发现什么。

  他充满惊诧,好奇。

  一个小孩不会造作。他一定见到什么了。

  他没有作声。

  我捉住他小小的肩膊,摇他,叫他。

  他不理会我。

  他在点头。

  然后摇头。

  然后微笑。

  然后扑入我怀。

  然后挥手。那染了十种颜色的小指甲。

  我浑身泛起寒意。

  “你看见什么?你看见什么?”

  他狡猾地一笑。

  “你看见什么?告诉妈妈!”

  他说:“哥哥。”

  不!

  “哥哥湿。哥哥带我去冲凉。”

  不可能的。他还在!

  他没有走。他在我俩的身边偿佯。目睹一切。等弟弟长大。

  “弟弟你看错了,没有哥哥。”

  “有哥哥。”

  他强调。如果我再说没有,他便会哭。

  我尖叫着:“有鬼!有鬼!我儿子已见到他了!”

  吵醒了婴儿室所有的婴儿和母亲,值夜的姑娘。

  我歇斯底里地尖叫。儿子被我此举吓得大哭。一室噪音。

  没有人相信我。

  因为,有过很多先例,不习惯坐牢的人,夜里歇斯底里狂哭狂笑。有人比我还疯。

  他们认为我神经不正常,一时弄哭孩子,一时弄哭自己。

  第二天我和儿子一起排队看医生。

  有些女犯,是因为病,有些,是因为装病。所以队伍较长。

  有女人说肚痛。

  医生检查,用听筒听她肠子活动情形,很正常,医生明白:“没事。”

  她强调:“医生,我整个肚都痛,请你写纸说我重病。”

  说到最后,变成哀求:“我不想坐牢,……我想入院。”颓丧得很。

  医生教训她:“不要作状,作状要罚延期,坐多几天,你想不想?”

  终于他放人一马。

  慈爱的医生。

  轮到我。

  “什么地方不妥当?”

  我说有鬼。

  他无法相信。终于我只好息事宁人:“他咳,我失眠。”

  医生转向儿子:“不用怕,有事我会帮你,乖乖听妈妈话。”

  我很感动:“在此他见过的男人很少。世上只有你一个男人对他好的,简直象爸爸。”

  儿子蓦然回首,问:“‘爸爸’是什么?”

  我道:“——你不用知道。”

  他未见过爸爸,他若有机会见到,爸爸的脸将不是他在肚子中所见的一样了。

  医生写纸我休息一天。

  望出医院窗外。窗外有铁栏。

  铁栏外有铁栏。

  铁栏外有重门深锁。

  下午,阳光悠悠照射进来。大概经过多重门与闸,象探监一样。它照射得很真心。

  入大榄这么久,从没有人来探过我。

  第一,我没有亲人;第二,若有,我是因为划花他的脸而入狱,他永永远远都不会来。每当他照镜子时就憎恨我。

  得不到他的爱,得到憎恨也是好的。——憎恨所动用的感情更多!

  我长日只好这样嘲弄自己。

  但,真的,从没有人来探过我。

  “下午将有人来参观。”

  姑娘这样说。

  是谁呢?是谁呢?

  我喂儿子吃烂饭,姑娘指指他:“时不时有外国监头和太平绅士来参观。你儿子第一次见到不穿制服的人时,眼光光。”

  啊,他未见过的,何止不穿制服的人?还有丝袜,戒指,汽车,地下铁,叉烧包,唱片,学校,同学,蜡纸,手套,爸爸。

  姑娘兴致高:“一次见到外国男人,全身都是金色的毛毛。男人来逗弄他。他想摸毛毛,又怕,男人对他笑,格格地笑。他竟然扁嘴要哭了。”

  对一切铁门以外的来客,我儿顶是一个“大玩具”了。牢狱中出生,牢狱中长大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孩子?如何成长?心态,个性,言行,举止。

  他们很快要抓他去解剖研究,制成标本。——我有受辱的感觉。最大的侮辱莫如我儿被玩弄。

  我仇视着着侃侃而谈的姑娘。

  “啊,电视台的人要来了。”

  电视台的人?我的心狂跳,钟鼓齐鸣。

  他是不是仍然在电视台做呢?

  他是不是仍然与电视台那个女孩在一起呢?

  在这小小的育婴室内,所有的母亲都去了开工。有些在洗衣房,有些在缝纫室,有些在厨房,有些去种菜。

  也有一些去了上课,一干人等,坐在课室中,听那八婆导师教授“香港常见的花卉”。

  所有婴儿饭后午睡。

  只有我一个人,因为“病”,医生写纸准我休息一天。

  就在这天下午,有人参观本地的女子监狱。此中若没有他,会不会有一个半个,知道我底细的人,追问我一番?

  我垂下了头,望也不望来人。

  基于礼貌,或者规例,要点头打招呼。

  自眼角一瞥来人,是一个导演,一个助导,两个编剧。

  他们煞有介事地,左顾右盼东浏西览。一男一女,尚掏出本子来作摘要记录。

  “你的儿子很可爱。”女的说。

  门面话。

  我“嗯”一声,懒得搭腔。

  一个又过来摸他头发。

  “他乖吗?”

  门面话。

  孩子都可爱都乖,你们何不自己生一个来玩弄?

  他们又向姑娘询问一些资料。例如,每天的生活程序,起居习惯。

  那个女编剧,还热情如火地说:“可以让我坐牢两三天,好体验一下生活才写剧本吗?”

  其他的同僚便在半取笑半钦佩地道:“你真肯为艺术牺牲!”

  我很反感。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嘴脸?“可以让我坐牢两三天吗?”一个温饱的人在变相的嘲弄一个饥饿的人,谁又真正希望来坐牢?来玩?

  这些写剧本的真讨厌,他们的工作,便是多方打听他人隐私,搬弄八方是非,回头去制造半真半假的故事,搬上荧幕。他们本身难道没故事吗?叫他们卖自己的故事去。

  耀宗,他不就是走这样的路吗?但,他肯把自己的故事贡献出来吗?

  我怕这个女编剧再问我什么。我的反感满溢。亏她一脸诚意,体验生活:“晚上睡得可好?”

  又是门面话。

  一定是上头嘱咐过,他们不可问的过分,永远无法得悉真相。

  “可以入睡。”我答。

  “你最渴望什么?”

  我渴望他们快快走。

  我没有答。她以为我在思索。

  “——如果放监后,你第一件是会做什么?”

  我忍无可忍,金星乱冒,你们且去饱暖思淫欲吧。各家自扫门前雪,拍什么戏?

  “我不知道!”我十分负气。

  她怔住了。姑娘盯着我。我忍无可忍:“我不知道!你不要烦我!我很久未见过外面的世界!”

  其实,我一点也记不起我答过什么。只是眼前闪过外面世界的一幕:他拖着她下楼……。我憎恨一切电视台的人!

  姑娘十分不高兴我的无礼。我因“无礼”,被囚于水饭房。

  天忽然下起雨来了。

  我被囚于九座。水饭房是隔离室。一张床,一张台,一个便桶。

  天牢长恨。

  最令我坐立不安的,不是这小室,不是饥饿,而是我记挂我的儿子,他没有我的保护照顾,如何过日子?晚上他见不到我,如何入睡?还有,他会不会又见到什么?

  我呆坐着,但心如平原跑马。

  雨势开始大。

  望出九座外,有灯光的照射,就看到雨势,如银白色的惊叹号。没灯光照射之处,一片黯然,不知道有没有鱼。像在幽暗的烛影下播放一张唱片,唱片在转动,有时见到条纹,有时见不到。

  ……我们还会送你四张古典名曲唱片,有贝多芬,莫扎特,小施特劳斯,巴赫等作品,一共五十五首,唱片是供成人欣赏的……书记在门外看我。

  ……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三天之内仍流血是正常的……

  ……一个星期后还流血,你要回来检验……

  ……我要回我的儿子……

  ——忽然我见到一个闪闪的光。

  这不是回忆,也不是闪电。

  室内,一下闪闪的光。

  那是一双眼睛。

  先见到一双眼睛,再见到一张脸。啊,这是弟弟的脸。弟弟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他怎会跑到这出育婴室,走过广场,走过医院,洗衣场,戒毒中心,课室……逐间房间找我?他怎认得路?

  谁带他来?

  突然之间。我见到他身畔的“哥哥”。

  这是第一次,我那么正面地注视着他。

  我见过他多回,不是一闪而过,便面目模糊。但,今晚,他长大了,他比弟弟高一点,其实,他只是个小孩子。弟弟差不多两岁。他三岁,他的脸,我很陌生,从来未曾见过,他木然地站在我眼前,也不走,也不动,也不言语,也不笑。反起眼睛瞪着我。

  他一身湿淋淋,穿了件红背心。我见不到他的脚。他的半身像一点一点渗进空气中。

  他一手拖着弟弟,抓得很紧。他喜欢弟弟。这么寂寞地过了三年,他喜欢一个伴。

  弟弟也望着我。

  这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和第二个儿子。

  他们因父亲的不同,长相各异,现在,拖着手并立我跟前,一齐望着我。

  我是一个没用的妈妈。忽然间我泪流披面。我对不起这两兄弟,为什么我要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却又是如此的不快乐,各有怨恨,各自不甘。

  小孩的眼神,竟有怨,这比任何一种武器,更加锋利。

  弟弟叫我:“妈妈。”

  哥哥冷冷地说:“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

  ——这是我听到他两兄弟最后所讲的话了。

  当我把手伸出去,想环抱他俩时,他俩一点也没退缩,就在原地,冉冉消失了。我的手环抱着空气。他们都离我而去。

  不!

  我不要他们死。

  我要回他的儿子。我在水饭房狂叫狂锤,竭尽所能:“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的儿子要死了!”

  我儿还没有死。他在发着高烧。

  我守在他床畔。

  早两天他咳,今晚他无端地弥留。刚才,在鱼中,他是如何地魄散魂离,见我最后一面。

  哥哥在昏昏的灯光下出现了。

  他才三岁,是一个那么弱小的亡魂,却拥有双极深的眼睛,深沉如三百岁。

  他在床前,向弟弟轻轻招手。

  他招手。我望定他。哀求:“请你,不要带走他!”他继续,轻轻招手。

  我是他妈妈,他竟不肯听我的话。我们成为母子,一定是前生未了的缘分。但又因前生有些瓜葛,终于,也做不成母子。

  弟弟的手指在微微抖动。

  我紧紧地拥着他,好象这样便能抢夺回来。但,他要走了。一刹那间,我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无助。我对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不熟悉。——但,我必得在他身上找些纪念品。摸摸他的头。头发!

  这里什么利器也没有,刀与剪都不会唾手可得。只有一个指甲钳。

  我把指甲钳拿出来,小心地钳着他的头发。又怕他痛,只能一小绺一小绺地,积聚成小堆。身体发肤,受诸父母。

  他渐渐地,渐渐地,去了。像我的长子。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只得两寸高,连着模糊血块,支离的薄膜,缓缓地,缓缓地沉到一个瓶子底下。

  我莫名其妙地乐观起来。泪也止了。也好,弟弟也不要整日地病。不用艰辛成长,考幼稚园,为了分数搏杀。稍大一点不会在球场踢球,便被人踢了入会。然后误入歧途,令我操心。我最耿耿于怀的,是他始终未曾欢渡过一次生辰,二月廿九日,要四年才有一次……。

  他死了。

  自我儿死后,大家对我的冷静,表示了三分崇敬。

  我反而比前成熟,温和。一无挂虑。大家以为我若不是疯了,必定豁然开朗了。

  姑娘对我的愈气也好了一点。

  晚上,饭后,依旧集体看电视。

  正报告新闻:最近有批“代表”又上过北京,刺探有关一九九七的风声,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上获得相当进展,寻求共同的协议,交换了意见,同意了一些事情,继续一些会议……。”谁都不知道说些什么。

  又在湾仔搞士打道伊利莎伯大厦A座廿六楼一单位窗外花槽,掘出两条腐尸,腹部隆起,臭气四溢,中人欲呕。

  又有一名年轻的母亲,被控误杀,因她的女婴被送往医院时,全身抽筋,陷于昏迷,头脸手脚胸口布满伤痕,头骨爆裂,脑出血,不治毙命。

  ——众姐妹以眼角窥探我的伤感程度,量度着应如何劝慰。一个母亲可以这样残害亲生骨肉,毫无血性?

  她们以为我会触景生情。

  但我的成熟,温和,真是叫自己也吃一惊:“我的儿子比那女婴死得安祥呢。”

  “不要紧,你还年轻,以后一定大有生养。”一个女犯这样安慰。

  “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是的,当我刚刚中学毕业的时候,我怎会知道只数年间,以外接踵,应付不暇?我无力为前途计划。

  现在我不能住育婴室了,夜里排队回“宿舍”,四人一仓。

  就在回程中,草地沟渠侧,我见到一物。

  ——那是一头死去的小老鼠,大概两寸高。

  黑褐色的眼睛还没合上呢。他蜷着手足,象一个婴儿,困在子宫之内的姿态。

  这个初生小鼠,在此微妙的时刻出现,它一定有意让我见到的。

  一定是他了!

  他不要这粉嫩浅灰的外衣。

  与弟弟,现在一起奔向更遥远的地方,他俩相依为命,相亲相爱。我很放心。

  假装被绊倒,我捡起这个小小的,瘦伶伶的老鼠。

  我设法弄来一个玻璃瓶子,请求上级的姑娘准我注入一些酒。最便宜的米酒就可以了,只要防止它腐烂。

  我解释,要浸一瓶老鼠仔酒,去瘀驱风。我换来嘲笑。

  但医生帮一个忙。证明我前曾堕胎,产后又失调,身体差,又因丧儿,伤心过度,血气行运欠佳……之类。医生尽了人情。

  终于,我有了一瓶酒。

  小老鼠浸在酒中,沉睡着。这个环境十分适合它。它好象又找到它的归宿了,象混沌初开的境界。看来极依依不舍。

  我把弟弟的碎发也洒进去。

  现在,两兄弟日夜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有空的时候,我总爱对牢这酒瓶,窃窃私语:“还有一百零四天,我便可以出狱了。但是,我很害怕,不知道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好。我甚至已经习惯了现在这般漫无目的的生涯。没有男人,没有孩子的生涯。我以为我的日子,已经完结了。我儿,请让我做一些比较好的梦就算了。”

  我天天都看着它。

  真奇怪——最近我被编排去洗衣场工作。

  除了监仓的衣物外,外头医务卫生署,社会福利署,此署那署的属下机构,也把衣物往这里送。

  因为有人手。

  大机头开动了。二十个人在开工。有些推车仔,有些负责打风机,蒸汽机。

  那个自断右掌的姐妹,虽然她手腕处装嵌的铁爪,已运用得不错,但她不能做粗重功夫,洗熨好的床单捧不上去,只好负责褶衣服。现在,她又在一个新来的女犯面前,不断地喃喃自语:“其实我是不想这样的——”

  她找到一个新的倾诉对象,又在展示无限的内疚。

  各有各前尘,谁又想过这样,那样?

  隔着铁窗,我望向灰色的天空。

  那种灰,象从前一部希治阁电影重映,是不是《迷魂记》?记不清楚了。有一场戏,一个失意的女人,穿那种灰色衣服,在医院走廊走着,与墙壁溶为一体。这令我感觉,整个的洗衣房,整座大榄监狱,,好象与灰色的天空混和,装得若无其事。

  但当有人随意问我:“明天天气不知会怎样?”

  我大:“明天准会有太阳。”

  “但今天这么阴,又有微雨。”

  “一定的。”

  我变得自信,肯定。

  你们不知道了,那个瓶令我成为天文台。我天天看着它,诡异地,如果碎发和老鼠沉下去,明天会天阴;如果它们浮升上来,明天一定会出太阳。日复一日。日复一日。

  我完全清楚,这是我儿与我间最大的秘密了。

  我们终于无法互相摆脱。

                 

  

 

 流星雨解毒片

                 

  北京回来以后,飞飞就“病”了。

  她不知道是头痛,抑或发热,还是肠胃出问题。——总之整个人也不快乐。

  她只吃一种药。

  便是跑到国货公司,买了一瓶又一瓶的“北京牛黄解毒片”。北京同仁堂出品。北京……

  谁知道这种糖衣片的效用?它是说牛黄,黄连,冰片,金银花,薄荷,黄岑,白芷,栀子,大黄,川宆……

  提炼的。飞飞一不舒服,马上吞一片。

  ——也许她不是“病”,她只是“思念”。四个多月了,每天一睁开眼睛,这个人的影子无法摆脱,她中了他的“毒”,只有“解毒片”令她同他更接近。因为他在北京。因为他病的时候,也会吃同一种药。

  长此以往,她肯定会吃药吃死的。

  飞飞在夏天的时候认识佟亮。

  她第一次到北京的时候十一岁,他爸妈一起去。那时她喜欢的不过是这个城市而已。今年是她大学最后一年,在投身社会之前,送自己一份礼物。——在大机构广告部当经理的爸爸,很容易便拿到酒店的五折优待。飞飞决定北京逍遥游。想去就去。

  虽然念的是平面设计,但对长城,四合院,胡同,寺庙……的结构特别感兴趣。

  这个夏天,因为美国总统访华的热潮,北京变得很“忙碌”。若不是人事关系,食住也很紧张。

  回想起来,还算好日子:克林顿还没有因性丑闻沦为丧家之犬,她也庆幸去了一趟长城。

  总统到长城参观的那两天,一度局部封锁。他走了,累积的人潮集中起来,一股凑热闹的傻劲。人太挤了,攀登的时候,被计得摔了一大跤。照相机报销了。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有男有女,扶飞飞下山,一拐一拐,在缆车站附近,公厕对过的工艺品摊档坐下来。

  佟亮飞奔到拉面店子搬来了一张板凳。她浑身的痛。好像扭了足裸,好象闪了腰,连脖子也转不过来。她怎么回香港呢?

  他说:“你要信任我,不要怕!”

  他在她的后颈按捏,一按,她痛得五官扭曲,大叫:“是这儿是这儿!”

  “我就怀疑是这条筋!”他笑:“好,我逮住它了,你放松,对,放松,不要理我——你信我——”

  他把她的脖子左右轻轻摇动,忽地一下,猛力一托一扭。飞飞听到骨头“咔嚓”的声音,恐惧地喊:“哎——救命呀!”

  “别躲,不要动!”

  佟亮命令她。

  一个女同学安慰她:“没事,他爸爸是推拿医生,搞治疗的。”

  果然轻松了。她把头往后扭动,抬头见到他闪亮的眼睛。他又命令她:“你会到酒店用热敷,不要涂油。什么油也别用。

  ——我有一回睡落枕,我爸给我做完,我擦点药油,哗!痛得火烧一样。“”睡落枕?“她问。

  “对,”他说:“人很脆弱,连睡觉也会伤害自己。”又叮嘱:“小心!记住了。”

  目送佟亮与那个女同学,手牵着手,继续登长城。不到几步,他又飞跑上去。

  那个晚上她睡觉时,特别小心。她记得不要伤害自己。

  三天后,她在王府井新华书店遇上他。

  ——是他先唤住她的。

  “你还在?”

  又问:“还痛不痛?”他道:“要不要来我家让我爸做?”

  ——是他邀约她的。

  佟亮住崇文区,离她建国门的酒店不远。他用自行车载着她。车蹬得飞快。她留意到念外文系的他买了好些电脑书。

  她问:“你的电邮?我们交换吧。”

  佟爸爸和佟妈妈很热情地包饺子招待她。佟妈妈说:“现在放暑假。把女朋友也叫来,你们一块玩儿去。”不忘道:“大家练习英语。”

  佟亮说:“嘉嘉抽签抽中了出席克林顿演讲会,现在宿舍里晕淘淘呢。每个系只有十个名额。”

  飞飞道:“你没见着克林顿吗?”

  “他送北大五百册图书,在捐赠仪式大会上我们见着,我爬树上去了。”

  他朝她眨眨眼:“我没嘉嘉虚荣。对男人也没兴趣。”

  ——是他要当向导的。

  他带她到雀鸟市场看斗蟋蟀,坐三轮车在迂回曲折的胡同左穿右插。——如果参加恭王府附近的三轮车“胡同游”就贵多了,还要付导游的费用呢。还去了梅兰芳纪念馆。

  他又带她去古店林立的大栅栏,那儿有同仁堂,瑞蚨祥,内联升,亨得利……。又去三里屯使馆区的酒吧,遇上他的同学。还去了东华门夜市。

  每一个繁华的城市,必然拥有风味小吃的夜市食街。

  在东华门一带,黄昏之后,各类小吃的摊档都一字排开。飞飞目不暇接:油茶,八宝紫米粥,刀削面,炸糕,豆腐脑,烧饼,豌豆黄,小窝头,杏仁茶,灌肠,馄饨,奶酪,蝗虫,小龙虾……。

  他关心地:“天气热,卫生条件不大好,逛逛就是。”

  “不,”她说:“既来了,总得尝一尝,要不白来一趟多不值。”

  她吃了一碗芝麻酱凉面。还有山楂糕。还喝了酸奶。

  过一天,他们到新疆街,大开眼界。这儿有烤羊肉串,葱爆羊肉,羊肉泡饃,羊肉馅饼和羊肠。——羊肠又细又长又弯曲,“羊肠小径”果然形象。新疆街尽多回族,一手拎个大大的硬饼吃。

  她笑:“新疆PIZZA!”

  用力扮不开。非要用蛮力,她不忿。

  “这是‘馕’饼。”他指正:“半发酵,所以又厚又硬。”她才又见识了。

  最后到“老舍茶馆”看表演,有歌唱,乐器,杂技,和卸灯大鼓。茶馆收费比较贵。飞飞体谅地挑了几项消费抢着付费。

  佟亮自嘲:“弱国无外交。”

  飞飞笑:“不要拐个弯儿笑我身体差。”

  已经一星期了。太开心了。

  那个晚上,她请他到酒店的卡拉OK.MTV画面上有首歌,他唱:“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

  她试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着:“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她问:“这歌的名字是什么?太凄厉了。”

  他问:“你男朋友也在念书吗?”

  “不,”飞飞答:“他比我高两班。现在工作了,当一个电影美术指导的助手。好忙!”

  她问:“你的女朋友老呆在宿舍吗?她怎没来看你?”

  “男朋友为什么不陪你来北京玩?”

  “哦——”她笑:“那是因为,他让我有机会认识你。”

  佟亮把脸转向电视上。他说:“那是那英的《征服》。”

  “什么?”飞飞一时之间不知他说的,就是歌名。而她也不知那英是谁。

  唱到凌晨三点,她忽然觉得很惆怅。她明天要走了。——也许可以再延三天,五天,但她还是要回香港去的。他不会不明白。

  他把她扯进怀中,吻上她的唇。不用搜索,一击既中,好象已经来不及了。

  她站起来。

  “……你送我回房间去吧——”

  他看着她。有三十秒,或是三十分钟?他几乎想站起来了。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佟亮没有让她看出他的挣扎。他生生的把心中一头蠢动的小鹿坐死了。

  他平静地说:“再唱一阵,天懞懞亮时,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现在不成吗?”

  “不,”他微笑,“坐下来吧。你要信任我,现在到大街上去公安会抓的。”

  出来的时候,天空开始泛着一曾淡紫色的光。

  她很少在清晨五六时抬头看天空。香港的天空也很少那么美丽。

  淡紫渐渐变了,红色悄悄地滲进去,成了紫红。

  “来!我们跑跑步,清醒清醒!”

  他跑得快,很冲。她跟不上。

  佟亮回过头来,站定,等她。

  他牵着她的手,二人默默地,什么话也没说过。由建国门外大街,到建国门内大街,到长安街……。

  仿佛走了很久,有十小时,或十年,那么久。

  佟亮领着飞飞到天安门广场看升旗。

  虽然是夏天,但清风习习的吹。

  他和她并肩站在人群中,庄严地望着红旗升空。太阳出来时,刺目。她眼睛受不了,有点泫然。

  他握着她的手一紧。

  “在香港看过升旗吗?”

  “NEVER!”

  她再说一遍:“NEVER!”

  飞飞,终于,回到,香港,了。

  这天,她在铜锣湾。

  华润国货。

  近日吹东北风,由中国漂浮而来的气体,与香港的气体,浑浊一片。路边设置的空气质素监测站记录,污染水平是135,138,150.她觉得灰濛濛,心中有点痛,中毒深了,快要窒息了。为什么不是东京,温哥华,新加坡,悉尼,澳门,纽约定……?

  为什么是北京?她要去不难。但他来不了。也不要来。

  她走到成药柜台。

  “我要一瓶‘北京’牛黄解毒片。”

  用开水送了一颗牛黄解毒片进嘴里。这药丸有点她习惯了的苦味,是牛黄抑或是黄连?圆圆扁扁象北大学生衬衣上的一颗钮扣,颜色鲜亮。

  电脑上仍然没有佟亮的E-MAIL.那天清晨在天安门广场上看完升旗,他把她亲手送走。

  在首都机场上有“此生不再见面”的洒脱。

  她的眼泪坚持在飞机起飞后七分钟,终于才淌下来。

  而思念马上开始。

  她给他电邮,故意很“朋友式”。先说了香港近日的空气污染指数,和做了滋润的冰糖川贝炖雪梨吃。

  佟亮回电邮:“嘉嘉快将参加一年一度的钢琴考试了,常强迫我当欣赏者。她喜欢莫扎特和巴哈。又迷上了在太庙演出的歌剧《图兰朵》。

  用尽了积蓄……“他没有提那英的《征服》。

  飞飞不甘示弱:“男友在赶贺岁片,美术指导要求又高,所以得了胃病……”她没有提自己中了的“毒”。

  佟亮又告诉她:“妈妈已下岗了。九月以后,她当上了崇文区的‘妈妈接送队’成员之一。分别负责接送两所小学三四十名小孩,减轻双职工父母的负担。接送费是每名每月一百多块。——为了我的电脑,和步段推陈出新的配件。妈妈总是有求必应。我是她一孩家庭的唯一愿望。包袱好重啊!”

  念平面设计的飞飞回电邮时,附了她的功课。她画了好些北京四合院的插图。在枣树下,一张供人乘凉的藤椅,椅脚下有柄葵扇。藤椅是空座。象一个等人的怀抱。她把树和扇都画得想动。她的心动。

  念外文系的佟亮。在电邮上把一段《易经》翻译成英文,是“礼尚往来”的功课。北大学生念英文下的是死劲,苦功。“易经”原文是这样的:“……震为雷,坎为水。水气上升则为云,下降为雨,震上坎下,为云雷之象,在一个‘动’字。久旱,农作物将枯萎,密云不雨,仍不能解除灾象。必籍雷电轰击,冲动云层,降下豪雨,势如江河倾注,充满天地之间,不容一物……”

  飞飞看过电邮,重看又重看。她不懂中国古老的“易经”,她心中只是现代的北京。见到“雨”,她想了又想,回了电邮:“狮子座流星雨,其实是腾佩尔-塔特尔彗星尾部的宇宙尘。每三十三年围绕太阳运行一次,每年十一月使七及十八日擦过地球,尾部燃烧,形成无数雨点一样的流星群,成千上万,非常壮丽。在互联网上,得知长城是极佳的观星点……”

  这次佟亮没有回音。

  飞飞又道:“三十三年才有一次。”

  “二十世纪末最后的一场雨。”

  “下次遇上流响雨我已经五十多岁了!”

  ——一直等了三天,他才敢现身:“实在是不应该错过的。”

  这个人,走路那么快,性格那么爽,总是快人一步,他仍是很“慢”的。

  飞飞看到报上花边,一则针对北京,上海,重庆和香港四个大城市的公众调查报告,“今天,我们怎么梦想”中显示,北京人最浪漫最富梦想,香港人最现实,重视的是事业,健康和前途。

  但他俩相遇,发觉世界太小,距离日近。

  飞飞急不及待安排一切,她在电脑上急传:“十一月十七日。你可以在这些地点找到我:——(1)中午十二时,上次我住的,在建国门的酒店大堂,他们有专车送客人到八达岭长城观雨。车子会经颐和园。(2)赶不上,晚上八时,在上次你帮我推拿脖子的拉面店子附近,等到十一时。(3)之后,我一直在上次跌到的长城石阶。——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可以找到我。我们一起看流星雨。”

  安排得万无一失。不怕人潮。没有籍口。流星雨是群星陨落,他们是坠落在一个天真而又甜蜜的约会中。

  佟亮回电邮:“明白了。一定到。不见不散。”

  飞飞完全没有想过,如果男友那个晚上不用上班,会不会陪她到赤柱,石澳,飞鹅山,大嵎山……。她的心已去了。

  北京很冷。

  午间还有几度,入夜,长城已是零下五至十度。

  飞飞紧拥着她的羽绒大衣,她不敢戴上帽子,怕找不到他,他也找不到她。

  ——但,佟亮没有在酒店大堂回合。到了长城脚,等了又等,人来了一群又一群,当中没有他。

  她攀上长城,“老地方”。

  已经凌晨一时了,寒风割着脸,她得紧握暖手器。四下数千观星客,有带了精密仪器,双筒望远镜,照相机三脚架……,大包小包,有些什么也不带,只是拥抱着最心爱的人,或坐或卧,仰面望向黑如浓墨的天空。一有动静,全体转向。

  顽皮的小孩用手电筒向各方照射,象等人。——他们明明不用寻人。

  整个长城。只得她一个人,看人多过看星。“私奔”又兴奋,又紧张。她肯去,他肯来,故事已经改写,重新开始……。

  那晚,世上各处也许云层厚了,星雨稀疏,——但在长城,当气温降至零下十二度时,第一阵流星雨出现了!太早了!

  她此生第一次看到,在纯净的黑色中,忽地洒落一阵银雨,来自亿万光年无边无际的某个空间。星星无语,但人声鼎沸。尖声惊呼:“快许愿快许愿!”

  “好-伟-大-呀!”

  “来不及了!我要很多很多男朋友!”

  “我要当亿万富翁!”

  “我爱你!”

  “世界和平!中国富强!”

  “好感动呀!”

  “打倒贪官,倒爷!”

  “我要考上北大!”

  “给我们一个胖娃娃!”

  “哗!哗!跑了,跑了……”

  “好想哭呀!”

  在同一时间,大家忙乱地说话。发出原始怪叫。挨冷,受苦,也值得。

  人人都预备了一些愿望,太多了,来不及,忽得一下空白。

  世上每个角落的人,仰首向着同一天空惊叹,没有错过世纪末的灿烂。

  ——但,再美丽的奇景,再精彩的节目,再热闹的刹那,他,并没有,在身旁。——她身旁有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人,但他不在。

  飞飞明白了。

  佟亮不来了。

  北京那么大,他和青梅竹马相交甚深的嘉嘉,不在长城,也可以在海淀,密云,顺义。……等等市郊的大空地,或天文台观察站上,携手共度三十三年一度雨夜。她苦等了一天,他没有选择她。

  人不来,等于一长城的话在里头了。她被辜负了。这是一个骗局。

  飞非在流星还没有完全湮灭之前,匆促地,用尽了全身力气许了一个原:“我恨他!我永远也不要见到他!——永远永远!”

  迎面忽然吹来一口暖气。她闭目。更冷。

  所有短暂的光芒,终化作轻尘。

  她还是再等一会儿……。在迷离世界等了一夜。

  像一只僵尸似地回去。

  第二天,北京下了比往年早来罕见的大雪,降雪量十一毫米。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也因积雪过厚而封闭了。飞飞从早上十点半一直与其他两万多名旅客,滞留在首都机场。巷机延误,像在留人。

  但留有什么用?

  她巴不得快快离开。离开了前所未有的僵冷,和困闭的干闷暖气。紧两好的衣。小一号的鞋。矮半截的人。

  五个小时后,机场宣布重开。

  旅客顺利上路,到自己想到的地方去。或回家。

  回到香港以后,心绪宁静。她把“北京牛黄解毒片”全扔掉。把他忘掉了。象资料库中洗去一部分。“入土为安”。

  飞飞重新快乐起来。

  原来,“恨”是可以解毒的。

                 

                 

  ◆◆◆◆◆

                 

  北京日报有段不起眼的小新闻。

                 

  北京大学生佟亮(二十二岁)于海淀路中关村附近,因自行车蹬得太快,在赶路中,被一货车撞倒,身受重伤。佟亮不住哀求医生,大喊:“我要去看流星雨!我要到长城!让我去……”

                 

  急救五个小时后,情况由恶劣稍微安定。谁知凌晨二时许,内脏突发性大量出血,伤者全身抽搐,如中魔咒,终告不治。

                 

                 

                 

  主诊医生正寻求手术过程中未知的因由……

                 

  ◆◆◆◆◆

                 

                 

  向流星许愿,有时很灵验。

                 

                 

  

 

 双妹唛

                 

  在艺术中心任职Gallerry Assistant已有四个月的叶明进,对这工作渐渐适应。他与同时主要负责画廊开展前的准备,期间当值,展览完毕善后工作。他们采取轮班制,早十时至晚六时一更,近日轮到他当午十二时至晚八时收馆的那更。

  本来也不注意,但每搁两三晚,便见阿婆出现,徘徊不去,似在找寻什么,他才奇怪起来。

  这两星期,包氏画廊五楼展出本地首次策划的“找寻艺术”。意念新颖,神秘而有趣。展出的物件来自普罗大众,都是经过遴选的有意义纪念品,不能以金钱衡量其价值。主人的年龄由十五岁至七十多岁。

  也许这次宣传做得好,所以参观的人很多,热心的还在小册子上提意见。叶明进在他桌前招呼,和售卖特刊。抬头:“阿婆,又见到你了!”

  “是呀后生仔。”她的头发夹杂点银丝,细眉小眼,笑起来,眯成窄缝。叶明进直觉她十分柔顺和忍耐。

  她问:“这几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人来参观?”

  他不觉得谁是“特别的”,便笑:“阿婆你最特别了。一般人都是看一遍,只有你最热心。”

  “你唤我‘娇婆’吧。”她道,“我有东西展览,在那边!”

  她领他到一个玻璃柜前,指着那简介:“陈桂娇,七十五岁”。展出的是双妹唛花露水。还有几行小字,是每个参观者想说的话:“这是我亲爱的人送的。至今五十年了,各散东西无音讯,我常常想念着。”

  ——如今你在哪儿?

  叶明进便更仔细地浏览一下。招纸上两个穿旗袍的女子,梳刘海直发,依偎相拥,一个把手搁在另一个肩上,各踏鲜艳老土的高跟鞋。背景是山水小艇。注明“广生行有限公司”。

  除了花露水,还有粉底霜,爽身粉,檀香水,雪花膏,牙粉和生发油……

  ——我望你别怪我!

  算来,该是三十年代的“名牌”了。当年她一定很会装扮。叶明进想:烂船也有三斤钉。今日这阿婆也不难看,可见底子厚。

  他知道她是一个痴情女。多难得,矢志不渝,只有电影上才出现这样的情节。

  过了两天,叶明进低头吃盒饭,翻着一本有关电脑的参考书时,娇婆又来了:“这几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人来参观?”

  他笑笑摇头。

  “咦,你吃凤爪排骨饭?别吃这个。”

  “为什么?”“我不吃的。”娇婆体贴地解释:“无益呀。那时见厨房买来一大箩,全倒在地板坑渠边,不干净,腌两腌就盖住臭味。我几十年都不吃。”

  “你做厨房?”娇婆道:“我廿几岁时来香港,在仙香楼做女招待么。”

  仙香楼,他没听过。女招待?咦,当年正经人家怎会抛头露面出来打工?看来,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

  “那些茶客很衰,摸手摸脚,乘机揩油。”

  娇婆的少女时代似乎也吸引过狂蜂浪蝶。其词若有憾焉。

  “你如何对付?打他一巴掌?”“不止。”她很坚毅地撇撇嘴:“我提起水褒,用滚水渌他。……有一次,有个恶爷乘机发脾气,又恐吓出剑仔,还不是想人同他开房?我才不会这样贱!”

  ——幸好有人出来摆平。出道早,代赔罪。

  ——还陪我到胡文虎花园玩。

  ——买了两包泡泡糖,粉红色,有女明星相片送。我不慎吞了泡泡下肚。糟了遭了,塞住肠子了。“别怕,我陪你!”

  ——爱送我化妆品装扮。花露水,粉底霜,爽身粉,檀香水,雪花膏,牙粉和生发油……

  “娇婆,娇婆!”

  “什么?”她如梦初醒。

  “你自便,我要工作。”

  有参观者在入口的桌子等,他连忙过去招呼。便剩下娇婆一个想当年。

  说的只是皮毛。

  她无法把心事告诉一个陌生的画廊助理。小伙子职务又忙。也许只是礼貌,陪老人家聊聊天。

  娇婆寂寞地走过展览厅。

  展览品都是人们的珍藏。一些充满浓情蜜意,一些写着苦难折腾。旧照片。母亲送的第一只手表,战时梁票。古董。一品夫人像。邮票。首饰。石头。证书。玩具。储蓄箱。四节小指的掌印。微型手抄唐诗三百首。海难邮件。用银纸折成的菠萝。弓鞋。定情信物……

  ——定情信物。

  双妹唛。

  各人珍重自己的物件。各人珍重自己的故事。这不是什么“艺术”。到了最后,只赚得“回忆”。

  陈桂娇并没有把真相说出来。

  ——亲爱的人是程妙英。

  桂娇瞒住妙英出去过一次。

  由表婶介绍,到威灵顿餐馆与张建国相睇。

  建国想娶一个老婆,由澳门搭大舱过海。他告诉桂娇,船公司为了争取搭客,送一碗叉烧饭呢。他又说,香港不太平,又要躲日本仔了,不如过澳门揾食,公一份婆一份。有主任家,好过单身做女招待,被人欺。

  桂娇也舍不得妙英,情同金兰姐妹。

  “你不要嫁人!”妙英道:“女怕嫁错郎,男人都无本心。你嫁给了他,就不会那么好相与,又粗鲁有污糟。而且,可能乡下有老婆。你戴了他戒指,箍死一世。以后想同我来往,都搁重山。会当我外人了。我决定梳起。你同我一同梳起,自食其力,储几千银就同银行借钱买楼,我会写你的名的。男人都是贼!你不要嫁吧。万一你嫁人,有三长两短,再回来找我,我就变卦不理了。你想清楚,是不是我对你最好?”

  妙英把她拥抱,还亲吻她。反应很大。

  桂娇害怕得毛骨悚然。推开她,声音颤抖,该怎么解释?不忍一口拒绝,但又不能泥足深陷。——妙英为了陪她,连泡泡糖也肯吞下肚中!

  桂娇避开她的嘴唇。她已吻过她一下,口水在她嘴边擦过。妙英万万料不到是这样的。她泄气了。那块泡泡糖结成硬块,堵塞了血脉,呼吸困难……

  叶明进对常客娇婆打一个招呼:“今天——有特别的人来过呢?”

  “什么?”娇婆终于等到了,声音有点变:“有没有问你问题?看过我那些东西吗?是谁?在哪儿?”

  “是一群失明人士。”叶明进答:“他们来‘参观’过。也许是因为展品中有一枝盲公竹,是一位失明学生的‘信心支柱’吧。”

  娇婆有点失望。

  ——那天妙英更失望。

  妙英拎出一份礼物来。捏得很紧。

  “桂娇祝你百年好喝合永结同心!”

  是双妹唛花露水。

  她盯住那“双妹”的图片:她俩暧昧地永不分离。省,港,澳,中国各地:上海,北平,南京,苏州,大连,长春…………

  只有图画中人笑得那么春意盎然。那个瓶子,绿色的:一头猫在静夜中的眼睛。

  “妙英你不要怪我!”

  “不,我怎会怪你?”妙英笑:“你去嫁人吧。”

  后来她慎重而又凄怆地叮嘱:“——最好不要让他亲你的嘴。我亲过!”

  桂娇的脸徒地红起来,羞愧透上来,眉眼低下去。她永远都保守这秘密!

  桂娇辞了工,又搬出妙英住的永吉街公寓,她过澳门,开始新生活。

  她以为妙英原谅自己,放开怀抱。濒行致意:“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又空来探我。”

  ——妙英后来也坐大船过澳门。

  她没有找她。

  她抓住一瓶双妹唛花露水,在途中,跳进海里。被人发现时,船已驶得好远。也许她获救,也许没有。

  桂娇没有她的音讯。

  她不相信她死了。

  ——但,桂娇内疚,悔婚。一直不肯嫁人。

  这样做是对不住建国的,他酒席都定了。只是桂娇忽然间觉得她没脸去嫁人。

  都不知道是否在等妙英。奇怪。

  一直到了今天。

  其实她有去过扶的。就在来之前吧。

  开之前,大家可取“问事表”,有红表有黑表。书记以为她取黑表求药方呢,她原来问结果。因为她等了她十几天了。对方一点表示都没有。

  她脱了鞋,和什跪于祖师像前,骨头硬了,有点风湿疼,不过很诚心。

  手手握莲花状,以两手的中指托着丁字架,请了神,丁字架的下垂部分便在沙盘上飞快地写字。

  桂娇闭上眼睛,心中念着她少女时代开始已熟悉的名儿。今天是展览最后一天了。

  那书记张先生后来给她一张纸,读给她听:“阿婆,这是祖师给你的指示:”夜半渡无船,惊涛恐拍天。月斜云淡处,音讯有人传‘。“……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叶明进环视冷清的现场。“找寻艺术”又过去了。下一个展览是水彩画展。他们明天将进行拆卸,参展者凭着艺术中心所发的收据,一一取回他们的展品。

  “娇婆,八点钟,关灯了。你等的爱人终于没有来。算了。”

  娇婆只好转身欲去。

  忽见她双眼直勾勾地,瞪着她那堆珍藏的故物,丢魂失魄,灰白的脸罩上死光,如荒寺的石灯,僵在寒夜中。

  “不!她来过她来过她来过!”

  “什么?”

  叶明进收拾杂物,遥遥望见老妇。失常地指住玻璃柜。

  一切仍在,没有移动过。

  “娇婆,这些柜都是上锁的,很安全。而且玻璃不碎。保安那么严密——”

  “她不肯原谅我!”

  娇婆簌簌地抖起来,比任何一晚苍老衰弱,万念具灰。

  他不知底蕴地只走过去安慰她别执着了。

  走到一半,叶明进怔住——他分明看到,那根本没可能被移动的“双妹唛”产品,所有的商标,其中一个女子的脸,被生生撕挖掉了。

  只留下一个一个空洞的白痕……

                 

  

 

 凌迟

                 

  余景天头上缠着绷带,隔着病房的玻璃望进去,爱儿继宗蜷成一个蛋状,因镇静剂的效用,已昏迷睡去,但仍不时抽搐,隐见渗出冷汗。他身上又出了红斑,——就象全身布满伤口,体无完肤。

                 

  这是余继宗的一个怪病。

                 

  最初是两岁时佣人喂他吃一碗鲜鱼片粥。他忽闻腥呕吐,浑身辣辣的剧痛,火烧火燎一样,受不了时,满地打滚,以头撞墙,抽筋狂哭……以至昏倒,不省人事,一如死去。以后一旦发作,每回闻一声声凄厉哭喊,余景天都心如刀割,千刀万剐。

                 

  自己是大男人,恨不得代娇嫩的孩子承受,但疾病和痛苦,是无法代换的,——这是余景天最大的折磨,一如酷刑。

                 

  曾有几回,孩子一度只余一息。看尽名医,花费不菲金钱。始自鬼门关扯回阳世。

                 

  这晚闹上医院,却是另一事故。

                 

  病房门外还有警员驻守,等待录口供。

                 

  余继宗,十七岁,洋名阿Joe.送来时涉嫌在Rave Patry服食“摇头丸”,大失常性,在男厕不知何故与人发生殴斗,并打伤三人,。其中一人,是接报后赶赴现场的父亲。

                 

  余景天是本城名人,富豪。

                 

  镁光狂闪,他父子二人必定成为明日报章的头条。

                 

  ——也是“身败名裂”的开始。

                 

  来时他正与公司高层彻夜开会。

                 

  科技网络泡沫,来得快,爆得更快。互联网世界,有很多机会,但亦有很高风险。

                 

  余景天的大型科网公司半年前上市,虽引起热潮,但一直“烧银纸”,亏损太大,上两个星期已裁员一百人。

                 

  凌晨开的大会,股东心情沉重。

                 

  因为负债过重,无法止血,打算清盘了断。

                 

  余景天正面临他事业上的最大难关。“厄运”铁面无私冷面无情,不会因个人的心情沉重而稍加恻隐,或略微放缓。人遇上厄运,是无路可逃的,——而他身边的谋臣好友女拌,则已闻风而遁了。

                 

  他色如死灰。

                 

  正在此际,驳进会议室的电话铃夺命地响,一定有更重要的事发生了……。

                 

  凌晨两点,在码头附近举行的旷野派对正在高潮。每个周末,这些rave party都吸引大批好奇贪玩的少男少女,上了瘾地,疯狂一个通宵。是时下最in的去处。

                 

  场内烟雾弥漫,,射灯乱闪,虽然又热又炬,还充斥着人味、烟味、药味、呕吐物和体液的臭味,但在震耳欲聋的强劲音乐下,这些喝得醉醺醺,又吞下红、绿、橙、白……各色“忘我”摇头丸的男女,High得兽性大发,粗口狂爆,脱衣乱舞,男女拥抱湿吻摩擦。即使“同志”,一时兴起,即赴厕所造爱发泄。

                 

  余景天看到他的爱儿阿joe,一身血污,被几名警员抬出来。他不断挣扎,歇斯底里,还磨着牙,流了满襟口水。今年流行的金色上衣敞开,赤裸的胸前挂了个奶嘴,想是垂涎时用来衔着。牛仔裤拉链半褪,裤裆间还有精液秽渍。虚脱脚软。

                 

  惨不忍睹。

                 

  由于这些rave party已成为软性毒品的王国,他们吃丸仔就象吃糖果一样容易,警方早已密切注意,并且高姿态地展开行动。

                 

  同另外两类大热的毒品“K仔”和“冰”一样,“摇头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服用20分钟至一个小时之内,中枢神经极度兴奋,产生幻觉,飘飘然灵魂出窍,彻底“忘我”,达狂喜境界。

                 

  余景天根本不知道,阿Joe是什么时候变成这里的中间分子。

                 

  他的心同爱儿的心跳得一样快一样乱。

                 

  顾不得面子,脱下价值数万元的上衣,裹在爱儿头脸。——谁知他不领情,以被手镣铐着的双手击倒父亲,还狂踢了数脚。失去常性的“公子”?记者们热爱这些煽情奇景,不断拍照。

                 

  送院时记者们追问丑闻:

                 

  “余先生,阿Joe是Rave Party的常客,你对他滥用软性毒品有何感想?”

                 

  “听说他在厕格内造爱时被一名同志袭击,才疯狂还手?”

                 

  “此事是否牵涉同性恋的争风吃醋?”

                 

  “阿Joe是否有女朋友?他这回事,身为社会上有名誉有地位的你,会不会有点失望?”

                 

  律师赶至前,警方问他:

                 

  “余先生你抵达现场时,目睹余继宗的表现如何?知否对警员有所行动?

                 

  “……”

                 

  他都保持缄默,一言不发。

                 

  ——最“恐怖”的问题在后头。

                 

  医生关上门,同他面对面:

                 

  “我们会为令郎作详细检查。——他在派对中打伤的负心郎Chris,是感染爱滋的同志。并已承认,二人曾在厕格仓促发生过性行为……”

                 

  医生凝重地道:

                 

  “但在结果出来之前,一切只是假设。你或需心理准备。”

                 

  又问:

                 

  “令郎把你打倒在地上,他的血液也许沾上你的伤口?……”

                 

  余景天在商场上运筹帷幄,精明能干,他富甲一方,气派十足。进出都是向他低着头的人在伺候。此刻,他象个浑身血液被抽走的行尸走肉,空洞而萎靡。四十七岁的盛年,如同九十四岁一样衰老。

                 

  “什么?”

                 

  他惊惶跌坐,一脸茫然。

                 

  “你说什么?医生,你再说一遍——”

                 

  他双目发出三岁孩儿的恐惧、无助和天真:

                 

  “我可是听错了?”

                 

  ——他大半生的奋斗、财富和希望,一夜之间,毁在自己心爱的儿子手上?他没做错过什么呀。一定是听错了。

                 

  继宗确是他的命根子。精神寄托。

                 

  出生时难产,母亲因而死去。这被救活的婴儿徒具一双大眼睛,只得四磅,气如游丝。余景天万分悲痛。把爱妻之心都集中他身上,不但疼爱,甚至溺爱。事事顺从,不敢拂逆。

                 

  小时体弱,吃药吃人参长大。

                 

  极度任性,用人每两三个月换一个,也不称心。

                 

  每回发病,浑身出红斑,都把家中一切贵重物品砸烂,无人可以阻拦。几个康乾年间的古玩已成碎片。

                 

  倦极倒地,惨痛的折磨又楚楚可怜。父亲的心也裂作碎片。

                 

  看的医生,尽是城中最贵最出名大国手。

                 

  怪病时好时发。以为继宗不祥。他让一位半退隐江湖的占卜师给算了一下。

                 

  八十三岁的董大师,因白内障,视力不清。他摇了摇头:

                 

  “哎,你顺着他,以最好的待他,要什么给什么,看看可否化了。”

                 

  “‘化了’甚么?”他问。

                 

  老人不答。良久,只道:

                 

  “还债呀。儿女都是来讨债的债主,不是么?”老生常谈。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界,今生作者是”,这种因果命理,听得耳熟能详。

                 

  但余景天是高科技电脑化时代的杰出人士。有些东西完全没有科学根据,亦不能精细分析,无从稽考,以讹传讹。人们竟还迷信了数千年?

                 

  他不以为然。

                 

  心想:我白手起兴家,半生没作过什么恶。爱妻也本性善良。怎会生下恶儿?

                 

  妻子曲紫妍,是外省人。他第一个女人。

                 

  怎么认识的?

                 

  那一回,余景天还是个大学生,半工半读。匆促去补习途中,过马路与一个女孩相撞,女孩扑倒,一辆汽车驶来,他不假思索,把她抱起往外滚,避过意外。

                 

  曲妍紫吓得脸色青白,在他怀中好一会儿也不能言语。只望定他,没眨过眼……

                 

  一双哀怨的眼睛令他倾倒。

                 

  这哀怨的眼睛,我似曾见过。

                 

  或者,这便是缘分。逃不掉。

                 

  一切进行的很顺理成章。曲紫妍是个冷淡不爱说话的女孩,认识他时才十七岁,然后默默成为他的女朋友,跟着他,不生二志。——好象“非君不嫁”似的。不知为感他救了一命,抑或懒惰的不想另有烦恼。就这样吧。

                 

  交往多年,余景天结婚了。

                 

  夫妻之间不算热情。曲紫妍总是淡淡的,一切由余景天主动。小鸟依人。

                 

  后来怀了继宗……

                 

  那年余景天爱妻情切,陪她入产房。

                 

  本来还是好好的,谁知生产时,胎儿忽有异动,头部乱摇,出不来。产妇大量出血,大限将至。余景天见到鲜腥的血如迸堤而出,孩子有闷在里头,震撼得失禁。几乎没昏过去。但两个只能救活一个。

                 

  医生看着他一秒钟作决定。他痛苦地……

                 

  曲紫妍象个白纸人搬,咽最后一口气。她说些奇怪的呓语,是余景天至今也不明白的。

                 

  她淡淡一笑:

                 

  “爹,为了把你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他想,她神智不清,把人物调乱了,言语混淆了。她的意思应该是:

                 

  “Daddy,为了把他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曲紫妍,他心爱的女人死了,孩子活下来。——是她的一命,换回他的一命。

                 

  自此,余景天把继宗看作心头一块肉。

                 

  他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自从目睹产房的恐怖画面后,已成为他的梦魇。他面对女人,丧失雄风。“不举”的羞赦,难以启齿,——这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呀!他失去了?不是“生理”,而是“心理”上障碍。

                 

  但除了这个遗憾,他的运气却大好,眼光独到,投资获利,身价越来越丰厚。

                 

  儿子来讨债?

                 

  才怪。是继宗脚头好,夺去了母命,从别一方面还给他才真。带来数不尽的财富,以作补偿。

                 

  他对儿子溺爱曾招来布局绑架。十岁那年,司机联同贼匪劫走继宗。余景天急疯了。

                 

  整整三天,没吃进一粒米。

                 

  绑匪那头的电话,传来继宗的哀哭:

                 

  “爸爸……救我……”

                 

  他心痛心伤,无法形容。亦迸出急泪。

                 

  没敢报警,付出了一千万赎金。

                 

  只要爱儿无恙,平安归来,就放下心头大石。钱算得了什么?何况,下一状生意便赚回来了。

                 

  所以,儿子是来还债的吧?

                 

  ——他唯一的牺牲,是为了不让儿子难过,也为了内疚,更为了他的“遗憾”,一直没有再婚。欠缺完整家庭的温暖。

                 

  他只交些为了钱,可以忍受他,讨好他的“女朋友”。

                 

  想不到十七岁青春期少男,衔着银匙出生,也长的俊俏柔情,若考得车牌,礼物将是法拉利360,他却只交“男朋友”。

                 

  生活那么縻烂、颓废,还染上毒隐。前景黯然。

                 

  还——有可能——感染爱滋!

                 

  儿子尚在梦中。

                 

  隔着玻璃,一切象个噩梦。但噩梦会醒,吁一口气,回到现实,重新做人。

                 

  而他的“现实”,根本就是噩梦。他丧偶、不举、清盘、破产、众叛亲离、一无所有。心爱的儿子将失去,绝后,自己孓然一身,甚至也有可能……

                 

  “究竟我做错了什么?”

                 

  他在寂静中向天闷吼了一声。打开病房的门:“告诉我!告诉我!”十分痛苦。

                 

  凝视蜷伏如子宫中一只斑斓红蛋的继宗。他忽悠悠醒来。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你——认得我吗?”

                 

  “阿Joe.别吓爸爸……”

                 

  “不,你看清楚,”继宗双目反白,咬牙切齿:“我是邱永安!”

                 

  “谁?”余景天骇然。

                 

  “尔力,我说过:”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你忘了吗?“

                 

  余景天徒然倒退一步,如着电击。

                 

  他定睛牢牢看着病床上,那一身红斑,一息尚存的“继宗”——原意是继承自己功业的意思。

                 

  一片迷惘。

                 

  电光石火之间,他记得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人了。邱永安——?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医院的澄明白壁,忽转化成一个刑场。眼前旧景,清晰如画。

                 

  同治三年,他是一名刽子手。

                 

  尔力当了这一行近三十年,由师傅口授,并多回临常实习表演。——他是清廷“凌迟”极刑的第一好手。人称为“力爷”。

                 

  这个尊称好。是“凭力出头”。好似天生吃定这碗干饭。

                 

  “凌迟”,即“陵迟”。“迟”是缓慢的意思,载重车子登百仞高山的丘陵斜坡,可以慢慢的,一步一步地拉到山顶去……。“凌迟‘是零刀碎割,残酷地把犯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切下来,致”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加深和延长了受刑绝命的时间和痛苦。

                 

  黎明,刽子手尔力负责押解死囚邱永安往北京皇称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就刑。

                 

  “力爷”大名,令人毛骨竦然。一来他是工夫精细、准确——从没有多一刀或是少一刀。

                 

  判刑廿四刀就是廿四刀、三百六十刀就是三百六十刀、一千二百刀就是一千二百刀,拿捏恰到好处。

                 

  且为人贪婪、狠辣,每于刑前向犯人家属勒索财物遗产。他形体不算魁梧,但凛若寒霜,言辞有力。

                 

  清廷但凡捕获武装叛军,皆判“凌迟”。

                 

  邱永安是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一员。

                 

  咸丰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数十万农民军攻克了江宁(也就是明朝初期的首都南京)。各人都扎着红头巾,身穿短衣,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赤霞漫卷……。

                 

  “天京”建立了。

                 

  十一年后,一介农民的邱永安,已荣升为某支军队的头领。但太平天国政治纲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耶稣教义,敌不过人性的自私凶狠。世上所有组织,都有权利斗争,自相残杀。

                 

  同治三年六月初六,曾国藩指挥的清军挖地道轰塌太平门,破天京,崭杀尽士卒,俘虏了一干头领。

                 

  邱永安难逃惨无人道的酷刑。

                 

  他在狱中,面对大限,向小女儿叮嘱后事。

                 

  尔力伺与门外,向他提报价目:

                 

  “前已说明:顺我五千两,可于三十刀后便刺心;三千两,刀快些;一千两,程序如常,可使利刀。”

                 

  “呸!”身陷囹的邱永安向他棰了一脸:“清狗!你我汉族,自相残杀,临危还来敲诈!你还是人吗?”

                 

  尔力闻言:

                 

  “啊哈,太平叛军反清开战,百姓受苦。下等农民,还不是自相残杀?点天灯,剥皮、五马分尸……都是你们内讧,发明来惩罚自己人的——”

                 

  “今日成为阶下俘虏,已拼一死。可惜无法目睹清贼灭亡。”邱永安队那紧咬下唇至发白,难掩仓惶的十三岁稚女道:

                 

  “紫儿,不要在狗的面前流泪。”

                 

  她哽咽:

                 

  “爹,娘已上吊——”

                 

  邱永安叮咛:

                 

  “一切已成定局,你要坚强,远走高飞,改名换姓,忘记前事,一分钱也不要便宜了清狗!快走!不准相送!”

                 

  女儿下跪,拜别。

                 

  “快走!”邱永安赶她。大力跺足。

                 

  尔力怒恨。微微一笑:

                 

  “你是难逃一死。可你休想快死,力爷成全你,多受些罪吧。”

                 

  紫儿濒行,眼神哀怨,紧抿嘴唇,不肯遂去。尔力瞅着她,对峙着。

                 

  终于,邱永安被押解至东牌楼下,衣服尽剥光,绑在一根十字木桩上。

                 

  微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中国人最爱看热闹,“凌迟”是所有死刑中,最血腥、残忍、惨无人道,但又十分“细腻”的项目。

                 

  一如裁剪,一如绣花,一如烹调,讲究的是刀章、手法、细致功夫。大人,甚至黄毛小儿,都在事前三天准备好了干粮,参与盛会。

                 

  刽子手的手下,带一只小筐,放着铁钩、小刀。

                 

  望向头儿尔力,他把头一摇。各人会意,哦,这趟没有油水可捞,力爷也受辱,不高兴,所以,他们没有一个人,如前把小刀在砂石上磨得锋利。

                 

  用的,全是钝刀。

                 

  辰、巳时分,监刑官宣读:

                 

  “照律应剐一千二百刀。”

                 

  一千二百刀!

                 

  群众心惊胆颤,又引颈翘望。强抑的闷响和期待,令刑场一片死寂。邱永安闭目就刑。

                 

  三声炮响之后,尔力示意开始。

                 

  他道:

                 

  “因剐一千二百刀,每次只能割上很小很小的一块,我们还是用些辅助工具吧。”

                 

  手下搬出一个鱼网,覆盖在邱永安身上,再四下勒紧,令犯人的肉从每个网眼里鼓出来,纵横交错,散布均匀,——最重要的是大小一样,非常公平。

                 

  邱永安闻到一阵鱼网晒过的腥味,也许是上一位受刑者的血的味道。他听得尔力细语,遍体生寒的他耳畔一阵恶心的暖气:

                 

  “爱从哪先剐?嗄?”

                 

  他用钝刀把邱永安的头脸胸腹四肢,敲敲拍拍,这里,那里……,延搪着不下第一刀。任何地方都有可能……。

                 

  虐待了好一阵,突一声幺喝,先于胸前两乳动刀。接着胸膛左右,据网眼鼓起处,歌下十片指甲般大小的肉。初有血,三四十刀之后,因犯人疼极,闭气咬牙强忍,血竟倒流体内。

                 

  “咦?怎么不见出血?”群众窃窃私语,心有不甘。

                 

  尔力太有经验了,便转移方向,向小腹进军,深剐一刀,血从此洞冒涌。

                 

  手下和群众哗然一叫,才松一口气。

                 

  刀既钝,动作又慢,且不肯刺心。但邱永安一直咬舌至渗血,仍不吭一声,不喊痛,不惨叫。他的坚强,令尔力感到震怒。

                 

  若受了钱财,手势麻利,割肉的声音应是“嗤——嗤——”。但此刻钝刀在肉上拖沉磨蹭,发出“呜——呜——”的微响。

                 

  好不沉闷。

                 

  在三百六十刀之后,他决定每隔十刀,便小休一下,喝碗乌梅汁。

                 

  手下端过来。在毒日下,犯人血肉已蒸沤腥臭。冰镇过的京城名汤正好解渴。

                 

  尔力骨碌骨碌灌下几口,道:

                 

  “不够酸。加乌梅!”

                 

  甜汤变酸了,但他没喝,只衔了一口,向邱永安身上狂喷。一阵锥心刺骨的“酸疼”,他晕死过去。

                 

  为了不让犯人快死,便灌他稀粥续命。邱永安象网中一尾动弹不得的,血肉模糊的鱼,嘴巴一张一合。全身受勒,只有头部可以转动。他不停地摇着头,左右左右左右左右,艰难地摇晃,企图令痛苦减轻一点。

                 

  这样每十刀一歇,每十刀一歇的……,一直挨到黄昏,“鱼鳞细割”的肉块,全挂着一丝薄薄的皮,往下掉,又不离体,扭动还更受罪。无法摆脱。人不如兽,生不如死。

                 

  胸腹、双肩、两手、双腿、手指、足趾、脸面、眉头、背臀、手掌、脚底、嘴唇、头皮、性器……,就是不取心脏要害。

                 

  尔力道:

                 

  “你想一刀了断吗?你求我吧,我再考虑。”

                 

  邱永安一身腥红,体无完肤好肉。他双目睁得老大,连眼眶也睁裂了,怨恨至极:

                 

  “清狗!”

                 

  日落之前,尔力暴喝:

                 

  “第一千二百刀!”

                 

  这最后一到表演,才直刺心脏。

                 

  邱永安抽搐一下,双目反白,咬牙切齿,迸尽最后一点力气: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尔力大笑:

                 

  “你悔了吧?降了吧?来剩再伺候老子!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

                 

  余景天认得他自己的笑声。是那么痛快,得意,胜利。一个刽子手战胜了顽强的犯人。来剩喊他“爹”!

                 

  他骇然:

                 

  “你是邱永安?”

                 

  他徒地忆起,爱妻曲紫妍的眼神。

                 

  是的,她是“她”:邱永安的女儿。

                 

  女儿来世上一趟,忍辱负重,同仇人上床受孕,只为一个心愿,便是“把父亲生下来”?之后她死而无憾?

                 

  不。不不不——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余景天连忙取过一柄切水果的小刀,紧握在手。——他寻仇来了,他索命来了……。先下手为强。

                 

  病床上那虚弱的十七岁少年,那令自己身败名裂,两手空空,命悬一线的爱儿,喘着微微气息:

                 

  “爸爸——我口渴,我痛!救我!”

                 

  又凄喊:

                 

  “给摇头丸!我要‘忘我’!”

                 

  余景天的心又矛盾了。

                 

  这是我的儿子,我的血脉,我的亲生骨肉呀!

                 

  父子哪有得选择?

                 

  他迷失在因果的幻觉中。她是谁?你是谁?我是谁?

                 

  “爸爸……”

 

 勾魂使者

                 

  [坚!]

                 

  身後有人唤他。阿坚听得是一把甜蜜、娇俏,令人心头酥软的,女孩的声音。

                 

  当时他正想过马路。

                 

  这是行人极度密集的旺角闹区,人群如一锅生滚及第粥那麽浓稠,刚好又转了绿灯。他们全往前急走。

                 

  阿坚站定,回头——似乎是一个短发少女。还没看得清——

                 

  楼上传来堕物声响——

                 

  阿坚的双腿没移动过——

                 

  一厚硬像电话簿,超过十五磅重,无情得像地狱的石屎块,自一幢旧楼的僭建檐篷外墙剥落,高速堕下——

                 

  人堆中,只有阿坚闻呼站定不动——

                 

  就在电光石火的刹那,一个失魂落魄的阿伯,刚喝过一碗廿四味,自凉茶铺出来,还是一脸的苦。他原意往左拐弯,谁知遭阻挡窒步,失足一滑。这一滑,把阿坚推到,才一秒之间,那块时速九百六十公里的巨型石屎,把阿伯的头颅击个正著,阿伯完全不知底蕴,瘫倒在地,鲜血直冒。他的头颅爆裂,如豆腐般软弱,颈骨也折断了。瞪大了混浊的不甘的眼珠子……,鲜血四溅,阿坚的上衣也沾到几滴。他呆在当场。

                 

  是的,只一秒,石屎块夺去一命。只一秒,他竟然捡回一命。多麽幸运!

                 

  阿坚回顾,那个少女出现了。一脸迷惘。少女说:

                 

  「阿坚,你真命大!」

                 

  他勉定心神,看真这个呼唤他一声的少女。大概十五六岁,露背小背心宽脚裤,两手戴满珠串和Bra带装饰,短发染了橙红色。她长得又漂亮又风情,声音格外动听,如果玩Line,一定迷倒所有「听众」玩家,非要约出来见一面才甘心。

                 

  令人眼前一亮。简直摄魄勾魂。

                 

  少女有点感叹:

                 

  「唉,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阿伯时运低,帮你挡了煞呢,是他的劫

                 

  数。」

                 

  「咦?你怎麽知道我名宇?」阿坚定睛向她放电。他太了解自己的「长处」了,少女们哪经得起俊朗的他,两道深情的利器?还不乖乖地成为俘虏?

                 

  活泼可人的少女脸一红,但不服输,装作若无其事:「你是新闻人物嘛,我认得你!」

                 

  又撇撇嘴:

                 

  「都没有报上登的靓仔。」

                 

  是的,阿坚上过血案头条。

                 

  痴恋了他两年的女友小如,惊悉他另结新欢,在他跟前割脉,求他回心转意。

                 

  阿坚在房中翻出新欢彤彤的卫生巾给小如掩住手腕上冒血的伤口,叫她快去打「999」报警,然後把大门关上了。小如狠狠扔掉情敌的卫生巾,哭喊着直奔二十六楼的天台——事已至此,她的私人物品都放在他房间!我那麽爱他,为了他重读中五,他竟然赶我走!

                 

  小如蘸著腕上的血在天台墙上写:

                 

  「阿坚!我恨死你!」

                 

  把二人的合照撕掉。

                 

  然後纵身一跳……

                 

  阿坚後来在小如恸哭中的父母面前,对记者表示不关他的事,他甚麽也不知道:

                 

  「你们把她自杀的事算在我帐上,我也很无辜。」

                 

  又道:「不爱一个人,勉强去骗她,岂不是更无谓?我们才十七、八岁,大家都有选择权。——只怪小如想不通。」

                 

  他所认识的一群男女中,合则来不合则去,分手就像烧完一根烟。个个都是

                 

  「无心一族」——如果那麽执著,几时才捱到二十岁?

                 

  「你几岁?」他问。

                 

  少女拨一拨橙红的短发:

                 

  「一千岁!」

                 

  又逗他。嘻嘻笑:

                 

  「你怕?——未成年不够秤?」

                 

  阿坚拈起她的头发:「染得不好。你上来西洋菜街“东京廊”找我,我帮你染,不收钱!」顺势拖住她的手。

                 

  「喂,你的女友呢?」

                 

  「一个跳楼,一个被父母带了返乡下。」阿坚耸耸肩:「两大皆空,好闷!」又问:

                 

  「上我家看VCD吧,我其麽精彩的影碟都有。」

                 

  少女斜睨著他:「你不要持靓行凶啊!」但双脚是不由自主地随他拖著手带路。

                 

  暮色中,经过一个球场,正搭了个戏棚,原来是「盂兰胜会」上演神功戏。灯火辉煌,还传来锣鼓喧嚣。一个妇人向街坊派赠券。少女随意接过两张:

                 

  「《汉武帝梦会卫夫人》?神功戏?——我从未看过,进去开开眼界!」

                 

  「唔,好老土。]

                 

  「又不用钱的,不好看便走吧。」少女嗲他:「刚认识也不迁就人家一次。」

                 

  座上满是坊众,有男女老少,全神贯注地盯住台上的老倌演出。农历七月的棚戏,只上三五天,为神鬼做功德,超度亡魂,祈求消灾平安。戏台很简陋,由竹枝搭建,踩上去会响。音效也不太好,有杂声,不过侨吹媒蚪蛴形丁!暇故且荒暌欢鹊挠槔帧?掌迫取V挥形灏延锰吊而下的三叶吊扇霍霍开动著p>他们的位子是大堂中。连赠券也编座?真奇怪。二人挤进中间。半行的观众得缩起双脚让他俩过去,有点扰攘。

                 

  阿坚不耐:「坐到中间,一会要早走也烦。」

                 

  [不会太烦的。要走就走。」

                 

  後面一个阿婆在喊:「快坐下,别挡住我们看戏:」

                 

  一个阿伯也说:

                 

  「阻住地球转,都是你累我!」

                 

  阿坚正想回头怒视这些老鬼。——才一看,阿伯好面善……再看,小如?小

                 

  如也在观众席上瞅著他微笑……

                 

  这时,开动中的吊扇,铁钩不知如何突然甩脱,三叶快速转动锋利如大刀的扇叶,由十多尺高的棚顶堕下,一边横扫狠批。轧——轧——轧——

                 

  还未及思前想後的阿坚,被扇叶一切,颈骨折断,咽喉只有半寸虚位连接,温热的血冒出,头颅歪跌,阿坚欲伸手去扶正,竟向另一边倒过去。晃摆不定……

                 

  灯光陡地熄灭,台上振耳欲聋的锣鼓寂然,绚丽的戏衣化作麻布,全场半个观

                 

  众也没有。一瞬间,像盖了棺。沉在梦底。

                 

  ——那具断头的男尸是在翌日戏班准备「破台」时才被发现的。染在吊扇叶上的血已乾。苍蝇爬在微胀的肉上。

                 

  面如土色的班主向警方表示:「我们的棚刚搭好,还没“祭白虎”,班中禁忌是不能开口唱戏,昨晚又怎会招待观众?」

                 

  在纸钱和衣纸的飞灰中,香烛祭品鲜花之闲,噤声的《梦会》戏,不知是已落幕?抑或刚开场?

                 

  少女自背囊中拿出一张照片,原是阿坚和小如的合照,小如那一半已撕

                 

  掉了。勾魂使者用黑色箱头笔在阿坚的脸上打一个「X」。

                 

  ——虽然中途出了岔子,

                 

  至此,

                 

  总算功德圆满了。

 

 夕阳杀手

                 

  阿龙失业已经大半年。

                 

  他的朵好响:「铁胆龙」。凭一身拼劲杀出血路,扎职只花红棍。後来,以神秘面貌行走江湖。他对上一份职业是「杀手」。

                 

  九七年香港回归,经济衰退,他过大海,在澳门做买卖。那时亦算黄金时段,生意多到可以拣job,难度不高的,他不屑做,都让给其他兄弟赚些外快。九九年澳门回归,当局高姿态「镇压」……。过程如何,各位可在大小报章或电视上看到。

                 

  总之,阿龙下岗。到了二000年,加人失业大军。

                 

  他很不甘心,自己也是一条好汉,难道去申请综援吗?而这个行业刀头舐血,三更穷、五更富,说时迟那时快,他竟然接不到任何order,无工可开。

  这天,他在报上看到三版全版广告:

                 

  「人材争夺战」

                 

  是一间新上市的公司,招聘各方面「人材」,十分吸引:——

                 

  即时加薪

                 

  大量福利

                 

  保外培训

                 

  奖金制度

                 

  制订职业前景计划

                 

  而且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不拘。上班时间自由。只要求「独特性格」、「一技之长」、「身手矫健」、「刻苦耐劳」、「头脑灵活」、「深人社

                 

  会」。阿龙想:「以上都是本人强项。」

                 

  他到了中环一座非常雄伟的商厦顶层见工。每日派筹365号,他的interview时间是下午四时五十二分。这公司的制度先进而人道,不必排长龙造势,只消准时报到,可见很务实。

                 

  阿龙百无聊赖,到茶餐厅奖赏了自己一个牛扒餐,看完两份报纸,挨到够钟,便上去人事部。

                 

  赫?——

                 

  原来人事部经理是一只黑蜘蛛?

                 

  「请坐。」

                 

  她只动用八只手脚的其中的一只来招呼,其他的都很忙碌。不是打字、按电

                 

  脑键盘、接电话,便是笔记、修甲、啪丸和按摩後颈的穴位。声控操纵仪器,肚脐还不断吐丝结网,不肯浪费一分一秒。

                 

  阿龙很慎重地坐下来。

                 

  这黑寡妇腹部圆鼓鼓,像个球体,但手足极长,吐出的丝极韧,是钢铁的五倍。

                 

  黑蜘蛛按一个掣,介绍公司的声音响起:

                 

  「我们是一问刚上市的互联网发展公司。因散户支持,及大量热钱涌人,我们像一个空的大雪柜,亟须放些不同的东西进去,阁下是其中一位。」

                 

  「我们将发展网上斗蛛博彩、蜘蛛精色情网页、sex-file、同「天蚕衣」硬拼的「蜘蛛衣」、以毒攻毒的排毒美颜液、高科技止血疗伤蛛丝纤维、天王以及癫王网页

                 

  ……总之,衣食住行金融科技医疗娱乐文化美容化妆工农兵,都有发展可能。连奶嘴也可网上直销——」

                 

  「育婴——?」

                 

  「奶嘴是随摇头丸配套的。啪丸後会口乾、心跳、牙痕、肌肉失控,所以要吸啜奶嘴。——咦?你不知道吗?」

                 

  黑蜘蛛上下打量一阵问:

                 

  「你的一技之长是其麽?」

                 

  「这个——」阿龙挺坐,骄傲地回答:「我是省港澳的金牌杀手。我的战绩彪

                 

  炳,用过利器、枪械、炸弹、徒手搏斗。我可以背後突袭,又敢近距离正面交锋,

                 

  驾电单车与目标房车擦身而过,一下正中要害,从来不必补枪。我向来人匹马,直闯虎穴龙潭……」

                 

  「啊不要用太多四个字的成语——」黑蜘蛛有点不耐烦:「Make it simple,你只要说是「杀手」就可以了。「杀」宇怎样写?——不要紧,我用「sa」代替了。

                 

  唔,几特别——」

                 

  她把资料输人时,阿龙把上衣一脱示威,露出胸前的黑鹰—背後的苍龙,这青红皂白大幅纹身,把黑蜘蛛吓了一跳:

                 

  「哗!你做大戏吗?」

                 

  看他左臂一个「忍」宇,右臂还刻著「无情」,骇笑:

                 

  「好花!好out!」

                 

  阿龙环视这办公室,只是银、灰、黑、白冷冷金属色。对面的经理,一身黑,衬到绝。他赶紧把上衣里好。阔脚裤和乌蝇镜,那「小龙」look,难道也out吗?他

                 

  的表情怅惘而迷惑。

                 

  「你会上网吧?」

                 

  「甚麽?」

                 

  「上网。」她微笑一下,「现在连「社团」也「。com」了。」

                 

  阿龙硬着头皮:「是「咪宝个嘴」那种吗?」他仿效著电视广告。

                 

  「哈哈。」黑蜘蛛皮笑肉不笑:「我们做「网」,以「网」起家,征服一个又一

                 

  个城市。这点你在应徵之前应该清楚。」

                 

  「我可以学的。」阿龙忽然谦卑起来:「我的指头还算灵活。」

                 

  「我们需要网上杀手。但「黑客」最重要的是脑,且不须出来见人。」

                 

  「啊我是本行的大哥大!」

                 

  「你知道「黑客」吗?」黑蜘蛛道:「即是「骇客」,是电脑系统的捣乱者——只

                 

  要人侵任何电脑,便等於征服者。以此武器进一步可以控制和毁灭人类,大权在握……」她鉴貌辨色:「咦你要发问——?」

                 

  阿龙开始嗫嚅:「怎样去杀死一部电脑呢?」

                 

  他补充:

                 

  「不管了,价钱好的话,我三天之内干掉你们的对手!」

                 

  黑蜘蛛被他的豪情壮志刺激得大笑,花枝乱颤,蛛网抖动,呛得喘不过气来。

                 

  阿龙看著眼前这个妖精,想起他初上位,英武精壮,大佬金牙麦的女人迷恋他,痴情一片:

                 

  「铁胆龙,我跟你,天地不容,但我还是——」

                 

  「不,天娜,请你自重,我阿龙有情有义,江湖人做江湖事,我是不会勾义嫂的!」

                 

  「龙哥,你不要我,我死给你看……」

                 

  他坚毅不为所动。强自压抑欲火……

                 

  天娜果然为他跳楼自杀了。

                 

  金牙麦用力拍拍他的虎背熊肩,表示敬佩。阿龙终生不娶。

                 

  ——但,那是十八前的事了。

                 

  「阿叔。」

                 

  没回应。黑蜘蛛再唤:

                 

  「阿叔!」

                 

  「——我?」

                 

  「阿叔,时问到了。我看你不大适合做「网」。不过,以你的资历和身手,一定找到份好工的。——你基本上已是个well-trained的扑头党。」

                 

  「甚麽?——」

                 

  「扑头党。」她认真地说:「你完全可以胜任,而且命中率高,破案率低,

                 

  报仇机会微,一定到两餐。」

                 

  「甚麽?」阿龙暴跳起来:「向地盘杂工、阿伯阿婆、买线(?)师奶埋手的扑头党?用铁通扑人後脑,先害命後谋财,为了一条金链一个手提电话或五百元便开工的扑头党?」

                 

  他气得双眼通红,血脉沸腾一宇一顿地:

                 

  「我读得书少,不懂上网——但你不要侮辱我!」

                 

  说罢,阿龙慷慨激昂地踢开他的座椅,飕地起立,转身——连颈部起劲一转,发出一下英雄的风声,「山雨欲来风满楼」那种。一脸悲壮地,抬头大步踏出这个蜘蛛网。

                 

  五时正。

                 

  中环人下班了。

                 

  街上全是匆忙的闹嚷的人潮,在网中游弋挣扎,走不出去。

                 

  令天空气好差,能见度低,污染指数不知是多少?阿龙觉得自己老了。寂寞了。

                 

  黄昏来得那麽早。

 

 一杯清朝的红茶

                 

  黄昏下了场急雨。

                 

  雨之为物,能令昼短,能令夜长。天色刷地一变,阴暗起来,白昼马上结束。雨渐渐大了。檐前的水滴像一个个过分地扯长了的感叹号。

                 

  没有人会在下雨的黄昏宣誓、立志、憧憬未来。因为「不合时宜」。

                 

  听雨声,无论如何总带点伤感——即使某些伤感也隐含少许快乐。

                 

  我喜欢泡一杯好茶。

                 

  茶分红、绿、青、黄、黑、白各色。比水复杂,比酒神秘,比咖啡莫测。香气有一百八十种以上。

                 

  为了配合早来夜色却又不想早睡,我会选择心爱的EarlGrey(格雷伯爵红茶)。

                 

  把新鲜又完沸腾的开水,以稍高的姿态灌注圆形茶壶中。壶中的茶叶便因对流而上下翻滚。对泡茶之道讲究的人,称之「跳跃」(Jumping)。但我觉得「舞动」(Dancing)还更好。何必墨守成规?

                 

  茶叶因充分的舞动,才可把它本身的味道散发出来。

                 

  我们闻到难以形容的芳香。

                 

  茶杯,愈简单愈好。陶瓷土器,以牛或家畜的骨给烧磨成粉,是名贵的「骨瓷」制品。一定要白,雪白

                 

  ——绘上花蝶水果虫鱼、长春藤、格仔图案的茶杯,漂亮,但破坏了情趣。

                 

  与咖啡杯不同,茶杯是宽口而浅身,易於散发茶香,亦可欣赏到艳丽茶色。一杯好茶,茶杯周围还出现黄金光环,令茶色润泽透明。所以色、香、味、质感、茶得「过四关」。

                 

  EarlGrey之命名,为纪念格雷伯爵(二世)。

                 

  据说,1830年(清道光十年),曾来华任外交使节的英国格雷伯爵,将佛手柑油(Bergamotoil)加入中国茶叶中,调制了带独特甘香的极品。不止英国王室,连远至丹麦、荷兰、瑞典等国的王室,也闻得美名纷纷定购引进,大为倾倒,渐渐地流传。其配方则秘而不宣,一度成谜。是「个性红茶」。

                 

  佛手柑为香橼之变种,果实长椭圆形,前端裂开,如指爪。外表有纵行的皱纹,果肉带柠檬、柑橘和某种东方神秘香味。由於形状奇特,颜色金黄,香味浓郁,可作观赏、供佛之用。

                 

  ——而且,还与紫禁城中的慈禧太后关系密切。

                 

  帝王家,豪华奢侈,规矩大,生活讲究。宫中香料的耗费惊人。皇帝上朝听政时要点香炉。丹墀上的鎏金铜鼎、铜龟、铜鹤……散发松柏枝的幽芬。殿内外、寝宫中,也有檀香的烟雾缭绕。出外行幸时,身上挂有精美缕雕的金、银、铜小香炉。亦遍洒花露。

                 

  你别说,慈禧老太太也真有点品味。

                 

  她不喜欢松柏檀香。别出心裁的规定:用时鲜水果代替香料和香木,所以储秀宫、体和殿、乐寿堂……等慈禧地盘,永远漾那幽幽甜甜,清新自然的果香。所用多是南果子:柚子、苹果、香蕉、木瓜……至爱佛手柑。

                 

  水果精心挑选,个儿大小匀称,码放整齐於官窑精制的缸内、盘上。定期更换,以保持水果的芬芳。但果子并不永,每月初二和十六是「换缸」的日子,换下来的水果分给几个贴身侍候的宫女。

                 

                 

                 

  风过处,佛手柑犹有余香。宫女们学主子,也摆在自己屋里享受一下。

                 

  看来,慈禧是今时今日流行天然香薰的始祖。我们用的香薰精华油,较好的得百多元至数百元一小瓶,蒸薰时每回数滴的下,虽一室清香,却比不上新鲜果子呢。

                 

  不过佛手柑不是经常可见,随时买到。而且,说真的,这东西太有「人性」了,一时似留了长指甲(或戴了指甲套)的女人的手,一时因果实分裂又纠缠如「十指紧扣」的姿态,看来有点恐怖。它乾枯後会变黑,如尸的爪。我们无法不联想到慈禧的「余威」。

                 

  爱佛手柑味道的EarlGrey,就无「肉体阴影」了。

                 

  格雷伯爵红茶还可做茶冻、蛋糕、薄饼、巧克力、泡芙、果酱、慕思……一家面包店还做过红茶面包。它微红色,混了茶叶碎,刚烘好出炉时,香浓迷人,冷却後反而失色。

                 

  可见面包得趁热吃。茶得趁热喝。人得趁热爱。

                 

  记得月前看过国际权威医学杂志《刺针》报导:——一名每天大量饮用(约四公升)格雷伯爵红茶的四十四岁男子,出现视线模糊,手脚抽搐迟钝的症状。後来他自动减少饮用量,有关病徵随即消失。奥地利一名脑科专家表示:「伯爵茶主要含有佛手柑油,里头的「香柑油内酯」物质,对人体有影响。」云云。

                 

  其实任何「过分」,都有毒害。

                 

  人会「醉酒」、「醉油」(长期在厨房烧菜,猛火沸油会释出丙烯醛等有害物质令人不适)、「醉啡」、「醉情」……

                 

  当然亦会「醉茶」。

                 

  长年累月沉迷或离不开某一种东西,它便令你中毒昏眩(即使「自我陶醉」,也一样)。

                 

  想不到2002年时,我们发现这杯1830年清朝的红茶,如一只「魔爪」,已深沉地,伸延了二百年……

 

 神秘文具优惠券

                 

  「本城最昂贵的文具店!」

                 

  一天打开信箱,从一堆垃圾中见到这个宣传卡。——我以为「最昂贵」的文具店,应在纽约第五街,或者东京银座。怎会是香港铜锣湾旧区一条横街的二楼?像二楼书屋—租金比地铺便宜很多,才可经营。

                 

  铜锣湾的繁华,已是金玉其外了。今年已有很多店铺和大型百货公司纷纷结业。目前,最後冲刺的名店正进行二折减价大清货,以期促销。关门大吉。

                 

  这样的一家文——具—店?还标榜「最昂贵」?一开口便下逐客令似地。一定是无聊的戏弄邮件。

                 

  它上面又附了优惠券。

                 

  「凭券购物五折(只限一种)」

                 

  「最人气货品:胶水」

                 

  甚麽?最受欢迎的东西,是微不足道的胶水?开玩笑!

                 

  「恭喜,阁下是本店一千人当中选出的一位幸运儿……」

                 

  我没放在心上。《读者文摘》对所有收件人都说类似的话,劝你[勿失良机」。

                 

  星期天,到时代广场地库买肝酱和黑色的稞麦健康包,路过这横街。正过马路,忽地一辆劳斯莱斯停在附近。司机打开车门,我见到本城一位富豪上了二楼。

                 

  正纳闷时,又见一位红歌星,刻意穿得很低调,夹克牛仔裤,还戴了渔夫帽。

                 

  舞台上的风情和魅力不知所踪。她神情哀伤地,也闪身上了二楼。

                 

  二楼,便是那家神秘文具店的所在,

                 

  岁晚收炉,家家经营惨淡。它的顾客非富则贵?都是名人?我好奇地决定上去一看。若是黑店,我有揭秘题材。

                 

  上楼梯当儿,本城一位喜剧影帝匆匆赶过我前头。他看来满怀心事。

                 

  推开门。那个挂铃叮铃的响了。

                 

  只有一名穿著前卫黑衣黑裤,剪了IT人平头装的男子在推介货品。他比所有人都倨傲,嘴脸木然,不可一世。

                 

  店中已有好些贵客,一些是大人物,一些是专业人士,还有惯於穿著肚兜去Ball的名媛今天衣物覆盖范围是她们在「社交版」见报的十倍,几乎比包裹木乃伊还要厚重。

                 

  她说:

                 

  「我要一把割刀。」

                 

  店主(「气派」应是店主而非店员吧)说:「要割哪个部份的?」

                 

  「割手就可以了。」她强调:「他经常骂我身材假,整容效果差,不但打击我自信,好令我不敢勾引其他男人,他还打我……」

                 

  「这把吧。」他说:「例腕用,大量出血,怵目惊心。但十秒钟自行愈合。」

                 

  「我要不疼的,我付得起钱。」

                 

  那位红歌星上前:

                 

  「上回订的剪刀来货没有?」

                 

  「已有。请等等。」

                 

  「我买了削铅笔器,把爱情放进去,只削尖了,去不掉。」她抱怨。

                 

  「那个打孔机呢?」

                 

  「好一些。不过打得百孔千疮,仍是痛苦。我想一了百了。——请给我剪刀。」

                 

  「这柄剪刀很锋利,情丝一断,无法继续。」

                 

  「我想清楚了。」她说:「长痛不如短痛。」

                 

  「对,」店主微笑:一不对头,马上剪断,把损伤减至最小。」

                 

  旁边一位女强人模样的顾客一瞧:

                 

  「大决绝了。」

                 

  她说:

                 

  「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合心水合眼缘的,他有千般不是,最好用橡皮擦擦掉——一部份。当然去掉坏记忆,保留好印象,欺哄一下自己,又过去了。」

                 

  「橡皮擦杀伤力大,有时不想擦掉的不免误中,不如买一瓶涂改液。」店主另有推介。

                 

  「但要费时问等它乾呢。」

                 

  「改错带吧。」他热心地。

                 

  「其实最易控制的是改错笔。」

                 

  「当然,——不过贵一点。」

                 

  女强人道:「我还要两样文具:—(一)甜言蜜语复写纸(二)狼心狗肺

                 

  碎纸机。」

                 

  「谢谢惠顾。若多买一个大型档案夹,存放你的爱情纪录,我可以给你九五

                 

  折。」

                 

  我四下浏览,看有甚麽适合白己:——

                 

  文件架、活页簿、Label贴纸、襟钉、贺卡、带模机、小夹万、大头针、尼龙绳、笔座、书立、相架、三色原子笔、钥匙扣、信封信纸、电脑清洁布、钉书机

                 

  富豪一手拈去那个钉书机。

                 

  「我要把她跟我钉在一起。」他投诉:「你跟我说万字夹、文件夹、扣针也可以,但只能欢好一段短时间,她就跑了。」

                 

  「你年纪已相当,用钉书机会出血,会痛。」

                 

  「对做得我女儿的人,得付出代价吧。」

                 

  「——不过你的女友前天来买了个拔钉器。」

                 

  「啊!她偷看了地址——]

                 

  「不,」店主说:「我们也寄宣传卡给她。」

                 

  [这是不道德的!你赚我的钱,又做她生意。吃曹操的饭,办刘备的事……」

                 

  「这不是你商场的策略吗?」

                 

  富豪语塞。

                 

  「算了,别浪费时间。有比钉书机更好的吗?」

                 

  「这超级双面胶纸有奇效。」他答:「不过二人黏结后很难分开。」

                 

  「但我要主动分合权!」他强调:「我再挑更方便的,钱不是问题!」

                 

  他在架上仔细挑选。

                 

  一位名女人来了:

                 

  「给我一副耳塞,——那小子再难人耳的话,再[哟完唱],也听不到。」

                 

  「要不要多买一架小型吸尘机?」

                 

  「好的,把那财色兼收狰狞得意的嘴脸也吸进垃圾袋中。」

                 

  「够了?」

                 

  「不,」她笑:「我还要重新开始。你推介一些,最贵的。」

                 

  「套装:——调节距离的[拉尺]、量度心胸宽窄的[量角器]、在大家脚下

                 

  划一个圆的[圆规]、计算准确的[计算机],还有[问尺]、[指南针]、[地

                 

  球仪].有了一整套装备,下回就不致遇人不淑。为了酬答,我们会附送一个[放大镜].」

                 

  「你们送上我家吧。」她满意了:「每种两三个款式,我再精选。让我看看时间表:——後天,下午三点半?」

                 

  「一定一定。不过外送多收百分之十。」店主吃定了她:「还有,改在六点

                 

  半。」

                 

  她没有机会说不。——因为她需要!

                 

  店主向那位巨星招呼:

                 

  「先生,你订的毛笔、墨砚和水彩到了,——艺术才华便是最有效的催情剂。」

                 

  「唔?」他饶有深意地:权力、金钱、名气和性能力才是,我比你清楚。

                 

  还有,我的新女友很年轻,我多要半打萤光笔。」

                 

  这个时候,我才观得空子,问:

                 

  「你们这儿最人气的胶水——」

                 

  他见是小顾客,有点不屑:

                 

  「哦——对,这种。」

                 

  「有甚麽用?」

                 

  「黏结伤口呀。」他说:「你的心受到伤害,在裂缝涂一层,乾後形成保护膜……]

                 

  还没说完,看我一眼:

                 

  「不行,你用胶水,一下子又伤了。我介绍你用这种超能胶。还有封箱胶布,肉色的,没有人发觉。」

                 

  「吓?我的心有那麽伤吗?」我不信:「要胶水就够了,而且我也可以自力复元。」

                 

  他见没甚麽赚头,便答:

                 

  「随便你。爱情胶水一瓶三万元。」

                 

  「甚麽?」

                 

  「凭优惠券五折。只限一种。」

                 

  「甚麽?」

                 

  「你来胡混吗?别碍我做生意。请便!」

 

 二月某夜阪急错失

                 

  去年秋天分手的。

                 

  如果在任何地方分手,譬如某一家咖啡馆、卖甜圈饼的快餐店、或者某一倏街道的拐弯处、电话亭、电动游戏机中心、图书馆…那么只要不到那个地方,最多不吃那种甜点,忘记也比较容易。男孩想。

                 

  「但分手是在阪急电车站大堂啊。」

                 

  怎么逃脱?天天都会经过。一生都舍经过……

                 

  情人节那天,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到Art Coffee喝一杯,然后到Hep Navio的「无印良品」看一阵最新型号,26型自行车,四万九千圆,银衬黑的cool.

                 

  像4`C那黑石指轮,她一直希望有一只4`C,银纯度950.比一般的925,看来更加冷。湖底水温夹杂碎冰的那种冷。——当他存好钱的时候,长发大眼睛的她

                 

  对他冷淡了。

                 

  是忽然的冷淡。

                 

  她喜欢自己多一点,男孩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不怎麽珍惜。因为自己条件好,很多女孩也喜欢啊。比较骄傲。後来,她遇上更适合的,冷淡了,半放弃。他才惊觉已经习惯了她,没有办法。二十岁的心似乎是这样的起伏不定。但不能挽回。

                 

  现在他每天学习忘记一点。自去年秋天到今年春天,自己的生日派对、圣诞夜、千禧年元旦、女孩成人节……,大概已忘掉了65%至70%了,连妒忌、懊悔、自责、轻视、悲哀、寂寞,也逐渐的减少了。甚至在太累的时候,一个人,可以到梅田地下街2番8号的Refresh Hands做三十分钟指压,才继续功课。

                 

  令年大学毕业,他要长大了。学生时代最後一个情人节,却仍是寂寞的。妹妹约了男朋友,同学们也一双一对。自己逃出来,在阪急电车站的大堂,这个老地方。

                 

  假装在等人。消磨时间。

                 

  似乎还有人可等。

                 

  此刻,才知道身体已经退出,但思念却是顽强的。当买得起4`C指轮时,失去了她的手指。——如果一个人不必思念,他就不会受到伤害。爱没有害,思念却受不了。

                 

  枯坐了半小时,非常空洞、孤独、平凡。有些人,在节日,是没地方好去的。

                 

  好想好想身边有个女朋友,一起吃顿晚餐。

                 

  ——下一个,我懂了,下一个,我一定好好对她,好好珍惜。我会紧握她的手。我的指轮要送出去。

                 

  四十五分钟又过去了。

                 

  在电视剧《灰姑娘彻夜未眠》的宣传廊柱下,人来人往。这些人都约了谁,有个去处吧。

                 

  呆在这儿的时候,对面的女孩一直也在等。

                 

  她不停地打电话。低头唱唱细语。

                 

  不特别漂亮,但年轻清爽。——男孩忽然间喜欢上短发、瘦弱、眼睛细长的一型。对於过去,他真想彻底的丢弃。

                 

  她不停地打电话,打了一通又一通,好像在催促一个赴约的人。真是个甜蜜痴p>的女朋友。男孩想:

                 

  「怎么开口招呼呢?——“你跟我以前的女朋友完全不一样。”这样便明确了:自己已是一个人。但她不会有其麽特别的反应吧。她眼中没有我。或者道:“可否让我说出对你的感觉後,你才去赴约?或继续等人?”——表白了,有模糊的概念,有40%至50%可能性。不说,那麽近却又太远。」

                 

  他想踏上一步,给大家一个新机会,又趔趄着没有站起来。

                 

  然後,一秒钟之後,女孩离去了。

                 

  男孩想,她有约了,我没有机会。——她终於把对方逮到了。

                 

  他依旧坐在廊柱下。在这个地方,寂寞是不显眼的,理直气壮的。潮水般的人流都不回头,也不好奇留意。

                 

  人人都有个去处了。即使在夜风中散散步。

                 

  忽然间喜欢上的女孩也错失了。

                 

  是的。

                 

  错失。

                 

  ——男孩永远不知道,女孩一通又一通的电话,是这样的。

                 

  「你在哪儿?

                 

  是否同她在一起?

                 

  答我!

                 

  答我好吗?

                 

  我等你好久了,你不来吗?

                 

  你是否约了她?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

                 

  X X X

                 

  「你现在是否同他一起?

                 

  怎会“不知?”

                 

  是或不是?你答我!

                 

  令天是甚麽日子?很难回答吗?

                 

  二月十四日是甚麽日子?

                 

  现在!我想知的是现在。我不管昨天,昨天是昨天。

                 

  为甚麽不是你的问题?怎麽不关你的事?

                 

  你是我的好朋友,化妆品喱士胸罩和4`C项链都问我借。

                 

  他见你还多过我见他……」

                 

  X X X

                 

  「你说吧,你们是否在一起了?

                 

  你不爱我了吗?

                 

  你是我的男朋友呀。是我介绍你和她相识呀。你还说她牙齿不整齐……

                 

  我怎麽那麽笨?

                 

  你只是一时被引诱的是不是?

                 

  不,我不会做傻事。要做一早做了。我不会的。我只想知道“真相”。

                 

  你不忍心答我吗?

                 

  我不会生气,你直接告诉我吧。」

                 

  X X X

                 

  「怎麽是你听的电话!

                 

  我打的是他的号码呀,

                 

  怎麽由你听?你们“现在”在一起了吗?

                 

  为甚麽骗我?

                 

  我问了你一百次你都不让我知道。

                 

  我只想知道——

                 

  你……把他还给我好吗?

                 

  我很爱他,我不能失去他,他在你身边听到的。你曾经是我的好朋友!

                 

  我不能失去他。

                 

  他怎会同你说这种话?,他怎会对我没感觉?你有其麽“资格”代他说话?

                 

  我不信我不信!

                 

  你叫他来听!

                 

  我要他亲口明明白白的告诉我……

                 

  我现在上来!」

                 

  X X X

                 

  「

                 

  」

                 

  X X X

                 

  当女孩最笨最失控无援的时候,男孩还带点羡慕地望著她离开,消失在赶路的

                 

  人群之中。从此两个人不再相遇。

                 

  一秒钟的决定,也许改写了故事。

                 

  但两个故事分别作结了。

                 

  缘份就是这样。

 

 「暴走」热潮

                 

  「深夜,遇上「暴走族」集结,切勿好奇观望或停留,避之则吉,以免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都是残暴少年,帮会招揽壮健的後备军。若犯罪只不过在感化院服刑一年半载便可重出江湖了。

                 

  日本的朋友这样叮嘱。

                 

  根据九州警方统计资料,去年罪案近三十万宗,比前年大幅增加九倍。「暴走族」占了一个很大的百分比,令警方头痛不已。

                 

  在东京,最有名的聚集场所是第一京滨高速公路上的「大黑休息站」,充斥飙车一族。

                 

  日本全国有数不清的「暴走族」,人数亦难统计。每个城市都有「自发性」的组织。

                 

  就连淡雅高贵的千年古都:京都,也拥有它的「暴走族」。

                 

  每有热闹的节日、祭典、庆祝、花火大会……他们便联群结队出动。大和民族的「和」,是血液中强烈的「集团意识」。

                 

  我装作问路,同几个少年聊了一阵。一说英语,他们便矮了半截。嚣张跋扈收敛一点。

                 

  「你要问路,可以问警察。」

                 

  「你们不帮游客的忙吗?」我道。

                 

  「我们只是crazyboy.」

                 

  「怎crazy?」

                 

  一个看似小大哥的说:「是同警察作对的。」

                 

  「赢或输?」

                 

  「赢!」

                 

  另一个道:「不正面的作对。」

                 

  「你们几岁?」

                 

  「十五、十六。」红衣老大指点他身边的「」。又指指自己:「Seventeen!」

                 

  「能看清楚你的「制服」吗?」

                 

  他们一一背转身。

                 

  我见到各派有「京都九条暴走宪连」、「关西京都四代目」、「五代目」、「九条本部」、「舞龙」、「天下统一」……等等不同的彩字,在长长的袍子背面。

                 

  他们的「制服」,不但分了颜色,也分了派别和等级,自己有一套规矩。穿红袍那位,地位就比白袍的高级些。十五六岁的,听令於十七岁的。但十七岁也是孩子呀。

                 

  「今天37.7?C啊,」我问:「不觉得热?」

                 

  「不热。威风!」大家作出相当「威风」的姿态。

                 

  我有点失笑。这些长袍其实老土又累赘,走起来有个明显的架势,但不大方便。摸一下,质地厚硬,奇装异服,他们觉得有型,身份象徵。有闯荡江湖通行证。

                 

  「为什叫「暴走」?」

                 

  「走得快嘛。」

                 

  老大补充:「做完「暴力」,马上便「走」。」

                 

  「知不知道GTO?」一个问。

                 

  「鬼冢老师?」我记起了。《麻辣教师》中的反町隆史。做戏而已。

                 

  「戏中他也是「暴走族」出身。好棒!」

                 

  警察巡至,他们便识相地散开。施施然,没正面冲突。

                 

  我看这几个少年的背影,笑容和语调,算是比较纯真的了,中间十五岁那名,还「乳臭未乾」,咧嘴而笑,好趣致。像邻家弟弟。

                 

  他们之中,有些在日间有份正职,例如寿司店员、墨鱼烧店员、清洁工、卡拉OK侍应……或学生。工作时如同一般日本人,勤力又负责,还有礼貌。只在深夜出动,找寻另类刺激快感,发泄内心的郁闷和不如意。

                 

  我遇上的这些,只不过是「市内暴走」的边缘人吧。

                 

  因为这里是京都。

                 

  如果在东京、新宿、歌舞伎町,那是另外一些面貌。真是敬而远之。

                 

  公路上飙车的最讨厌了,属於「雷族」、「霹雳族」、「雷打族」、「竞赛族」——即使未满二十的少年,却千方百计拥有一辆汽车,或摩托车,才具备「暴走」条件。他们特意将灭声器取下,在街头呼啸,在族群的居所一带号召归队,噪音极为滋扰,令人难受。凑齐大队人马,排气声浪足令半个城市的玻璃窗震碎。全速狂飙,向目的地驰骋,沿途吸引路人侧目,满足虚荣。

                 

  他们的「战衣」和「战马」,是辛苦工作存钱或犯案买回来的一个梦,搏取时尚少女的崇拜。AV女优饭岛爱的初恋,也是「暴走族」。

                 

  「暴走族」游行式的狂欢,亡命的飞车,场面壮观。但破坏秩序,扰人清梦,还造成车祸伤亡。

                 

  横行的党羽,甚者摧毁、攻击、殴斗、抢劫、吸毒、强奸、杀人

                 

  ……

                 

  甲:「我喜欢闻到刀子上血的味道。」

                 

  乙:「想藉犯罪出人头地。」

                 

  丙:「愤怒是突然爆发的,无法以语言表达自己。」

                 

  丁:「趁未成年,体验杀人滋味——过两年,便不成了。」

                 

  戊:「脱离了组织,我便不能穿制服。」

                 

  以上是「暴走族」的心声。

                 

  在消费高昂而人情淡漠的现代社会中,人人都惧怕寂寞、离群、被遗弃。急於自动归属於一个团队,把自己淹没在同声同气的汪洋人海中,心理上才安全了。为了不孤单,有人投身有「过劳死」危机的「新人类」队伍,有人投身「暴走族」。有人抛弃垃圾,有人做垃圾。

                 

  在日本(或世界各国),只消有点名气,明星、歌星、球星、厨师、作家、模特儿、政客、AV女优、摺纸师父……即使是玩具(HelloKitty或「烘面包」之类),总有一窝蜂去追捧的fans,有共同意向和话题,他们就「踏实」了。

                 

  美国某溜冰世家发明了一种把滑轮装在运动鞋上的「暴走鞋」,穿上後把鞋头翘起,重心移向脚跟,便可溜得比人快,走得比人暴。在日本,一上市,马上流行。香港台湾亦不甘後人。

                 

  「暴走热潮」蔓延了……

 

 牡蛎男孩和珍珠女孩

                 

  酒吧中音乐喧嚣,人声杂乱,各种不同味道的香水混集起来如蜘蛛丝,难以形容的奇怪的昏眩。四下一切与他无关,他的眼神穿透每个人的身体,落在更寂寞的远方。

                 

  这里常有一坐四五个小时的恶客。不断念念有词,白己说自己吃吃笑,都不知多快乐。

                 

  那有三只眼睛的男孩便在训练自己做三点露白的斗鸡眼自娱。两个嘴巴的女孩自己接吻。

                 

  「喂,」一个女孩走近:「你戴这顶盔甲型的大帽子干麽?」她敲敲它,发

                 

  出声响,「你是不是秃头?脱下来瞧瞧?」

                 

  她企图用力扳下那两片甲壳,但不成功,——它一定是牢牢的与他的血肉黏连一起了。

                 

  男孩木然:

                 

  「但愿我能摆脱它。」

                 

  他又道:

                 

  「我是Oyster,一个牡蛎男保你呢?p>「Pearl.」她笑:「你长得很丑。丑得不似人形。」

                 

  「那你为其麽走过来?你犯贱吗?还是特地过来嘲笑我?」

                 

  「别用那样硬绷绷的语气。」她说:「闻到亲切的海水、海草……咸咸的腥腥的味道。我很喜欢。你闻一下,我也有。」

                 

  真是臭味相投了。

                 

  女孩坐在他身旁:

                 

  「你和我是同一类人。」

                 

  他有点感动。

                 

  「男人在沙滩求婚,在海边结婚,与女人在卡布里岛享受九天的蜜月。一次晚餐,他们点了一道非常特别的菜——牡蛎炖煮热腾腾的浓汤,女人许下心愿。终於,她生下了一个小宝宝,那就是我。」

                 

  牡蛎男孩的甲壳如影随形,身体柔弱又发出腥味。爱海。但他是个怪物。妈妈无法承受这高涨的悲哀、无边的沮丧和苦痛。舍不得杀掉他,但恨不得扔掉

                 

  他。他很孤独地长大了。

                 

  每个同学都想猛力掀起他的硬帽子,突如其来的袭击、力砸……或用润滑剂。每次都令他头痛欲裂,几乎丧命。

                 

  所以他没有朋友。当他谈看自己的往事时,脸上并没其麽特别的表情。已经习惯了上帝的配

                 

  给,抑或主人的塑造?他是温柔而认命,善感但不多愁的贝类。

                 

  「我甚至没有女朋友——」

                 

  他试著搂搂她的腰,天,她的腰那麽硬!

                 

  「哎呀——」她呼痛。

                 

  牡蛎男孩马上把手缩回去。

                 

  「是我太粗暴吗?」他不好意思:「……但,你这儿是不是有毛病?」

                 

  「好痛!」女孩皱眉:「要多等一些日子。现在不方便。」

                 

  「其麽?」他说:「我并不想同你一夜情。我只不过寂寞。」他又关怀地:

                 

  「你也不要太随便同人上床。」

                 

  她听了,悲泣起来。

                 

  「天啊你不是有了孩子吧?」

                 

  「不。」她捂著腰腹:「我只是又有了珍珠。」

                 

  ——她是一个珍珠女孩。

                 

  健康、正常、从一而终的蚌,是没有珍珠的。人们羡慕光彩夺目圆润珍贵的珍珠,没想到是「受伤」的代价。——只有被外物侵人体内、极度刺痛、受到

                 

  伤害的蚌,一时没有办法把那原不属於自己的的变异,排出体外,又不甘暗自淌血,只好赶紧分泌一些薄膜,把它包裹,一层一层又一层,藉此减轻自己的痛苦。

                 

  珍珠女孩在某一段时间内,耗尽力气精华,好不容易才自力复元。这个时候,她可以剖开腰腹,取出成熟的纪念品。

                 

  每一次情场上受了伤,万念俱灰,痛不欲生,她就躲起来,制造了一颗珍珠。

                 

  「你看,」她展示:「我已经有一串长长的珍珠项链了!」还强装快乐:「尚有多出来的可以卖掉,换到一笔装身费用,重出江湖。」

                 

  她擦掉泪水。

                 

  「我是一个擅於把不幸转化成本钱的女孩吧?做人不能太自卑。」

                 

  他望著「项链」,真是怵目惊心的「疤痕」啊。当她招摇过市时,这是多麽丰盛的空虚呢。

                 

  他指指她的腰腹。她已心有灵犀:

                 

  「快了,这珠胎快出来了。——遇上了你,我多希望是最後一个。」

                 

  同病相怜、相爱,也是缘份吧。

                 

  但牡蛎男孩静默一阵。

                 

  他好像月力在遏止一些甚麽。以致心怦怦地跳。他的脸容有点扭曲。然後,自背囊中,取出一本书来。

                 

  「我要走了。这是我的传记,你现在不要看,令晚回家後才翻翻——」

                 

  「你玩甚麽游戏?」她一看书名:——叫THE MELANCHOLY OF OYSTER BOY《牡蛎男孩忧郁之死》。「这是其麽书?TIM BURTON?」

                 

  「添布顿导演是我主人。」男孩说:「制造了痴情剪刀手、无奈蝙蝠夫、伤心骷髅积、哭笑难分的小丑、无头鬼……,还有我。」

                 

  「他有那麽多私生子吗?」女孩拉著他:「我不嫌你是怪物,我由始至终没

                 

  有介意过——」

                 

  「可是我介意。」牡蛎男孩找个籍口决绝地,头也不回地,推开酒吧的门。

                 

  他走了。

                 

  珍珠女孩觉得这是最坦率直接的侮辱。她的心马上淌血:

                 

  「旧患还没好过来,现在又有新伤了。怎麽遇上这样重插一刀的人呢?我的珍珠质快不够用了。人不可能同时应付两个伤口的!」

                 

  她回忆这多年的坎坷,禁不住伏在桌上大哭。

                 

  「call me!」

                 

  忽然一个男孩递来一份小礼物。

                 

  「我很烦,你闪开!」

                 

  「先看看礼物好吗?」他说:「我放在这儿。」

                 

  她一瞄,是「call me巧格力」。一盆十二格,九格是数字,巧格力合成一个手机号码。

                 

  示爱方式真有趣。

                 

  男孩伸出舌头来,舌头上全是键盘。

                 

  「你的号码是多少?」

                 

  他接著便输入舌头中了。

                 

  「别大惊小怪。」他笑:「我妈妈同电磁波有染,诞下私生子。我是一个手机男孩。」看了看大门:「世上并非只有那个“蛤仔”才有特色。」

                 

  又劝她:

                 

  「你不要钻角尖了。那个“蛤仔”说不定已看上了鲨鱼丸女孩,贪她比较腥。」

                 

  人生在世,又何必太过痴心?

                 

  珍珠女孩带看遍体鳞伤和一串珍珠,与手机男孩厮混了一阵,欲火焚身,忘却伤痛。一起拥着离去。

                 

  她遗下那本小书。对他的传记再也不屑一顾。

                 

  但书中的故事仍是延续下去的——

                 

  牡蛎男孩落寞地回家时,已经凌晨二时五十五分。

                 

  爸爸和妈妈在房中,为著男人的性能力烦恼。自从生下怪物之後,他变得很差劲,涂抹各种药油、试过各种口服剂,甚至酒精,其至含铅的毒酒,也不管用。

                 

  医生诊断後说:

                 

  「大家都说牡蛎可以增加性能力呢——」

                 

  这个晚上,爸爸踮着脚尖,偷偷走进他房内,前额冒出汗珠,嘴中吐出美言:

                 

  「儿子呀,你快乐吗?你可曾梦见天堂?」

                 

  男孩眨眨眼睛,来不及回答。他怎会快乐?他连天使也拒绝了,因为

                 

  他洞悉。

                 

  爸爸拿起刀子,举起了牡蛎男孩,一撬之下,他「滴答」滑进他的喉咙。进入他的胃、肠、生殖器……

                 

  爸爸流了一滴眼泪。

                 

  三点正。

                 

  爸爸和妈妈躺在床上。他亲了亲她:

                 

  「来,试试看,这回一定行的!」

                 

  妈妈呢喃:

                 

  「这回我想要个女孩呢。」

                 

  让我们尾随珍珠女孩吧。

                 

  到了手机男孩的家。——她叹了一口气。认得这地方,原来很久之前上过来一次。一夜情,不应该有的记忆。那麽说,颈项上的珍珠,是否有一颗是他的呢?

                 

  但他热吻着她,没有时间喘息。二人一起纠缠着进浴室,在花洒下,再也分不开来。

                 

  ——忽然,女孩一阵急剧的抽搐,脸青唇白,双目贲张,蓦地弹倒。一身发黑,仰天暴毙。

                 

  太快了。是触电,

                 

  发生其麽事?

                 

  「唉,」已呈兴奋状态浑身湿淋淋的手机男孩十分扫兴,用力拍打自己的脑袋:「又忘了关掣。真该死!」

 

 失城

                 

  如今想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我不得不驶着救护车通街跑,蓝灯不得不闪亮,人也不得不流血、死亡。人死了,爱玉也不得不眉飞色舞,我也不得不和她结合。

                 

  我第一次目睹流血死亡,才是上班后两个星期。死人毕竟跟实习时的橡皮人儿不一样,会有腥膻的气味,喉头格格的最后呼吸声,还有亲人吵耳的哭闹。

                 

  伤者在途中已经死亡,同僚在后面说:“不用急,把响号关掉吧,吵死了。”

  我便慢吞吞的,红灯停车,绿灯前进,像在驾驶学院学车一样。才抵达医院,死尸才抬出,一群男女已经蚁般拥着死者家人:“棺木寿衣殡仪全套。”“我们现在八折。”“我们送寿毡、花圈、私家车接送往火葬场。”“CALL11183888.”我吃惊了,不禁道:“你们可以放过家人吗?”有一个女子,细细小小,戴着一顶垒球帽,高声反驳道:“人要死,死要葬,生意要争,不得不如此呀!”她就是爱玉。

                 

  我们恋爱,结婚。她怀孕,挺着大肚子找死人生意,我在深夜的街道载着伤者在城市奔驰。在郊外买了小屋,屋前种着丧气的芒果树、细小而非常酸的黄皮果树。

  当夜班,总在黎明时浇花、煮食,恐怖而平静地期待将来——不得不如此。

                 

  隔壁搬进来时竟是一个黎明,才5时,吾妻爱玉,正在嚓嚓地踏着衣车,修改寿衣——死者淹死,死后身体竟比生前大了两码,爱玉为死者改他生前穿的西装,我在吃极其难吃的酸黄皮,隔邻驶来了一辆黑小货车,静静地下来了瘦瘦小小的一家人。瘦小青森的男子,瘦小而黑眼圈、头发稀疏的女子,4个瘦小如猫的小孩,合力地搬一张桌子,进入邻屋。又静静地从小货车里搬了几张床褥、枕头、杂物。

  最小的小孩又提着一个大藤笼,笼里有只肥大无比的大白老鼠。

                 

  后来见他们一家人在客厅,睡在大桌子上,白老鼠午夜叫得吱吱作响。

                 

  我和爱玉不大见到我们的新邻居,有时看过去,只见他们空荡荡的大厅,只有一张大桌子可怜兮兮的。青森男人驶着小黑货车上班,瘦小的4个小孩,深夜坐在二楼的露台边看月亮,瘦小女子却独自在客厅里看电视。瘦小的男子深夜在花园修理衣柜,有时我下班回来,男子偶然咧着一排闪亮的白牙向我一笑,瞬间便没有了,黑沉沉的,我总怀疑那不过是个闪亮的梦。

                 

  爱玉有轻微流血,进院检查。一夜我在花园里吃面包,空气有隔街玫瑰的香气与宁静。忽然有人敲了门,原来是青森男子。他也是这样咧着白牙,怯怯地笑,道:“我叫陈路远。我住在隔壁。”我只好打开门请他:“差不多凌晨了。你们都很晚啊。”他笑:“打扰了。”我接道:“进来喝杯咖啡。”他略一犹豫,才道:“你可以过来一下吗?有些事情发生了。”我吃完最后一口面包,道:“好。我穿件衣服。”

                 

  陈路远便站在门口等我,抬头看月亮,低下头来,羞羞怯怯地看脚下灿烂的雏菊。我们踏在月白的街道上,我搭讪道:“我叫詹克明。我当救护员。我太太是个殡仪经纪。”陈路远答道:“哦,我是个建筑师。太太没工作。有4个孩子,刚从加拿大回流回来。”才没几步,便到了他家。

                 

  他家门口有支染血的大铁枝。

                 

  我略一停步。他只看了铁枝一眼,便引我进入花园,若无其事。我恃着高他几乎一个头,70公斤175公分的身材,也无所谓,便随他进去。

                 

  门半虚掩,扑面是熟悉的腥膻气睐。他推开了门,门后是一池塘鲜血。

                 

  “你要进来吗?没关系,他们都死了。”

                 

  客厅还亮着灯,电视正在播无声的粤语片,镭射唱机转动,传来了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陈路远侧耳听着,现着光辉宁静的、基督徒一样的神情:“多么美丽的音乐。多么接近宗教,像歌德教堂、古埃及金字塔,让人往上望、往上望——生命转瞬即逝。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瘦小女子还张着眼,像在看电视,有一种童稚的专注神情,端端正正地坐着,脑浆沿额角流下,穿一件家常运动衣,都湿了,染着血,像流了一身汗。

                 

  “对不起,吓着了你。要喝杯咖啡吗?”

                 

  我站在那里,全身冰凉,不由自主地跨了一步。血淹了我的运动鞋,脚尖凉凉腻腻。我说:“还是不了。我想我要报警。”

                 

  陈路远浅浅地笑起来。“不用急,我弄了咖啡。喝一杯才去报警吧。反正我都在。”又低下头,道:“对不起,麻烦你了。孩子在楼上,要不要去看看?”我急道:“不用了。”忽然心慌意乱,问:“白老鼠呢?”陈路远道:“不得不如此。”

  也不知有没有答着我的话,又侧身道:“你听听。巴赫的音乐,来回反复,痛苦不堪,又不得不如此。你到过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吗?我在那里听风琴奏巴赫的音乐。

  在欧洲,事物长久而宁静。回到香港——发觉我三年前建的公寓房子,已经拆掉——你喜欢巴赫的音乐吗?“我忙道:”哦,我听Kenny G.我先走了。“他站在血塘中,还是十分有礼道:”对不起,我满脚是血,还是不送了。孩子不知死掉没有,我上去看看。“便扬手叫我走。

                 

  我发狂地奔跑,在门口绊着了铁枝,“啪”的跌在地上,一路是血。一路的脚印,点点开着,如雪中红莲。

                 

  “有些事情发生了。事情发生了。发生了。”

                 

  报警的人有点神经错乱,大概吓着了。我刚收到同僚林佳又升职的消息,区指挥官的职位我无望了。他们说,是由于本地化政策。我独自在夜里吸一口烟,跳望维多利亚港的景色——殖民地将永远消失,像我妻维利亚,不得不永远消失。现在她会在尼波里某个草原小屋的火炉之旁吧,天气已经凉了。但香港是没有季节,不容回顾思索的。如今想来,维利亚离开我已经整整6个年头,期间我竟然没有想起过她。就只在今夜……

                 

  凌晨12时31分抵达现场。法医、摄影师还未到达,救护员初步证实5个伤者已经死亡。报警者是邻居,红着眼,军装督察跟他道:“伊云思总督察来了。你仔细跟他说一说。”年轻男子便跟我说:“他只是说,有些事件发生了。他没有说,我做了一件事。好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他脸容非常忧愁。

                 

  疑犯还在厨房里,督察说。警察到达时他正在煮咖啡,现在在喝咖啡:“就像一切跟他没有关系一样。”督察说。没有上手铐,因为他没有武器,而且非常安静。

  我一皱眉,便上二楼视察命案现场。

                 

  “孩子分别是三、四、六、七岁,二男二女,六岁及七岁女儿在这房间。”督察推开了门。大女孩伏在桌上,正在画画,脑后被硬物劈成星状。小女孩正在床上玩玩具熊,手还抱着血熊,颈部被斩至几乎脱落。房中央是一塘血,血中有断指,尸体应该是受害后再移至床上。

                 

  “3岁及4岁的儿子在这里。我还以为他们在睡觉。”督察推开了另一度房间门。此时摄影师及法医官到了,正在嚓嚓地拍照。两个儿子伏在床上,还盖着被,只是墙上一大片鲜血,脑后亦呈星状,骨头碎裂。“凶器呢?”督察答:“疑犯已经包好在胶袋里面,还标了笺,上写‘凶器:铁枝一枝,刀一把。”“先送他到精神科检查,才下口供。”“YES SIR.”

                 

  我在满室血污的房间站了一站:当了警察三十多年,第一次感到血的腥膻与昏浊。我很渴望可以喝一点威士忌酒。窗外有蓝光,微微闪动。我大叫:“把警号关掉,蠢材!”军装遥遥地应道:“YES SIR.”但仔细一看,原来是蓝蓝的月光静静隐着杀机。我非常的苍老及疲倦,便微微地打了一个颤。我大吃一惊:我知道我老了。我原来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与恐惧,而且孤独。

                 

  我想我要离开这个殖民地了。殖民地将不复存在。

                 

  精神科初步诊断疑犯精神正常,有轻微忧郁倾向及患了点伤风。他在警局一直不肯说话,而距离48小时合法拘留只有10小时,疑犯家人都在加拿大,只有死者在港有个民兄。据此人说,谋杀案发生前两天,银行突然多20万现金转帐,案发后翌日收到陈路远寄给他的信,嘱他用了20万元安排死者及4个子女的葬礼:“我恐怕有很长时间不能再见你了。”信上写道。

                 

  陈路远非常瘦削而且安定,静静地看着我。我开腔道:“案发后你在厨房喝蓝山咖啡。你喜欢蓝山咖啡?”他毫无所动地看着我,就像有谁,有什么,在他里面死了。我心头一动,像看到了我自己。我示意警员出去预备咖啡,我又掏出了在现场搜出的照片。一间乡村房子,大概在加拿大,陈路远一家和一只大牧羊犬站在园子里的照片,全都笑着,连牧羊犬也张着嘴,附和着。陈路远略略低头,看了看照片,又不知看到什么远处去了。警员送来了咖啡及携来了耳筒镭射唱机及喇叭。咖啡香弥了一室昏黄。镭射唱机播着案发时他听着的巴赫大提琴无伴奏一号组曲。我点了一支烟,就深深地陷入沉思与静默之中。

                 

  “你喜欢巴赫的音乐?”陈路远没有回答。“我想你不愿意再说的了。多么好。

  你知道吗?我下了班不说话,有时在兰桂坊喝整个黄昏的酒,光听人家在吵。不说话是一种奢侈。“陈路远看着我了,不知在聆听,还是在想。

                 

  “我太太,她叫做维利亚。我们刚在德布连结了婚我便带她来了香港。你去过爱尔兰吗?那是个美丽而忧愁的地方。草原上有马,春天时满地开了野菊。我们的儿子叫大卫儿,眼底带绿,像爱尔兰的草原。”

                 

  “维利亚一直不喜欢香港,或许因为我有一个中国女子。一次我醉后竟然透露迷恋上背上纹了一只孔雀的中国女子。翌日回家我发觉维利亚伏在床上,痛得满脸通红,掀开毡子,才见得她背上纹了一只大孔雀,血迹还未干透。我跪在地上求她原谅。”

                 

  “但没有用。你知道,我是个警察。我是英国人。我无法拒绝殖民地的诱惑。”

                 

  “她回去过爱尔兰。我带着大卫儿到她姐姐处找她,我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抱着大卫儿在哭。”

                 

  “又回到了香港。断断续续很多年。大卫儿开始独自上学,交小女孩朋友。维利亚走了,在米兰寄来了一张明信片,要离婚。”

                 

  “她后来跟了一个意大利人。她去意大利前跟我做最后一次爱。背上的孔雀已经毁掉,她原来优美的背部灼了难看的疤痕。我一边做爱一边流眼泪。她只说:意大利人对我很好,远比你对我好。我这样比较幸福。请原谅我。我不能再背这爱情十字架。”

                 

  “她走后我开始很沉默。”

                 

  “生命里面很多事情,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我想你明白。正如我想我明白你。”

                 

  他便静了下来,好像我是主控官而他是冷血的多重谋杀犯——人的灵魂的幽暗,沉重婉转至不可说,而且无所谓道德。他爱维利亚不比我爱赵眉爱得更多或更少,但他毁了她美丽的背、她的爱意,和她的前半生,而我却杀了赵眉、明明、小二、小远和小四,及大白老鼠。

                 

  演员下了舞台,疲倦而憔悴。

                 

  我只是无法背这爱情十字架。

                 

  但赵眉真的怕。中英谈判触礁,港元急剧下泻,市民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赵眉从医院扑来找我,还穿着护士制服,只在我怀中哭道:“住不下去了。让我们结婚,离开香港。”她的白帽在我面前晃动如蝴蝶。别着白帽的竟是一支一支的发夹,无端端地生长着,像刺。

                 

  她要跟我结婚我便答应了。我没有想过要拒绝,我爱她。

                 

  “陈路远。”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小小的手伸过来,握着。

                 

  “很奇怪。近来我老在找东西,总觉得失掉什么似的。”她怯怯地笑起来,“你上班了,我总觉得永远不会见着你似的。”

                 

  “失去什么。就像你已经在坟墓里了,我在你的坟头走过,在呼唤你的名字。”

                 

  我一直沉默着。黑暗无处不在,远处公寓房子的灯,已经遥不可及了。是的,失去什么,永远不能再回头了。

                 

  “我们还是不要想回香港的事了。”赵眉又转念道,“因为我又怀孕了,路远。”

                 

  “哦——”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新希望。让我们好好的,给他关怀、温柔、爱。”她将我的手轻轻放在她肚皮上。我的手突然发热——惧于生之无知未来,我只吞吞吐吐地道:“一定非要孩子不可吗?”我脑里慢慢浮现一个血婴,半埋在泥土里,赵眉和我,在黑暗中呼唤寻找。\'

                 

  “一定非要孩子不可。”赵眉缓缓地答,很缓慢,但很坚定。我知道她决定了。

  我们以为自此便可以安顿下来。孩子是个壮大的男婴,我们叫他小远。小远比两个姐姐都好脾气,晚上总酣睡,不大哭。哭也见好便收,性情似乎比较开朗容易。

                 

  事情还是一件一件地发生。明明上幼儿班,突然不肯上学。赵眉又哄又吓,总不得要领。她已经3岁多,突然扭着脾气,撒了尿。赵眉替她换裤子时才发现她腿上都是瘀痕。她才说:“同学打我。我和幼生讲中文,他们便打我。”幼生是班里另一个中国学生。赵眉触电似的,皱着眉,跟我说:“路远,我怕不幸的事情还是要发生。”

                 

  裁员还是裁到了我身上。我拿着支票与措辞客气的辞退信,回到家里,在门后缓缓跌坐。冬日的黄昏来得特别早。我怕又是漫天漫地的白雪,婴儿夜夜啼哭,我们互相杀戮伤害,血溅成浅浅的池塘,说不定其中还会开一朵冰凉的白莲。在厨房找到了赵眉,我只能紧紧抱着她:“如今我只有你了,赵眉。”

                 

  我软弱的时候赵眉总很坚强,为我煮了咖啡,说:“我们还有足够一年半开销的积蓄,况且还可以领救济金。”侧着头,想了想,浮现了一个恍惚的微笑:“幸好三藩市不下雪。不然,我想,我大概会死的……孩子也活不下去……”忽然目光凌厉地看着我。我心头一震,跌碎了手中的咖啡杯。

                 

  我怀疑我们心里的什么角落,失去记忆与热情,正绵绵地下着雪。在三藩市,在香港。

                 

  赵眉不再让明明去上学,将她关在屋里,手里却抱着两个婴儿,口里总道:“他们想杀死明明。”又去买了100米黑布,成天在踏衣车上缝窗帘,将屋子蔽得墨墨黑黑的:“他们成天在看我们。他们想杀明明。”在家里又穿着雨衣,戴着医生的透明胶手套,穿一双胶雨靴。“我怕,陈路远。雨什么时候才停呢。”而三藩市冬日,阳光丰盛如巴塞隆那。

                 

  我无法按捺,将明明送回学校,回来紧紧抱着赵眉,撕去她的雨衣,手套、胶雨靴:“赵眉,你有病。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令你和孩子平安而丰足?”她低下头来,缓缓地道:“大概不可能了,陈路远。”

                 

  她默默地收拾一地的胶衣服,拉开了一屋墨墨的窗帘,到厨房弄吃的,姿态十分缓慢而安静,像受完电震的精神病人。我站在整洁光亮的客厅中,隐隐听到了赵眉播的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忽然感到十分疲倦而且苍老。我老早已经忘记恐惧的滋味,此刻我非常的惶惑,而且恐惧。

                 

  我竟然动手打她。明明放学回来,小二和小远都饿了,他们就在厨房吃点什么。

  赵眉还是十分萎靡,只在厨房切切拌拌,小孩吃着,都哭了。我进厨房一看,孩子满口是血,手里还抓着满满的血与肉。赵眉在细细地叱喝着:“吃掉它。吃掉它。

  吃掉可以驱邪。我们有杀身之祸了。“她竟也瓢起一调匙的生血肉,往嘴里送。我一把揪着她的发,摔掉她的调匙:”这是什么?“她说:”鸡心、牛脾、猪肝。“

  我指着她的脸:“你给孩子吃这些?”然后我竟然打她,一掌一掌地刮她的脸。孩子哭得更凶了。她也不哭也不闹,只眯着眼看我。我略停手,她转身便操住了厨刀,闪闪亮亮,冰冰凉凉的,搁刺着我的喉头。

                 

  “你忘记了吗?陈路远。关怀,爱,温柔。”——何以至此。我原来想爱她,关怀她,给她一个温柔的家。

                 

  明明轻轻地走过来,抱着了赵眉的大腿。赵眉索索地流了一脸的泪,放下了刀,跪下说:“明明,你们父母做错了。从油镬跳进火堆,又从火堆跳进油镬。做错了什么,我们却不晓得。”

                 

  因为我们以为凭智慧建造了巴比塔,通往天堂。

                 

  然最终还是毁灭。

                 

  我独自到了欧洲,又回到了香港。我无法再背负爱情的十字架。

                 

  然而我已无法再认得香港。我走路缓慢,鞋跟老给人踩着。

                 

  银行职员问:“先生,身分证号码?”我略一迟疑思索,职员已在叫:“下一位。”我想去檀香咖啡室喝一杯旧香港的浓咖啡,发觉咖啡室已经消失。电话号码都改了7个数字。港式英文我亦不理解,譬如“天地线”。我去看许冠文的电影还会发笑,但整个电影院的年轻人都十分不耐,粗话连篇地叫他“阿伯,收山喇。”

  民选的立法局议员才20多岁。我在香港迅速衰老。

                 

  我在杏花村租住一间细小整洁的公寓房子,像爱丽思梦游仙境,回到了单身时的孤独与沉默。闲来坐在窗台上看飞机升降,原物实大的巨大飞行金属,在窗前掠过,跑道在城市与海洋之间,闪闪发亮。这实在是一个奇妙的城市,独一无二。

                 

  我找回旧日的拍档,夜夜工作至晚上10时。生活还可以。午夜浅睡即醒,会昕到婴儿的啼哭,不知是不是幻觉。

                 

  赵眉和明明还是找到了我。婴儿小远在啼哭,赵眉的腹部已经隆起。我低着头想,怀的是魔鬼怪婴,——我们心中的魔鬼。

                 

  她只是“啪”的刮了我一巴掌。我轻轻地掩着一边发热的脸。

                 

  我默默地抱起明明,接过她怀中熟睡的婴孩。她提着行李,默默地随我进屋。

                 

  当夜我们还做爱,顶着奇怪而邪恶的隆腹。

                 

  可能就是当夜做的决定。

                 

  明明、赵眉、小二、小远回到香港后就互相传染疾病。空气污染,明明老伤风、感冒。食物污染,赵眉老肚泻。噪音污染,好脾气的小远也成天皱眉大哭。为了寻找加拿大的记忆,我给他们买了一只大白老鼠。只有老鼠和我最健康,老鼠吱吱的生长,如癌之扩散,而我的决定在黑暗中孕育成形,等待诞生。

                 

  我不知如何将事情解释清楚。到底是我毁了她们,还是她们毁了我,还是我们都是牺牲者。小四生长得很健康,跟每一个婴儿一样哭闹发脾气。我们一家6口,跟每一个香港家庭一样,在暂时的恐怖的平静里生活。赵眉也像每一个妻,送孩子上学,记得食品价格,见学校老师会精心打扮。明明学会多话,用电视肥皂剧主角的嚣张态度说黑社会术语,小二不停摔破家里的所有玻璃,小远毫无倦意地生病,肚泻,发热,皮肤敏感。生命像一张繁复不堪的药方,如是二钱,如是一两。而我案前的草图堆积如山,周末还得和建筑商和发展商唱卡拉OK,吃含重金属及各种毒素的海鲜,急于花钱又急于赚钱。我忽然怀念在美加那种真实的孤独与恐惧,因为清醒,但我已别无选择。

                 

  从油镬跳入火堆,又从火堆再跳入油镬。

                 

  移民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希望。而希望从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赵眉不再跟我讲关于温柔、爱、关怀。她和我在这人生的各种歧途之间奔走,已经劳累不堪——但正如希望,光明坦直的道路,也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我以为我的决定,再光明坦直不过。

                 

                 

  要杀赵眉的意念总是一闪而过,第一次我们还在阿尔拔亚省加特利城。我们刚到几个月,她怀着小二,我失业,二人成天在大雪纷飞的屋子。赵眉喜欢数钱——把现金提出来,找换成硬币,一只一只的在数:“足够我们过两年4个月零5天。”

  我看着电视,听着单调的钱币声,赵眉近乎满足的叹息——又一天了。

                 

  几时才过完这些日子呢,当时我忽然起了杀她的念头——一闪即过,用刀劈碎她的脑子,肚里流出紫黑的胎儿,再杀死熟睡中的明明,警察会将我当重要人物看待,我们会上加特利亚城报纸的头版。这个念头竟令我深深地震栗,不禁轻轻发抖。

  赵眉转过脸来,微紫的脸,灰黑的眼睛,看穿了一切似的,说:“陈路远,我知道你恨我,你恨我迫你离开香港。但谁知道呢?我们从油镬跳进火堆,最后不过又由火堆跳回油镬,谁知道呢?”我心里一阵揉痛,一言不发,只是抱着她。

                 

  我从来不知道加国有这样漫长严酷的冬天,才11月,已经下了雪。赵眉愈来愈沉默,川流不息地在厨房里弄吃的,Cereal、生水果、乳酪、烟三文鱼、意粉、巧克力勿斯、苹果批、果仁曲奇饼干、龙虾汤、鹅肝、烧鸭……二人对着一桌子的食物发呆。电视亦川流不息地开着,简直就像香港的屋村。赵眉又养了一只牧羊狗,先喂狗,喂明明,然后才该我。食物吃不完丢进垃圾桶——我的存在不过在牧羊狗、小孩与垃圾桶之间。漫天风雪,我披一件外衣便往外走。

                 

  园子里只有荒凉的几株枫树,索索地摇动。雪亮如白衣,月色明丽。我只是盲目地向外走。双腿麻得抬不起来——离开这食物丰盛的监狱。我们以为追求自由,来到了加国,但毕竟这是一座冰天雪地的大监狱——基本法不知颁布了没有。他们在那里草拟监狱条例呢。逃离它,来到另一座监狱。

                 

  我在冰凉柔软的雪中栖息。我累了。

                 

  在一个暗紫的梦里面,我听到赵眉子宫里的轻微哭泣与呼吸。

                 

  醒来在雪白的医院里。护士和气地道:“陈先生。”赵眉的紫脸,大大的,像一朵肮脏丧气的花,在远远地看着我。

                 

  “不应该将孩子生下来,打掉他。”

                 

  赵眉哭了。

                 

  孩子生下来我们便搬到多伦多,那里挤迫而空气污浊。人们又喜欢饮茶,看明周,炒地产,比较像香港,令人心安。我们买了一幢高层公寓房子,换了一辆日本车,我又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建筑师当文员。同事都很友善而客气,经理总是十分有礼,叫:“陈先生,你是否介意替我整理这叠发票?”日子安静而缓慢。

  下午5时零5分,他们都走清光,我有时在寂寞的办公室,站在窗前看雪,以及灰黑的黄昏。站着站着,会看到赵眉紫色的脸,及两个瘦小的婴儿,像紫色樱桃。我想狠狠地压碎它,溅了一雪地紫红的汁。

                 

  小二特别爱哭,叫起来惹动了明明,两个婴儿轮流哭整个晚上。赵眉和我,严重睡眠不足,她开始掉了一地的头发,连眼睫毛也秃了。我开车双手总是发颤,在办公室里老觉得窗外有人寂寂地看着我,还有一种得意的看热闹神情。仔细一看,又没有了,脑里只是有无尽的婴儿哭声,在深夜的灵魂尽处。

                 

  赵眉让婴儿吵得无法入睡,便在厨房弄吃的。凌晨5时,我们夫妇对着一桌子食物,窗外是深黑的雪。我狠狠地瞪着眼前那只吱吱的白老鼠,赫然惊觉老鼠已经成千上万地繁殖,爬满了厨房、睡房、阁楼,甚至在我的驾驶座上。我蹦地跳起,冲入婴儿房,紧紧抱着明明、小二,怕他们要被白老鼠吃掉了。孩子“哇”的哭了。

  转身来,见赵眉单单薄薄地赤足站在房门口,睡袍绉而陈旧,凄凄凉凉的双手交缠在胸口,道:“陈路远,让我们回香港吧。”

                 

  我们结果搬到了三藩市,在湾区找到了旧房子,我开一辆吵得不可理喻的旧福特,我又在一间建筑师楼找到一份绘图员的工作。

                 

  孩子仍然非常瘦弱而且敏感,喜欢哭泣。一夜明明又整夜哭泣,但我已经累极,而且开始习惯,转身也就呼呼大睡。突然醒来,感到有蓝光,原来是三藩市盛夏的无声闪电。屋子里异常的黑暗与静寂。不大听到孩子的哭泣,我像灰姑娘一样又惊又喜,在陌生的美丽静默国度漫游。赵眉在我这个静默国度消失。我竟然就在一阵一阵的无声闪电里,无声地笑了。

                 

  我多么渴望赵眉及孩子的消失。

                 

  但我却摸索起来,开了灯,到婴儿房找孩子和赵眉。小二睡了,明明的床却空空洞洞,留了浅浅的睡痕。我的心扑扑地跳动。

                 

  终于在厨房找到赵眉。她冲我,微微地笑了,在喝一杯香浓的巧克力——我已经多时没见过她的笑容。明明却坐在地上,靠着煤气炉,满脸紫蓝,嘴里塞了一条香蕉。赵眉道:“她不会再哭了。”我大吃一惊,立刻抱起明明,挖出了香蕉,再电召救护车。明明还有呼吸,只是十分微弱,我一下一下地拍她的脸,一时急痛攻心,差点流了泪。赵眉只是静静喝着巧克力,有天真安乐的神情。我站在这么一个蓝光闪动的公寓厨房,空气弥漫巧克力香气,身旁有勤劳的妻,天使女儿,而我又是个幸而能逃离香港的中产阶级——救护员快要到来。我感到了幸福生活的讽刺,再一次,对着赵眉,失神地笑了起来。

                 

  小孩很快复原,只是父母要看心理医生,明明和小二都交给了托儿护士,蚕蚀我们有限的积蓄。

                 

  情况再次地稳定下来。只是夜来我会做杀死赵眉的梦,醒来一身冷汗,紧紧地拥着她,叫她“宝贝”,说爱她,为她受的委屈道歉,和她做爱。

                 

  赵眉又将明明和小二接回家来,好省点钱。她又干回她的本行,周未做替工看护。我做着极其无聊的绘图工作,老像一个永不升级的一年级建筑学生。明明自从咽了香蕉后,忽然不再哭泣,只是十分忧愁,眨着大眼睛。一次我们在明明用的小厕盆发现了血。她只是咬着唇,不哭泣也不动容。一看她,下体发炎得又红又肿。

  我忽然知道,我们只因为自己的轻弱,毁了她。

                 

  平静而提心吊胆的,总有什么不幸的事情要发生似的,我们还是在三藩市安顿下来,入了冬。

                 

  秋冬之间不过是几天的事情,晚来早黑,家里没亮灯。明明在半暗的玩具房间摇木马。小二在婴儿床睡得正甜。赵眉不在。

                 

  我独自在客厅喝一罐啤酒,坐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醒来天也全黑。赵眉仍然没有声息。车子还在,她没有开车。打开衣柜,看出她没有穿大衣。我隐约嗅到不幸的腥膻气息,梦也似的,浮现了她坐在沙发前看电视,额角缓缓地流着脑浆的形象来。明明伏在书桌上,后脑开了血的星花——我发狂地抱起明明,摇她:“妈妈呢?妈妈呢?”她只是一味地摇头。

                 

  赵眉是否真的离开我远去?我不禁一下一下地亲着明明——多么像赵眉。明明吓惊了,只是别过脸去。

                 

  我在寂静的林荫大道叫赵眉的名字。邻居亮了灯,探头出来,关上窗。

                 

  在街头韩国男子金先生的家前碰到他开车回家。他停下来,道:“我见到你太太。在小公园,独自坐着呢。”

                 

  我在一株枯透的枫树下找到她,坐在雪白的木椅上。她的脸孔微焦而紫白,没穿大衣,只围了一条紫红大围巾。我静静在她身旁坐下,明明一挣,便在草地上玩去了。

                 

  这夜寒冷而有星。

                 

  “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良久,赵眉方说。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与香港相比呢?”

                 

  “在香港,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也没时间想。”

                 

  忽然有流星。

                 

  “你记得港大化学大楼外的草坪?那时我们总在那里想,什么时候才有一个我们的家庭,点着灯,像星星。”

                 

  “唔。”

                 

  我记得的赵眉,头上总戴一顶秀气的学护帽,时常默念护士的座右铭:“温柔、爱、关怀。”

                 

  “我时常渴望有长久安定的生活。我的要求原来很简单。”

                 

  而我期望香港的摩天大楼如人类文明,一直通往天堂。我以为我的建筑是巴比塔。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那时候,我们还年轻。

                 

  赵眉轻轻地靠着我的肩。年来搬了三次家,生了两个孩子,她已经非常瘦弱而松浮,身体像一个泄气皮球。

                 

  “我们回香港去,好不好?”

                 

  我爱我的家人,所以为他们做决定。

                 

  我在西贡找到了一间幽僻的房子,园子里有丧气的芒果树,隔壁有一双小丑般,成天嘻哈大笑的夫妇。我们搬进后孩子学会了喜欢月亮,赵眉深夜喜欢看电视,我喜欢音乐,及其中的沉默。

                 

  那必然是个月色明蓝的艳丽晚上。家里每人都宁静安好。明明在画画,小四在玩玩具熊。小二和小远已经上床,赵眉在看电视。而我在昕巴赫无伴奏组曲的来由始末——再抽象的事物都有其内在的逻辑,没有无缘无故的事情。器具是刀与铁枝。

                 

  原来人可以有这样多的血。赵眉根本认不出那是我,死前还在叫“打劫”。明明的画染满了红色,小四还小,不明白,以为我在玩游戏,还叫我“爹地”。小二在睡梦中根本没有醒过来,而小远,浅浅地醒来,瞬即陷入长久沉寂的黑暗无意识之中。

                 

  最后的是大白老鼠。

                 

  行动并不困难。解释决定才是艰难。我一直希望做一个忠实真诚的人——因为忠实,所以解释分外困难了。

                 

  因为沉重婉转至不可说,所以沉默。

                 

  但我的意思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逻辑,因此没有不可理解的事物。

                 

  不知眼前那总督察明白了没有。他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比较容易互相明白。

                 

  因为孤独,所以比较清醒。

                 

  他在警方所拟的简单证供上签了字。离开前只紧紧地与我握一下手。手很暖,而且诚恳。

                 

  在庭上陈路远拒绝答辩。辩方律师反反复复盘问证人詹克明:9月16日凌晨12时15分你报警报称被告杀了人,当你初见被告时,他在你左边还是右边?你说有染血铁枝,到底在门外还是门内?你说看见尸体,女死者赵眉,她到底张眼还是闭眼?

  ——证人不耐了,道:“法官大人,我哪管得人家这许多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杀死家人,实在无可阻挡,不得不如此呀!”惹来哄堂大笑。法官翻眼道:“证人滑嘴饶舌,简直当生命是笑话,法庭是游乐场、街市!退庭。”

                 

  五项蓄意谋杀罪名成立,陈路远被判死刑,日内由港督会同行政局特赦,改判终生监禁。

                 

  在高等法院外我碰到林桂,他升了职,任分区副指挥官,见着我,显得十分高兴,又笑怨着新工作太辛苦,要早日退休。眉宇却有得色。他比我年轻差不多10岁,当年在反黑组还是我带着他。暴动时我们一起镇压新蒲岗胶花厂工潮,又联手冲入北角华丰大厦。炸弹在我们不出一米外爆炸,我们互相拉扯伏下……“今天晚上到会所喝酒吗?”我只道:“戒掉了,胃痛。”便匆匆离去。

                 

  我整个人空空荡荡,没有喝酒已经有恍惚的醉意,便在高院前的栏杆站一站。

  远眺维多利亚港,香港还是非常繁华。散庭时分,身后的律师,家人,一群一群地走过,像电影院完场。我却想起了陈路远以及我自己。他一生不会再见着这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了,世界将遗忘他。然而这是出于他自觉的选择。而我呢,我却毫无选择,要失去这城市了。

                 

  我离开爱尔兰时还是个眼底带绿的青年,像大卫儿。我再回去仍然骨架高大,但皮肉却像一件穿松了的大码衣服。

                 

  未几大卫儿被捕。他前年暑假回港,曾经在兰桂坊藏有20克“冰”被捕拘留,还是我替他奔走,才撤销了控罪。但这次在他的宝马跑车行李厢藏了20公斤4号海洛英,约值港元1000万。我才猛然想到,他不过是一个理工学院学生,竟然开一架宝马跑车,而我竟然从来没有问。

                 

  很多事情已经急剧改变,而我竟然不晓得。

                 

  我带同律师去警署看他,他见到我,只是大哭。好像他小时替猫洗澡让猫吃了杀虫药死去一样,只是大哭“爹地”。

                 

  他还是我的大卫儿,安琪儿,宝贝。苹果眼睛,高大骨架,眼底带绿而且惶然,多么像我。

                 

  “爹地,救我。”他什么时候从一个机械工程学生变成一个要赚大钱的犯罪分子,我竟然不晓得。是不是在我醉酒打架的时候呢,在我黎明与陌生女子做爱的时候,在我进马场看马的时候,在我放枪的时候,殴打疑犯的时候?还是在整个香港都惶恐不安的时候?“爹地,快弄我出去!”他以为他不过偷吃了邻家的苹果呢。

  我全身都发热,不得不跳起来,紧紧地抓着铁栏道:“你还想我怎样,你狗娘养的!”

  一拳地打在墙上:“你还想我怎么样?”

                 

  站在林桂宽大的办公室门口便感到了难堪,无法再向前踏一步。有人在里面,正在应他:“YES SIR.”顿时我进退两难,林桂已经听到了动静:“外面请进。”

  又低声道:“你先出去。”对方又应:“YES SIR.”见着我,原来是重案组马督察,向我招呼:GOOD MORNING SIR.

                 

  我道明来意。林桂还是十分矫健结实,双目锋利如刀,手背犹有刀痕,是一次与我被银行劫匪袭击所受的伤。他沉吟半晌,方道:“伊云思。这不是打劫、伤害他人身体等等。即使我肯,其他人都不会肯。”他长叹一口气,站起来,立在窗前,成了影子。外面有军装警员在步操,多么熟悉,令人心安的声音:ATT-ENT-ION.EYESFRONT——那时我们还年轻。

                 

  “况且,律政署已经决定起诉。”或许因为热,他缓缓地脱了外衣,隐现了结实均匀的肌肉,紧紧地收缩,又放松,才道:“伊云思。现在真的不比从前了。英国人的势力没落了。他们日子不多了,犯不着冒险讨好其他人。华人又不成气候,所以,律政署那边,很难。”我低声道:“我可以用钱。”

                 

  他转过身,和往日一样眉目端好:“你要钱,我可以借你。但……”他的脸容仍然令我心动。我爱他不比爱大卫儿少。“伊云思,你还是不要冒险了。早日回去吧。留在这里,看着你熟悉的人与事,一点一点地失去形状,我不知是败坏还是新生,但眼看着这一切,也不免难堪。我才41岁,移民养老又太早,没办法。但你不一样,你回去,比较安乐。”我忽然见到大卫儿捧着我的心,一刀一刀地刺下去。

  “何必呢。世界不会停下来。这几年来,你老多了。我担保现在和你跑长途,你一定赛不过我呢。”如此一来,我失去大卫儿,我又失去他了。

                 

  “谢谢。”我说,“我明白了。”不如怎的,我很渴望有一顶帽,好好的,保护我自己。来到香港以后,因为热,也因为容易,我已经忘记爱尔兰冷酷而又艰难的冬天了。

                 

  大卫儿上庭后我便递了提早退休的申请。拿着过百万港元的退休金,可以在德布连开一个香烟报纸店,或许设一个加油站来经营。在香港,任何事物都以高速演变。我递上退休申请才没一星期,没有警员再给我买烟或递烟灰缸了。他们甚至取消了每天送到我办公室的报纸。

                 

  我后来去过精神病羁留中心探过陈路远。虽然数名医生都检定陈路远精神正常,他们还是将他放在精神病羁留中心,比较安全。我去看他,或许是跟他说再见的,虽然他不会明白。他头发剪得很短,精精瘦瘦,惩教人员说他从不讲话,独自在囚室里读大英百科全书,晚上拉提琴:“重重复复,很沉闷的音乐。是不是叫做巴赫的?”口袋里永远带着一幅全家合照,还有一只牧羊犬,等等。陈路远不会跟你说话的了,好心的惩教小伙子解释,好像有义务让我不要太失望。

                 

  陈路远见着我,像儿子见到父亲,很高兴而又有点拘谨,安安分分地坐着。我亦无话可说,只是送他几张镭射唱片、一个耳筒镭射唱机,一只小喇叭,像向他取口供那天用的那一套。“试试听。”这次播的是韩德尔。他的音乐像一只冰凉的手,让我们慌张火热的心灵,得到安慰。二人并无言语,只在音乐里默默接近。

                 

  我忽然明白耳聋的贝多芬。音乐是孤独者的言语。

                 

  播了半套的《弥赛亚》,我必须离去了。离去前陈路远跟我握手,仍然温暖,而且诚恳。我跟他说:“小心照顾身体。谁知道呢,外头这样乱,说不定会闹出巴士底监狱事件呢,又或者,如果他们肯放你,那一定是九七之后很多年的事。到时世界不认得你,你自然也不认得这世界。这多好,像重生。”他听得我这样说,也不禁笑了。我又道:“这家伙,好好的。”

                 

  不知怎的,去看过他便好像了断我在香港的牵挂。林桂后来借我20万。不为别的,只为了大卫儿的保释金。我在会所酒吧碰到他,还没有开口,他已经写好支票给我,道:“慢慢再还给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一生从未为金钱担忧,第一次受到窘逼,也第一次感到金钱的沉重与痛楚。当夜林桂喝得特别多,不停的讲粗话,That mother fucker,this fat asshole,一直到凌晨2时酒吧关门,他才摇摇摆摆地要去开车。在会所门口,海风吹来,铜锣湾避风塘的游艇晃动,一天的霓虹光管,竟夜不灭。

                 

  他忽然紧紧地抱着我,道:“伊云思,你老了,而且软弱。我心目中的你总是高大强壮。多么残酷。”我推开他,道:“你醉了。走吧。”他笑了,踏着碎步道:“我走了。我们不会再见面。我记得你,因为你从前教会我很多事。将来我老了,其实我也会像你一样。但我记得的你,永远年轻、勇敢、强壮,像我记得我自己。”

  他便啪啪的消失在停车场的某处,开门,闭门,亮了灯,轰的便远去了。

                 

  他还喜欢开快车。我已把车子卖了,便踱步到对面怡东酒店截计程车。

                 

  很久以后都会记得那一晚的心情。

                 

  平复以后,恐怖都变成了滑稽,爱玉和我其后便玩血塘游戏:浅浅的放一缸暖水,开一支红酒,玩纸牌,轮的罚倒酒,让一缸水变成血,在其中做爱。爱玉肚子大,像血蜘蛛。又扮演总督察与谋杀犯。法官与建筑师。我穿着爱玉的睡袍,爱玉穿我的西装,预备给婴儿的娃娃充当谋杀犯。冬天来了,我们便忙得不亦乐乎。冬天死人特多,我忙着送院,爱玉忙送葬,回家来忙张罗婴儿的床被、玩具、教育基金。

                 

  爱玉生产那天碰到了那个洋总督察,衣服有点旧,胡子长着,夹点白,正在“不准吸烟”的牌子下抽烟。我招他:“认得我吗?就是一家5口谋杀案那个。”

  四周转来了目光。我嘻嘻地笑了。他竟然说:“是呀,就是你。”我也不管,乘机点起烟来。“好吗?又有人死了吗?”他只摇摇头,没有作答。我只好乱扯:“我太太进院了。早产,有细菌感染。孩子可能会痴呆呢。”他只答:“哦。”便默默地大力抽烟。医院员工还是来了,慢一点,总会来。也不多说,只指示“不得吸烟,违者罚500元”的告示牌。我也就扯着督察,在医院外的草地站一站,晒太阳。

                 

  “这怎办?”他忽然问。

                 

  “他们不会罚我们款的,我认得他。”我说。

                 

  “不,这你们怎办,如果生了痴呆孩子。”

                 

  “也好呀,也很可爱呢。”

                 

  他叉点了第二支烟。我在看树上两只麻雀交谈。

                 

  “我儿子。贩毒。弃保潜逃。在机场被捕,加控罪不得保释。自杀了。”

                 

  我精神一振:“死了吗?”

                 

  他又摇摇头。我自然很失望,只好应道:“也好。生存也不错。死就更好。”

                 

  他苦笑道:“真奇怪。”

                 

  我偷偷摘了身后一朵玫瑰,用我的小把戏,“我变”地变在手中,送了给他:“鬼佬,干吗愁眉苦脸。你儿子要贩毒,要逃,要自杀,也实在无可阻挡呀!”他奇道:“你这个奇怪有意思的小伙子。这样你说我应该怎办?”我答:“没怎办。

  怎样怎办呢,玫瑰花不种也不收,也没怎办。这样办,办下去。“说得一塌胡涂,搞得洋人老皱眉。医院员工又远远地向我们走来了。我低头看,原来我们踏在”请勿践踏,违者罚500元“的草地上。我扯洋人:”走吧。多说无益。“他就也不多说,低头说句再见,便双手插着袋走了。在耀眼的冬日阳光里,分外显得他骨架的高大,像木偶。

                 

  我们的孩子果真是个痴呆孩子,不大哭。爱玉和我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夫妻轮班,午夜和孩子玩,哄他,抱他,亲他:生命真是好。午夜我还是闪着蓝灯通街跑,将伤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爱玉,听见有死人还是兴高采烈,又为死人设计了缀羊皮或人造皮革的西装大衣。痴呆孩子快乐地生长,脸孔粉红,只是不会转脸,整天很专注地看着一个人,一件事,将来是一个专注生活的孩子。

                 

  城市有火灾有什么政制争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地生活的:隔壁房东很快粉了喜气洋洋的粉红漆,园里种了一大丛新的玫瑰与茉莉,又种了一株白兰花树。又住进了一个家庭,男的喜欢煮吃而女的在剪草,修理电器。

  我们总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满希望,关怀,温柔,爱。因为希望原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犹如上帝之于空气与光,说有,便有了。